耿國階:解析中國的多層次貧困與改革思路
發(fā)布時間:2020-06-09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1992年以降,經過連續(xù)十幾年的高速經濟發(fā)展后,中國的社會發(fā)展進入瓶頸狀態(tài):經濟增長仍然保持較高速度,但由于創(chuàng)新能力不足以及嚴峻的資源制約,傳統(tǒng)經濟增長方式難以為繼,中長期經濟發(fā)展趨勢不容樂觀;
各種社會矛盾非常突出,每年群體性事件高達數萬起[1]。十幾年的高速發(fā)展反使社會誠信更加缺乏,共同的文化和價值紐帶更加脆弱,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更加惡化,社會不平等更加嚴重。此時此刻,如果仍然沿襲以往的改革思路,中國的經濟發(fā)展難以為繼。
毫無疑問,目前中國社會矛盾叢生,與現階段的發(fā)展方略及其主導下的政策選擇有關。在此有必要先回顧現階段改革與發(fā)展思路。
第一種思路,即引導中國經濟發(fā)展的政府思路。這里需要先辨析宣傳口號與實際政策。從2003年以來政府的宣傳來看,本屆領導集體確實更加重視民生、社會平等、區(qū)域均衡發(fā)展等問題,所倡導的和諧社會理念重心在社會公正和平等等方面。從口號觀之,新一屆領導集體的政策取向還是比較切合實際情況,能夠迎合民心。但這僅僅是“思路性”、“政策性”的共識,其實踐效果并不彰顯。
第二種思路,實現政府工作中心的轉移,即以“國家基本制度建設為中心”來取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2]。這種思路在充分肯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戰(zhàn)略的同時,明確指出該戰(zhàn)略不能解決社會不平等、不公平、不穩(wěn)定及其他社會危機問題,主張以“國家基本制度建設為中心”來取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目的在于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和全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第三種思路,即一些學者倡導的改革的重點應該轉移到政治領域,實行政治體制改革,通過政治體制改革解決經濟、社會領域的深層次問題,并回過頭來帶動經濟、社會的持續(xù)、良性發(fā)展。
在我看來,這三種思路都有其現實合理性,但是對中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把握,或流于表面、不夠深入,或不夠系統(tǒng),或比較理想化,或缺乏長遠眼光。中國社會問題真正的癥結所在,是物質貧困、制度貧困和精神貧困的多層次并存和交織。
一、多層次貧困的存在與交織
中國的貧困可分為物質和資源貧困、制度貧困與精神貧困等三方面。
1、物質和資源貧困
本文討論的“物質”,是可以用GDP、人均收入、消費指數、存款余額等指標來衡量的現實的物質財富;
所討論的資源,包括自然生態(tài)資源,也包括人力資源。
物質的貧困。近30年的經濟高速發(fā)展確實大大緩解了物質的貧困:經濟方面,1978-2004年,GDP年均增長9.3%,國民收入占世界總量的比例從4.9%上升到12.9%;
社會和人類發(fā)展方面,根據UNDP公布的“各國人類發(fā)展指數”(HDI),中國HDI指數是過去十幾年排名上升最快的兩個國家之一,從1975年的0.525上升為2003年的0.755,已經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但相對于中國人迅速膨脹的欲望與中國龐大的人口規(guī)模而言,物質貧困的緩解僅僅只是起步。第一,中國人均GDP偏低,2005年中國人均GDP僅為1,703美元,僅相當于美國的1/25,日本的1/21和世界平均水平的1/4,大體上與烏克蘭、摩洛哥相當,全球排第110位。第二,財富分布極端不平衡,除少數高收入群體外,絕大多數處于社會底層的農民、工人仍然捉襟見肘,經濟拮據。第三,相對于收入增長緩慢而言,生活成本卻在迅速擴張,其擴張勢頭甚至超過人均收入增長速度,特別是教育、醫(yī)療、住房成本迅速由國家向民眾轉移,以至于被稱為“新的三座大山”。
自然生態(tài)資源貧困和脆弱。相對于龐大的人口規(guī)模而言,中國在土地、水、能源、森林、礦產資源等基本方面都比較貧乏,而且整體狀況仍在持續(xù)惡化,以至于IPCC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for Climate Change)2007年2月份發(fā)布的氣候變化報告認為,環(huán)境惡化導致極端氣候最有可能在中國發(fā)生,2008年以來中國頻發(fā)的氣候災害,如春運期間的雪災,5月以來的各地的強暴雨及新疆等地干旱等已經證明這一點。自然生態(tài)資源的貧困的制約在于:1、它直接限制和影響經濟的中長期發(fā)展;
2、直接影響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
3、壓縮改革和社會發(fā)展的空間,一旦經濟動蕩或危機爆發(fā),回旋余地較小,社會經不起大的動蕩。
人力資源的貧困。說人力資源的貧困或許會讓人不解,中國最不缺的就是人,中國豐富廉價的勞動力是“中國制造”的最大利器,但是這僅僅是一種低層次的豐富,而且這種優(yōu)勢也在逐步削弱。這里指的人力資源的貧困主要是指高層次創(chuàng)造性人材的匱乏,即創(chuàng)造力的貧困。這種創(chuàng)造力的貧困是無法用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論文發(fā)表數量來衡量的,只能用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真正有創(chuàng)造性的成果(或發(fā)明專利,或獲得社會承認的論文著作等)來衡量,而中國在這方面的貧困不容否認。創(chuàng)造力的匱乏有體制和傳統(tǒng)的社會原因,也有個體和家庭的原因,但不論原因為何,都是一種戰(zhàn)略意義的人力資源貧困。
2、制度貧困
制度貧困主要分為三個層次:“良制”的匱乏;
制度能力的匱乏;
“良制”支撐資源的匱乏。
“良制”的匱乏。這里講的“良制”,是能夠有效地促進“人道、秩序、效率”的制度,指既能促進人本身的健康發(fā)展、促進社會自由和平等(人道),又能實現有效人際整合(秩序),并有效促進資源開發(fā)和持續(xù)(效率)的制度。這一制度的核心就是法律制度。中國現行的法律多如牛毛,截至2003年2月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了309部法律,國務院制定了800多部行政法規(guī),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規(guī)和規(guī)章。但這些法律經常自相矛盾而且缺乏實質性約束力。制度的本意就是幫助人們解決各種問題的,只要制度起不到這種作用,它就徒具形式而已。例如:預防腐敗的制度,我們既有財產申報,也有離任審計,還有紀委日常監(jiān)督,但大都起不到“應當”的作用。一個不能保證法律有效實施的制度不是有效的“良制”。
制度能力的匱乏。這一概念有兩層含義:第一,建設“良制”的能力匱乏,中國不僅缺乏相應的理性和價值沉淀,也缺乏相應的耐心、責任心和眼光;
第二,維護“良制”的能力匱乏,中國建設“良制”的能力薄弱,但破壞制度的能力卻很強,幾千年的傳統(tǒng)智慧所沉淀的權謀人格和權謀沉淀能夠攻破任何嚴密的制度。
“良制”支撐資源的匱乏!傲贾啤钡倪\行需要良好的社會基礎,我們缺乏支持“良制”運行的社會基礎。一是社會的失衡和斷裂[3]!傲贾啤钡倪\行需要良好的社會階級-階層結構為基礎,一個社會性失衡和斷裂過多的社會積累了太多的干柴烈火,制度即使優(yōu)良也難以正常運行。二是社會自組織的缺乏,良好的社會自組織是制度運行的“源頭活水”,沒有良好的社會自組織,優(yōu)秀的制度也只能逐步萎頓乃至于失去生命力。三是集體性社會資本的匱乏,集體性社會資本是超越個體和家庭單位的集體性合作解決共同問題的理性、價值、習慣和網絡,是制度的潤滑劑,缺乏集體性社會資本支撐的制度僅僅是干癟的骨架。
3、精神貧困
精神貧困主要是指當代中國人信仰和信念的缺失。中國傳統(tǒng)的儒家價值觀已經被“五四”以來的種種革命破壞殆盡,雖有蔣慶等自稱的文化保守主義者竭力呼吁,但其現代重建卻困難重重,以至于余英時教授稱現代儒學為“游魂”[4]。西方的自由主義和基督教的影響在中國呈上升趨勢,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但恐怕行而不遠。官方表示要堅持的共產主義理想,其影響已非常薄弱。精神貧困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現代公共性的缺失。主要指現代社會發(fā)達的公共領域所需價值和理性的貧乏。我們不缺乏個體和家庭(族)理性,但我們極度缺乏比個體和家庭(族)更高層次的集體理性,例如社會理性和組織理性;
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是一個建立在個體和家庭(族)理性之上的民族,而不是一個建立在社會理性和組織理性之上的民族,以至于楊國樞概括為“泛家族主義”,“家族既是中國傳統(tǒng)社會內主要的團體或集體,自小生活中積累的強烈經驗和習慣,遂使中國人養(yǎng)成一種很明顯的心理和行為傾向,那就是將家族以外的團體和組織予以家族化,亦即將家族中的結構形態(tài)、關系模式及運作推廣或概化到家族意外的團體或組織。[5]”我們缺乏的是現代的契約理念、參與理念、權利理念、公民理念、自由理念、平等理念、人本身等尊嚴等現代價值。價值和理性的缺乏難以支撐一個健康有序、充滿生機活力的現代社會。
公德性的缺失。公共生活的領域隨經濟社會轉型而大幅度擴展,但擺脫了傳統(tǒng)倫理束縛的個人出現“權利義務失衡的自我中心主義價值取向”,在一味伸張個人權利的同時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并且“公共生活的衰退更為明顯,個人在公共領域也表現得更加自私”,“老實等于無用”成為不爭的事實,無奈的個體只有通過改變自己或子女來適應新的時代潮流[6]。在心態(tài)上,對權力、金錢、美色、美食、不勞而獲的追求日益赤裸裸的不擇手段,自己不以為恥,社會亦不以為恥,甚至反成為萬眾羨慕的對象。人與人之間的競爭成為沒有倫理和規(guī)則底線的搏斗,正直、誠信等美德成為累贅,缺乏理念制約和疏導的物欲赤裸裸地走上街頭自相殘殺,把深厚的“分利”傳統(tǒng)演繹的精彩絕倫。
引導性價值的缺失。引導性的價值和共識意義在于有效地凝聚民心、民力,同舟共濟,共同面對轉型過程中的種種不測、意外,甚至艱難,以期實現順利轉型。中國現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龐大的社會規(guī)模,積弊甚深的種種社會矛盾,亟需能夠引導整個國家順利轉型的引導性共識和價值。但引導性價值的缺失使中國的轉型之旅更加脆弱,難以承受接踵而來的挫折。
科學性精神的匱乏。發(fā)達的科學精神、深厚的科學傳統(tǒng)是自主創(chuàng)新的不竭源泉。中國文化審美和道德傳統(tǒng)深厚,但“求真”的科學精神、實證精神、邏輯意識卻非常匱乏。這必然影響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發(fā)展,影響科教興國戰(zhàn)略的實施,影響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實行。
精神貧困在總體上表現為社會性的浮躁和低層次徘徊。急功近利,“速成”、“一夜暴富”成為時尚,甚至最需要積累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也成為重災區(qū)。比這個更重要的是,中國人善于忍耐、遺忘和同化,而不善于創(chuàng)新、反思和超越;
這一點決定中國人走出精神貧困的道路也很艱難。
二、認識多層次貧困產生的制度成因,構建改革新思路
物質--資源貧困、制度貧困和精神貧困的并存和交織形成一個惡性循環(huán)。物質--資源的貧困、制度的貧困、精神的貧困不僅在橫向上并存,而且在縱向的發(fā)展維度上也交織在一起:長時期的物質-資源貧困導致精神貧困的積累和沉淀,而精神貧困又直接加劇了制度貧困和物質貧困。對于中國的社會轉型、改革、發(fā)展而言,不從根本上認識到三個層次貧困的并存和交織,不從根本上謀劃解決這個深層次的問題,不從根本上走出這個惡性循環(huán),恐怕再好的思路和戰(zhàn)略規(guī)劃都會變形。
下面將根據中國多層次貧困并存的現狀,討論中國現存的三種改革發(fā)展思路。
1、 第一種改革發(fā)展思路的不足
2003年以來,本屆政府強調科學發(fā)展觀、強調和諧社會建設、強調社會公平經濟發(fā)展成果的共享,很大程度上抓住了經濟領域(主要是經濟領域)的主要矛盾,所提出的政策和理念也為媒體廣為宣傳,并且取得了一些實際效果。但是仍然有三方面不足:
第一,不徹底解決一些根本的制度性問題,解決“公平”的發(fā)展空間有限。解決外圍的一些技術性問題相對容易,如免除農業(yè)稅,對農村義務教育“三免一補”等;
但是最重要的社會不公問題主要是制度造成的,沒有制度的突破,只能是淺嘗輒止,略蹭皮毛而已。與所謂的“房產新政”對應的房價暴漲就是一個事例。房價暴漲的主要根源就是不受制約的權力導致的腐敗和官商勾結,而沒有制度性突破,是無法解決這兩個問題的。
第二,該思路的立足點層次較低,仍然沒有跳出解決物質貧困的短視窠臼。如前所述,三個層次的貧困的并存和交織是困擾中國社會轉型、改革發(fā)展的深層次問題,不充分認識這個問題并以此為戰(zhàn)略擘畫的出發(fā)點,恐怕無濟于事。實際上,與“公平新政”相伴隨的組織領域和思想輿論領域控制的加強,不僅不利于制度貧困和精神貧困的解決,恐怕還多了一些阻力和障礙。
第三,政府施政思路所隱含的一個價值選擇是“回頭看”,從中國共產黨的傳統(tǒng)中尋找解決目前問題的資源,而不是“向前看”,以更加開闊的眼光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創(chuàng)新尋找資源,西柏坡“朝圣”,勞民傷財效果甚微的“保先”教育,即是明證。這有可能帶來一個問題,目前頗得民心而且也具有合理性的“民生新政”(無論效果如何)有可能是保守的長遠改革發(fā)展戰(zhàn)略的一個組成部分,(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而非一個開放的長遠發(fā)展戰(zhàn)略一個組成部分;
在解決現在突出問題的同時也在扭曲正常的發(fā)展軌道,不是為下一步的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而是為下一步的發(fā)展制造不確定性。
2、 第二種思路的缺失
第二種改革與發(fā)展思路的要點是實現政府工作中心的轉移,以“國家基本制度建設為中心”來取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改革和發(fā)展思路。這一思路的長處是注意到目前突出的問題及根源,提出的相應發(fā)展戰(zhàn)略也比較穩(wěn)健,但仍存在以下幾方面缺失:
第一,這一思路雖然抓住了關鍵的制度問題,對實質性問題的理解(或者說不是理解問題,而是表述問題)仍然不到位,似乎有意無意的偏離了最重要的問題,偏離了最重要問題的最重要的方面。例如,所講的制度建設的八個機制,強制機制、汲取能力、共識機制、監(jiān)管機制、協(xié)調機制、表達機制、整合機制、再分配機制[7],基本沒有涉及權力制約這個最關鍵最核心的問題,給讀者的感覺是八種機制建設會進一步強化權力。尤其是考慮中國國情,強權力似乎也算一種對現實的承認,但必須包括相應的強制約、強監(jiān)督,這一缺失正是這個思路的薄弱點所在。該思路所講的“四大政治改革”,即黨的改革、人大的改革、政府的改革、司法的改革,涉及到了最重要的問題,但在論述中,最重要的方面,特別是四大政治改革所內蘊的矛盾和沖突,基本沒有涉及到[8]。
第二,這種思路對制度的理解仍然比較狹隘,較少注意制度得以踐行的社會支撐,制度得以形成的社會性引力和合力,以及制度難以突破的阻力和暗礁所在。這樣會導致單純的對制度以及制度變革的過高期望。
第三,此觀點雖然屬于“國情派”,但是對國情的把握和理解似乎更注重統(tǒng)計數字和社會調研,更注重實證研究,而缺乏哲學、歷史和社會的深度和厚度,社會理性顯得不足。
3、 第三種改革思路的弱點
第三種思路,認為改革發(fā)展深層次的障礙就是政治體制問題,所以應該以政治體制改革為切入點和突破口,通過政治體制改革解決經濟、社會領域的深層次問題,并以此來帶動經濟、社會的持續(xù)、良性發(fā)展。至少在理論上,這種思路比前兩種思路更為深刻地認識到問題真正的實質所在。但一種改革和發(fā)展思路,理論上的對錯是一回事,而現實可行性的大小則是另一回事。
第一,這種思路的提倡者多為學者,學者論說主要關心理論和價值正確與否,但實際執(zhí)政的政治家則主要考慮現實的可行性問題,不僅要克服利益和價值的障礙,還要評估風險和成本。無論出于維護既得利益,還是出于穩(wěn)定的考慮,缺乏體制內力量的支持是其致命弱點。官方對政治體制改革的言論表明這種思路變成現實尚待時日[9]。
第二,迄今為止的改革和發(fā)展已經積累下足夠的“炸藥”和“干柴”,現有的控制機制雖然不符合現代價值但至少仍然有效,全面的政治體制改革以及通過政治體制改革建立的新機制是否能建設性地引導這些能量,而不是引爆這些情緒性能量,防止它們在破壞舊體制的同時也把社會自身破壞的七零八落,對此誰也沒有足夠的把握與自信。可以說,中國現在就處在兩難之中:沒有一定的矛盾和情緒積累,就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動力和突破力量;
但過于尖銳的矛盾,過于深厚的情緒積累卻使當政者在政治體制改革躊躇再三,裹足不前。知識界目前到退回不要西方式民主的保守立場,原因之一是大家已經認識到,現在中國已經承受不起天下大亂的代價,猛藥也未必治重病。
第三,如果考慮到以上的分析,真正的癥結不僅是制度貧困問題,而是制度貧困、物質--資源貧困、精神貧困在空間和時間上的交錯并織;
而制度貧困不僅包括“良制”的匱乏,也包括制度能力的匱乏,以及“良制”支撐資源的匱乏;
“良制”的匱乏很可能是目前最大的瓶頸制約和突破口,但是突破這個瓶頸制約后,中國的走向可能有積極與消極兩個方向,而不是只有一個。
綜上所述,以上三種改革和發(fā)展思路都各具合理性,同時也各有其不足;
需要理清它們在解決“多層次貧困的并存和交織”這個深層改革和發(fā)展暗礁中各自的位置,保持“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連續(xù)性和徹底性。
結語:發(fā)展的階段性轉換與實踐性價值排序的轉變
發(fā)展戰(zhàn)略的變化必須立足于社會矛盾的變化。1978年以來,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fā)展方略走向絕對化,帶來的嚴重問題至少包括以下幾項:經濟發(fā)展壓制了社會公平;
“物質脫貧”在價值排序上絕對優(yōu)先,嚴重排擠了“制度脫貧”和“精神脫貧”所應占據的位置。在社會性絕對貧困非常嚴重的情況下,這種階段性的極端化自有其合理性,但隨著社會性絕對貧困的大幅緩解,其基于社會性絕對貧困的合理性也在大幅度下降,目前,似乎已屆發(fā)展階段性轉換的轉折點。
發(fā)展的階段性轉換使制度再次成為發(fā)展的“瓶頸”(類似于1978年),“物質脫貧”和“精神脫貧”的初步成就已為“制度脫貧”準備了社會基礎;
一段時期內政治局勢的穩(wěn)定為“制度脫貧”創(chuàng)造了適當的空間和回旋余地?梢哉f,如果不尋求制度性突破,改革的深層次問題難以真正解決,真正的可持續(xù)發(fā)展難以實現,甚至穩(wěn)定的政治局勢也難以持久。古人云:“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時勢千古難逢,中國宏偉的改革事業(yè)呼喚大仁、大智、大勇之人!不是一個,而是一批!
【注釋】
[1]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2005年發(fā)表的《社會藍皮書》,從1993年到2003年間,中國“群體性事件”數量已由1萬起增加到6萬起,參與人數也由約73萬增加到約307萬。而根據公安部公布的數據,2004年全國共發(fā)生 7.4萬起抗爭事件,共有 376萬人參與其中,比2004年增長15%;
2005年發(fā)生的群體性抗爭事件數量就達到8.76萬起,平均每天達240次之多,比上年增加6.6%。參見:汝信、陸學藝、李培林主編,《2005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12月,第22-51頁
[2] 胡鞍鋼、王紹光、周建明主編,《第二次轉型:國家制度建設》,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前言第1-22頁。
[3] 孫立平,《轉型與斷裂:改革以來中國社會結構的變遷》,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77-136頁。
[4] 余英時,《現代儒學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0-233頁。
[5] 楊國樞,《中國人的心理和行為:本土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97-198頁。
[6] 閻云翔,《私人生活的變革:一個中國村莊里的愛情、家庭與親密關系:1949-1999》,上海書店出版社,2006年,序言第3-6頁。
[7] 胡鞍鋼、王紹光、周建明主編,《第二次轉型:國家制度建設》,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前言第10-12頁。
[8] ,出處同上,前言第12-21頁。
[9] 周天勇等,《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4,第1-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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