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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順:論文本的理解與解釋的生活淵源——孟子“論世知人”思想闡釋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首先表達一個歉意:今天是周末,占用大家寶貴的周末時間,很不好意思。同時,我也要對古籍所、舒老師[①]表示感謝,給我提供這個機會,向在座諸位匯報一下我的一些想法。

  我今天要講的題目,大家都知道了吧?那么,我為什么會選這個題目呢?那天古籍所跟我聯(lián)系的時候,我想了一下,這個題目比較恰當。第一個原因是:我猜想今天來參加的諸位,可能搞歷史和文獻的比較多,而這個題目正是文本的解釋問題、詮釋學問題,這跟搞歷史和文獻的有密切關系。另外一個考慮是:我自己其實很早就想寫這么一篇文章,但一直沒抽出空來,現(xiàn)在正好趁這個機會,把一些想法邊講邊整理,大家相互學習。

  

  一、問題的提出

  

  我之所以思考這個問題,那是在前年吧,我去開一個會,有一個博士生,很優(yōu)秀的博士生,我們聊天的時候,他跟我談了他的一個很大的困惑。在讀博士之前,他讀《論語》,覺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現(xiàn)在要作博士論文(他的論文題目是《論語》的詮釋史),當然就要讀歷代的許多《論語》注疏,從何晏到皇侃、朱熹,一直到劉寶楠,最后是他的導師,但是,他越讀越感到惶恐。為什么呢?因為原來是很明白的,現(xiàn)在卻越讀越感到迷惑:各家的說法相去甚遠。面對同一個《論語》文本,他原來是很明白的,因為《論語》的語言是很白話的;
然而當他去研究歷代的解釋時,卻很困惑。這是一個相當認真的同學,他當初就是要通過對孔子的領會來解決自己的“安生立命”問題。現(xiàn)在這一困惑,就不僅是做論文的問題了,連怎么做人似乎都成了問題。(笑)

  我就我自己當時的想法跟他談了。我說,你現(xiàn)在腦子里一定有一個預設,那就是:某人(比如朱子)對《論語》的詮釋,應該是《論語》這個文本的客觀意義。但是,假如你僅僅讀朱子,而不讀其他人的注釋,你還可以認同他,甚至覺得朱子講得簡直太到位了,就是客觀真理;
可是當你又讀另一個人的注釋的時候,你可能同樣也會感到他講得很有道理。但是這兩個人的講法是不同的,甚至在某些根本的觀念上是矛盾、對立的。這就麻煩了。我跟他講:其實,你這樣的想法,自覺不自覺地先就有這樣一個預設:有某個人,他有可能完完整整地、客觀地把握《論語》的意義,把握孔子的思想。當然,在你沒有碰到不同的解釋的時候,這個人的解釋對你來說可能是不成問題的;
但當你碰到不同的解釋時,就會感到困惑:到底誰的解釋才是客觀地把握住了孔子思想的呢?這是很難取舍的。如果要取舍,那么這個尺度又是誰的呢?誰來做這個仲裁者呢?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不知道在座諸位在研究歷史文本時有沒有碰到過這樣的困惑?

  其實,他這個預設本身就是有問題的,用哲學的話語來表達就是(當然這個表達還是很不準確的):假定有一個無限的存在者,而你只是一個有限的存在者,你怎么可能把握它呢?有限的存在者怎么可能容納無限的存在者呢?這是完全不可能的。我給他打了一個比方,西方基督教神學家,他們是很明白的:作為一個人,我是有限者,我通過研究《圣經》去努力理解上帝,但上帝是一個無限者,所以,我實際上是不可能理解他的。除非我也是另一個上帝。(笑)我給他講的第一層意思就是這樣。然后他就說:照這么說,那豈不成了相對主義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怎么樣講都行?我說:那也不是,但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我當時講:事情不是這樣的。雖然說,從何晏一直到劉寶楠,他們對無限的存在者的把握都是不可能的;
但是,反過來講,假如沒有這些人的詮釋,那個無限的存在者也就不復存在了。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事實上,這涉及到20世紀以來的思想界的一個很前沿的觀念。簡單說吧,這是一個現(xiàn)象學的觀念:“現(xiàn)象背后一無所有。”[②] 這就意味著:我們所預設的那個所謂的無限的存在者,恰恰就是在詮釋現(xiàn)象中顯現(xiàn)出來的。離卻這些現(xiàn)象,離卻張三李四的解釋,這個無限的存在者其實不存在。

  我今天講的這個題目,就跟這個話題有關,就是這么一個現(xiàn)象:我們做歷史研究、文獻研究的人,腦子里總是自覺不自覺地有那么一個態(tài)度,可以說是“科學的態(tài)度”,這個態(tài)度就是:當你拿起文本來研究的時候,你覺得自己是可以把它的客觀意義搞出來的。假如你一開始就懷疑自己能不能去把握那個客觀意義,那你還去研究它干嘛呢?在這個問題上,大家不一定很自覺,但實際上你一定有這樣一個前設,我稱之為“預設信念”。它是不可證的,但卻是所有科學研究的一個基本的前提。這是一個方面。但另一方面,大家都不難注意到: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文本,都會遭遇解釋的歧義性。于是,面對各家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說法,你無法知道誰對誰錯,你沒法判斷?梢哉f,幾乎任何一個文本,都沒有一個公認的結論。那怎么辦呢?這就是我今天想講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是20世紀以來思想界的一個最前沿的問題,就是我的標題“理解與解釋”的問題,或者說是“詮釋學”問題。

  簡單來講,就西方來說,詮釋學大概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中世紀的古典詮釋學。古典詮釋學主要是研究《圣經》的。神學家的古典詮釋學與我們中國的古典詮釋學是一樣的,只不過在我們的話語當中叫做“訓詁學”;
西方是詮釋《圣經》,而我們是詮釋《十三經》,但也都是讀經、解經。西方中世紀的詮釋學有兩派,但其基本的思想視域都是中世紀的、前現(xiàn)代的那樣一種觀念。中國也是這樣,我待會兒會談到,包括“六經注我”、“我注六經”這些問題,都是在傳統(tǒng)的思想視域中的觀念。

  第二個階段,到了西方近代哲學,像生命哲學,以狄爾泰為首的一些哲學家,他們把古典的詮釋學擴展了,或者說使它在性質上有了改變。我們知道,西方文藝復興以來,科學倡明,以致于所謂的社會科學、人文學術、乃至于哲學,都紛紛效仿自然科學領域的一些方法和做法。但到了狄爾泰等人那里,他們發(fā)現(xiàn)這是不對的,完全錯了。于是他們就做了一個基本的區(qū)分,簡單說就是:面對自然界的自然科學里,我們是去發(fā)現(xiàn)、發(fā)明;
然而對于人文學術來說,我們卻根本不是去發(fā)現(xiàn)、發(fā)明,完全是兩回事。那么,在人文學術,我們應該怎么做呢?那就是解釋、詮釋。我們面對歷史文本,完全不是像一個科學家面對一個物理現(xiàn)象那樣去發(fā)現(xiàn)什么客觀的東西,而是詮釋的問題。在生命哲學家那里,傳統(tǒng)的古典詮釋學被改造成了所謂的一般人文學科方法論。

  第三階段就是20世紀以來的詮釋學,這與現(xiàn)象學有關。伽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③],大家可能都看過吧?這是一部影響很大的著作。但伽達默爾的詮釋學來自他的老師海德格爾,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④],就涉及到“此在的生存之領會與解釋”這樣的解釋觀念,而伽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就是把這些觀念發(fā)揮出來,加以系統(tǒng)化。西方詮釋學的這個階段,人們一般把它叫做“哲學詮釋學”。其實它也是有問題的,只不過到現(xiàn)在為止我還沒有抽出時間來正面應對這個課題,但我經常有一些思考。

  海德格爾和伽達默爾的哲學詮釋學,與傳統(tǒng)的詮釋學有很大的區(qū)別:人文科學方法論實際上仍然是建立在《周易》所說的那種“天文”、“人文”兩大塊的劃分之上(《周易·賁卦彖傳》[⑤]),或者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建立在自然界和社會界的劃分上。這個劃分表明:自然科學應該研究自然界;
而人文學科則應該研究人的問題,這里沒有什么好發(fā)明、好發(fā)現(xiàn)的,只是一個詮釋的問題。事實上,這么一種劃分,用我的話來說,那是“形而下學”的。(“形而下學”這個說法也不是我發(fā)明的。)而到了20世紀,現(xiàn)象學基本上是把詮釋問題看作存在的問題。我們知道,哲學最核心的部分,所謂純哲學,就是存在論,ontology,以前譯作“本體論”,它是為一切學術和思想奠基的,是最根本的東西。達到這么一個深度,是當代哲學詮釋學的第一個特點。第二個特點是,從海德格爾開始的存在論,不再是傳統(tǒng)形而上學意義上的存在論、本體論,他把自己的想法叫作“基礎存在論”。海德格爾認為,我們應該回到活生生的現(xiàn)實生存中來理會理解和詮釋的問題。這就是說,詮釋問題不再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在“主—客”觀念架構下,一個作為主體的學者去研究一個作為客體的文本,而是說:生存就是一種詮釋:你在生存著,就在不斷地領會著、解釋著。當然,我剛才說了,現(xiàn)象學的這么一種詮釋觀念也是有它的問題的,只不過我現(xiàn)在還沒有時間來專門處理這個問題。這不是我今天要講的話題,我們就把它略過去。

  現(xiàn)在書歸正傳,我們來看看孟子的一段話。這段話,大家應該是很熟悉的,但我還是把它念一遍吧:

  孟子曰:“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保ā睹献印とf章下》[⑥])

  我們會發(fā)現(xiàn),孟子這段話里面,很明顯地有三個因素:一是“頌其詩讀其書”,二是“知其人”,三是“論其世”。用今天的哲學話語來說,這三個因素之間有一種“奠基關系”;
或者干脆用漢語的說法,它們之間有一種“淵源”關系。

  這段話字面上的意思是說:如果你要讀懂一個人的詩、書,比如,你要研究《史記》、《漢書》等等,你要真正讀懂它,這怎么可能呢?孟子一開始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僅僅面對一個文本,你是不可能真正理解它的。所以,孟子說:“不知其人可乎?”這個意思非常明顯:假如你不理解這個作者,你就不可能理解他的文本。所以,這里就有一層奠基關系、淵源關系:首先你要“知其人”,然后才能“讀其書”;
假如不知其人,你也就讀不了他的書。當然,這對于我們做歷史研究的人來說是很好理解的。比如,我們來讀《史記》,可能首先應該讀的就是《太史公自序》,甚至《報任少卿書》,因為這里面會談到司馬遷自己的很多事情,這就是“知人”嘛,我們首先應該“知人”。

  但是,孟子接著又說:你怎么可能知人呢?在我們這里就是:你怎么可能理解司馬遷呢?你要理解《史記》,首先就得了解司馬遷這個人;
但你要理解司馬遷這個人,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論其世”,就是了解司馬遷的生活。這就是說,你要理解司馬遷,就必須先把漢代歷史好好研究研究。假如你對漢代的歷史沒有一個整體的把握,你也就沒法理解司馬遷。

  講到這里,大家可能覺得很簡單,誰都想得到。但是,這里面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困境,我們下面一步步地來談。

  首先談一個表淺的問題,就是關于這個“論其世”也有不同的解釋。朱子在《孟子集注》里解釋:“既觀其言,則不可以不知其為人之實,是以又考其行也!盵⑦] 朱子的意思是:孟子講的“論其世”就是“考其行”。回到剛才所舉的例子,就是要考證司馬遷的行為。說白了就是:我們沒必要去了解整個漢代的歷史;
我們只要看司馬遷的傳記就行了,讀《太史公自序》就行了。我個人覺得,朱子的這個解釋可能是錯誤的,他把孟子所說的“論其世”的“世”講成“行”,這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說都是站不住腳的,因為“行”的意思在中國哲學里是很明白的,那就是“知行”關系這么一對范疇嘛。如果按朱子的解釋,孟子的話就是同義反復,沒什么意義:我們要知道這個人,就要知道這個人的行為。

  所以,我比較傾向于《孟子正義》的解釋。首先是趙岐的注:既已“頌其詩,讀其書”,然而“猶恐未知古人高下,故論其世以別之也”。顯然,他是把“知人”和“論世”分開的,是兩回事。如果趙岐這個注還不是很明確,那么孫奭的疏就說得更清楚了,他是這樣說的:“頌歌其詩、看讀其書,如此不知其如是之人可以友也乎?然猶未知其人之可友也,抑又當論其人所居之世如何耳。”這是非常明確的,在孫奭看來,孟子講的“論其世”的“世”是說的這個人的“所居之世”,用我們今天的話語來說,就是這個人生活的時代背景。顯然,朱子和趙岐、孫奭的解釋是不同的。我不知道大家傾向哪一種解釋,我個人覺得《孟子正義》的解釋可能要恰當一些。

  到目前為止,我們在孟子這段話里面發(fā)現(xiàn)了三個要素,而且它們之間有一種淵源關系:首先你要“論其世”,然后才能“知其人”;
“知其人”以后,才能“讀其書”。這么一種關系是很清楚的。顯然,這里存在著這樣一種“還原”關系:誦詩讀書 → 知人 → 論世。這實際上是反過來揭示的這樣一種生成關系:世 → 人 → 詩書。這就是說:如果說,詩書是由其人寫作的,那么,其人則是由其時代生活背景生成的。這里涉及的乃是這樣一個更為一般的生成序列:生活 → 作者 → 文本。顯然,孟子是有一個信念的。一個什么信念呢?就是:“論其世”就可以“知其人”;
“知其人”就可以“讀其書”。

  但孟子這個信念能不能成立呢?我們待會兒再說。我現(xiàn)在想說的是:其實這里面還有一個因素,對詮釋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孟子沒有提到。孟子這幾句話都省略了一個主語:到底是誰在讀書?(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誰在“知其人”?誰在“論其世”呢?孟子這里沒有提到這個顯然存在的基本因素:讀者自己。唯其如此,這才成其為一個解釋學問題:解釋乃是在讀者與文本之間發(fā)生的事情;
沒有讀者,就無所謂解釋。所以,讀者問題是關于文本的理解與解釋問題中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因為事實上,這里所存在的不僅有“生活 → 作者 → 文本”的關系問題,而且還有這樣的關系:讀者 → 文本;
讀者 → 作者;
讀者 → 生活。(如圖)

   世 → 人 → 書

   ↖ ↑ ↗

   (我)

   生活 → 作者 → 文本

   ↖ ↑ ↗

   讀者

  這三種關系,也就是在理解與解釋問題上的一些最基本的困惑問題:讀者怎么可能理解客觀的文本?怎么可能理解文本的作者?怎么可能理解作者的生活?

  我今天想展開來講的,就是這么三層關系。在這里面,我們會面臨許多今天思想界經常思考的問題,面臨一些與理解和解釋密切相關的困惑。如果你真正很嚴肅地思考,你就必然面對這些問題。假如不能徹底地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就會覺得不踏實,怎么來安生立命呢?我猜想在座的諸位來研究中國歷史、文化、哲學,特別是儒學,可能不僅僅是拿一個文憑或者做一篇論文就完事的吧?據我所知,很多同學,特別是搞中國文化的,都有一個安生立命的問題。

  下面我就一個一個地講我剛才所說的三個維度:第一層是讀者和文本的關系,就是“讀書”的問題,面臨的是“我與書”的關系;
第二層是讀者和作者的關系,就是“知人”的問題,面臨的是“我與人”的問題;
第三層是“論世”,即“我之世”與“人之世”的關系問題。最后按我目前的思考和理解,我希望自己能夠比較透徹地解決這些問題。

  

  二、讀書:我與書——我們怎么可能理解客觀的文本?

  

  先說第一個大問題“讀書”,即“我與書”的關系。我剛才講了,當我們研究歷史文獻的時候,我們自覺不自覺地都有一種預設信念:第一,這個文本是客觀實在的,是不以我們的意識為轉移的;
第二,這個文本具有一種客觀的意義,這個客觀意義也是不以我們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實在。我想,所有研究歷史和文獻的人,即使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也一定有這樣的信念。那么,我們的問題就從這兒開始吧,我把它概括為一種發(fā)問方式,即:我們怎么可能理解客觀的文本?

  這個問題在20世紀哲學界有一個專門的名稱,叫做“認識論困境”。由于在座很多同學不是學哲學的,所以我還是簡單介紹一下吧。通俗地說,我這兒有一個茶杯,按照日常的經驗,我們都知道它是客觀實在的,是“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
我即使轉過背去不看它,它還是客觀實在的。這是我們的基本信念。但我會問:你憑什么說這個茶杯是客觀實在的呢?這個問題就是西方近代以來的哲學的一個最強大的動力。聯(lián)系到這里討論的文本問題,我們也可以問:你憑什么說某個文本是客觀實在的呢?憑什么說它有一種客觀實在的意義呢?

  事實上,你是沒法證明這一點的。所以,近代西方哲學實際上是采取了兩種方式來回避這個問題。我們知道,近代西方哲學有兩大派:經驗主義和先驗主義。經驗主義的想法很簡單。記得有一次上課的時候,我也問了這么一個問題:憑什么說這個茶杯是客觀實在的呢?大家不約而同、不假思索地回答說:我看見了!我就反問:你“看見了”它就是客觀實在的嗎?接著我就分析:“看見”是一種意識現(xiàn)象,而且是一種低級的意識現(xiàn)象(高級的意識現(xiàn)象,據說是理性、邏輯思維),心理學里的感覺心理學專門研究這個現(xiàn)象!翱匆姟奔仁且环N意識現(xiàn)象,這就表明,當你說“看見了它”的時候,這恰恰證明了它是在你的意識之中、而不是在你的意識之外。“我看見它了”只表明了它在你的視覺這么一種意識當中,但你還是不清楚:我的視覺之外的那個東西到底在不在?于是,西方經驗主義哲學,從貝克萊到休謨,就把這種態(tài)度貫徹到底,認為“看見”就是感覺,而感覺之外的那個客觀實在,我沒法知道。例如貝克萊的名言“存在就是被感知”[⑧]。后來馬克思主義哲學批判它,稱之為“不可知論”。

  另一種則是先驗論的、理性主義的進路,也是干脆承認:理性以外的客觀實在對于我們來說是不可知的。事實上,先驗進路和經驗進路采取的是相同的方式,就是:意識之外的東西,我們別去管它;
管它在不在,我們只認識意識本身。只不過,對經驗主義來講,意識本身的“原初所與”是感知,而先驗主義則不這樣認為。大家都熟悉笛卡兒吧?他就是把世界、上帝、甚至自我都排除掉、懸擱掉,也就是懷疑一切;
但笛卡兒最后發(fā)現(xiàn),盡管可以懷疑一切,但對“我在懷疑”這件事情本身是不能懷疑的。所謂“懷疑”是什么事情呢?就是“思”,在思考嘛。笛卡兒既然把他自己這個肉體和靈魂的統(tǒng)一體都懸擱掉了,那么所謂“思”又是個什么玩意兒呢?笛卡兒認為,這就是思想本身、理性本身。于是他就以此為起點,來重新推出世界、上帝和自我。

  到了20世紀現(xiàn)象學的創(chuàng)始人胡塞爾,他解決這個問題比笛卡兒還要透徹,他認為笛卡兒還不徹底,還留有心理主義尾巴。迄今為止,“認識論困境”在胡塞爾那里得到了最為確切的表述:內在意識是不可能“切中”外在實在的。[⑨] 胡塞爾的意思是:我的意識是內在的,而作為客觀實在的東西是外在的,它超越了意識,是超越物,那么,我的內在的意識怎么可能“切中”外在的客觀實在呢?胡塞爾使用的是“切中”(treffen)這個術語,而我自己對“認識論困境”則是這樣表述的,我用了兩句話:第一句是:內在意識如何可能“確證”外在實在?第二句是:即便我們承認了這個外在實在,我們的內在意識如何可能“通達”這個外在實在?[⑩]

  這個困境對于我們這里所討論的理解與解釋的問題也是同樣有效的:我們如何可能確證一個文本及其意義竟是客觀實在的呢?我們如何可能通達、理解這個客觀的文本及其客觀的意義呢?沒有辦法。我經常打一個比方:你不能設想你能夠走出自己的皮膚。當然,這個“皮膚”是個比喻,在這里是比喻的意識的邊界。你怎么可能走出自己的皮膚去、走出自己的意識呢?面對“認識論困境”,胡塞爾認為:既然是這樣,那么,意識之外的東西,我就不予考慮嘛,我現(xiàn)在只研究意識本身,回到純粹意識本身。

  我在這里想強調的是:第一,這么一種“認識論困境”是不可回避的,近代以來的西方哲學一直在試圖以各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馬克思也不例外。大家讀過馬克思的《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吧?他認為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根本就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你要在理論上去證明它,那是行不通的。[11] 馬克思的這個解決方式是很有意思的。我記得在“文革”時期全民學哲學的時候,人們這樣來理解馬克思:你不相信客觀實在嗎?我打你一個耳光,你看是不是客觀實在的!事實上,這是把馬克思的思想庸俗化了。馬克思所說的“實踐”不是這個意思。但有一點:馬克思的解決方案也是有問題的。我今天就不講這個話題了,扯得太遠了?傊,我們不能回避“認識論困境”問題。在座諸位如果要從事研究,你就會面對歷史文本,你就要理解、解釋這個文本。那么,你首先就應該想想:這個文本及其客觀意義,我是怎么可能知道的呢?這就是“認識論困境”。我想強調的第二點是:像西方近代哲學那樣回避認識論困境,那顯然是不對的。我剛才講了,西方近代哲學的那兩種進路實際上都是在回避這個問題,它們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這很容易導致“不可知論”。先驗論者康德也是“不可知論”的,經驗論就更是不可知論的了,徹底的經驗論就是“不可知論”。

  “不可知論”確實是很不對的。打一個很淺顯的比方:雖然我不能證明這個茶杯是客觀實在的,但我還是得相信它,我渴了就知道端起它來喝,我總不能一邊端起它、一邊想:這個東西完全是子虛烏有的嘛。我喝的只是符號嘛!(笑)再舉個例子,待會兒我講完了以后,大家奔食堂而去,你不可能一邊走一邊想:這個食堂是不是客觀實在的呢?我怎么能證明它呢?事實上,你不用想那么多,這個信念是可靠的,你只管奔那兒去,端起碗來吃吧!但是,作為一個嚴肅的學者、思想者,你必須思考這樣的問題。而我今天就是想在我的理解中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我們中國的前現(xiàn)代的思想中,對這個問題表達得最透徹的是陸九淵。他提出:“六經皆我注腳。”(《陸九淵集·語錄上》[12])在這里我想順便強調:我們當今這個世界很糟糕,我們的精神生活完全陷入了某種“絕對的相對主義”。現(xiàn)在很多中國人,沒有理解陸九淵的意思,他們認為這個“我”就是指的陸九淵這個經驗的個體,或者今天的任何一個“我”這樣的單子性的個體。這樣理解是不對的。我們大家應該都知道,陸九淵所說的“我”,是指的從孟子開始的儒家傳統(tǒng)形而上學所說的“心性本體”,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一個“大我”。

  我這里順便說說,我們現(xiàn)在的年輕人特別喜歡講“率性”,而且還引經據典:《中庸》講的“率性之謂道”嘛,所以,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怎么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呢?(笑)有的年輕人酗酒,把肚子都喝壞了,然后說:這就是率性嘛!這就是率性嗎?當然不是。這里面有一個前提:那個所率之“性”是什么呢?事實上,《中庸》所講的“性”,就是儒家先驗哲學的心性設定,它既是主體性,又是本體性,不是“小我”,而是“大我”。

  我想說的是:陸九淵這么一種“六經皆我注腳”的態(tài)度,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我剛才講了,我們搞歷史和文獻的人都會不假思索地有一個信念、一個作為前提的態(tài)度,就是客觀的“我注六經”的態(tài)度:我要客觀地把這個文本的客觀意義給揭示出來,就像科學家發(fā)現(xiàn)客觀的規(guī)律一樣。事實上,這么一種態(tài)度在今天的哲學看來是靠不住的了,這簡直成了一種“常識”。于是,有的人就有另一種態(tài)度,就是“六經注我”,但是曲解的“六經注我”。把“我”理解為經驗中的個體,這是對古人、對陸九淵的誤讀,這是必須被排除掉的。否則,你就成了極端個人主義,愛干什么干什么;
你解釋歷史文本,也是想怎么說就怎么說。那怎么行呢!

  但是,另外一層也是必須強調的:即便我們設定了這么一個先驗的心性本體,這在我們今天的思想看來仍然是有問題的。我們面對一個文本,即便采取“六經注我”的態(tài)度,而且這個“我”是說的心性本體,然而這在今天的思想觀念看來,卻是典型的形而上學思維方式,因為你首先就設定了一個先驗的本體,包括人性論,不論是主張性善還是性惡,你都預先設定了一個先驗的本體。這樣一種思維方式,和我剛才所講的西方先驗主義的思維方式本質上是一樣的。按照這種思維方式,我們在閱讀、解釋文本的時候,既不是我在解釋它,也不是文本本身的客觀意義在呈現(xiàn)出來,而是那個所謂“本體”在那里呈現(xiàn)。這樣一種先驗的思路,它在一定意義上能夠避免經驗主義的那種相對主義態(tài)度、唯我論的態(tài)度;
但是,它也是有問題的,今天的思想就是要解構這種先驗的設定。

  這就是我們中國人所熟悉的兩種說法:“我注六經”的經驗論態(tài)度,“六經注我”的先驗論態(tài)度。在今天看來,這兩種態(tài)度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如果按我自己的說法,我會這樣表達:“注生我經”。意思是說:“我”這樣一個主體性存在者(讀者)和“經”這樣一個對象性存在者(文本)其實還不是“究竟”,我們要問的是:這樣的存在者是從哪兒來的?它們如何在觀念中呈現(xiàn)為對象、并從而規(guī)定我這樣一個主體?用哲學的話語來說就是:這個“主—客”架構是如何生成的、如何被給出來的?在我看來,就是在“注”這樣的事情中生成的。最本源的事情就是“注”本身。“注”不是一個名詞,而是一個動詞,就是一種“在”;蛘哂梦业恼f法:“注”本身是生活的一種顯現(xiàn)樣式;
所有的實體性、存在者性質的東西,都是在這樣的事情當中顯現(xiàn)出來的。但這是我要在第三個大問題當中談的話題,這里暫且按下。

  我剛才講了,“認識論困境”迫使我們思考文本的客觀性及其客觀意義是怎么可能的問題,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對文本及其意義的客觀性的否定。當然,如果你陷入了一種相對主義、唯我論的態(tài)度(當今很多人都持這樣一種人生態(tài)度),那實際上就是對客觀性的否定。否定了客觀性,就陷入了唯我論。但是,按今天的思想的發(fā)問方式,我們可以追問:“我”這樣一個主體性的存在者是從哪里來的?

  為此,我經常舉一個例子。今天很多年輕人為了彰顯自己的個性,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我就是我!”可是我們可以追問:你以為你是誰呀。ㄐΓ┻@是北方人的一句口頭禪。從邏輯的角度講,這是同義反復。呵呵,同義反復即同一律,這確實是一個偉大的真理,它是一切邏輯的基礎嘛。(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但是,我們現(xiàn)在不妨來做一個實驗。你拿一張紙和一支筆,然后開始寫“我是……”。你寫下去,寫一句和寫一萬句都是同樣的結果:“我”是“非我”。不信你們試試。比如說,我寫“我是四川大學的教師”。但是,“四川大學”不是“我”啊,我死掉了,四川大學仍然健在;
“教師”也不是“我”啊,老師是“他者”,不是“我”。再比如,我寫“我是我爸的兒子”,可是,兒子不是“我”,爸也不是“我”;
即使世界上沒有我這個人,還是有爸和兒子,對不對?其實,這是很簡單的道理。馬克思說: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的總和。[13] 因此,個體的本質就是社會關系的總和。你所寫下的各種各樣的“我是……”其實就是在揭示你的各種各樣的復雜的社會關系,如此而已。這就像一個坐標,個體是上面的一個點,這個點是被坐標所規(guī)定的,而不是相反;
沒有這個坐標,這個點就顯示不出來。

  但是,這樣一種解釋也還是一種很傳統(tǒng)的解釋,它雖然可以在一定層面上揭示某種真理:自我是被他者規(guī)定的。但這還是不夠的!白晕摇北弧八摺彼(guī)定,這里仍然還是兩個存在者,仍然是一種“主—客”架構,仍然會面臨“認識論困境”。

  

  三、知人:我與人——我們怎么可能理解文本的作者?

  

  這就涉及第二個大問題,或者說第二個層次上的問題:我與人(讀者與作者)的關系問題。我把第一個問題概括為:我怎么可能理解客觀的文本;
把第二個問題概括為:我怎么可能理解文本的作者。第一個問題,我是從“認識論困境”的角度來談的;
現(xiàn)在我從另外一個角度、現(xiàn)在哲學界比較熱門的話題之一“交互主體性”來談第二個問題。在我看來,“交互主體性”也面臨著困境。要理解這個問題,我得先簡要地談談胡塞爾的相關思想。

  胡塞爾的現(xiàn)象學,其實就是把先驗的進路、理性的進路發(fā)揮到極致、極端。胡塞爾也是從解決“認識論困境”問題入手的,他認為,既然意識之外的東西我沒法證明,沒法“切中”,那么,我現(xiàn)在研究科學、哲學,就只是研究“純粹意識”本身。但是,胡塞爾后期面臨一個很大的問題。假定在座諸位都信守胡塞爾的立場,凡是意識之外的東西,我都把它“放入括號”存而不論,把它當作“超越物”而“懸擱”掉,那么,當你回家見到你的爸爸媽媽和親人的時候,你怎么面對他們呢?你總不能在心里想“我的爸爸媽媽是不是客觀實在的呢”這樣的愚蠢問題吧?(笑)剛才我們面對的是一個物,比如一個文本;
而現(xiàn)在我們面對的卻是人,他也是一個主體。這樣一來,問題就非常嚴峻了。這就導致別人對胡塞爾的指責:不管你怎樣講,不管你怎樣想排除經驗主義,你實質上還是唯我論,是一個排除異己的“獨存的我”(solus ipse)[14]。

  比如,現(xiàn)象學的先驗的“本質直觀”,在胡塞爾的觀念中,不是指的一個經驗的個體在那里直觀,那樣的經驗直觀是看不到本質的。胡塞爾讓我們拿出一張紅紙,然后教我們如何看“紅本身”。但是,我怎么也看不到紅本身,(笑)看不到紅的本質、本質的紅。固然,在胡塞爾看來,先驗直觀和經驗直觀本質上是不同的;
但實際上,當我們具體地進行直觀活動的時候,卻總是張三、李四這個經驗的個體在直觀。比如說,我現(xiàn)在舉著這個茶杯,然后學著胡塞爾那樣去直觀它的本質,可是我始終看不到這個茶杯的本質,我看不進柏拉圖的“理念世界”里面去。因為我是一個在經驗世界中的經驗的個體,所以,我在本質直觀的具體操作中,是不可能穿透經驗的邊界的。只要你一具體操作,先驗的直觀馬上就變成一種個體性的、經驗性的活動了。這樣一來,我的意識之外的他者的主體性又是怎么被確定的呢?你總不能說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其他人都是非人、都不存在吧?這顯然是很荒誕的。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胡塞爾后期提出了一個概念:交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或譯為“主體間性”)。他的意思是說:原來大家攻擊我的,是我所設定的那么一個單子性的意識個體;
而事情本身不是這樣的,原初的事情,不是單子性的意識個體的存在,而是若干個主體的交互性的共同存在。

  但是,無論他怎樣辯解,按胡塞爾的先驗論,他始終不可能逃脫這樣的兩難困境:假如“交互主體性”是一個存在于經驗世界中的事實,它就是超越物,就應該首先被懸置起來;
假如“交互主體性”是一個存在于先驗意識中的事實,它就仍然不能解決在經驗世界中“他者的主體性的確立是如何可能”的問題。這其實是所有一切先驗哲學的共同困境:從先驗領域到經驗領域的跨越,這是如何可能的?胡塞爾的立場當然是后者,也就是說,他人的存在乃是純粹意識當中的一種直接的被給予性。但是這樣一來,胡塞爾仍然逃脫不了唯我論,因為在這種觀念中,他人的存在只不過是“純粹作為我的我思相關物”[15]。

  所以,假如堅持必須把不依賴于“我”而客觀存在的東西視為超越物而加以懸置,那就必須放棄那種不依賴于“我”而客觀存在的“他人”,也就是說,“主體間性”的觀念就是不能成立的;
假如承認“他人”是不依賴于“我”而客觀存在的,那就必須放棄對超越物的懸置,也就是說,必須放棄他的先驗現(xiàn)象學的根本態(tài)度。目前,關于胡塞爾提出的“交互主體性”概念是否真正解決了他的意識現(xiàn)象學所面臨的困難,國內國外的現(xiàn)象學界也是有爭議的。有的學者認為胡塞爾通過“交互主體性”這個概念解決了他的困境,而有的學者則認為“交互主體性”根本就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

  我們現(xiàn)在面對文本的理解和解釋,也面臨這樣的問題。我們要“讀其書”就要“知其人”,也就是說,就要理解作為“他者”的作者。不僅如此,其實,對作者的理解,就是回到了開頭:還是對文本的理解問題。因為,你怎么能“知人”呢?讀書嘛。不過,這里還是存在著一點區(qū)別的:第一部分是就讀書而論讀書,是讀作者的作品;
而這里則是為知人而讀書,是讀關于作者的傳記之類的書籍。但是無論如何,“知人”問題還是“讀書”問題,即還是文本的理解與解釋的問題。

  然而按胡塞爾的問題,你作為讀者而理解文本的作者,但你是一個主體,他卻是另一個主體,那么問題在于,你如何可能確證他這樣一個主體的存在呢!俗話說,“知人知面不知心”啊,當今這個時代,我們感到人與人之間越來越難以理解,似乎每個人都戴著一個面具。按照西方傳統(tǒng)的哲學觀念,你面對一個人,不管他是熟人還是陌生人,他都是一堆“現(xiàn)象”,而且這個人的“本質”是不可知的。但在現(xiàn)象學看來,“現(xiàn)象背后一無所有”,現(xiàn)象就是本質。然而盡管如此,胡塞爾的先驗的現(xiàn)象學仍然面臨著嚴峻的問題:我是無法確證他人的存在的。因此,我們是不可能理解作者的。

  然而事實上,我們今天應該很清楚:問題并不在于如何“證明”他人的客觀存在,因為這根本就不是任何理論思維可以解決的問題;
而在于弄清楚:我們怎么會產生出關于“他人”及其“客觀存在”的觀念?我必須再一次強調:這根本就不是任何理論思維可以勝任的任務。我們獲得關于他人客觀存在的觀念,這根本上就是一種前理論、前思維的事情。這既不是理性認識可以解決的問題,也不是任何感性認識可以解決的問題。這根本就不是認識論的問題。

  簡而言之,這是一種“生活領悟”。唯其如此,孟子根本就不涉及“他人的客觀存在怎么可能”這樣的問題。孟子是從已經確信他人的客觀存在出發(fā)的,他提出的問題僅僅是:我們怎么可能理解這個在我之外客觀存在的他人?我們怎么可能“知人”?孟子的回答是:論其世。

  

  四、論世:我之世與人之世——我們怎么可能理解作者的生活?

  

  所以,現(xiàn)在我講第三個大問題“論世”,并由此而逼近我們如何解決上述問題。現(xiàn)在的問題在于:即便我們已經明白,主體性存在者是由生活生成的,但是,讀者有讀者的生活,作者有作者的生活,這畢竟是兩個不同的生活。因此,文章開頭的那個圖示應該改為:

  讀者的解釋 客觀的文本

  ↑ ↑

  讀者 作者

  ↑ ↑

  讀者的生活 作者的生活

  這里的問題就是:讀者所試圖理解的是作者的生活,而非讀者自己的生活,但是,這兩種生活顯然是不同的,那么,由自己的生活所生成的讀者,怎么可能理解作者的生活呢?比如說,我來讀《論語》,可是我是21世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公民,而孔子卻是春秋末年的人,我們倆的生活差別簡直是太大了。這就面臨一個問題。什么問題呢?這直接與“歷史”這個觀念有關,我今天也想把“歷史”觀念“解構”一下。如果說,我能夠理解這個人,是因為我能夠理解他的生活,那么,我們可以問:你怎么可能理解他的生活呢?孟子說得很清楚,你要“知其人”就要“論其世”,意思就是說,作者是由他的生活塑造的,所以,你要理解他的生活,才能理解這個人。但是,作者的生活并沒有塑造我。∥沂潜晃业纳钏茉斓,而我的生活與他的生活又是不同的。因此,從目前的分析來看,我是不可能理解作者的。僧肇的《物不遷論》,大家讀過吧?什么叫“物不遷”?就是“昔物不至今”。[16] 那么,“歷史”這個觀念是怎么可能的呢?按照這種觀念,我不可能理解歷史。作為一個21世紀全球化背景下生成的人,我怎么可能理解古代的歷史呢?所以,歷史的流動在傳統(tǒng)形而上學的思維模式下是不可能的,是流不起來的。我經常講,我們做歷史研究的人,其實都自覺不自覺地有一個歷史哲學的背景。你在研究歷史的時候,總是會基于一個這樣或那樣的歷史觀,那就是歷史哲學的問題。

  這似乎又回到了第一個大問題:讀書的問題。你要理解司馬遷的《史記》,就得理解司馬遷其人;
要理解司馬遷其人,就得理解司馬遷其人的生活背景,就得理解漢代的生活。但是這樣一來,你還是得去讀《史記》。但即使讀了《史記》,上述問題依然存在:我們作為一個被當下生活所給出來的人,怎么可能置身于作者的生活之中呢?

  對于這個問題,20世紀的思想給出了一種解決方式。首先,我要區(qū)分三個詞語。讀者和作者有一個共同點,哲學上把他們都叫做“存在者”,或者更確切地說,主體性的存在者。這是第一個概念:存在者。然后,讀者的生活和作者的生活也有一個共同點,我們把它們叫做“存在者的存在”。這是第二個概念。按照孟子給出的淵源關系的序列,他應該有這樣一個觀念:存在者是被存在者的生活所規(guī)定的;
用我們的話說就是:作者是被他的生活塑造的。然而這兩個概念卻還停留在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中。這種思維方式的特點,就是把歷史、生活對象化、客觀化,認為歷史、生活是在我之外的客觀實在,已經擺在那里,然后我這個主體可以去研究歷史、思考生活等等。這是一種對象化的思維方式,即始終在“主—客”架構下來思考問題。然而我剛才已經說了,這必然會面臨“認識論困境”:你怎么可能穿透你的“皮膚”、意識的邊界,去通達文本的客觀意義呢?

  近代西方哲學一直試圖解決這個問題,但沒有人真正解決了這個問題。然而20世紀的思想卻開啟了解決這個問題的可能性,就是:我們應該換一個思維方式來思考這個問題。我們之所以陷入所謂的“認識論困境”,是因為我們總是在“主—客”架構下來思考問題。但是,困境歸困境,我剛才說了:你怎么膽敢否認茶水、食物的客觀實在性呢!所以,很顯然,所謂“認識論困境”可能本身就是一個很荒誕的問題。因此,現(xiàn)在我們應該換一個發(fā)問方式,即:“主—客”架構是怎么可能的?主體和客體都是存在者,所以我們的問題也可以轉換成:存在者是怎么可能的?這就意味著,當我們面對歷史文本的時候,我們應該問:這個客觀的歷史文本是如何可能的?它怎么會在我們的觀念當中顯現(xiàn)為一個客觀實在的對象?并且我們還應該進一步反躬自問:我這個作為主體性存在者的研究者、詮釋者本身又是何以可能的?這樣一種思維方式,就把“認識論困境”問題給消解掉了;
同時這也意味著,我們應該回到“存在”本身、或者“生活”本身。這就是第三個詞語。

  我剛才提出了兩個概念:存在者和存在者的存在,或者作者和作者的生活、讀者和讀者的生活;
現(xiàn)在我們要進一步追溯那種真正先行于任何存在者及其存在的“存在”本身,或者說追溯那種真正先行于讀者、作者和文本的“生活”本身。這樣的生活,就不再是我剛才說的存在者的存在、生活者的生活了,不再是讀者或作者的生活了,因為:“讀者的生活”、“作者的生活”這樣的觀念有兩個前提:第一,必須把生活對象化,置于主體的對面;
第二,對生活進行歷時的切分、時間觀念的切分,然后就產生了僧肇所說的“昔物不至今”的問題,從而,穿透歷史就成為不可能。

  一般來說,(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對于“存在者何以可能”這個問題,有兩種可能的回答。第一種是傳統(tǒng)形而上學的回答方式。通俗地講,比如說,一個小孩跟他媽媽的對話:“我是從哪兒來的?”“媽媽生的唄!”“媽媽又是從哪兒來的?”“姥姥生的唄!”…… 但是,媽媽和姥姥仍然是存在者啊。最后,我們可以從大千世界一直追溯到上帝、本體?墒,上帝和本體仍然還是存在者啊。這仍然不能回答“存在者何以可能”的問題。這就是傳統(tǒng)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極限。所以,20世紀的思想就有了第二種回答:存在。今天,最前沿、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存在”問題。用《老子》的話來說,就是:“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老子》[17] 第40章)“萬物”從“有”而來,而“有”本身在宗教形而上學中就是“上帝”,在哲學形而上學中就是“本體”。但進一步講,“有生于無”,“無”就是存在本身,就是生活本身。為什么說存在、生活是“無”呢?因為這不是存在者,這里無物存在。

  然后,我們再回過頭來理解歷史文本、作者、作者的生活,就可以基本解決問題了。

  

  五、問題的解決

  

  先回到第三個疑問。當我們說“讀者的生活”、“作者的生活”的時候,就一定會產生困惑。而事實上,不管是作者的生活、還是讀者的生活,都是程子所說的“體用一源”(《伊川易傳序》[18]),即:皆源于生活本身。而生活本身,是渾然的、渾淪的。我們不說“渾然一體”,因為說到“體”就麻煩了。這里沒有“體”,“神無方而易無體”(《周易·系辭上傳》)。而所謂“讀者的生活”和“作者的生活”,其實都是生活本身在我們的觀念中的某種顯現(xiàn)樣式。

  剛才談到陸九淵時,我說我自己的觀念是“注生我經”。這里,“注”作為一個動詞,就是說的生活的一種顯現(xiàn)樣式。當然,我們可以這樣陳述:有一個搞歷史或文獻的學者,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注”。但是,我們這樣表達,就會陷入困境,因為這樣一種表達意味著一個學者、一個主體性的存在者已然先行了,然后他才可能作注或不作注。這樣一種思維方式必然會陷入“認識論困境”。因此,如果你是一個徹底的思想者,就應該反過來想這個問題:如果沒有“作注”這樣的事情本身,那么這個研究者、作注者就是不存在的。當然,這個人是存在的,他是張三、李四,張三、李四是存在者;
但他們不是這里的作注者,不是作注者這樣的存在者。假如沒有“作注”這樣的事情發(fā)生,那個作注者就是不存在的,那個被詮釋的文本作為存在者也是不存在的。我們面前固然擺著一個文本,但是如果沒有“作注”這樣的事情發(fā)生,這個文本就根本不是一個“注本”(被注的文本),你可以把它作任何用途,拿去燒火也行。(笑)

  我經常講儒家的仁愛觀念,也是這個意思。比如母愛,就是仁愛的一種顯現(xiàn)樣式。母愛不是一個存在者,而是先行于存在者的事情;
母親和兒子這樣的存在者,都是被這種愛所造就的。為什么這么講呢?因為:假如母愛這種作為存在本身之顯現(xiàn)的情感還沒有顯現(xiàn)出來,那就根本還沒有母親,或者說,這個女人就還不成其為一個母親。同樣,我們可以說:假如沒有閱讀這樣的事情發(fā)生,歷史就不存在;
假如沒有作注這樣的事情發(fā)生,文本也不存在。實際上,文本、作者、讀者,都是被共同涵攝于當下的生活之中的。

  這就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不論是主觀主義的歷史觀、還是客觀主義的歷史觀,都是錯誤的,或者說是不究竟的,因為這樣必然陷入困境?陀^主義的歷史觀的前提是:歷史在空間上是在我的生活之外,在時間上是在我的生活之前。但這樣一來,我就沒法通達它?陀^主義的歷史觀必然陷入“昔物不至今”的困境。而主觀主義的歷史觀也面臨一個問題,這就是我剛才講的“主體間性”問題。我們都是主體,你講一套歷史,我講一套歷史,到底誰對誰錯呢?沒有仲裁者,大家都是主觀的。事實上,主觀主義的歷史觀和客觀主義的歷史觀都仍然是在“主-客”架構之下思考問題的,F(xiàn)在我們說:歷史并不在當下的生活之外,而就在當下的生活之中。這樣我們就導向一個更深刻的問題:生活或存在本身究竟是如何涵攝了歷史、文本、傳統(tǒng)的?

  如今我們大家經常把“傳統(tǒng)”掛在嘴邊。但一般來說,當我們談到“傳統(tǒng)”的時候,馬上就會不假思索地認定它有兩個特點:時間上在我之前,空間上在我之外;
或者說,時間上在當下的生活之前,空間上在當下的生活之外。你這樣想就完了,你馬上陷入困境。

  作為存在的生活,這可能是一個比較難以把握的觀念。我猜想大家很容易以傳統(tǒng)的思維方式來看待我所說的“生活”或“存在”,就是把生活對象化,作為一個客體來打量。如果這樣理解,那么生活還是在你之外,或者是擺在你面前。生活怎么可能擺在你面前呢?太奇怪了。(笑)我們之所以有這樣的思維方式,根本的原因是生活被我們對象化、存在者化了。其實,生活本身不是一個對象,不是一個東西;
在生活本身的層級上,原本沒有所謂“作者的生活”、“讀者的生活”。生活就是生活,如此而已。生活就是存在,而不是任何存在者的存在;
一切存在者的存在、乃至一切存在者本身,都是由生活所生成的。這是一切跨時間、跨空間的理解與解釋之所以可能的淵源所在。而所謂“作者的生活”和“讀者的生活”,那不過是生活本身的一種顯現(xiàn)層級:生活本身顯現(xiàn)為了某種存在者的存在,顯現(xiàn)為了某種生活者的生活。

  在這里,我要強調的是:第一,作者的生活和讀者的生活都淵源于生活,生活本身乃是渾然的;
第二,這種渾然的生活乃是前時間性、非時間性的;
因此,第三,我們理解文本、理解文本的作者、理解作者的生活才是可能的。我們可以用下圖來表示這一觀念:

  讀者的解釋 ←→ 客觀的文本

  ↑ ↑

  讀者 ←————→ 作者

  ↑ ↑

  讀者的生活 ←→ 作者的生活

  ↑ ↑

  ←——— 生活 ———→

  因此,“有我”的生活固然是存在的,這就是某種存在者的存在;
但是,“有我”的生活淵源于“無我”的生活。我經常講:生活本身乃是非人的生活。(笑)因為:所謂“人”,那就是一個主體性的存在者;
所謂“非人”的生活是說:此時此刻,作為主體性存在者的人還沒有生成。

  現(xiàn)在我們回到開頭的問題。我今天講座的宗旨,諸位切莫誤解。我絕不是要否定文本的客觀意義。因為如果采取這么一種立場,那就陷入了那種被誤解的“六經注我”,我就是一個主觀主義者了。我開始時談到了,我們在研究文本的時候總是有一個預設信念:它是客觀實在的,是有客觀意義的,并且這種客觀意義是不以我的意識為轉移的。但同時呢,我們又總是遭遇理解和解釋的歧義性,使得我們無從選擇。

  我想說的第一層意思是:我們絕不能否定文本及其意義的客觀性;
但是,如果你僅僅承認這一點,你馬上就會陷入“認識論困境”。因此,我們應該換一種思維方式,我們應該去追問:文本為什么會有這樣的客觀實在性?文本意義的客觀性是如何可能的?通過這樣的追問,我們就回到了存在,回到了生活本身!盎氐缴畋旧怼痹谶@里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說:你不能把文本設想成是在當下生活之外、之前的東西,而應該意識到它是被當下的生活所涵攝的東西。

  第二層意思是:文本的歧義性是依然存在的。因此,我們應該追問:文本為什么會有歧義性呢?這跟第一個層面的問題是相關的。我這里想強調的是:我現(xiàn)在所說的“客觀性”不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客觀性”,就是說,我們現(xiàn)在不能像過去的傳統(tǒng)形而上學思維方式那樣去理解文本的客觀性。我剛才描述過這種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特征,就是:時間上在當下生活之前,空間上在當下生活之外。但事實上,這樣的客觀性是不可能的;
恰恰相反,文本乃是被涵攝于當下的生活之中的:文本作為一種存在者,是當下生活的一種顯現(xiàn)樣式,是當下的“注”的一個結果。唯其如此,當我說“生活本身”時,這是無所謂主觀和客觀的,而是先行于、超越于“主—客”架構;
然而唯其如此,“主-客”架構中的主觀性和客觀性才是可能的。

  這就是我想強調的兩點:文本是有客觀性的,而不是可以任意解釋的,只不過這里所說的“客觀性”不是傳統(tǒng)形而上學所理解的客觀性;
同時,歧義性本身就是一種客觀性,而追本溯源,歧義性本身就是生活的顯現(xiàn)。

  我記得有一次,有人問我:“生活的意義是什么?”當時我回答說:“生活無意義!边@令他很驚詫。但我這樣說的前提是:我所說的生活不是什么“讀者的生活”、“作者的生活”,不是你的生活、我的生活,不是指的存在者的存在,而是指的作為存在本身的生活本身。存在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為什么呢?我們可以換一個方式來思考這個問題。當我說“生活沒有意義”時,那個人馬上反問:“那我活著還有什么意義呢!”實際上,從邏輯的角度來說,他這里已經偷換概念了:我說的“生活”不是“我活著”。我告訴他:你的生活當然是有意義的;
作為一個主體性存在者的存在,你的生活的意義是被你創(chuàng)造的。我的意思是:你作為一個存在者,你在創(chuàng)造你的生活的意義;
但是,你這個創(chuàng)造意義的存在者本身卻是被生活給出來的,而生活本身卻是沒有意義的;
否則,你就會在生活之外去設定一個尺度。然而“生活之外”是一件沒法設想的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生活之外”。如果生活就是存在本身,那么我可以仿照巴門尼德的話說:生活之外就是“不存在”。

  因此,我們必須嚴格區(qū)分如下三個詞語:存在者、存在者的存在、存在。這其實也就是海德格爾作出的一個基本的區(qū)分。對于存在或生活,在我們兩千年來的傳統(tǒng)思維方式中是很難理解、很難把握的。這就是《老子》講的“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1章)。但可惜的是,我們總是言說著某個存在者以及這個存在者的存在,然而“遺忘”了存在本身;
我們總是言說著某種生活者以及這種生活者的生活,然而“遺忘”了生活本身。

  最后,我作一個簡單的小結。我今天來講孟子的這么一番話,是想揭示一點,就是:孟子的這段論述,實際上蘊涵著他的一些先行的思想觀念,所以他才會有這種“論世知人”的信念:我們“論其世”,就能“知其人”;
我們“知其人”,就能“讀其書”。我們今天的話題沒有涉及到孟子的這一信念是怎么可能的問題,那是另外的問題,我自己現(xiàn)在就是在做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在我看來,孟子那里是有很多關于生活本身及其情感顯現(xiàn)的言說的。但這不是我們今天的話題。[19] 事實上,正因為孟子有那樣一些最本源層級上的生活觀念,他才可能有“論世知人”的信念,而認為那是不言而喻的。孟子確信:我們能夠理解作者的生活、作者、文本。那么,他顯然一定有自己的關于生活本身、存在本身的觀念。理解了這一點,那就好辦了,就是:我們可以理解文本、文本的作者、作者的生活,并從而把握歷史文本的客觀性,這是因為所有這一切都是“一源”的,即:所有這一切都是由生活本身生成的。

  再回到那個博士生的問題。在他當時看來,歷代對《論語》的詮釋是不同的,完全沒有客觀標準,令人困惑。我想:他所說的“客觀”也就是傳統(tǒng)形而上學所講的“客觀”,而那是不對的,哪里有那樣的客觀?我現(xiàn)在特別想強調一點:從何晏開始、一直到這個博士生的導師,他們關于《論語》所作的那一系列不同的詮釋,也就是現(xiàn)象學所說的“現(xiàn)象”,都是存在的顯現(xiàn)、生活的顯現(xiàn),都是很有意義的。這種“注”背后有什么東西呢?沒有。“現(xiàn)象背后一無所有”。注本身是生活的一種顯現(xiàn)樣式;
如果沒有這樣的顯現(xiàn)樣式,《論語》這個文本本身也就不復存在。因此,我想告訴那個博士生的是:你做的詮釋工作是有意義的,你的詮釋同樣是生活的顯現(xiàn)、存在的顯現(xiàn);
或者用我們中國人的話來講,這就是“天命”。所謂“天命”就是存在、生活本身的言說,或者說是存在、生活本身的顯現(xiàn)。作注就是存在或者生活本身的一種顯現(xiàn)方式;
離卻作注,就什么都沒有:既沒有注釋者、也沒有被注釋文本。

  好了,今天就談這么多吧。我不知道我講明白了沒有?這里面涉及到的一些觀念確實比較麻煩,理解起來可能困難一點。但我今天總不能白講吧?你們總應該還是有些感覺的吧?(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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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8年第3期(發(fā)表時有刪節(jié))。這是應邀于2007年4月17日在四川大學古籍研究所“《儒藏》系列講座”所作的講演,由我的研究生李龍根據當場錄音記錄整理,特此致謝。

  

  [①] 舒大剛:四川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歷史文化學院副院長、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長,“《儒藏》工程”首席專家。

  [②] 海德格爾:《哲學的終結和思的任務》,見《面向思的事情》,陳小文、孫周興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2版,第80頁。

  [③] 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洪漢鼎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9年版。

  [④]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王慶節(jié)譯,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9年第2頁。

  [⑤]《周易》:《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原文:“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⑥]《孟子》:《十三經注疏·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⑦]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

  [⑧] 貝克萊:《人類知識原理》,I.2-8。轉引自《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503頁。在貝克萊看來:客觀的實在只不過是觀念的存在;
“一個觀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
“所謂不思想的事物完全與它的被感知無關而有絕對的存在,那在我是完全不能了解的。它們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它們不可能在心靈或感知它們的能思維的東西以外有任何存在”。

  [⑨] 胡塞爾:《現(xiàn)象學的觀念》,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9、7頁。原文:“在客觀科學那里存在著超越的可疑,問題是:認識如何能夠超越自身,它如何能夠切中在意識框架內無法找到的存在?” “對切中事物本身的認識可能性的反思陷入這樣一種困境之中,即:認識如何能夠確信自己與自在的事物一致,如何能夠‘切中’這些事物?”

  [⑩] 黃玉順:《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89頁。

  [11] 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頁。原文:“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xiàn)實性和力量,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于思維——離開實踐的思維——的現(xiàn)實性或非現(xiàn)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的問題!

  [12] 陸九淵:《陸九淵集》,鐘哲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

  [13] 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6頁。原文:“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xiàn)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

  [14] 胡塞爾:《生活世界現(xiàn)象學》,黑爾德編,倪梁康、張廷國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頁。

  [15] 胡塞爾:《生活世界現(xiàn)象學》,第152頁。

  [16] 僧肇:《物不遷論》,見[唐]元康《肇論疏》卷上,載《大正藏》,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1975年影印本,第45冊。

  [17]《老子》:王弼本,《王弼集校釋》,樓宇烈校釋,中華書局1980年第1版。

  [18] 程頤:《伊川易傳》,見《二程集》,中華書局1981年版。

  [19] 參見黃玉順:《面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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