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行之:權威怎樣獲得服從?
發(fā)布時間:2020-06-07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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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會都會有一些特殊人物赫然而立,其中就有權威,各種各樣的權威:政治權威、科學權威、學術權威,再往細了分,我們還可以看到諸如歷史權威、考古權威、經濟權威、體育權威、醫(yī)學權威乃至于性學權威之類。
權威往往表示在它所屬領域代表最高規(guī)格和最高水平,這似乎沒有什么問題。問題在于,所有權威都必須在一個前提下才能夠存在,即獲得認可和服從,讓人家從心底里認為你是權威。倘若隨便什么人都宣稱自己是權威,這個世界非亂套不可——你能認可和服從一個文盲為文化權威嗎?你能認可和服從一個道德低下的小人為政治權威嗎?你不能。
可見,猶如權力的合法性取決于同意一樣,權威的合法性同樣取決于與同意類似的東西:認可和服從。失去了認可和服從,權威就將不再是權威,很有可能會滑落為人們的笑柄,這樣的事例在我們的生活中并非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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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領域,有學者認為合法性是對政府的尊奉,主權是對國家的尊奉,而權威則是對領導者個人的尊奉。前兩個問題對于我來說過于宏大,我不知道該說些什么,對后一個問題,即對領導者個人的尊奉問題,或者說認可和服從某位領導者為政治權威的問題,倒覺得有話可以說一說。
無論什么權威,必定通過某種方式才能夠獲得人的認可和服從。打一個比方:袁隆平先生在我心中占有崇高地位,是因為這位可愛的老人孜孜以求的科學精神以及他所研究培育出來的雜交水稻帶給人類的福祉深深打動了我,我不但認可和服從他為無可爭議的權威,甚至認為他是比那些成天占據報紙廣播電視版面和畫面的權威更有價值的權威。換一句話說,袁隆平通過自己的科學貢獻獲得了人們的服從,這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沒有任何人為的因素。推而論之,通過政治、經濟、文化服務于人類的權威,都是經由實績而獲得人們的認可和服從的,沒有這種實績,任何人都不能成為權威。
但是在政治領域卻有另一番情形。
在這個領域,我們不但看到政治權威,我們還會看到政治權威帶有某種學術色彩,儼然為某一類的學術權威。這就奇怪了,因為我們常常既不知道他以往有過什么思想,也不知道他現在有什么思想,更不知道他將來會有什么思想,我們必須接受的現實只是:這個人因為權力突然地就成為了我們必須仰望、必須認可、必須服從的所謂權威。
這里面必定有很多耐人尋味的東西。
提一個簡單的問題:此人為何方神圣?他是通過什么途徑天然地獲得人們(哪怕是表面)認可和服從的呢?
答案并不深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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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美國的羅斯金、科德、梅代羅斯等三位學者共同撰寫了一本名為《政治學》的書,影響很大,后來成為西方世界很多大學的教科書。這本書就曾經用專門篇幅闡述權威獲得服從的問題,我很想借助于他們的觀點說明我的問題,結果我發(fā)現很難。
這里面的原因有二:一是《政治學》作為教科書探討的是政治領域的一般規(guī)律,真正具體到權威獲得服從的內容比較起更廣泛的政治話題仍舊顯得狹窄;
二是美國人著眼于他們所熟悉的世界,探討的是他們的世界的普遍規(guī)律,很難直接用他們的觀點說明我們置身其間的社會現實。
所以這本書僅僅是啟發(fā)而已,要真正弄清這個問題,還得到我們身邊尋找破解之道。
我們身邊的情景是這樣的:被我們稱之為權威的人——為了方便起見,我仍舊得借助于經常使用的權力的概念來進行闡述。需要說明的是,本篇文章中所謂的權力是一個符合概念,他的基本成分是政治權力,它還含有政治權力衍生出來的權威的色彩——往往并非我們認可和服從的人,正是這樣的人,利用權力和權威的地位身份,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一日又一日地驅使著我們,決定著我們一個階段或者整個人生的命運狀態(tài)。
這是什么狀態(tài)呢?
被動地認可和服從某位權威的狀態(tài)。
從政治學和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我認為這是很嚴重的狀態(tài)。
這種嚴重狀態(tài)直接起源于在權威成為權威之前就獲得了權力作為基礎:這個人既可能因為繼承了紅色家族留給他的政治遺產(有一種不恭敬的說法:“太子黨”),也有可能是在甲地獲得職位之后,利用制度手段空降到乙地,成為乙地人民的主人,更有可能是運用近乎于黑道的買官行為,導致為非作歹之徒冠冕堂皇地成為所謂政治權威……總之,這些人在來到我們面前之前就帶著政治資本,或者換一句話說具有了一般人無法具有的權力基礎。
有了這個基礎就好辦了。
下面就讓我們看一看他們是怎么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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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科學領域,物理學是最具哲學意義的科學,我們常常能夠從物理學定律中窺見人類社會的某種規(guī)律,比如“場”。
物理學“場”的概念來源于電磁場理論:電磁場是物體之間傳動電磁作用的特殊現象,為變速運動的電荷所產生,即由變速運動的電荷產生變化的電場和磁場,而變化著的電場和磁場又能相互感生,使得交變的電場和磁場互為因果,從而構成統一的客體,這個客體就是電磁場。
“場”所宣示的哲學意義非常了不起,為此我還專門寫過一篇文章,借助于“場”的現象來說明政治運作的某種方式,我覺得很好。
著名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曾經將權力定義為“在社會交往中一個行為者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其他行為者之上的可能性!边@里面的“行為者”以及他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可以理解為電磁場理論中的電場和磁場的關系,這兩者的相互感生,使得行為者互為因果,從而構成統一體,我就把這個統一體稱之為權力場。
權力場存在于人與人一切社會關系之中——國家與人民,團體與個人,單位領導與群眾,老板與雇員,丈夫和妻子,朋友與朋友,警察和司機,城管人員和街頭流動小商販……等等。
既然電磁場是由物體之間的電磁作用(電場-磁場)交互作用而產生的,那么人與人之間“場”的狀態(tài)也必定經由某種媒介才對應地產生,我認為這個媒介就是權力。這就是說,電場(權力)首先存在,然后導致磁場(權力的對應關系)發(fā)生;
權力首先存在,然后導致權力支配者存在,形成為所謂的權力場。
一個權力場就是一個獨立的系統,這也是我經常在思索并且竭力進行考察的所謂的權力系統。
在一個權力系統尤其是封閉的權力系統中,權力寶塔最高處的那個人由于沒有任何限制將像一個不受法律法規(guī)和道德約束的人那樣欲海無邊,它絕不僅僅滿足于獲得統治上的“被同意”,它同時還會要求精神上的東西,即要求人們精神層面的認可和服從,成為所謂的某種權威。至于這個人最終成為哪一類權威,則視個人興趣而定,比如,有的因為權力成為文學權威,有的因為權力成為思想權威,有的因為權力成為水利權威,等等。
把話再說回來:既然權威存在的基礎條件是被認可和服從,那么,你當然可以不認可和不服從,他不就無法欺世盜名了么?
非也!
必須注意到,我們這里考察的權威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學術權威,而是由于權力而成之為的政治-學術權威,這種權威不容忽視的特性就是權威者用權力暴力的形式壓制人的選擇和同意,并進一步要求服從。這是一個由權力者自己制定規(guī)則,設立自己的價值尺度的野蠻過程,這個過程一旦完成,“場”一旦建立,人就會被取消,成為純粹的被支配者,成為僅僅會表達認可和服從的工具。
我們之所以在很多問題上痛心疾首而又無能為力,正是這種狀態(tài)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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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經歷了太多不正常,以至于開始懷疑歷史是否真的具有一種向善的本性,但是,我們還是要相信這個世界絕不會永遠雜亂無章,它最終還是要遵從客觀規(guī)律,發(fā)生應當發(fā)生的事情。
發(fā)生什么事情呢?
一個人以欺世盜名手段得到權威身份也許能夠暫時獲得人們的認可和服從,但這并不意味他永遠具有這個存在的條件,終有一天,社會規(guī)律會出面宣布說:這個人占有的一切皆來源于非法,人沒有理由認可和服從非法。那時候,人們也許就可以說出內心的聲音了,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真正認可和服從過。也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所謂的權威才會知道被民眾認可是多么重要——但為時已晚,一個失去“場”的權威將什么都不是,它也必將消失于無,就像一片薄云消失于幽深的天空。
。200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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