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橋:關于陽光政治的幾點認識
發(fā)布時間:2020-06-06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表明,我們黨已經(jīng)把建設陽光政治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fā)展的重要步驟、作為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之一提上了重要議程,并著手進行部署。這對于繼續(xù)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保證黨與國家的長治久安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非常重要意義。本文擬就學習胡錦濤總書記“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重要論斷的體會談幾點認識。
什么是陽光政治
按照我的理解,陽光政治就是著力增強公共權力運行的透明度。用幾句通俗的話講,就是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jīng)人民討論,重大決策請人民參與。與陽光政治相對應的概念是暗箱操作。陽光政治的本質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
目標是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jīng)濟和文化事業(yè);
思想基礎是相信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暗箱操作的本質是政治專制主義;
目標是維護特殊利益階層和少數(shù)人的利益;
思想基礎是把長官意志強加于公民社會。胡錦濤同志所講的“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指的是公共權力。我們要建設的陽光政治主要還不是城鄉(xiāng)社區(qū)和企事業(yè)等基層組織在群眾自治意義上的村務公開和廠務公開,而是指鄉(xiāng)級以上各級政府在行政管理層面上的政務公開。動員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建設陽光政治,是中國共產(chǎn)黨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的必然要求。
建設陽光政治的必要性
為什么在目前形勢下要特別強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呢?因為陽光政治具有適應當前社會政治需要的一些屬性和功能。
第一,實現(xiàn)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效形式。我們黨的代表大會一再宣告,`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并在實現(xiàn)人民當家作主上做出了艱苦卓絕的努力,取得了豐碩的理論成果和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這里講的健全、豐富和拓寬,就是要在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上邁出新的步伐。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在講,人民當家作主是通過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來實現(xiàn)的。這是完全正確的。但共產(chǎn)黨的領導是從國家領導核心的深層次來講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從國家政權組織形式的高層面來講的。如果我們僅僅從那樣深和那樣高的層次層面上談論問題,而不能在具體實施的層面上豐富民主形式,照樣可以把真正的民主做得很假,使人民群眾不能深刻體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給他們帶來的種種好處,F(xiàn)在強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就是要提高各級政府政務的開放程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讓人民討論。各級政府的重要政務活動及其面臨的突出困難,只有為群眾所了解,才能被群眾所理解,從而獲得群眾的全力支持與配合。政府工作的重要情況,人民群眾能夠通過正常的渠道獲得全面準確的了解,才有可能做出正確的反應,提出自己的主張。他們的意見能夠順暢地反映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上達到各級黨委,社會主義民主的運行才能進入最佳狀態(tài),F(xiàn)在還很難講,這樣的渠道就非常暢通了,民主的形式已經(jīng)非常豐富了。其中的關鍵在于陽光政治沒有充分建立起來,政府和群眾掌握的信息很不對稱。群眾能夠獲得的,或者是真假難辯的小道消息,或者是出口轉內(nèi)銷。這種狀況不迅速改變,人民群眾的意志和主張就沒有適當?shù)谋磉_渠道和表達方式,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實現(xiàn)就要遭遇嚴重障礙,黨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人民代表大會反映人民呼聲的職能也很難得到完全落實。在黨的領導下全民共建陽光政治,已經(jīng)成為豐富民主形式的當務之急。
第二,遏制官員腐敗的制度保障。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從而把反腐敗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同黨和國家機關內(nèi)部產(chǎn)生的消極腐敗現(xiàn)象進行了長期的斗爭。毛澤東時代一再發(fā)起政治運動,其初衷之一也是為了揭露和消除黨和國家領導機關內(nèi)部出現(xiàn)的陰暗面,但實踐證明那樣的方法不對,效果不好,負面影響很重。改革開放以后,我們黨毅然拋棄了陳舊的方法,宣布再也不搞政治運動,著手探索反腐倡廉的新辦法。經(jīng)過近三十年的實踐,逐漸形成了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域的新思路。對于當前反腐敗的形勢應該有一個科學的判斷。雖然我們的反腐敗工作已經(jīng)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腐敗現(xiàn)象仍然嚴重,官員貪腐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呈現(xiàn)易發(fā)多發(fā)態(tài)勢,廣大人民群眾對腐敗現(xiàn)象很不滿意,甚至可以說是切齒痛恨。在反腐敗的斗爭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懲治預防腐敗體系,辦法有千條萬條,最根本的一條還是相信和依靠人民群眾,發(fā)揮人民群眾反腐敗主力軍的作用。官員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所依托的資源,上下其手的運作手段,現(xiàn)行法律制度存在的漏洞,等等,統(tǒng)統(tǒng)暴露到光天化日之下,向公眾公開。號召廣大人民群眾履行監(jiān)督各級領導干部正確使用權力的責任和義務。切實保障人民的知情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官員貪腐的現(xiàn)象就有希望得到有效的遏制。在建立健全懲治預防腐敗的制度體系時,應當把建設陽光政治,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放在最優(yōu)先和最突出的位置。
第三,落實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重要途徑。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標志,也是現(xiàn)代社會民主化程度和水平的重要指標。如果在重大的國家和社會事務中,人民群眾只是一個旁觀者,沒有任何實質性的知情權、提議權、否決權,人民當家作主豈非一句空話。各級政府一定要完善政務公開等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及時發(fā)布公共信息,公布辦事程序,增強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共政策原則上要公開聽取意見,使政府的各項決策真正體現(xiàn)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愿望。只有把公共權力的運行放在陽光之下,把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列入法定的政府決策程序以內(nèi),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眾對國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申訴、控告、檢舉的權利,保證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公民有序政治參與這一命題中有兩個關鍵詞:一是有序,二是參與。有序就是要依法從事,當務之急是制定和完善公民政治參與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參與的前提是知情。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不讓人民群眾知道,或者對他們遮遮掩掩,公民還怎么參與?所以說,陽光政治是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先決條件。也只有在陽光政治的條件下,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才有現(xiàn)實可靠有效的途徑
建設陽光政治的切入點
建設陽光政治不能只是在行政管理的枝節(jié)和技術性問題上下功夫。必須抓住政府管理比較重大的問題,推出新舉措,邁出新步子,才能給人民群眾以信心,保證陽光政治建設持續(xù)健康地發(fā)展下去。
第一,領導干部任用上的陽光選拔。我們提倡陽光政治的目的,一是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二是保障政府廉潔。要做到這兩條,各級政府領導干部的素質和行為非常重要。保證領導干部具備較好的綜合素質、較強的行政能力、端正的思想作風和清廉的為政品質,需要從許多方面做出努力。其中領導干部的選拔和任用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上逐步引入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機制,在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jiān)督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的主要問題還是選拔任用的公開度不夠,群眾參與的力度不夠。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程序公開的程度不夠,許多地方在民主推薦結果的運用上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群眾選票千萬張,不如領導嘴一張。上級領導機關對于民主測評的結果,符合自己意圖的就加以采用,不符合自己意圖的就拒絕接受。人民群眾在重要領導干部選拔任用中所起作用仍然是微乎其微。鄧小平同志說過:“在選人的問題上,要注意社會公論。”在原有工作的基礎上,繼續(xù)推進領導干部任用的陽光選拔,應當做為建設陽光政治的最為重要的一環(huán)。
第二,公共財政預算的陽光決策。近些年來,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都有較大幅度的增加,這是國家經(jīng)濟實力顯著增長的重要標志。同時也應當看到,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中央政府,在財政預算的管理上還有不少的漏洞。財政預算決策存在相當大的隨意性,花了不少根本就不應該花的錢,花了許多冤枉錢。這不僅浪費了大量寶貴的財政資金,還助長了以權謀私、舞弊枉法等不正之風,廣大人民群眾對于這種不合理的現(xiàn)象意見很大。要改變現(xiàn)狀,首先要擴大各級人大在當?shù)仡A算決策中的權力,大項的財政支出,不能行政部門自己說了算,不經(jīng)當?shù)厝舜蠡蚱涑N瘯䦟徸h批準不能執(zhí)行。國外議會的主要精力是管好公民的錢袋子,他們對于政府財政預算和財政決算的審查已經(jīng)達到了非常細密的程度。而我們的政府報到人大的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預算計劃只是幾個大的數(shù)字,人大會議還照樣通過。這樣的狀況不應該繼續(xù)下去了。當然這些弊端的革除需要相關立法的健全與完善。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支持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職能。在發(fā)揮人大對政府行政行為監(jiān)督與制衡作用上,理應做得更好些。至于人民群眾直接參與政府財政預算決策的方式和程序,更有待于在實踐中探索和從法律上確認。
第三,重大問題上的陽光論證。為了實現(xiàn)政府高效、廉潔的目標,特別需要引導公民有序參與的要項,除了上述官員怎么選、大錢怎樣花以外,還有一項就是大事怎樣辦?在西方發(fā)達國家,圍繞政府要辦的大事,公眾聽證已經(jīng)成為一種比較成熟的制度。在我們這樣的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理應把它做得更好。目前我國開展起來的決策聽證制度已經(jīng)有三類:行政處罰聽證、價格聽證和立法聽證。我們應該加快步伐,把這項體現(xiàn)公眾政治參與的制度形式進一步推廣到更多的領域。一般說來,凡是廣大人民群眾非常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務,都應納入聽證的范圍。如大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的立項和設計,城市總體規(guī)劃、公共交通的改善、危房拆遷,農(nóng)村征地、居民向城鎮(zhèn)集中等等。通過聽證制度,吸引有關方面利益主體平等參與,多聽聽他們的意見有什么不好?有人說,還是用我們過去的辦法大事由第一把手直接拍板決策快、效率高?峙履菢記Q策快倒是快,效率卻不一定高。一個權威人物一言九鼎、一錘定音,往往出錯。歷史的經(jīng)驗不應忘記。我們的各級領導干部應該有自知之明和自省能力。做好重大問題上的陽光聽證,不僅是政府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好渠道,也是動員和組織社會上不同利益主體之間互相溝通、達成共識、達到和諧的好方法。這樣的事情很值得政府下大功夫把它做好。
政治體制改革既便僅僅是政治運作形式方面的變革,因為牽涉到不同社會群體、不同階層權力和利益的再分配,也會遭遇到相當大的阻力。建設陽光政治的道路將會很不平坦。然而我們堅信,在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有人民政治參與積極性的不斷提高,有廣大黨員和群眾堅持不懈的努力,陽光政治一定能夠逐步地發(fā)育和發(fā)展起來,并在我國肥沃美麗的土地上生根、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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