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鳴:學者幸福的抄襲生活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在中國,做學者是幸福的,別的人做了扒手,如果被抓住,多半要治罪,再輕也得拘留幾天才能放出來,但是學者沒事,偷了人家的成果,即使被有關當局抓個正著,處罰最重的,無非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有的甚至舉都不舉,為尊者諱,連學術扒手的大名,都舍不得報出來,其心慈手軟如此,真是具有中國特色。
日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jiān)督委員會公布了15起抄襲、剽竊等科研不端行為,有兩起點出了抄襲者的名字,一個是武漢大學的艾勇,一個是中國民航大學的張連順。其他13起,均隱去作案者的名諱和單位,據(jù)說這樣可以“發(fā)揮警示教育作用”云云。即便那兩個被示眾的教授,到目前為止,其單位也沒有對其做任何處理。也就是說,所有的學術扒手們,都教授照當,學者照做。
其實,自然科學委員會的做法,應該說是比較嚴厲的了,在人文社科領域,抄襲剽竊這種事情,無論當場被拿,還是苦主告上有關單位,甚至媒體披露,扒手們多半逍遙自在,苦主連個單位公告都求而不得,不僅教授照當,學者照做,如果人家碰巧是領導,不僅烏紗帽無恙,還可能親自抓“端正學風工作”,義正辭嚴地批評歪風邪氣。如果苦主氣不過,想打官司,好,來吧,還不知道誰輸誰贏呢?李鬼告倒了李逵,也不是沒有過。
國際上對這類問題的處理慣例,我不想細說了,但凡叫個學者教授,只要被人發(fā)現(xiàn)哪怕有一丁點抄襲問題,那么這輩子的職業(yè)生涯就算完了,無論這個人有多么好的資質,多么廣闊的學術前景。以學術為業(yè)者,聲譽高于一切,不僅僅是因為學者道德自律較為嚴格,更重要的是如果一旦犯禁,則身敗名裂,從此不能翻身,嚴重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的學者教授,這樣的幸福生活是哪里來的?難道我們的科研管理部門不知道學術不端是學術發(fā)展的致命傷嗎?在學術交流和學術信息如果通暢的今天,我想,這些道理,大家都明白,連老百姓都知道,偷人家東西不好,何況學者乎?但是問題是,被揭露出來的扒手,往往都是各個大學和科研單位的大人物,一旦嚴肅處理,就等于公開承認自己的學;蛘邌挝怀隽顺舐。這年頭,人要臉,樹要皮,有哪個領導樂意自己家有丑聞呢?于是調查調查,研究研究,事情拖下去,被查者也明白個中玄機,硬著頭皮頂住,拖上三五個月,萬事大吉,再出來露面,嘴一抹,什么事也沒有發(fā)生過。
單位不樂意查處學術弊案,更為深層的原因,是我們這個教育和科研體制。一般來說,各個學校和研究單位這些大牌教授和研究人員,都在各自行業(yè)中的科研評審機構或者相應評審機制中,有相應的位置,這些人出了事,一旦被查實,就要處理,處理掉這些人,則意味著本單位在相應的評審機構和機制中,缺了人選。朝里無人不好說話,以后相應的評審,本單位科研項目的獲得,都受到影響,而跟這些評審相關的各項指標,恰是各個學校和研究機構領導最在意的,說是命門,或者賈寶玉脖子上的靈通寶玉也不為過,因為在國家正式的地位排序中,這些東西,才是決定一個單位地位的關鍵。
正因為如此,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樂意自己的教授做了案被揭露,如果是媒體揭,還可以通過關系去疏通或者封殺,如果是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揭,雖說很致命,但依然可以通過各種關系,施加壓力,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少別指名道姓。當然,也就別指望這些單位會查處這些弊案,他們只希望,時間可以淡化一切,等到時過境遷,一切照舊。中國很奇怪,學者的生活和研究環(huán)境并不寬松,但是作科犯奸的環(huán)境卻相當寬松,越是大牌學者,就越是寬松。學者幸福,學術遭殃。這樣下去,中國的學術誠信何在,國際學界還會帶我們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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