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飛:“樣樣全”的法院到底缺失了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對于我國的法院而言,今年是大事不斷的一年,在連續(xù)幾起冤案暴光之后,我們又看到了一群吃喝嫖賭樣樣全的阜陽中級法院法官。這個法院有一群法官,不僅用當事人的錢吃喝嫖賭;
而且還有貪污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
法官之間互相介紹參加吃喝和受賄;
侵呑執(zhí)行款 24萬元達8年之久;
強奸當事人的妻子、奸污當事人的母親;
就在阜陽原市委書記王懷忠案發(fā)不久,阜陽中院一位前任領導還不知廉恥、公然為親屬操辦規(guī)模相當驚人的婚禮,連基層法院也攜禮祝賀;
中級法院集體收受毒販的“運作費”;
隨意捏造事實制造裁定書;
中院領導對群眾舉報官官相護、欺騙黨的紀檢組織······
繼阜陽中院經(jīng)二庭副庭長薛懿因侵吞執(zhí)行款24萬元達8年之久落網(wǎng)之后,潁州區(qū)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郭斌也被安徽省檢察院派員調查并遭停職。郭斌向潁州區(qū)法院對《半月談》和記者的起訴法院不予受理。3月2日,阜陽中院副院長朱亞、執(zhí)行庭長王春友、經(jīng)二庭長董炳緒被紀委“雙規(guī)”,其中兩名法官的妻子也分別被刑拘、“雙規(guī)”。此后不久,經(jīng)一庭庭長陳和平和執(zhí)行庭一位工作人員也被“雙規(guī)”。
此前阜陽中院原刑一庭庭長巫繼成。收下一位想給丈夫辦假釋的女人賣地的幾千元后,在辦公室里,這位有著20多年庭審經(jīng)歷的法官強奸了她,其犯有重刑的丈夫隨后假釋出獄。一名案犯強奸、輪奸多位少女,巫繼成與他的母親發(fā)生性關系后,大力相助讓他差點逃出法網(wǎng)。至少與6名當事人親屬發(fā)生性關系的巫繼成,去年11月因強奸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近年來阜陽中院落馬的法官還有:原刑二庭副庭長李先義,被檢方從辦公室、住宅搜出巨額財物,因徇私舞弊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原執(zhí)行庭副庭長尚杰因職務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zhí)行。
看看這一樁樁罪惡,這哪里象是報道一個人民法院,它更象一部關于香港黑社會的電影、電視, “盜亦有道”,黑社會還講個義氣,這些法官比任何劇本描述的黑社會還要黑上一萬倍,就比當年日本鬼子進村的三光政策要好一點。正如現(xiàn)任阜陽法官領導所說“這使全院干警都蒙受巨大恥辱,感到無臉見人,不是共產(chǎn)黨法官能做出的!”當?shù)仡I導說:“我們要利用這一政策徹底清理法官隊伍中的污泥濁水,徹底清理歷年來管理工作中積存沉淀的問題垃圾,徹底清理埋藏在法院建設中的定時炸彈”,但是,正如群眾所說“阜陽中院已是局部“化膿”而非表面“紅腫””,已經(jīng)成個別人的腐敗走到了群體性腐爛?梢哉f,這樣的法院如果不進行徹底的清理,這個法院本身就是埋在我們黨和國家身上的一顆定時炸彈,有它的存在,阜陽人民就會感到暗無天日、不知所措,阜陽就會民怨沸騰、穩(wěn)定難維,黨和政府在阜陽人民心中的威信就會喪失貽盡;
作為社會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法官這么腐敗,阜陽的人民就會感到山窮水盡、走投無路,就會失去對我們黨和政府的信任。因此,阜陽那群腐敗法官不僅是對阜陽人民犯了罪,而且是對黨和國家犯了罪,對社會主義法制抹了黑。
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比多次不公正的其它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公正的舉動只不過是弄臟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迸喔倪@段話最近被作為名人名言反復引用。我在這里再一次引用這段名言,想說明,如果說曾經(jīng)也是發(fā)生在阜陽這片土地上的、也帶出了一系列腐敗案件的毒奶粉案件是污染了奶粉市場,毒害了人民的身體,那么,這種群體性司法腐敗則毒害了人民的心靈和精神,污染了社會穩(wěn)定、和諧的源頭。
阜陽當?shù)仡I導說,這個事件“反映出我們少數(shù)法官、執(zhí)行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yè)道德品質極為低下 ”;
媒體說“吃喝嫖賭樣樣全”,是因為“ 阜陽中院法官群體道德缺失”。但是,我們應當看到,在信息發(fā)達、人民的民主意識和權利意識日益增強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連偏遠山區(qū)的文盲農(nóng)民也不再會說“政策是好,就是下面的歪嘴和尚念錯了經(jīng)”,這種說法是封建社會愚民政策之下的草民們的感慨,F(xiàn)在,人們都知道,人性的弱點并不因地區(qū)和部門而有差異。如果一個部門出現(xiàn)群體性腐敗的大面積饋瘍,一定是偶然與必然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一定是體制出現(xiàn)了嚴重的問題。司法腐敗積重難返是因為司法體制和相關體制積弊太多。阜陽中院的問題是當今各級法院眾多腐敗問題的一個極端典型,也是體制問題在一個地區(qū)的火山爆發(fā)。我們必須對以下幾個制度方面進行系統(tǒng)的完善,來解決司法不公與司法腐敗的問題。
第一,我國司法腐敗的根源首先是司法程序本身不合理。正如不久前由副院長升任阜陽中院院長、黨組書記的張自民所說:“分析這些人利用審判權、執(zhí)行權嚴重違法違紀的事實,充分反映出我們的管理監(jiān)督工作仍存在嚴重的漏洞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币粋合理的程序應當靠程序內在體系的合理性避免歪嘴和尚念錯經(jīng)的情況,也就是說要通過程序機制使好人不會變壞、壞人不能變壞,F(xiàn)代各法治國家早已探索出了一套完整的理想的公正程序體系,那就是法官中立、控辯平衡的對抗制司法程序。
這一方面就是要求法官保持中間人的姿態(tài),不偏袒任何一方。為此,要求審理時臨時由不了解案情的法官組成合議庭,以“空白”和“無知”的狀態(tài)進入審判;
案件一旦開始審理,應當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huán)境下審理,不能與外界有聯(lián)絡,案件從開庭到判決不能中斷審理,一旦中斷一定的時間案件應當“更新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
庭審中應當堅持 “庭審法官不可更換”的原則,法官親歷審與判的全過程;
法官在庭外不能接觸當事人和相關的人,否則以違法重處;
審判與執(zhí)行分離,由司法行政機關的專門執(zhí)行機關負責生效裁判的執(zhí)行?墒牵覀儸F(xiàn)在的法律就對臨時組成法庭沒有規(guī)定;
審前閱卷了解案情仍然“有法可依”;
庭審除受到審理期限限制以外,對中斷期間無規(guī)定;
最高法院合議庭規(guī)則規(guī)定審理只是在一般情況下不能中途換人,更無所謂程序更新之說;
庭審無封閉,休庭期間法官可以與任何人自由聯(lián)絡;
“另期宣判未有期”,當庭宣判反而成了新聞;
庭外接觸當事人雖有禁止性規(guī)定,但無制度保障,與當事人的三同(同吃、同住、同玩)現(xiàn)象禁而不止;
審執(zhí)不分、自審自執(zhí),法院在執(zhí)行中瓜分裁判結果的利益。
對抗制司法程序的另一方面就是要通過案件中的公民權利制約司法權力,保持當事人之間的對抗與平衡。在刑事案件中首先就是要保護被告人的權利,應當確立無罪推定制度;
賦予沉默權和訊問期間的律師在場權;
拘捕時的立即登記與聽證聆訊制度和保釋權利;
審訊機關與羈押機關分開;
法院在庭審前不能接觸被告人。庭審過程中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對抗調查和辯論,法官一般不參與事實調查,只當聽審人對雙方的事實與意見深思細察;
更不能進行不必要的庭外調查。可是我們的法律沒有規(guī)定無罪推定制度,被告人沒有沉默權和律師在場權,拘捕無嚴格的登記和對家屬的限時通知制度,三機關事實上的聯(lián)合辦案使法官在毒販剛剛被抓就開始介入案件與被告人進行交易。對抗與平衡是以司法機關的配合與保障為前提的,每一項公民的權利,對國家機關而言都意味著義務和責任。違背這種義務和責任都應當受到應有的追究?墒俏覀兛吹郊词故菍ΜF(xiàn)有的本來就不完善的法律,執(zhí)行也不嚴格,對司法機關僅僅違背程序的責任追究沒有法律規(guī)定。
以上所述,對于學習法律的人而言只是一般的常識,法學學者、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一再呼吁,可這些并不“傷筋動骨”的程序細節(jié),沒有引起立法機關的足夠重視。我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與時俱進,順應民意盡快完善訴訟程序,出臺符合程序法治要求的立法。
第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媒體監(jiān)督司法的制度。在阜陽法院,長期以來,紀檢部門多次試圖調查和處理其中一些違法犯罪人的問題,但是都遭到各種抵制。這時媒體進行了必要的監(jiān)督。但在潁州區(qū)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現(xiàn)也被安徽省檢察院派員調查并遭停職的郭斌居然向潁州區(qū)法院起訴《半月談》雜志社和記者(現(xiàn)法院不予受理)。新聞法的空白和作為公民新聞自由權一種的媒體權利沒有保障,導致的結果不是貪官怕記者和輿論,而是媒體和記者怕貪官 ,我們可以想象,《半月談》是著名的黨刊,憑借著黨的威信和人民的信任的前提下行使監(jiān)督權尚且困難,更難以想象一般的媒體在監(jiān)督過程中遇到的阻撓。媒體與司法關系在我國一直缺少法律的調整,由于立法的放任使新聞監(jiān)督權利無保障。但事實上,二者的關系在國際上也是有先例可循的。
1994年8月18日—20日,在國際法學家協(xié)會的司法與律師獨立中心的召集之下 ,40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杰出的法學家和媒體代表,在西班牙的馬德里相聚,研討媒體與1985年聯(lián)合國《司法獨立基本規(guī)則》所確立的司法獨立之間的關系,制定了《關于媒體與司法關系的馬德里準則》,系統(tǒng)規(guī)范了表達自由與司法獨立關系的規(guī)則。認為“媒體自由是表達自由的一部分,是民主社會實行法治的基礎。法官的責任是承認和實現(xiàn)言論自由,適用法律時作有利一言論自由的解釋。只能根據(jù)《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示授權才能對媒體自由予以限制。媒體有義務尊重國際公約保護的個人權利和司法獨立。規(guī)則只是規(guī)定了言論自由的最低標準,它并不妨礙更高標準的確立。”在這個規(guī)則規(guī)定“表達自由(包括媒體自由)是每一個宣稱是民主社會的必不可少的基礎。媒體的權利和責任是收集和調查公共信息,對司法管理加以評論。包括在不妨害無罪推定原則的前提下,對審理前、審理中和審理后的案件加以評論。”具體來說,在審理前,司法機關可以不提供它自己調查的信息,調查過程也不能報道,但是,記者可以進行獨立調查并將其調查結果予以發(fā)表、可以報道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屬的控告、可以報道程序的進展;
在審理中,可以對不公開審理的原因進行質疑并要求聽證,除未經(jīng)同意不能錄音錄象外,有權旁聽和報道案件,對不涉及國家利益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是否公開審判和允許報道應當實行意識自治,即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愿以滿足當事人讓媒體監(jiān)督司法的要求;
裁判后,媒體在不煽動對抗生效裁判的前提下,當然可以對裁判的合理性進行質疑和批評。司法機關應當通過新聞發(fā)言人等制度主動向媒體提供信息。
新聞自由與司法權的關系的本質是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二者應當遵循權利優(yōu)先的原則。
美國開國元老,獨立宣言起草人之一的湯姆斯·杰費遜有過一句頗為經(jīng)典的名言:
“如果由我來決定,有政府而沒有報紙,或者有報紙而無政府,我不會有任何遲疑的選擇后者!睆倪@個角度來看,二者雖然都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價值,但當兩者進行平衡時,新聞自由應當是放在第一位的。有些法官以司法獨立為借口拒絕新聞監(jiān)督就象有些貪官以穩(wěn)定的名義抵制人民群眾的反腐敗要求一樣,顯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打著司法獨立的晃子歪曲司法獨立,為司法腐敗作掩護?梢韵胂,如果媒體能夠自由監(jiān)督司法,8年前的腐敗早已經(jīng)暴露在陽光之下,阜陽法院在剛剛出現(xiàn)“紅腫”之時就可以對癥下藥,而不至于造成今天的腐爛和潰瘍。
第三是國家應當重視人民群眾對糾紛的訴求,以暢通的渠道解決上訪問題。人民群眾上訪是對我們的黨和社會主義國家充滿了信心和信任,是相信“阜陽無白日,神州有青天”,為什么在阜陽解決不了的問題,不可以通過上級機關得到有效及時的解決呢?糾紛出現(xiàn)了并不可怕,任何社會都不可避免糾紛,這不是我們國家才有的問題。但是國家應當提供多種渠道和程序來認真地受理和解決糾紛。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的《信訪條例》在歷史上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修訂后的新條例將已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實施。條例規(guī)定:信訪工作的宗旨是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新條例還設置了具體的原則和制度、規(guī)則來保證這一宗旨的實現(xiàn)。該條例干涉暢通了信訪渠道,方便了信訪人的信訪,專門增加了“信訪渠道”一章,并在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的形式、查詢信訪事項的辦理進展情況等方面,都作了有關方便信訪人的規(guī)定。一是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為信訪人采用條例規(guī)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違反規(guī)定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在其信訪接待場所或者網(wǎng)站公布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以及其他為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三是設區(qū)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信訪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協(xié)調處理信訪事項。信訪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點向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當面反映信訪事項?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可以就信訪人反映突出的問題到信訪人居住地與信訪人面談溝通。
在信訪責任方面,新條例規(guī)定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這條原則體現(xiàn)了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的要求,也有利于明確工作責任!皩俚毓芾怼⒎旨壺撠煛本褪切旁L事項原則上由事發(fā)地政府解決,事發(fā)地政府解決不了的,也可以由其上一級政府解決,下級政府不能將矛盾直接推給上級政府,有利于分清政府間的責任!罢l主管、誰負責”就是在明確信訪事項歸哪一級政府負責后,主管此項工作的政府部門應當承擔具體辦理的責任,不能把矛盾推給政府。
阜陽法院的問題的暴露正是得益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得益于受害人8年來的執(zhí)著上訪,才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重視。我們應當感謝那位安徽農(nóng)民張子海,“這戶農(nóng)民哪怕只剩一口氣,也肯定會告到底”,“由于他八年來的執(zhí)著與付出” ,不僅使他全額拿回法官薛懿貪污的執(zhí)行款、而且使“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籠罩在人們渴盼已久的反腐風暴中”。這是黨和政府重視信訪工作的結果。
新條例出來了,我們應當謹防有些地方的政府濫用其中對方式不當?shù)男旁L的處罰,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了六類被禁止的信訪行為,并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掛鉤。但對新條例的理解和執(zhí)行應當堅持“以人為本”、在國家權力與人民權利的關系上同樣應當堅持“人民權利優(yōu)先”的原則,否則,信訪條例就會變成“拒絕信訪條例”和腐敗分子對付人民群眾的工具。
制度的完善需要一個過程,現(xiàn)在人們關心的是對阜陽中級法院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報道說“一些法官一到晚上8點后,手機都關了,不是桑拿就是賓館,沒幾個回家休息的,夜生活豐富的很。他咋能不掙錢,吃了喝了還拿了。阜陽城里私人弄地蓋房,法官不少,主要集中在二環(huán)路上,蓋得那叫漂亮啊。他們不做生意,吸煙比俺好,手機比俺好,靠工資夠嗎?”這也是人民的聲音,我們的紀檢部門和檢察院有必要查一下那些漂亮樓房的主人,他們的錢是從哪里來的,是不是違法犯罪所得。在程序上,阜陽市紀委、市中院黨組擬定,市委常委會專門開會研究批準的《關于對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的警示教育活動期間主動講清所犯錯誤人員的處理政策》規(guī)定:“在規(guī)定期限內,主動講清本人的違紀違法問題,揭發(fā)他人違法違紀行為,積極退出違紀違法所得,屬違紀性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并視情節(jié)依紀免于處分;
屬違法性質的,可以從減或減輕處罰,并視情節(jié)依法免于處罰。”這一規(guī)定本身就是以地方黨政部門的政策代替法律的作法,涉嫌違法,我們不能以錯對錯、以違法的“政策”去糾正違法,而應當嚴格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主動出擊,對于還沒有發(fā)現(xiàn)的阜陽中級法院的違法犯罪分子徹底查清,依法懲處。
2005.5.1于美國丹佛大學
參考資料:
1、阜陽中院“欺農(nóng)”法官薛懿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http://legal.people.com.cn/GB/42733/3360691.html,人民網(wǎng), 2004.4.29。
2、吃喝嫖賭樣樣全 阜陽中院法官群體道德缺失透視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3362116.html, 人民網(wǎng),2005-04-29
3、《關于媒體與司法關系的馬德里準則》
由作者譯自:The Madrid Principl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edia and judicial independent. CJJL,yearbook vol ,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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