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飛:追問連環(huán)冤案中的楊五香案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楊五香,那位生前滿含怨恨,受盡折磨,被關押9個月的中國苦難母親,為了給她兒子佘祥林伸冤,早在9年前已經去世。佘祥林案無論是否為冤案,她進行申訴的權利也照樣存在;
現佘祥林案既已證明是冤案,那么因為對這起冤案的申訴而抓人的案件當然就是一起連環(huán)冤案。但這起連環(huán)冤案到底祥情如何,為什么對楊五香案至今不進行重審平反呢?我們沒有看到冤案制造者們的祥細說明,只看到了媒體的零星報道:
“母親楊五香因四處張貼尋人啟事和上訪,于1995年5月6日被抓入獄,在京山縣公安局看守所關了9個半月,后來交了3000元才把人領出來,但已經氣若游絲。三個多月后,楊五香含恨而去,時年 54歲。據鄉(xiāng)親們介紹,楊五香在入獄前身體健康,長年在田間勞作!保ㄕ煞颉 殺妻 ”兩度被判死刑 11年后妻子“復活”2005年03月31日01:57,來源:新京報)
“佘祥林的母親楊五香曾因提供張在玉仍在人世的證明被控“包庇罪”,受到羈押;丶也痪煤蠹赐龉!保戏蕉际袌笥浾 賈云勇11年冤獄昭雪 佘祥林無罪釋放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5年4月14日,新京報)
這些報道沒有說明以下問題:這起案件最終是由什么主體進行處理的,是由公安機關決定還是法院判決的;
以什么依據對她進行關押,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規(guī)定、勞動教養(yǎng)條例、還是刑法或者是連形式上的依據都沒有出具;
對她進行的是什么性質的處罰,是行政強制措施還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是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
是根據什么程序進行處理的,是行政程序還是刑事訴訟程序;
是根據什么事實處理的,處理時提供了哪些證據;
由哪些因素導致對她的處理,即在處理中是否受到過當地公安司法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的干涉;
在關押過程中是否遭受了非法、不人道的待遇。
佘祥林殺人案已經進行了重審,楊五香案卻因人已死了就可以置之不理嗎?逝者長已也,生者卻不能對此不了了之,京山縣有關部門有義務回答這些疑問,媒體也有責任進行追問。我們期待這些問題的解答。
20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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