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波:面向新的東方:俄羅斯專制政體的確立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1991年,歷時74年的蘇聯(lián)體制崩潰,標志著席卷二十世紀的全球社會主義實踐告一段落,但歷史并未終結,剛剛還歡呼于蘇聯(lián)解體的人群,馬上又陷入“休克療法”的泥淖之中。繼承前蘇聯(lián)衣缽的俄羅斯,黨派林立、政局混亂,左右之爭又一次浮出水面,并且大有左派復興之勢;
“府院之爭”,炮轟議會,個人專制獨裁作風屢見不鮮,甚至有重回“沙皇專制”的傾向。由此,俄國問題不僅是一個現實政治經濟問題,現實的政治經濟格局對于解釋一個走向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的國家卻依然專制成風、獨裁成性這一現象似乎頗為乏力,這里,更有一個傳統(tǒng)政治格局問題。換言之,當下俄羅斯之政治格局不過是“舊傳統(tǒng)配之以新面孔”,是傳統(tǒng)政治文化在新俄羅斯的延續(xù)。因此,俄羅斯的傳統(tǒng)問題、尤其是彼得大帝以來的俄羅斯傳統(tǒng)的爭議又一次成為熱門,對俄國傳統(tǒng)的發(fā)掘一如十九世紀斯拉夫派與西方派的爭執(zhí),對歷史資源的發(fā)掘背后,都隱含著的政治潛臺詞是:俄羅斯,未來走向何方?
俄羅斯近代化之路自彼得大帝(1672——1725)始。彼得秉其雄杰的權威人格,以霹靂手段,輸入西學,在政治、社會、經濟、技術、文化、教育、行為、習俗、日常生活等一切方面改造他的國家,欲使之一夜之間“脫胎換骨”。但,問題在于,彼得完成了什么樣的脫胎換骨,把俄羅斯引上了哪一條道路,以至今日俄羅斯仍如此深受影響?
國家中央管理機關的改革
自十七世紀下半葉以來,俄國始終有加強君主專制的傾向。一如歐洲中世紀以來多數國家所面對的君主與地方采邑貴族、封建諸侯之間的爭執(zhí),君主竭力削弱地方土地貴族、中央杜馬大貴族的權勢,以求建立君主專制,擺脫土地貴族與中央杜馬大貴族以手中的財富和權柄與中央對峙或取代沙皇,自立為王,但這一進程在彼得改革之前十分緩慢。
1689年,彼得獲得多數中央杜馬大貴族與教會的支持、并以自己組建的軍事力量“少年游戲兵團”對抗“射擊軍”,在與攝政長公主索菲亞的權力爭斗中最終獲得全面勝利,從此確立了彼得的執(zhí)政地位,通過長期對亞速、瑞典等中亞、東歐國家的長期戰(zhàn)爭的勝利,這一權威形象得到加強。彼得以鐵腕對內剪除政治反對派經常使用的軍事力量“射擊軍”、通過流放與消滅等其他手段進一步打擊一些不合作大貴族,對外則以長年的戰(zhàn)爭以及靈活的外交手段合縱連橫、攻城掠地,加強了俄國的國際地位,在這一形式之下,彼得完成了其祖輩未能實現的愿望,使以加強君主專制、建立完善的中央管理機制、削弱并進一步排斥杜馬大貴族權力的中央管理機關、地方管理機關、以及教會等改革得以推行。
中央管理機關的官僚化以及機構的集中化,早在十七世紀就已有所表現。雖然如此,但中央管理機關仍十分不完善,其主要表現為:管理機構職責混亂,多個部門執(zhí)行單一職務,而某些部門的職務又過于繁復;
由一個大貴族領導多個部門、且可能職責并不相同;
缺乏以針對現代化改革為服務目標的部門;
部門冗員過多,辦事效率低下;
缺乏監(jiān)督機構等。因此,這一改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合并職務同一或相近的部門為一個部門,并交由一人領導,以消除國家機構冗雜、人員職務不明而效率低下的弊;
二,建立為現代化服務的新部門與及新的管理部門;
三,建立有效的中央領導機構與監(jiān)督機構。
在改革之初,集中化過程更為明顯地表現為把幾個職權范圍相近的衙門合并歸一人領導。在此情形下的合并是一種更為固定、有機的合并。例如:七個衙門(大俄羅斯衙門、小俄羅斯衙門、斯摩棱斯克公爵領地衙門、諾夫哥羅德衙門、加利奇衙門、弗拉基米爾衙門和烏斯秋格衙門)同外交衙門合并,就合并之前的各個衙門的職務來看,所擔負的職責和外交衙門是緊密相連的;
內務衙門聯(lián)合了三個宮廷衙門:宮廷司法衙門、磚石事務衙門、馬廄管理衙門。
在十八世紀初期,在幾個衙門合并的同時,也涌現出新的衙門:負責受理一切政治案件的普列奧布拉任斯基衙門;
1701年外籍移民區(qū)衙門和雇傭騎兵衙門合并為軍務衙門,并取消射擊兵衙門;
負責供應軍糧與軍需的糧秣衙門;
1700年創(chuàng)立炮兵衙門以代替炮械衙門;
由于海軍的建立,又產生兩個新的機構,管理海軍人員和海軍衙門和領導艦船修造衙門;
負責管理礦藏的探察和開采的礦務衙門。
上述衙門的產生尚未引起整個衙門體制的重大變化,引起這一重大變革的是一個取了西歐名稱的新衙門的出現——市政管理局即市政廳的設立。該機關的設立有兩項目的:一,政府試圖通過市政管理局改進工商業(yè)管理的一般辦法,并把城市管理工作和使工商區(qū)居民擺脫軍政長官的權力的工作結合起來。二,注意保證直接人頭稅的準時收繳和間接稅的征收,以及成立中央國家銀行。市政廳的設立,結束了中央對財務管理混亂,同時也起著引導著俄國工商業(yè)發(fā)展的任務。
然而,由于機構改革并沒有完成,在保留下來的舊衙門和新建辦公廳中,沒有一個機關直接領導剛建立的省行政機關的工作。因此,后來沒有恢復舊衙門和設立新衙門。委員會制度的優(yōu)越性在于各委員會實行統(tǒng)一的、嚴格劃分管理范圍的管轄原則,比起衙門更能保證國家機關的完全集中化。在考察了西歐各國機構設置的前提之下,1917年底,這一方案已有所成效:確定編制,選出和任命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各委員會開始辦公的時間(1719年)也已確立。所有國家管理部門分布于新建立的中央機關即各委員會中,所設十一個委員會分別是:陸軍委員會、海軍委員會、外交委員會、礦務委員會、工場手工業(yè)委員會、商務委員會、稅務委員會、度支委員會、檢查委員會、世襲領地委員會、司法委員會。這十一個委員會包含并歸納了前衙門所有的職能,并直接向更高一級的樞密院匯報工作與及執(zhí)行命令。
以為數不多的委員會取代各衙門的結果,形成了專制君主制的管理機器,它在組織上分工更為明確和恰當。委員會和衙門不同,它們明確規(guī)定了自己的職權,每個委員會負責規(guī)定范圍內的事務,而且統(tǒng)管全國的此類事務,如稅務委員會主管全國范圍內的稅收工作,商務委員會管理對外貿易等等。司法工作和財務工作第一次集中到一些專門機關里。而各衙不具有嚴格的主觀部門的特點;
其中部分衙門管理某些地區(qū)的各種事務,具有地區(qū)性。與此相反,各委員會之間明確劃分了一定職責范圍,對全國所有地區(qū)都起作用,即具有了全俄性質。建立了十一個官僚體制的委員會,它們把國家管理的主要職責集中起來并互相之間有基本分工,從而取代了歷史上產生的、具有各種各樣只能的約五十個衙門。
整個中央機關都由取代了大貴族杜馬的樞密院領導。樞密院是一個根據國家最高執(zhí)政者制定的法律所建立的機構;
由于有這個法律,彼得不是與樞密院共同享有專制權力,而是把樞密院當作自己的馴服工具。并且,樞密院與大貴族杜馬不同,它是一個我安全受監(jiān)督的機關。就樞密院的組織、成員、活動性質而言,它是一個完全官僚化的機構。
從中央國家機關的改革之中,不難看出,彼得一世通過國家管理機構改革,促使國家機構的理性化、分工協(xié)作精細化以及對社會的管理合理化等措施,使上層管理機制成為一套以沙皇意志直接運轉中心,并排除大貴族杜馬對皇權分割、盤剝的專制官僚機構。這一改革的內在涵義,從彼得1716那邊所頒布的軍事條令獲得最為清晰的理解,同時也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彼得大帝的君主專制:
“沙皇陛下本人乃是專制君主,他的行為無需對世間任何人負責;
他作為一位信奉東正教的君主,有能力和權力按他的意志和愿望管理他的國家和土地”。
地方管理機關的改革
以加強彼得一世君主專制權力、增加效率、削弱大貴族杜馬權力的中央管理改革同步,為加強地方管理,改革陳舊的官僚機制,限制地方土地貴族權力以及改革傳統(tǒng)中央委派貴族管理地方可能引起地方與中央進行對抗,地方改革管理機構的改革作為中央管理機構改革的配套工程在十八世紀初期啟動,并同樣取得了成功。
十七世紀的地方管理機關由兩級構成:第一級是各地方的軍政長官署,第二級是中央的衙門管理機關。衙門是中央管理機關,但是其中許多衙門實際上卻行使地方管理機關的智能(如西伯利亞衙門等)。地方上主要城市的軍政長官和負數于他所管理的各縣城的軍政長官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同地方上起他行政主管人員的關系,均未確定。往大城市派軍政長官時,偏重世襲名門,達官顯貴,而不注重辦事能力,多少世紀以來逐漸形成的十七世紀地方管理機關,龐雜臃腫,反映出國家各個部門之間的經濟聯(lián)系尚不夠密切,中央對地方的管理十分松懈。
改革初期,專職國家地方政權的鞏固,是通過吸收地方貴族選出的代表參加管理達到的。以后,在下一階段即第二階段,這些選出的代表逐漸成為皇家官吏。地方改革的第三階段,由軍事機關、即團部行使行政職權,而不通過民政當局。在這所有三個階段中,貴族由于占了副軍政長官、省政委員、軍團校官等職務,從而保留了他們在地方政權機關中的領導地位。但地方管理機關改革的要求恰恰官僚化。貴族成了一般行政機關的官吏,在國家機關中擔任享有高薪的職務,從土地貴族轉變?yōu)閲揖⒐芾黼A層。
專制國家機關的顯著特征是集中管理、機構體制統(tǒng)一、行政區(qū)劃單一、管理機關的活動與體制用法律詳細規(guī)定,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地方管理機關的改革再好不過地體現了加強國家專制的特征:中央的民政行政機關的執(zhí)行權由八個委員會分掌。工商業(yè)政策由礦務委員會、工場手工業(yè)委員會、商務委員會和市政總局實行,稅務、司法和財政政策則由稅務委員會、度支委員會、司法委員會貫徹,世襲領地委員會代表貴族的特殊利益。
通過中央與地方管理機構的改革,俄國在政治格局上成為一個真正的中央集權的專制國家。國家(其人格代言人是沙皇)不僅加強與重組了中央管理機構,并且將其管理系統(tǒng)的觸角伸展到國家的任何一個角落,并牢固地控制著地方農奴。正如緬希科夫于1725年在樞密院所聲稱的:“現在騎在農民頭上的有十個和十個以上的指揮官,而不是象往昔那樣只有一個,這些人是軍官,從士兵到校官;
文官則從檢察官、地方專員、林業(yè)員等等的軍政長官,他們當中有些人不是牧人,而是狼,可以稱為闖入畜群的狼!
教會管理機關的改革
公元988年,俄羅斯受洗,正式接受東正教為國教并取締以往的地方宗教與多神教,此即“神圣羅斯”的開端。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之后,東正教世界的中心就轉移到了莫斯科,莫斯科也開始自稱是“第三羅馬”。東正教作為基督教的一支和俄羅斯的國家意識形態(tài),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之中,并非與沙皇專制完全統(tǒng)一。作為超越的精神權威,它一直謀求著精神的統(tǒng)治權,教會又長期作為土地的最大占有者,因此,東正教以其教會在政治上長期具有獨立的意識形態(tài),并進一步謀求對俄羅斯的實際政治統(tǒng)治權,這一點,在牧首尼康的宗教改革中顯得特別突出。由于教會在當時的俄國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起著多種多樣的巨大作用,并具有對抗世俗國家的特色,因此,政府的改革活動不可能不觸及教會及其財產——主要是土地,并要求東正教為俄羅斯的國家意識形態(tài)服務。這是改革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也是居為重大的環(huán)節(jié)。
在取消教會的政治影響之前,必須剝奪其經濟基礎,以迫使教會依附于世俗政權。這方面的第一項措施是確立國家對教會收入和指出的監(jiān)督等。例如:于1696年開始實施,政府責令都主教、大主教、主教、修士司祭和修道院長們“如無國君陛下署名的詔令”,不得作出任何無從預算稅額的官款開支。
但是,這些措施僅部分解決把教會收入用于國家需要的問題。1700年,宗主教阿德里安去世,給了教會改革一個機會。1701年1月24日頒發(fā)詔令,恢復寺院衙門,領導它的不是宗教界人士,而是世俗的阿斯特拉罕前軍政長官、大貴族普希金,宗主教和高級僧侶們的房子以及寺院的不動產,交由寺院衙門管理。這樣一來,留給臨時代理人的只有領導宗教事務的權力,而且在這方面也并不是有充分權力的主管人。這一機關一直到1720年撤消,其職務由司法委員會和正教院取代。
與之同時,政府利用宗教界的改革派,起草了《宗教規(guī)程》,并于1712年批準頒發(fā)。該法令的頒發(fā),闡述了俄國君主對教會的權力,沙皇不僅被稱為是“正教信仰和教區(qū)的神圣教會”的保護者,而且還是俄國東正教的“最高牧師”。由于該文件的頒發(fā),設立了新的最高機關——宗教事務委員會即“正教院”的前身。在委員會中,宗教界的成員成了官吏,類似其它委員會的委員。教會和神職人員在一切事務中都處于依附專制政體國家的從屬地位,(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只有那些與教會的教義和教規(guī)有關的事務除外。宗教事物委員會的委員,除按叫職稱進行一般宣誓外,還要按照本人在委員會內官職地位進行效忠沙皇的特殊宣誓。
宗教改革的結果,不僅削弱了教會的政治實力,而且在事實上確立立沙皇取代“上帝”成為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領袖,教會不再是上帝的“牧羊人”,而是沙皇的“牧羊人”與恭順的奴仆!
結語:面向新的東方
平心而論,彼得大帝打開國門,引進西學,遷都至波羅的海之岸的彼得堡,改革軍政,移風易俗甚至到了剪去俄國人的胡子的地步,發(fā)展俄羅斯近代工業(yè)——這確實是俄羅斯近代化世俗國家的開端,從另一個角度看,十八世紀之交的俄羅斯,其在世界上的處境并不如中國于19世紀中葉的處境那般艱難,只有西歐國家英國與荷蘭開始了真正近代化與工業(yè)化之路,西鄰德國尚處于四面紛爭、諸侯爭霸,而長城之內的中國又長期沉湎于黑暗與專制的中世紀之時,彼得大帝把眼光轉向西歐,以引進近代工業(yè)發(fā)展俄國的軍事、經濟實力,建立了龐大的官僚機制,改革教會并使之屈從于國家權力,這些措施在當日而言,具有相當的前瞻性與開放性的眼光,彼得大帝作為俄羅斯近代史上的第一人無可質疑。但與這些措施具有的現代化的功用的同時,彼得大帝的改革并沒有掉轉向度,而是朝向加強沙皇專制、加強中央集權、強化農奴制與國家對精神世界的操縱與控制之路上奔去,此正馬克思所謂彼得“以野蠻制服了俄國人的野蠻”。
俄羅斯近三百年中央集權專制體制的確立與展開,其初始之處就在于彼得大帝的改革乃是俄羅斯自韃靼與蒙古人侵略之后,在國家體制之上又一次“面向新的東方”的改革。盡管自18世紀下半期之后啟蒙思想、空想社會主義、科學社會主義等思潮大肆涌入,并在知識界獲得一個又一次的轟動與回響,盡管十月革命聲稱是以科學社會主義武裝、以工人階級領導的社會主義革命,但無論是彼得之后的兩百年羅曼諾夫王朝還是蘇聯(lián)體制,都在不同程度上繼承了彼得大帝留下的專制集權帝國的衣缽。強化集權專制、強化國家對于精神世界的統(tǒng)治,這是自18世紀初彼得大帝改革之后三百年內俄羅斯政治體制的一貫性。今日俄羅斯能否走出彼得大帝的陰影,走向真正的民主、自由、法制國家,惟有拭目以待!
附記:由于本文致力于考察俄羅斯近代政治格局的確立,對于彼得大帝如何通過“少年游戲兵團”以及籠絡大貴族而取代索菲亞攝政,對外戰(zhàn)爭、開疆拓土等問題,雖然涉及彼得改革的背景,但由于細節(jié)過于繁復,不再詳述。
2004/3/17
再稿成于濟南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