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昊:文明社會的那條鞭子
發(fā)布時間:2020-05-20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一名17歲的中國青年因在新加坡逾期居留4個多月,而被判入獄并遭受將會留下永久疤痕的鞭刑。在《參考消息》上看到這則消息,我不由想起當年美國青年麥可·費伊。他因為亂涂亂畫被新加坡當局判處鞭刑時,美國總統(tǒng)克林頓曾親自為其說情,但結果是該次刑罰由6鞭減為4鞭,鞭子還是挨定了。
遭受鞭刑是什么滋味?有人曾這樣描述:“我閉著眼,咬著牙,等著第一鞭打下來。然后我聽見‘啪’的一聲鞭響,血從我身體里流出來了。那種疼痛無法形容,如果有比‘慘’程度更深的形容詞,就該用那個詞!薄叭绻以谑苄虝r沒被綁著,我肯定會憑兩只手爬到墻上去!逼湫讨畾埧幔梢韵胍姟
奇怪的是,與美國國內(nèi)一邊倒的抗議聲相反,其他國家的人們似乎倒是樂見此景。一家報道此案的英國電視臺,以“英國是否應該恢復鞭刑制度”為題,請觀眾討論,結果在4600個來電中,贊成者高達97%。加拿大Star TV也做了民調(diào),1902個來電中,81%認為新加坡鞭刑不算嚴苛!逗{時報》做的一份民調(diào)顯示,幾乎九成以上的新加坡人贊成維持鞭刑?上攵,這些支持別人挨鞭子的人當中,大部分自己是沒有挨過鞭子的。
酷刑(鞭刑就是其中之一)本來是專制統(tǒng)治者為對異己分子進行殘酷懲罰而發(fā)明的。而當代的酷刑得以維系,竟然是由于多數(shù)人的支持。其理由無非就是,為了社會整體秩序的保持,少數(shù)人承受巨大的痛苦是應該的。至此,我們也不得不相信一條鐵律:即使在民主社會中,也會出現(xiàn)多數(shù)人對少數(shù)人的暴政。
但是,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少數(shù)人、特別是個體的自由和尊嚴,歷來被認為是民主社會的起點。這也是二戰(zhàn)后以聯(lián)合國為首的國際組織不遺余力地保護人權的最基本的原因。正像《禁止酷刑公約》中所描述的:承認人類大家庭一切成員具有平等與不可剝奪的權利是世界自由、公正與和平的基礎。而這些權利又是“源于人的固有的尊嚴”。
當然,涉及到對鞭刑的評價,歷來是眾說紛紜。但我想至少有一點是清楚的:作為國際公約明文禁止之酷刑的一種,鞭刑當在廢除之列,至少不應作為永久的刑罰安排。
畢竟,鞭刑所帶來的,更多的是一種報復的快感,本質(zhì)上是“以血還血、以牙還牙”這一原始同態(tài)復仇意識的殘留。尊重身體是現(xiàn)代法治社會的共識,所以眾多文明國家才采用限制自由的囚禁方式取代肉體懲罰的刑律,因為這同樣能夠達致規(guī)范與懲戒的效果。而用一種違背法律精神、重創(chuàng)人的肉體和尊嚴的方式來“建設” 法治社會,將是對法治和文明的最大嘲弄。
對此,有人不僅不以為然,而且爭論說新加坡的社會秩序井然就是鞭刑帶來的好處。顯然,這種說法是值得商榷的。事實上,新加坡社會秩序井然,并不是因為有鞭刑那么簡單。狹小的、便于管理的國土面積,教育高度發(fā)達,完備的英式司法體制,經(jīng)濟高度發(fā)展,都對社會秩序的良好存續(xù)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如果認為一條鞭子就能夠達到法治社會,則古代的刑罰要嚴厲得多,也沒見比現(xiàn)在文明到哪去。事實上,嚴刑峻法的年代,往往是酷吏橫行、知識分子和百姓遭殃的年代。法治準則的確立、人民守法習慣的養(yǎng)成,是一件復雜而艱難的事業(yè)。那些認為尋求某種單一的捷徑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嘗試,其結果必然適得其反。
(本文僅供觀點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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