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的管制與收編] 收編
發(fā)布時間:2020-04-06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國家與跳舞作斗爭,固然是可笑的;國家強制推廣跳舞,我想也是荒唐的。 教育部說,從今年秋季開學,全國中小學要每天跳舞。 我到現(xiàn)在還不會跳任何舞。全民大跳舞的時代,我沒趕上,我能跳幾跳的時候,跳舞獻忠心的時代已經過去了,F(xiàn)在教育部推行的是交誼舞,這舞剛剛從黃色文化變得不算黃色時,我還在上大學,所以我是有機會學的,但事實上是晚了,中毒已經很深。
那時青春正在噴發(fā),既蠢蠢欲動,而又鄙視自己和別人的蠢蠢欲動,對親相授受的男女且羨且憤,頗似今日恨不強大成老大又惡批"一極獨大"的憤青們。就這樣,交誼的舞沒有能夠學會。今天,我當然更加有機會完成舞蹈的掃盲,只是學會跳舞雖然可能多一些樂趣,但幾十年沒跳舞,倒也沒覺得有什么缺憾,所以繼續(xù)當著舞盲。
遙想當時,交誼舞剛剛平反,各種信息可以說相當混雜。書店里有《怎樣跳交誼舞》的小冊子,《青年活動手冊》之類的書中有交誼舞步法,報紙上又有很多跳舞跳出打架事件、家庭糾紛和淫亂活動的報道,而迪斯科尤其不好,傷腳的、傷膝的、傷胯的、傷腰的、傷脖子的,應有盡有。全國人民特別是青少年跳舞的動作幅度和舞伴距離尺度問題,真是沒少讓領導、師長和情操高尚的人們操心費神。
現(xiàn)在,我常常在街頭看到人們大跳交誼舞,且學且跳的多是中老年,沒再聽誰講跳舞跳出社會問題,反倒常作社會諧樂祥和的證明,我相信,因為跳舞跳出毛病來的情況,當未絕跡,只是"改變觀念天地寬",出毛病也不怪到跳舞吧。青少年呢,現(xiàn)在有迪吧、嗨吧,相當高的消費,據(jù)說有在里面吃藥的,但公安去了也只是管吃藥,并不管跳舞?梢哉f,跳舞已經解放了。
教育主管部門要在中小學推行交誼舞,與跳舞的解放相比,算是更進一層。教育部認為,中小學生跳集體舞,既培養(yǎng)審美情趣,又鍛煉身體。我看沒有錯,但也正如很多人說的,培養(yǎng)情趣兼鍛煉身體的活動是有很多種的,難道教育主管部門都要一一開列,規(guī)定"全國中小學每天都必須"搞這些活動嗎?
現(xiàn)在,中小學跳舞的骨干教師正開始培訓,跳舞光盤已發(fā)到各省。培訓免不免費,光盤、出版物市場有多大,但愿這些都不是推行跳舞的原因。且不說全國中小學一律跳舞是否具備條件,單說教育主管部門不安于制定大綱,事事要強橫伸腳,竟然發(fā)展到要求全國中小學同跳幾個舞的程度,這荒謬不荒謬?
更加可疑的是,跳集體交誼舞是不是有必要如此慎重其事地被收編為一種國家文化形態(tài)。跳舞的解放,是社會的自生自滅。社會不與跳舞作斗爭,跳舞有自由的空間,這是解放。教育主管部門推行交誼舞,則是一種提倡,是作為"正面有益的文化"的一部分在推廣,這是一種來自權力的肯定。國家與跳舞作斗爭,固然是可笑的;國家強制推廣跳舞,我想也是荒唐的。
對跳舞、打牌、釣魚、唱歌等興趣愛好來說,國家不去橫加干涉,讓人們自得其樂就夠了。不要去與人們的興趣作對,不要試圖去規(guī)范人們發(fā)展各種興趣的方式,也不要以權力去支持特定興趣的發(fā)展,社會才會豐富活躍。對青少年來說,跳舞、寫字、跑步、登山……,陶冶情操和鍛煉身體的方法不可勝數(shù),強制推行某一種興趣,可能既消滅了興趣,也消滅了學生的個性,總不能說全國中小學生人人都能按照教育部的舞步跳動,情操就高了,素質就好了吧。
興趣需要的是自由而不是收編,教育需要的是自由而不是一統(tǒng)。想唱就唱,想跳就跳,這很好。唱有規(guī)定曲目,跳有指定步法,很規(guī)范是不是,但要這么規(guī)范做什么呢?國人不敢跳舞,國人不能不跳舞,兩者沒有太大區(qū)別。管制與收編,對社會自由空間的損害可能是難分高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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