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束鮮花 [請給舉報人李文娟一束鮮花]
發(fā)布時間:2020-03-05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職工李文娟因為舉報稅務局內(nèi)部存在違反稅收法規(guī)的行為,被鞍山市國稅局兩次辭退,還被勞動教養(yǎng)一年。日前,沈陽市于洪區(qū)法院做出判決,認為鞍山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對李文娟所做的勞動教養(yǎng)決定,“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jù)不足,適用法律錯誤”。(3月29日《新京報》)
對于舉報人艱難的舉報歷程和遭遇打擊報復的悲劇,我們會不約而同地直指保護舉報人的有關法律措施不夠完善。其實,李文娟遭受打擊報復的悲劇卻恰恰說明保護舉報人遠遠不是法律保護措施不足的問題。李文娟被辭退,被拘留,被勞動教養(yǎng),這些非法行政、非法司法行為的施行涉及眾多官員,涉及眾多執(zhí)法、司法機關。由此可見,法制在權力面前是多么的軟弱,就是有了完善的保護舉報人的法律又能讓李文娟免受打擊報復嗎?
按照慣例,舉報人的悲劇往往是以媒體的“亮相”而結(jié)束。但是,希望李文娟的故事不能就這樣畫“句號”。既然真相大白,法律就應該給李文娟一個清白,給公眾一個有始有終的交代。法院的判決只是讓李文娟獲得了人身自由,李文娟被拘留的“罪名”還沒有通過司法程序摘除,李文娟被濫用職權非法拘留的國家賠償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還有那些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的行為人也沒有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如果這個“收尾”工作不做好,下一個“李文娟”的遭遇也許還會如此悲愴。
更期待的是,國家能給李文娟一束鮮花,張揚舉報人憂國憂民、為國為民的英雄情懷。每年有關部門都有那么多鮮花簇擁在英雄模范身邊,讓人感慨,讓人奮進,也有必要送一束鮮花讓舉報人“光亮”起來。雖然這不是舉報人所期望的,他們心中的苦楚決不是能用鮮花和榮譽來化解的,但是這是我們國家需要的。一個國家要弘揚正氣,張揚法治,就必須讓這些為了國家利益,舍己為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舉報人走向前臺,受到表彰,以激揚公民的愛國心。這是國家對舉報人最有力的保護,也是對濫用職權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人最大的震懾。特別是在目前法制環(huán)境不甚理想的情況下,更需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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