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獄”:揮之不去的噩夢] 揮之不去的噩夢
發(fā)布時間:2020-03-05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因言獲罪,自古有之。即使是在倡導依法治國的新中國,老百姓也有那么一段時間微言慎行,怕的就是“禍從口出”。所以自幼開始,不論是求學、工作,還是與人交往,有經(jīng)驗的人總是教導我們:少說話,多做事,就是要說也得說領導喜歡聽的。老百姓的這種慣性思維,與其說是來自于“先輩”的諄諄教誨,還不如說是源自于對因言獲罪的畏懼。因為,即便到了越來越現(xiàn)代越來越開放越來越民主越來越文明的21世紀的今天,不時出現(xiàn)的活生生的當代“文字獄”,讓老百姓依舊不能完全擺脫因言獲罪的恐懼心理,那個恐怖的“文字獄”噩夢在老百姓心里也就依舊揮之不去。
恐怖:“先抓起來再說”
現(xiàn)在,有一種現(xiàn)象特別讓人恐怖,那就是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動輒把人“先抓起來再說”。不管被抓者是否犯法,有無確鑿證據(jù),是否符合某項罪名,這些都不管,它只管“先抓起來再說”。隨便抓人是一些地方公安機關最常見的執(zhí)法犯法,也是所有冤假錯案的起始和源頭――人既然抓起來了,總得想辦法給他安個罪名,以示抓人的正當性,于是,有罪推定、刑訊逼供、無中生有以至后來的錯判、誤判便成必然。當然,公安“先抓起來再說”也是有人“指示”和“撐腰”的,那就是能“管”他們的領導,也就是能調(diào)動他們權(quán)力的更大的權(quán)力?v觀近些年來接二連三的“文字獄”,莫不如此,尤以重慶“彭水詩案”、遼寧西豐“進京拘傳記者案”和陜西“渭南書案”最為典型,也最讓人們感到恐怖。
2006年8月15日,秦中飛,這個重慶市彭水縣教委的一名借調(diào)干部,一名曾當過中學教師的大學中文系畢業(yè)生,一名愛好舞文弄墨的瘦弱文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普通公民,在茶余飯后閑暇之際,突然詩興勃發(fā),填了一首有關當?shù)貢r事的手機短信打油詞《沁園春?彭水》并發(fā)給了熟悉的人。他萬萬沒有想到,半個月后,警察找上門來,這條讓自己小有得意的短信詞竟招來牢獄之災――彭水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將他送進看守所關了一個月!最后該案被認定為錯案,秦中飛無罪,并獲國家賠償。秦中飛的《沁園春?彭水》之所以被視作“誹謗詩”,緣于詞中前三句有當?shù)厝齻主要領導“名諱”中的三個字,后幾句說了當?shù)乇娝苤囊恍﹩栴}。此詞的前三句是“馬兒跑遠,偉哥滋陰,華仔膿胞”,恰巧當時彭水剛被逮捕的前任縣委書記叫馬平,現(xiàn)任縣委書記和縣長叫藍慶華和周偉,于是這就成了“政治問題”,于是各方權(quán)力交織運用合力追查泰中飛,于是一場匪夷所思的“文字獄”就被制造出來了。
“彭水詩案”發(fā)生后,一位觀察家說:不能讓“彭水詩案”開啟民主法治時代侵害公民正常言論自由的惡劣先例,否則公權(quán)力的自由必然會泛濫成災。這位觀察家或許沒有料到,他的告誡卻成了預言。2008年1月1日,《法制日報》主辦的雜志《法人》刊發(fā)了記者朱文娜《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的文章。文章報道了遼寧西豐商人趙俊萍因不滿縣政府對其所擁有的一加油站拆遷補償處理,編發(fā)短信諷刺縣委書記張志國被判誹謗罪的事。這篇報道隨后被其他媒體廣泛轉(zhuǎn)載,引起了社會反響,這下可惹惱了西豐縣的主要官員。1月4日,受到朱文娜批評報道的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龍顏大怒”,派出多名西豐警察直接趕到法制日報社,以“涉嫌誹謗罪”拘傳朱文娜,朱記者聞訊后只好落荒而逃。全國輿論頓時嘩然?晌髫S縣委政法委書記卻說:“我們不采取相應措施,是對全縣人民不負責!睆堉緡钦裾裼性~地辯解道:“連標題都有問題。西豐縣委、縣政府與趙俊萍的爭議不是‘官商之爭’,而是正義與邪惡之爭。”最后,張志國雖然落得個引咎辭職,但朱文娜們?nèi)赃心有余悸。
這不,正當人們談論遼寧西豐警察“進京抓記者”的余音未了時,陜西渭南警察又開始“進京抓作家”了。2010年8月30日,作家謝朝平被陜西渭南警方從北京家中“帶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經(jīng)營”。原來,謝朝平通過3年深入調(diào)查采訪,寫成長篇紀實文學《大遷徙》,并與《火花》雜志合作以增刊形式自費出版1萬冊。作品記錄了渭南移民情況,而且還揭露了移民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一些問題。這樣的作品,渭南移民肯定愛讀,于是謝朝平將其中的4600冊委托移民代表轉(zhuǎn)送移民,與“非法經(jīng)營”八竿子打不著;這樣的作品,渭南官方肯定不歡迎,于是渭南警方來不及羅織一個像樣的罪名,就迫不及待地出手了。當然,到最后,“渭南書案”作為當代“文字獄”的又一可笑案例只存在了不到一個月就草草收場了,可留給謝朝平們的心靈創(chuàng)傷則不是短時間就可以撫平的。
除了重慶的“彭水詩案”、遼寧西豐的“進京拘傳記者案”、陜西的“渭南書案”,還有山西的“稷山文案”、河南的“孟州書案”、山東的“高唐網(wǎng)案”、安徽的“五河短信案”、浙江遂昌的“仇子明案”、湖北鄖西的“陳永剛網(wǎng)案”、河南靈寶的“王帥帖案”、廣東的“《在東莞》案”……所有這些已經(jīng)定案的“文字獄”都讓人心生恐怖:當某些地方的權(quán)力不高興時,你寫新聞會被抓,寫小說會被抓,發(fā)帖會被抓,發(fā)短信會被抓,人們不知道什么情況下會被抓,只知道權(quán)力不高興會“抓錯人”,但權(quán)力何時不高興,為何不高興,怎樣不高興,人們無從判斷,心里沒底,時時擔心說不定哪一天權(quán)力不高興了把自己“先抓起來再說”。所以當網(wǎng)絡小說《在東莞》的作者袁磊被警方以“掃黃”的名義刑拘的時候,以《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深圳向左天堂向右》等網(wǎng)絡小說而知名的網(wǎng)絡作家慕容雪村悲哀地說:“他被抓了,也許下一個就是我!
悖論:“盛世偏多文字獄”
從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到蘇東坡的“烏臺詩案”到雍正的“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再到“文革”時大大小小的“反革命案”,再到今天接連出現(xiàn)的“短信案”、“網(wǎng)帖案”,中國人經(jīng)歷了太多的“文字獄”。由此也可以看到,中國是有“文字獄”傳統(tǒng)的。盡管“文字獄”傳統(tǒng)是腐朽的落后的丑惡的,但細心分析一下中國歷史上的“文字獄”現(xiàn)象,我們甚至不敢相信這樣一個悖論:“盛世偏多文字獄”。
歷史老人究竟吃錯了哪門子藥呢?其實,這悖論背后是客觀規(guī)律。
因為,在古代,亂世以暴力相征伐,無所謂“文字獄”;“昏君”缺少興辦“文字獄”的“學養(yǎng)”與興致,也無所謂“文字獄”;只有在“盛明天子”治下的“盛世”,才會出現(xiàn)“文字獄”的“繁榮”。
春秋戰(zhàn)國結(jié)束,嬴政統(tǒng)一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王朝秦,自稱始皇帝。大秦初建,一派盛世景象。秦始皇有了余閑,便想管起天下人的思想來了。由于他性情殘暴,當時有許多批評他的人,這些人還引經(jīng)據(jù)典,說古時候是怎樣的,說孔子、墨子是怎樣講的,于是秦始皇大怒,放了一把火,把天下除了醫(yī)藥、卜筮、種樹之類的書之外,全給燒了;又挖了一個坑,把那些“誹謗”自己的儒生和方士全給活埋了。于是秦始皇以為這樣可以“斬草除根”,再沒有人“誹謗”和反對自己,江山穩(wěn)固,能夠傳遞萬世了?上У氖,15年后,不僅秦始皇本人,連他所有的親族都被天下人殺光了,于是中國再無嬴姓。漢武帝時,國勢昌隆,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shù)”,同時不允許別人對他的行政措施有半點非議,大農(nóng)令顏異只是對他發(fā)行一種貨幣有“腹誹”,就被處死。唐太宗時期史稱“貞觀之治”,他也被世人譽為英明君主,可他竟然相信太史令占測到的“女主昌”預言,于是給英勇善戰(zhàn)自稱小名“五娘子”的將軍李君羨羅織出一個圖謀“不軌”的罪名,給白白地冤殺了。清朝康雍乾三代,謂之“康乾盛世”,是中國封建社會發(fā)展的鼎盛時期,但同時也是“文字獄”發(fā)生最多最嚴重的時期,尤以乾隆時期為甚。雍正時,文人騷風吟月,寫幾句風花雪月的詩,弄不好也要丟掉性命。呂留良寫了“清風雖細難吹我,明月何曾不照人”、徐述夔寫了“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就被認為是作詩諷刺大清,便下令問斬,后查到他們早死了,那也不能放過,傳旨下去,刨出來狠剁一回,挫骨揚灰!而乾隆大興“文字獄”的目的,是想徹底消除漢人的反滿思想,但此時漢人其實已經(jīng)沒有什么反滿言行了,充其量也不過是發(fā)點小牢騷。乾隆朝的“文字獄”大多都是統(tǒng)治者望文生義、捕風捉影、無限上綱上線的結(jié)果,其瘋狂、殘酷與荒唐無朝無代無人可比,每起“文字獄”,動輒牽涉幾十數(shù)百人,案主大多以凌遲、斬首、戮尸收場,而且常!爸赀B九族”。有一個笑談說,一退休官吏寫了本回憶錄,在書中自稱“古稀老人”,乾隆得知后,認為這老東西活夠了――朕不是早就詔告天下朕才是古稀老人嗎?你是何等人竟敢跟朕比肩?出于對老人“優(yōu)待”,不用刀砍,賜絞死吧。由此可見乾隆時的“文字獄”多么荒唐可笑,又多么殘酷可怕,它造成的陰森可怖的陰影一直在人們的心頭徘徊。所以,當清朝的文字獄高潮過去多年后,晚清大詩人龔自珍仍然還發(fā)出“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只為稻粱謀”、“萬馬齊喑究可哀”的長嘆。
而今天,在當代中國,皇帝已經(jīng)沒有了,專制統(tǒng)治已經(jīng)消滅了。新中國建立了60多年,改革開放進行了30多年,中國已經(jīng)進入了又一個政治越來越清明、經(jīng)濟越來越繁榮、人民生活越來越幸福、社會發(fā)展越來越和諧的現(xiàn)代化盛世時代?墒,一些地方官員在盛世盛景中仍忘不了做“土皇帝”,仍想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過過為所欲為的“小國之君”的癮,尤其是極少數(shù)縣委書記。這極少數(shù)有了“土皇帝”意識的縣委書記,或出于對自己既得利益的維護,或為了安享盛世繁華,對于批評自己的不同意見很難容忍,如果有人膽敢用文章、短信、網(wǎng)帖、博客等文字材料批評他們,那就“文字獄”伺候。因為,他們手上握有制造“文字獄”的權(quán)力,只要他們一聲令下,在整個縣里,一呼百應,公安局作為“重大案件”加速偵破,檢察院隨即起訴,人民法院也毫不拖泥帶水,“領旨”審判。于是乎,近年來一場場權(quán)力干預司法的“文字獄”就這樣順利地被制造出來了。
這一場場久違了的當代“文字獄”,給國人的心里投下了新的恐懼陰影。因為恐懼,人們不敢堂堂正正地揭露和舉報腐敗官員;因為恐懼,人們不敢光明正大地披露和曝光社會陰暗面;因為恐懼,人們不敢理直氣壯地批評和監(jiān)督政府及其官員;因為恐懼,人們甚至不敢沒有顧忌地說出自己內(nèi)心真實的愛和恨……最終,因為恐懼,人們喪失了人之為人所應該擁有的體面和尊嚴的人格。而這些,與社會主義中國新盛世對人的發(fā)展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文字獄”的危害既大且深。于是,人們呼吁:千萬別讓“文字獄”卷士重來!
欣慰:“讓人說話,天不會塌下來”
仔細考察一下近年來發(fā)生的“文字獄”,我們發(fā)現(xiàn):哪里的“言路”窄哪里的“罵路”就寬,哪里的“言路”寬哪里的“罵路”就窄;而哪里容許“罵路”存在就會廣開“言路”,哪里追剿“罵路”哪里就可能會出現(xiàn)“文字獄”。因此,廣開“言路”,虛心接受群眾的批評和認真開展自我批評,就能聞過則喜,就能有錯就糾,就能防止“文字獄”的發(fā)生,就能消除“文字獄”留下的后遺癥。列寧說:“一個政黨對自己的錯誤所抱的態(tài)度,就是衡量這個黨是否鄭重,是否真正履行它對本階級和勞動群眾所負義務的一個最主要的最可靠的尺度。公開承認錯誤,揭露錯誤的原因,分析產(chǎn)生錯誤的環(huán)境,仔細討論改正錯誤的方法,這才是鄭重的黨的標志!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來發(fā)生的“文字獄”大多數(shù)都得到了依法糾正或近似糾正。重慶“彭水詩案”的受害人秦中飛被無罪釋放并獲得了國家賠償,縣委書記被免職;河南靈寶“王帥帖案”的受害人王帥被無罪釋放并獲得了國家賠償,河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還專門在人民網(wǎng)向網(wǎng)友公開道歉;山東“高唐誹謗案”的受害人董偉等人的逮捕決定被撤銷并獲得檢察院“違法侵犯人身權(quán)”的賠償;遼寧西豐“進京拘傳記者案”的受害人朱文娜的拘傳決定被撤銷,縣委書記因此被上級責令引咎辭職;湖北鄖西“陳永剛誹謗案”的受害人陳永剛的行政拘留決定被撤銷并獲得國家賠償……至于陜西“渭南書案”、浙江遂昌“仇子明案”、廣東袁磊“《在東莞》案”等少數(shù)幾樁“文字獄”雖然最后還留了點“小尾巴”,那實質(zhì)上只不過是一些人一點“面子”上的小事,已經(jīng)無關緊要。
更值得欣慰的是,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是絕對禁止制造“文字獄”的。我國是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法治國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我國的基本法制原則,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quán)利”。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quán)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就為我們既有合理合法的言論自由而又不至于犯“誹謗罪”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針對近年來時有“文字獄”發(fā)生,為了更嚴格地防止有人利用權(quán)力操縱“誹謗罪”制造“文字獄”,2010年8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強調(diào):“要準確把握誹謗罪與非罪的界限,不能把對個別領導干部的批評、指責乃至過激的言語當作誹謗罪來辦。對于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誹謗案件,受理的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屬于公訴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決定之前應報上一級院審批。”最高檢劃出誹謗罪的界限,受到了人們的普遍稱許。輿論指出,此舉既是保證辦案質(zhì)量、防止“文字獄”產(chǎn)生、維護司法機關公信力的需要,更是為尊重和保護公民表達訴求話語權(quán)提供了法律保障。誠然,最高檢劃出誹謗罪的界限,并不是說公民可以無視“誹謗罪”的存在。任何人行使權(quán)利和自由都不能妨礙他人的權(quán)利和自由;趯浾撚绊懥Φ目剂,公民在披露信息、表達意愿時,也要依法慎用自己的話語權(quán),這既是對他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尤其是在行使批評權(quán)時,不能超越法律邊界,必須基于事實、秉持公正、出于善意、注意“但書”風險、通過正常渠道。只有這樣,我們的批評權(quán)才能既得到充分保障,又守得住“底線”而不至于“脫軌”。
更更值得欣慰的是,領導我們的中國共產(chǎn)黨是一個久經(jīng)考驗的成熟的馬列主義執(zhí)政黨,是一個知錯就改的“鄭重的黨”;我們共產(chǎn)黨人始終把人民的權(quán)利看得高于一切,他們胸懷坦蕩,勇于和善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并始終把“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之改之,無則加勉”作為自己追求的民主理想。大家知道,1950年4月19日,新中國成立不到200天,中共中央就發(fā)出了新聞宣傳方面的一個重要文件――《關于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決定》。共產(chǎn)黨剛剛執(zhí)政,就專門發(fā)出關于新聞輿論監(jiān)督的文件,這是何等的度量與氣魄!1962年的“七千人大會”,是新中國成立之后規(guī)模最大的一次干部大會,全國縣委書記以上的干部齊聚北京,聽取毛澤東主席關于民主集中制的報告。毛澤東倡導:“讓人說話,天不會塌下來!边@同時成了共產(chǎn)黨的歷史共識。2007年,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政治報告中提出:要切實“保障人民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表達權(quán)、監(jiān)督權(quán)”。2010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diào):要“創(chuàng)造條件,讓人民批評、監(jiān)督政府”。所有這些都表明,我們的黨和政府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和政府,是不懼怕和很歡迎人民群眾批評和監(jiān)督的黨和政府,是不敢也不會隨便拿人民群眾唯“言”是問的黨和政府,更是不敢也不會用權(quán)力去操辦和制造“文字獄”的黨和政府!
“文字獄”是中國人幾千年來揮之不去的噩夢,今天也會時有發(fā)生,但對前進中的當代中國來說,它只會越來越少以至最終被消滅,因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民主中國、法治中國、現(xiàn)代化中國不需要也逐漸不會產(chǎn)生“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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