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不理解父母的事500 [我曾經不理解父母親]
發(fā)布時間:2020-02-27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張虹生,1939年9月生于新疆迪化(今烏魯木齊),上海浦東人。1942年入新疆盛世才的監(jiān)獄,獲釋后,1949年到東北與父親張聞天團聚,1950年隨父進京就讀育英小學,1953年進入北京一○一中學就讀,1957年下鄉(xiāng)到北京青年農場,1959年考入北京師范學院,1962年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工作,1976年獲準回到南京曉莊林場,1979年起在南京大學圖書館當管理員,2000年退休。
我三歲入獄,當了近四年的小政治犯
1939年,我出生在新疆迪化(今烏魯木齊)。我出生后不久就被寄養(yǎng)在迪化八路軍辦事處,由一位干部的母親照管我的生活,而我的母親卻只身回了延安。由于小時候特淘氣,也曾挨過不少打,胳膊經常是青的。
我的名字原來不叫張虹生,而叫陳洪聲,因為“洪聲才能聞于天”,為陳潭秋所取。后被父親改為現在的名字,父親認為“洪聲”這個名字繁體筆畫多,小孩不容易寫。
1942年,標榜革命的盛世才背信棄義,撕毀了統戰(zhàn)協議,投靠了蔣介石,抓捕了被他請來的中共人士一百六十多名。三歲的我亦隨陳潭秋、毛澤民、林基路等被捕入獄。
這樣,我從三歲到七歲當了近四年的小政治犯。其他小獄友是隨父母一起被捕的,他們都有爸爸媽媽,唯獨我沒有,我就管陳潭秋叔叔叫爸爸,管陳潭秋夫人王韻雪阿姨叫媽媽。
在獄中,共產黨人堅持了長達四年的不屈不撓的斗爭,我和小獄友積極配合并充當了秘密小交通,阿姨們開會,過組織生活,我們便按照大人們交代的暗號放哨,平日里幫著傳遞個小紙條或帶個口信什么的。
1945年《雙十協定》簽訂后,在黨組織的強烈要求和國民黨將軍張治中先生的多方斡旋下,我獲救出獄。
我1946年抵達延安時,父母早已為開辟東北根據地去了大東北。父親任當時合江。ê邶埥貐^(qū))省委書記和省軍區(qū)政委,遠在佳木斯。我和父親又是天各一方。
我十歲時才開始和父母生活
1949年,東北局勢日趨穩(wěn)定后,我才被警衛(wèi)人員送去見父母。那年,我十歲。因為我從小聽過許多英雄故事,所以沿途老打聽我父親是不是司令員。當聽說是什么書記時,我連連說不好,說還是司令員好,有手槍,騎大馬……
第一次見到父親時,我發(fā)現他沒有盒子手槍,也沒有騎高頭大馬,真有些失望。但后來發(fā)現他和媽媽每天是坐小汽車去上班的,感到這汽車比我們在延安坐的馬背搖籃要好,特想去試一試。可父親老也不讓。有一天,我趁他們出門前,早早坐進了汽車,心想這次是坐定了。沒想到,父親上車后看見我坐在里面,很嚴肅地要我下去。我死活賴著不走,他看實在趕不下我,就自己走著上班去了。又一次,我到警衛(wèi)班要玩槍,警衛(wèi)不同意,我就和他們吵,吵得很厲害,搶了槍就去追他們,當時父親不在,秘書知道后好說歹說把槍給騙了下來,我又跟秘書鬧,結果被他們給捆在了床腳下。我想待會兒父母來找我,看你們怎么說。沒想到父親聽說后不但不幫我,還說他們綁得對,并把我狠狠地批了一頓。
到北京以后,父親被任命為駐蘇大使,我亦隨父母一起去了莫斯科。一年之后,父親回國述職,我因在使館沒有玩伴,也跟著回國了。那時,我家住在景山,我在育英小學上學。育英小學在西郊萬壽路那邊,父親從不讓司機開車送我上學。上中學后,我騎自行車上學。吃飯是在學校包伙,周末回家一次。父母每月給我三塊錢零花錢。當時我每月回家的公交車費就要兩塊五,等于我實際零花錢為每月五毛錢。下課后,同學們常常結伴去買零食,而我不能跟他們比。一般說來,當時的干部子弟,每月零花錢大多在十元以上,還不算過星期天從家?guī)У奶枪、糕點和水果什么的,可我從來沒有帶過。
那時候,家里有勤務員、警衛(wèi)員、保姆等,完全可以照顧我的生活,可父母不讓。從小學五年級開始,生活上的一切事情都得我自己干。
1960年暑假,父母到北戴河度假,我一個人在家,吃飯就到軍委大院里吃,一天的伙食費是五毛錢。那時好一點的菜要三毛到四毛錢,有時想改善一下伙食,吃個好點的菜,就一天只吃一頓飯,省下錢才能買。
記得在蘇聯的時候,父母每逢因公回國或休假,總要自費購買一些玩具送給使館工作人員在國內上幼兒園的孩子們,還給每個孩子拍照后帶回使館給孩子們的父母看。
父親從事外交工作時,因公出差或到下面視察工作,除了機票、車票等票面較大者外(個人無法承擔),其他出差費,如伙食津貼、零用費等,按制度可以報銷,他也一分不報,全部自己出。
因此,我那時認為他們不是沒有錢,他們不肯多給我零花錢又對我特別嚴,嚴到不近人情是因為不喜歡我。所以他們一不在北京,我就住到弼時叔叔家或小李阿姨家。
我成了“右傾壞學生”,罪名根源是“跟你父親一樣”
我是第一批響應號召下鄉(xiāng)的,兩年后的1959年回來考大學。我想考外交學院,但又擔心下鄉(xiāng)后外語荒廢了,無法和應屆生競爭,于是就想請父親幫忙說說情,因為他是外交學院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沒想到父親非但不肯幫忙,還說:“你有本事就考,沒本事就別上,你考到哪兒就在哪兒上,讓我走后門那是不可能的!”結果我未能如愿,最后上了北京師范學院。
1961年,根據中央安排,文科大學生到農村幫助“整社”,我被分配到京郊東壩公社園林五隊。園林五隊是蔬菜大隊,本來菜農應該比糧農富,但是視野所及的卻是和文件上傳的迥然相異,食堂“大鍋飯”難以為繼,口糧不夠吃,農民忍饑挨餓,全隊養(yǎng)的唯一的一頭瘦豬還被當做“資本主義尾巴”給“割”掉了。
全隊九十八戶人家,我走訪了九十六戶。社員們紛紛反映吃不飽,強烈要求分糧到戶,以便自行搭配些瓜菜充饑。我想這可能是唯一度荒自救的辦法了,就提著腦袋,擅自用手中的權力解散了食堂。結果可想而知,我被提前調回學校,隨后上綱上線的批判接踵而來,主要罪名是“右傾”,挖其根源是“跟你父親一樣”。
我據理力爭,但人家聽不進我的意見,批判會步步升級,最后我被定性為“壞學生”,被勒令退學。
1962年2月,我頂著“極度右傾”的帽子在王震叔叔的幫助下到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說好在那里到最艱苦的環(huán)境干最重的活領最低的工資,干上三五年,評上“五好戰(zhàn)士”后再分配工作。
我在新疆干了十幾年,不僅多次被評為“五好戰(zhàn)士”,“文革”后期還曾作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被評為兵團先進工作者。但在此后,再也沒有人提起重新分配工作之事,直到1976年,根據父親的遺愿我被調到江蘇,但仍為農工。
父親的來信讓我的心一下子涼了
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我的工資是農工下延級,比農工一級還要低,一直到1970年工資普調后才升為一級工。我所在的連隊耕地多人手少,三十幾個人負責八千多畝地,機械化程度僅為百分之三十。那邊極少下雨,全靠水澆地,水渠、田埂年年打、年年拆,勞動強度大、時間長。剛去那幾年,早上太陽沒出來就下地了,干上兩個小時以后在工地吃早飯,然后接著干,午飯也在工地吃,吃完飯休息半小時再接著干,直到太陽下山。一天大概干十五六個鐘頭。此外,沒有固定的休息日,實行的是大禮拜,即干十天休息一天,但春耕、夏收、秋收一忙就沒有休息天了,有時一兩個月也不休息一天。
再就是當時要求“上工一擔肥,下工一擔草,開會時間剝棉桃”,就是你上工的時候要擔一擔肥到地里去,收工后要割一擔草挑回來,堆肥或喂牲口,開會時還要邊聽邊剝棉桃。所以,除了睡覺,沒有什么休息時間。
那時最苦的是放水,1月底2月初開始春灌。那時水都結冰,一個條田六百多畝地交給一兩個人負責,只給你一件棉衣、一個氈、一盞馬燈,就到地里去澆水了。這六百畝地要反反復復灌三遍才能灌透。所以那時整天在地里,即便是夜里也不能離開,唯恐冰穿窟窿,那樣渠道垮了,人就得下到冰水里去堵窟窿,有時候一堵就是一兩個鐘頭才能堵住。所以,好多老職工都得了關節(jié)炎。
1964年,大批上海知青進疆后,情況開始有好轉,勞動定額比以前低了,休息天基本有保證了。
由于十幾年的艱苦勞動,我患了關節(jié)炎、腰肌勞損、十二指腸潰瘍及牽延性肝炎,久治不愈。為此,我曾給父親寫信問能不能讓我回北京治療,新疆的醫(yī)療條件太差。不久便收到父親寄來的一百元錢,要我補養(yǎng)身體,并回信說:回北京是不可能的,為什么其他職工得了病能在新疆治,你為什么就不行?你有什么資格享受特殊待遇?看完信后,我的心一下子就涼了。
在政治上,即便我在新疆,“文革”中照樣受株連。1968年,父母被“監(jiān)護”,我亦未能幸免。我從北京一到新疆,農場造反派就把我隔離了。當時,我說想看看女兒,他們把女兒帶來讓我看了一下,就把我直接關進了“牛棚”,連尚未見過我父親的我媳婦也因沒和“三反分子”公公劃清界限,被抄家。抄家時,五塊錢以上的東西全部登記,存折全部收走(包括她婚前的存折),往來書信全部審查。她被嚴禁與外單位人員接觸,外出要向造反派請假,不得擅自外出;還被撤職、下放勞動,并與我隔離,分開批斗。幫助我們照看十個月大女兒的同事的家屬也被勒令與我們劃清界限,不準再幫我們帶小孩。當時單位里沒有托兒所,我們身邊又沒有家屬可托,真是連小孩也不放過。那時候真不容易。
母親退回了
組織上調我回北京的函
1979年,我父親平反后,組織上為了落實政策,同意讓我回北京。調函都到手里了,母親卻又退回去了,這種情況在“文革”之后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當時我是很想回北京的,但我母親不同意,我也沒說什么,因為我已經習慣了。因為他們總是跟老百姓比,覺得老百姓能做到的,他們就該做到,做不到就是有特殊化思想,他們特別注重這方面。
平反后,我母親有專車,但她從不準我用,一次都不準,有幾次司機偷偷地帶我去辦點事,回來后她狠狠批評司機,說:“如果以后再有類似的事情發(fā)生,我就不用你了,我換司機!”
母親到中紀委工作后,看到一些干部子弟享受特殊待遇的情形,于是除了不讓我調回北京,給我“約法三章”外,還再三叮囑江蘇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同志和老朋友,把我看緊點,決不允許有任何特殊化,甚至連我評職稱都干預,她固執(zhí)地以為,只要工作表現好,不用申請,自然就會被選上。
我在南京大學工作的二十多年里,再沒申請過職稱,也沒幸運地被“自然而然地選上”。一直到退休,我只是學校圖書館里一個普通的工作人員。
母親讓紀委調查我
我在南京大學工作期間,曾經幫助學校從東北調木材。那是1979年,當時木材短缺,學校希望我調二百立方米的木材。我到東北后,黑龍江省委的負責同志一是看我父親的面子(因為父親在東北工作過),二是他們也同情我從小吃苦,四十歲了還一家四口人擠在十來平方米的暫住房里,于是想通過多給學校點木材幫我解決一套住房。因為校長匡亞明在黨委和校長聯合辦公會上通過決定派我到東北調木材是為了建圖書館和教職工宿舍。
我媽得知調木材這件事后,讓中紀委的人通知教育部:誰派出去的,誰負責把他追回來。我為了完成學校的重托,為了幫助解決全校教職工的住房困難,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違背母親的意愿,堅持把木材調了回來,并且多調了四百立方米;貋砗,江蘇省紀委、北京的公安人員都來調查我。當時北京的公安人員拍了桌子,我也拍了桌子,畢竟,我是學校派去的,不是我私自去的。我調來的木材多出的那四百立方米,如果我拿去賣,早就發(fā)了,因為當時我的調價是每立方米一百多元,而市場價已經是一千多元。江蘇省有關部門得知后,提出將超出的部分木材給他們一些,他們幫我解決住房困難,并且告訴我想要哪兒的房子,隨便挑。但是我回絕了,把木材全部給了學校。
學校用這些木材蓋了房子,但是我并沒有分到房子?飦喢餍iL當時提出,干部讓教師,黨員讓群眾,要保證教師先住上房子,但是無人響應。這樣一來,就把原本定下給我的房子分給了別人?飦喢餍iL說:“把你的房子分出去,是我的決定。你要是發(fā)火就沖我發(fā),要是罵人就罵我。”匡校長這么說,我能怎么辦呢?當時他也是住在兩間學生宿舍改的房子里面。
后來,學校實在過意不去,就給我分了一個三十多平方米的舊房子,這樣,我總算有正式房子住了。
我慢慢理解了父母
我結婚的時候父親給了我四百塊錢安家費,因為我們在新疆工資很低,買東西很貴。這是他唯一一次給我大筆錢。在新疆我跟他要的唯一一樣東西是皮鞭。那時我趕馬車,趕馬車要用皮鞭,我跟他要,因為這個東西在新疆買不到。他知道這個是我勞動需要,也談不上什么特殊化,所以他就寄給我了。
后來,我才慢慢理解了父母。
我頂著“右傾壞學生”的帽子在新疆勞動以后,才逐漸知道,在“大躍進”問題上、廬山會議上,我父親沒錯,他是對的。勞動之余我借了不少書看,慢慢地,我和父親的思想就接近了。父親1967年沒有工作后,我從新疆回來,他對我特別好,這時候才真正顯露出來他的父愛。他很關心我的生活,知道我工資低,撫養(yǎng)小孩困難,有段時間便從自己每月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費中扣下十五元補貼我家用。
平日里,他除了看書寫作外,喜歡跟我在一起討論問題,經常把我叫到身邊。
父愛是說不出來的,我能感覺到父親對我的慈祥,但是生活上又很嚴,一直到他去世都是這樣。
1970年,我妻子帶大女兒冬燕到肇慶探親,聽我父親說,他和母親在那兒像孤廟里的兩個和尚,幾乎與世隔絕;又見他們很喜歡天真活潑的孫女,聯想起一次整理書桌時偶爾看見小倩妹妹用方格紙寫的一封尚未發(fā)出的信,說很想哥哥嫂子把冬燕帶回廣東來玩一玩。于是思前想后,決定將小孩留下陪伴老人。
所以,冬燕基本上是跟著我父母長大的,大學畢業(yè)后就留在北京,陪伴奶奶了。她現在在教育部工作,住在奶奶留下的屋子里,我一兩年會過去看她一回。
父親去世的時候我還在新疆。我接到江蘇省委發(fā)來的電報說父親病重,我深感不妙,急忙請假趕過去。
由于路途遙遠交通不便,我趕到無錫時,父親已經去世十幾天了。我這個他唯一的兒子竟連他的最后一面也沒見到,真是欲哭無淚。
等我去和母親見面時,父親已是殯儀館雜物間里的一盒骨灰。我回去的第二天,母親帶我去看父親的骨灰。只見父親的骨灰盒被放在一個很小的儲藏室里,等著處理,不準進正廳。上面沒有寫名字,只是一個白盒,有一張照片。就他一個人的骨灰盒單獨被放到這個儲藏室,人家烈士的骨灰盒都是在正廳。
四個月后,根據父親的遺愿,我和妻子被“農對農”地調回江蘇,又四個月后被分配到南京曉莊林場,妻子當會計,我和在新疆時一樣,仍然務農。
母親后來告訴我,彌留之際的父親,思念兒子。1976年4月,我向中央要求把我兩口子調得近點,以便不時能回家看看……■
。ㄘ熑尉庉/陳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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