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標本接收
發(fā)布時間:2020-11-15 來源: 精準扶貧 點擊:
實驗室標本接收、登記、保存與使用制度
一、目的:為了確保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檢測工作的質(zhì)量和生物安全制定本文件。
二、適用范圍:病原微生物室相關檢測項目。
三、職責:按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要求接收高質(zhì)量的樣本,規(guī)范管理實驗室標本的接收、登記、保存 與使用。
四、程序:
1、樣品接收
1.1 含有感染性樣品的包裹必須在具有處理感染源設備的實驗室內(nèi)由經(jīng)過培訓的、穿戴防護衣的工作人員打開,用后的包裹應進行消毒。
1.2 核對樣品與送檢單,檢查樣品管理有無破損和溢漏。如發(fā)現(xiàn)溢漏應即將尚存留的樣品移出,75%酒精擦拭消毒處理樣品管和盛器,其他的外包裝需要高壓處理,同時報告上級。
1.3 檢查樣品的狀況,記錄有無嚴重溶血、微生物污染、血脂過多以及黃疸等情況。如果污染過重或者認為樣品不能被接受,則應將樣品高壓后廢棄。并立即通知送樣人重新取樣本。
1.4 打開標本容器時要小心,以防內(nèi)容物潑濺。樣品處理時若內(nèi)容物有可能濺出,則應在生物安全柜中戴手套進行。同時應戴口罩、防護眼鏡,以防皮膚或粘膜污染。
2、樣本登記
做好樣本的接收登記,包括病區(qū)、床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送檢醫(yī)生、樣品名稱、樣品狀態(tài)、接收日期、接收人、備注。樣品狀態(tài)記載是否溶血、乳糜血、黃疸、微生物污染等基本情況。
3、樣品保存
樣本接收后應立即處理,如需要存放的按要求存放。
4、樣本的使用: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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