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領導信訪接待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9-28 來源: 精準扶貧 點擊:
公安局領導信訪接待制度
為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健全公安信訪工作長效機制,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規(guī)范群眾來訪接待工作,及時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根據國家《信訪條例》及公安部《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guī)定》、《XX 省信訪條例(2019 年修訂)》的規(guī)定,特重新修定局領導信訪接待制度。
一、接待群眾來訪局領導
局領導班子成員
二、接待群眾來訪時間、地點
根據 XX 市公安局《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為方便群眾,我局領導定期接待群眾來訪日固定為每周星期四上午,由局領導在信訪室接訪,并實行 A/B 崗,A 崗是當次定期接訪的局領導,B 崗是按市局分工聯系安排的局領導,如均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由局主要領導另行安排。
信訪室在每月月初按局領導班子成員順序,公布定期接訪領導名單,并提前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定期接訪領導。局領導接訪涉及到相關部門、警種辦理的案(事)件,由該案(事)件所辦理的部門、警種負責人等人陪同接訪;信訪涉及到投訴民警個人的由駐局紀檢監(jiān)察室派員陪同接訪。
信訪室每日負責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當日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并對接訪的事項進行登記、匯總;對信訪人反映問題難度較大、堅持要求局領導接待的,信訪民警要做好說明解釋工作,與信訪人約定好定期接訪時間,由定期接訪局領導接訪。信訪民警應提前將信訪人的基本情況和反映的訴求行成材料報告給定期接訪局領導;并安排通知好陪同接訪的單位負責人和有公職律師資格的民警。
特殊敏感時期,由局主要領導決定,由局領導按照值班順序每日在信訪室隨時接訪。
三、接待來訪處理原則、方法
實行“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對能夠當場處理的問題,由接訪信訪民警直接解答或提出處理辦法呈請批準后轉交有關部門、單位辦理;對情況復雜、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重大疑難信訪問題,由接訪局領導提出處理原則和意見,責成有關部門、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負責調查處理。
四、接待群眾來訪事項的辦理
。ㄒ唬┚诸I導接待群眾來訪的信訪事項,由局法制大隊信訪室負責跟蹤督辦,有關承辦部門、單位一般應在 30 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也應在 60 日內辦結。辦理結果的報告應由承辦部門書面報局法制大隊信訪室。
。ǘ⿲τ诜枪矙C關管轄的信訪事項,要說明理由,引導信訪人依法通過其他渠道解決。
負責信訪接待的領導或者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守盡職,秉分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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