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黨建黨組織工作條件保障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11-08 來源: 講話發(fā)言 點擊:
集團黨建 黨組織工作條件保障制度
1、保障黨組織活動經費。黨組織活動經費包括召開黨內會議,進行黨內宣傳教育活動和組織活動,培訓黨員和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開展表彰優(yōu)秀黨員和先進黨組織活動等費用。必要的活動經費是黨建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條件;顒咏涃M的來源一是由公司適當劃撥;二是從黨費中提取。
2、保障黨組織活動時間。堅持集中活動與分散活動相結合,盡可能利用雙休日或工作空隙時間,同時也要保證有必要的集中活動時間。嚴格執(zhí)行 “三會一課”制度,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定期以適當形式、適當規(guī)模開展集中學習和教育活動,如每年“七、一”前要開展黨內考核、評優(yōu)、表彰和紀念活動。
3、保障組織活動陣地。要建立黨員活動室,確保黨員教育活動有固定場所。
4、創(chuàng)新黨組織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把理論學習教育與形象教育結合起來,把單向灌輸與雙向交流結合起來,把常規(guī)教育與電化教育結合起來,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