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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兵:現實建構主義:國際政治的權力建構

發(fā)布時間:2020-06-09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內容提要:作為一種分析框架的建構主義原則上可以與現實主義、自由主義等實體理論相融合,建構主義試圖在實證主義與后實證主義之間走一條“中間道路”,因此它與現實主義在本體論與認識論上并非截然對立,這就為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的對話提供了前提條件。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融合而成的現實建構主義有兩個核心假設:一是國際政治是社會建構的產物;
二是國際政治無法超越權力政治。因而,現實建構主義的核心問題是探討權力的多種形式及其在建構國際政治中的不同作用。

  關鍵詞:建構主義;
現實主義;
現實建構主義;
權力的多種形式

  

  2003年,塞繆爾·巴爾金(Samuel Barkin)在《國際研究評論》(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發(fā)表了《現實建構主義》一文,試圖融合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以建立“現實建構主義(Realist Constructivism)[1]2004年,該刊物專門開辟了學術論壇,[2]評論了巴爾金提出的理論主張,并就“現實建構主義”可能的理論路徑進行了探討。沿著這一思路,本文嘗試提出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進行融合的一種方式。作為元理論而非實體理論的建構主義,可以與作為實體理論的現實主義進行融合,而作為一種獨特理論的現實建構主義,它的內核是國際政治的權力建構:一方面,它聲稱國際政治是社會建構的產物,這是它與現實主義的不同之處;
另一方面,它聲稱權力在國際政治中無法被超越,這是它與自由建構主義的不同之處。

  

  一 建構主義:一種分析框架

  

  許多建構主義者反對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的融合,他們根據庫恩的“范式間不可通約”思想,認為國際關系理論中的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兩種范式存在諸多差異甚至根本對立,因此,兩種范式之間沒有融合的可能性。實際上,他們沒有認識到建構主義是一種分析框架,而不是一種范式。正如巴爾金所說:“范式指的是一組關于政治如何運行的假設,而建構主義是一組關于如何研究政治的假設,因此,建構主義與各種范式都是可以兼容的,包括現實主義!盵3]盡管尼古拉斯·奧努弗(Nicholas Onuf)在1989年的著作《我們建構的世界》中首次把“建構主義”引人國際關系理論界,[4]但是,在他之前,亞歷山大·溫特(Alexander Wendt)已經在1987年的(國際關系理論中的施動者一結構問題》一文中清晰地勾勒了建構主義的基本框架,他指出建構主義借鑒了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structuration theory),而“結構化理論是分析性(analytical)而非實體性(substantive)理論,它是對社會世界的分析而不涉及社會世界的實質。結構化理論只是論及社會世界有哪些實體以及如何概化它們之間的關系,同樣,它也提供了一個概念框架或元理論(mete-theory)用來思考真實世界的社會體系。但是,它并不告訴我們在給定的社會體系里有哪種特定類型的施動者和結構。結構化理論并不直接與新現實主義和世界體系理論相競爭,相反,它是與有關施動者一結構問題的個體主義和結構主義方法相競爭!盵5]

  建構主義是在批判肯尼思·華爾茲(KennethWaltz)新現實主義的基礎上進人國際關系理論領域,它對新現實主義的批判不是否認后者關于國際政治的核心命題,而是從本體論層面質疑新現實主義背后所隱含的“施動者一結構問題”。[6]建構主義者主要是運用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去解構新現實主義所體現出的以埃米爾·迪爾凱姆(EmileDurkheim)為代表的結構主義傾向。

  迪爾凱姆認為社會現象與自然現象沒有本質的區(qū)別,它們遵循同樣的方法論準則,都可以用普遍的因果規(guī)律加以解釋。因此,社會科學應以自然科學為標準,建立統一的知識體系!吧鐣聦崱笔峭繝柛山Y構主義社會學的核心概念,他把“社會事實”界定為“所有‘活動狀態(tài)’,無論固定與否,只要是由外部的強制力作用于個人而使個人感受的;
或者說,一種強制力,普遍存在于團體中,不僅有它獨立于個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個人,使個人感受的現象,叫做社會現象。”[7]這一定義揭示了社會事實的兩大特點:它是外在的,它比個人更重要,其作用不依賴于個人,社會事實不可還原為其組成部分的集合體;
它具有約束性,對個人實施強制性和脅迫性的控制。在這里,涂爾干實際上把社會世界分成社會結構和個人兩大組成部分,并認為對社會結構的分析是理解一切社會現象的根本出發(fā)點,社會結構不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它對人類行為具有無法擺脫的約束力,盡管人們往往不承認這種約束力,但是,他們一般都出于自由選擇而遵從社會結構,如果某些人不服從結構的安排,那么他的行為將會遭致懲罰而最終失敗,從而間接地證明這種強制力的存在,這就是結構與單元(個人)的二元論。

  正是在迪爾凱姆結構主義的影響下,華爾茲建立了體系層次的現實主義,即新現實主義。他認為考察國家行為(單元)必須首先從結構層次加以說明,國際結構由三大因素構成:無政府狀態(tài)、國家的功能差異與國家間能力的分配。[8]因為只要無政府狀態(tài)存在,國家就始終是同類的單元,因此,他把國際結構簡化為無政府狀態(tài)與國家間權力結構。這樣,無政府狀態(tài)和國際權力結構是影響國家行為最根本的因素,[9]其中,國家間戰(zhàn)爭的反復發(fā)生是因為無政府狀態(tài),而二戰(zhàn)后國際秩序的持久穩(wěn)定是因為權力的兩極分布。[10]在新現實主義的理論框架中,國家相對于結構處于完全被動的地位,國家只能根據結構的約束行事,而國家卻無力改變這種結構,國家只是結構的“木偶”。

  建構主義者運用吉登斯的“結構二重性”批判新現實主義的“結構二元論”傾向。結構二重性是結構化理論的方法論基礎,也是吉登斯社會歷史觀的核心原則。吉登斯認為,行動者和結構二者的構成過程不是彼此獨立的兩個既定現象系列,即某種二元論,而是體現著一種二重性。[11]社會結構對于行為者的實踐來說,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結果,結構與行為者相互建構、不可分離。對于吉登斯來說,結構的二重性意味著:首先,結構是不斷地在社會實踐中造就的,結構本身內在于我們的實踐,例如,如果我們不再說某種語言,那么這種語言就不再存在。其次,結構不只是約束力,而且也是推動力,例如,人們正是利用英語的句法規(guī)則,才能有效地用英語交流。結構兩重性的實質在于結構既是人類能動作用的先決條件,也是人類行為的非預期的后果,例如,人們并沒有以創(chuàng)造語言的意圖說話,但是,他們的言語確實非預期地為該語言的再生產做了不自覺的貢獻。

  溫特正是運用結構化理論探討了國際政治中結構與施動者之間的相互建構。他指出華爾茲的新現實主義所闡釋的自助原則和權力政治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因果關系上都不是無政府狀態(tài)的結果,如果今天我們發(fā)現自己處在自助體系中,那是由于進程而非結構,脫離建構身份和利益結構的實踐,無政府狀態(tài)是沒有邏輯可言的。[12]權力政治的邏輯是國家(即施動者)實踐自助原則和權力政治的結果,而不是權力政治必然導致國家奉行自助原則。既然如此,那么無政府狀態(tài)就蘊涵多種邏輯。國家之間互動所形成的對彼此的不同認知結構,將決定無政府狀態(tài)的不同邏輯。溫特把這種認知結構分為“敵人”、“對手”和“朋友”,相應地就會建構起三種無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13]新現實主義只是對霍布斯文化的診釋,因此,新現實主義注定是一個不完備的理論。

  盡管建構主義內部存在諸多爭論和派別,建構主義者分享著一系列關于社會世界的基本理念。第一,規(guī)范結構或者觀念結構與物質結構同等重要。建構主義認為共有觀念、信仰和價值體系具有結構的特征,它們給政治行為體施加強有力的影響,物質資源只有通過國家的共有理解才能獲得關于人類行為的意義。第二,國家身份和利益的重要性。建構主義認為,國家身份和利益并非一成不變,它們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只有辨認清楚國家在特定的時空環(huán)境中的身份和利益,我們才能解釋國家的行為。而國家身份和利益是由國家的具體實踐所創(chuàng)造的觀念結構所塑造的。身份強烈地暗示著一組特定的利益或偏好,這種利益對于理解特定的行為體以及特定領域的行為選擇具有重要意義。[14]第三,結構與施動者的相互建構。結構建構了施動者的身份和利益,同時,施動者的推論式實踐又再造和改變結構。施動者并非只能對結構做出機械式的反應,通過社會實踐,它也能改變舊結構而建構一種新的結構,反過來,新的結構又會影響施動者的社會實踐。連接結構與施動者的中介則是實踐,實踐的力量在于它創(chuàng)造了連接結構和行為體的主體間意義(intersubjective meanings)。

  從建構主義關于國際政治的上述基本理念來看,建構主義只是重讀了國際政治的主要構成要素及其相互間的關系,并沒有對國際政治到底遵循怎樣的邏輯提出明確的、可以檢驗的理論假設,它僅僅為我們描繪了國際政治的可能形態(tài)。實際上,許多建構主義者認為,追求國際關系的一般理論(generaltheory)是荒謬可笑的。戴爾·科普蘭(Dale Copeland)在評論溫特的《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一書時指出,溫特用國家行為界定了三種文化,這就產生了一個方法論問題:我們很難知道什么時候可以證偽他的觀點,當國家行為變得沖突時,他就可以說文化變成了霍布斯文化,當行為變得更具合作性時,該體系又轉向了洛克文化或康德文化。[15]這說明建構主義不是一種國際關系理論,而是一種分析框架,證偽只適用于實體理論,而不能用于評價一種分析框架。而且,建構主義的基本思想不僅可用于分析國際政治,它同樣可用于分析國內政治乃至整個社會科學。

  就建構主義的社會學思想淵源而言,無論是迪爾凱姆的結構主義、韋伯的解釋性社會學,還是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他們探討的是整個社會科學方法論問題,而不僅僅是與經濟學、政治學、人類學等學科相對應的狹隘的“社會學”理論。在他們眼里,社會學是一門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它與自然科學相對應,因此,他們的思想可用于整個社會科學研究。

  既然建構主義是一種分析框架,那么,原則上它可以與現實主義、自由主義等國際關系實體理論相融合,正如伊曼紐爾·阿德勒(Emanuel Adler)所言:“建構主義為國際關系綜合理論的誕生提供了第一次真正的機會”。[16]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融合的困難在于它們在本體論和認識論上是否通約,理論的融合需要遵循沃克(R.B.J.Walker)的忠告:“世界政治研究議程的差別必須在基本的本體論假設層面加以討論”。[17]下面將討論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在本體論和認識論上的可通約性問題。

  

  二 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本體論和認識論的可通約性

  

  許多學者認為,現實主義堅持物質主義本體論和實證主義認識論,而建構主義堅持理念主義本體論和后實證主義認識論,因此,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沒有融合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仔細考察現實主義和建構主義的本體論和認識論,我們會發(fā)現兩者在本體論和認識論上并非截然對立。

  關于本體論,歷來存在物質主義和理念主義兩種針鋒相對的立場。前者認為,社會事實獨立于我們的認知,它可以通過準確的描述表現出來,觀念不能建構社會事實,觀念僅僅反映物質世界。這是大部分國際關系學者所堅持的立場。后者認為,盡管物質世界是存在的,但是,脫離我們的語言它將無法被認知,我們所處的世界是語言建構起來的世界,因此,話語(discourse)和文本(textual)分析是理解國際關系的基礎。后現代主義和后結構主義堅持這一立場。

  在物質主義與理念主義這一本體論兩分法上,建構主義走的則是“中間道路”,既非純粹的物質主義,也非完全的理念主義。它承認有一個自在的真實世界,但是,并不認為它完全由物理事實(physical reality)所決定。社會事實是人們賦予物質客體以意義和功能而產生的,諸如規(guī)則等集體理解賦予物質客體以目的性,因而有助于建構事實。施動者的身份、利益與行為是由對這個世界的共有理解、診釋和假設所建構出來的。在建構主義理論中,這種共有理解是“主體間意義(intersubjective meaning ) " ,它不能被還原為每個施動者觀念的集合,它是一種集體知識,由參與特定社會實踐的施動者所共享,集體知識的形成有賴于國家之間的互動以及彼此之間的交流。對于施動者個體來說,主體間意義是一種外在的社會事實。(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阿德勒指出建構主義的本體論蘊涵著四層含義:(1)社會世界是由主體間理解、主觀知識和物質實體共同構成的;
(2)社會事實取決于集體知識賦予物理事實的意義;
(3)個人只有在主體間或集體理解的背景下才能感知和思考;
(4)施動者與結構的相互建構是建構主義本體論的重要組成部分。[18]因此,“主體間意義”體現了建構主義介于物質主義與理念主義之間的本體論中間道路。

  學界普遍認為現實主義把權力狹隘地理解為物質能力,因而現實主義堅持一種唯物質主義的立場。但是,那些把現實主義的本體論歸為物質主義的學者,實際上很大程度上把現實主義等同于華爾茲的新現實主義。的確,受行為主義革命的影響,為了建立一個簡約的、可證偽的科學理論,華爾茲把非物質性因素排除于新現實主義的理論之外,以至于淪為純粹的物質主義。許多現實主義者關注物質性權力,是因為物質權力是可操作的、可量化的概念,由此推出的一系列假設相應地是可檢驗的,這正是行為主義革命所倡導的實證主義研究的基本要求。但是,在行為主義革命發(fā)生之前,現實主義就已經存在,這說明現實主義未必是唯物質主義的理論。

  回顧現實主義的思想發(fā)展史,許多早期現實主義者明確指出非物質因素是完整理解國際關系中“權力”概念的重要內容。[19]道德(moraltiy)這一非物質因素是古典現實主義傳統所關注的重要方面,這不僅體現在修昔底德的“米洛斯對話”和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中,而且體現在20世紀主要的現實主義者諸如卡爾、摩根索和尼布爾的著作中。[20]修昔底德是現實主義者所公認的鼻祖,他的“米洛斯對話”給予道德規(guī)范以極大的重視。公元前416-415年,雅典派軍遠征愛琴海上的米洛斯島,在兵臨城下時派代表與米洛斯人談判,要求米洛斯人放棄中立,修昔底德記敘了“米洛斯對話”的全過程。雅典使者承認他們的人侵沒有正當理由,但是,他們否認正義(justice)的相關性,認為正義只存在于實力對等的城邦之間。而米洛斯人則反唇相譏:“如果雅典違反了正義和尊嚴這一確立的規(guī)范,他們的衰亡將是一個復仇的信號,并為世界提供了一個值得反思的例子!痹谛尬舻椎驴磥,雅典對米洛斯的征服完全是出于強權和傲慢,由于把實力置于原則之上,雅典疏遠了它的盟友和第三方,失去了霸權,削弱了自身的權力基礎。正是這種權力的傲慢導致了雅典的失敗和悲劇性的結局。理查德·勒博( Richard Lebow)認為修昔底德的政治哲學目標是探索習俗(convertion)與自然(nature)之間的關系及其對文明的意義,修昔底德的觀點是習俗建構了身份,限制了個人和社會的行為,而言語(speech)和理性反過來使習俗成為可能,因為所有的習俗都依賴于共享的意義。據此,勒博把修昔底德歸為建構主義者。[21]勒博的觀點可能言過其實,但這至少表明作為現實主義鼻祖的修昔底德并不是徹頭徹尾的唯物質主義者,他特別強調了正義、道德、習俗等因素對物質實力的影響。而開當代現實主義之先河的卡爾,其著作《二十年危機》一書貫徹始終的主題則是權力與道德之間的平衡。

  古典現實主義的集大成者摩根索對“權力”的定義是:“當我們談及‘權力’時,我們指的是一個人對他人思想和行動的控制力。而政治權力則是公共權威的掌控者之間以及公共權威與民眾之間的相互控制關系”,“政治權力是一種權力的實施者與接受者之間的心理關系,它使得前者通過影響后者的觀念而控制后者的某種行為!盵22]為了避免對“政治權力”的誤解,摩根索特別強調了“權力”與“武力”之間的區(qū)別,他指出政治權力不是純粹的物質性暴力,暴力是可以強制性改變他人的行為,但卻無法改變他人的觀念,如果政治權力包含物質性暴力的話,政治關系的心理因素就不存在了,所以說,“權力”是一種人與人或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心理關系,而絕非純粹的軍事力量。邁克爾·威廉姆斯(Michael Wil-liams)認為,摩根索把“政治”界定為一個沒有固定利益目標的、沒有限制的(limitless)領域,因而,政治是一個思考、產生和改變共有利益與共有理解的活動領域。無限制這一政治的本質使得政治活動既有消極的一面(如政治可能淪為赤裸裸的暴力活動)又有積極的一面,摩根索的現實主義旨在抑制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 )所描述的那種敵對性質的政治消極面而充分挖掘政治的積極面,而政治和道德判斷則是達此目標的關鍵,觀念的重要性恰恰在于它有助于合理行動的建構和政治道德的判斷。[23]

  實際上,近年來圍繞現實主義的辯論經常關注權力與利益的本質與內涵,挖掘古典現實主義理論暗含的道德和觀念因素是現實主義研究的一個新趨勢。[24]正如巴爾金所言:“古典現實主義的本體論承認獨立于主觀意見的客觀事實,同時它沒有因此而否認諸如道德之類的不可觀察因素的作用,因此,古典現實主義遠不是建構主義批判者時常把其與現實主義聯系在一起的那種赤裸裸的物質主義”。[25]

  在認識論上,國際關系領域存在實證主義和后實證主義的分野,實證主義和后實證主義甚至構成了國際關系學界第三次辯論的主角。[26]在認識論上,建構主義試圖走實證主義與后實證主義之間的中間道路,它既承認觀念的“無處不在”,又致力于客觀知識的追求。為此,建構主義訴諸科學實在論( scientific realism)?茖W實在論認為“客觀世界是獨立于人而存在的,成熟的科學理論勢必指涉客觀世界,并且即便是科學研究的客體是不可觀察的事物,科學仍然堅持指涉客觀世界的原則”,[27]而反科學實在論則拒斥科學實在論的基本觀點。國際關系中的建構主義的科學實在論傾向體現為:它研究的正是國家互動而形成的觀念結構這種不可觀察的事實對國家利益與行為的建構作用和因果作用,其理論主旨是探尋解釋社會現象的社會機制。因此,在認識論上,建構主義堅信,解釋“事實的社會建構”是科學事業(yè)固有的組成部分。[28]

  正是科學實在論使得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在認識論上獲得一定程度的可通約性。學界一般把現實主義歸為實證主義,但實證主義并不一定反對科學實在論。實證主義的本質特征是強調規(guī)律性解釋或覆蓋律模型解釋,[29]社會科學中的實證主義堅信社會世界同樣存在規(guī)律,社會科學研究的目標是尋求客觀的規(guī)律。人們經常把實證主義與經驗主義(empiricism)混為一談,從而給現實主義貼上經驗主義的標簽,實際上經驗主義只是一種狹隘的實證主義,[30]經驗主義認為對規(guī)律的尋求只能建立在可觀察的現象上,它對數據收集、定量分析的強調鮮明地體現了這一點。從這個意義上說,經驗實證主義是反科學實在論的,即我們只能了解我們所觀察到的事物。后實證主義更進一步地體現了反科學實在論的傾向,它認為由于所有社會知識都是通過話語創(chuàng)造的,因而不存在客觀上獨立于我們話語之外的事實。因此,經驗實證主義與后實證主義在反科學實在論上具有相似的立場,因為它們都對知識采取一種人類中心主義的立場。[31]

  由此可以說現實主義是實證主義,因為它的目標是發(fā)現國際政治運行的客觀規(guī)律,但是,現實主義不是經驗主義。經驗主義是隨著行為主義革命的到來而進人國際關系領域的,正是行為主義者反對現實主義理論中不可觀察因素的存在,[32]他們批判現實主義對國家利益概念的重視,認為國家利益這個概念是不可觀察的,因而必須排除在科學探索之外。如上文所述,古典現實主義對道德、觀念、意識形態(tài)等不可觀察因素的強調,反映了古典現實主義的科學實在論立場。即便是被視為科學典范的新現實主義也對粗淺的經驗主義表示不滿,華爾茲對經驗主義的批判是:人們無法直接從經驗事實中歸納出理論,經驗現象往往是由不可觀察的深層結構產生的,經驗負載著理論,所謂的“事實”是由理論加以定義的,知識的獲取與理論的建立更多地需要我們大膽地“猜想”這種“深層結構”。華爾茲的新現實主義通過國際體系的結構來觀察國家行為,相對于國家行為這種可觀察的現象,國際體系的結構是不可觀察的深層結構,他遵循了科學實在論的精神,即他描述了不可觀察現象的屬性,提出了關于這些現象(結構)如何與可觀察結果(國家行為)相聯系的假設,以確定不可觀察現象(結構)的特征。因此,在是否承認不可觀察現象的問題上,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都堅持科學實在論的立場。

  建構主義在本體論上對主體間性事實的承諾以及在認識論上對科學實在論的堅持,打破了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二元對立的神話,搭建了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溝通的橋梁,從哲學層面上解決了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融合的根本障礙。

  

  三 現實建構主義:國際政治的權力建構

  

  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的融合需要明確兩者的“內核”,只有兩者內核的融合才能既體現現實主義又體現建構主義,從而形成名副其實的“現實建構主義”。這就需要我們澄清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的理論特性。相對來說,建構主義是一個比較容易界定的概念,它區(qū)別于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的特點在于強調國際政治的社會建構性,它認為國際政治的事實不是對客觀現實的反映,而是一種主體間性或社會性的現實,正如巴爾金所言:“行為體在國際關系中的行為、它們所追求的利益以及它們活動其中的結構都是由社會規(guī)范和觀念而不是由客觀條件或物質條件所決定的”。[33]

  作為國際關系理論中具有豐富研究傳統的思想流派,現實主義是一個包括古典現實主義、新現實主義、防御性現實主義、進攻性現實主義與新古典現實主義等諸多分支的理論家族,由于這些分支之間在理論假設和經驗解釋上存在差異,以至于學界對“什么是現實主義”產生了困惑,甚至有學者發(fā)出了“還有人是現實主義者嗎?”[34]的感嘆。許多現實主義者給出了現實主義的各種定義,歸納起來有四點:國家作為分析的核心、國家的生存利益、物質實力的首要性以及理性。[35]但是,這四個要素都是圍繞“權力政治”這一現實主義的內核展開的:就國家而言,它是世界政治舞臺上權力的擁有者與使用者;
就理性而言,它是現實主義者進行邏輯推理和理論建構的前提;
就生存利益而言,它是權力至上性的首要原因,因為國家維護自身生存的根本手段是權力的運作;
就物質實力而言,它是權力的物質基礎,但物質實力不是權力,更不是權力的全部。在《二十年危機》一書中,卡爾所揭示的烏托邦主義的致命缺陷正是它對權力的忽視,而現實主義的本質恰恰是對權力的重視。[36]摩根索的現實主義理論則認為國家間政治就是一場尋求權力與和平的斗爭。科學化程度最高、在當今學術界影響最大的新現實主義更是把權力的作用推到了極致,把權力的對比視為影響國家行為最為重要的外部因素。

  既然建構主義和現實主義的內核分別為“社會建構”和“權力政治”,那么由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融合而成的“現實建構主義”其理論內核自然是“國際政治的權力建構”。這不同于巴爾金所主張的“現實建構主義”,在他那里,現實建構主義只是古典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融合的產物,其理論內核是探討權力與道德觀念之間的辨證關系,即“研究規(guī)范結構、政治道德的倡導者及權力運作三者之間的關系”,[37]這看起來很像卡爾所強調的現實主義思想,即權力與道德的平衡。所以,有學者認為巴爾金的文章探討的是現實主義如何把觀念與規(guī)范納人到分析框架中,他所謂的“現實建構主義”實際上是“建構現實主義”,[38]這就明顯地縮小了現實建構主義可能蘊藏的更為豐富的理論內涵。真正的“現實建構主義”不必僅是古典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的融合,它應是建構主義與整個現實主義的融合,它既要體現建構主義的“社會建構”內核,又要體現現實主義的“權力政治”內核。因此,“國際政治的權力建構”是現實建構主義理應占據的理論空間。

  現實建構主義應關注兩大基本問題:一是國際關系在多大程度上是社會建構的?或者說無政府狀態(tài)是否對國家行為產生決定性影響?二是權力政治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超越?正是對這兩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區(qū)分了現實建構主義與自由建構主義:現實建構主義認為無政府狀態(tài)是國家造就的,權力政治是不可超越的;
自由建構主義同樣認為無政府狀態(tài)是國家造就的,但權力政治是可以超越的。由此區(qū)分我們可以看出溫特的建構主義是一種典型的自由建構主義,他的理論洋溢著一種超越權力斗爭的樂觀的自由主義氣息,現實建構主義與自由建構主義的最大區(qū)別在于前者認為國際政治無法超越權力政治。因此,現實建構主義首先像現實主義那樣以國際政治無法超越的權力政治作為研究起點;
其次,(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它像古典現實主義那樣承認權力是一個能以多種方式表現的多面體,同時承認每種形式的權力都以不同的形式影響國際政治的行為與動力;
最后,它像建構主義那樣承認國際政治的每一種行為與動力都是社會建構的產物。[39]

  現實建構主義的研究主題是考察國家行為體如何使用不同的權力形式從而建構了不同性質的國際政治事實,這是“國際政治的權力建構”這一現實建構主義理論內核的應有之義,因此,現實建構主義的關鍵問題在于探討“權力”的不同形式及其在建構國際政治事實中的作用。在國際關系研究中,我們一般把“權力”定義為“使別人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而且,學者們經常把對“權力”的強調視為現實主義所獨有的,因為新自由制度主義與建構主義通過研究制度與觀念從而證明權力變量在解釋經驗現象方面并不具有因果重要性。邁克爾·巴尼特(Michael Bamett)和雷蒙德·杜瓦爾(Raymond Duvall)認為國際關系學者對“權力”的這種界定過于狹隘,并阻礙了他們對全球現象發(fā)生的原因以及行為體在決定自己命運方面所受到的限制等問題的充分理解,因而,對國際關系中“權力”概念的討論,不僅要考察行為體運用各種資源控制其他行為體行為的能力;
還要考察某些行為體“如何”、“為什么”和“何時”’能夠控制其他行為體以及全球生活中持續(xù)的結構與進程如何賦予和限制行為體決定自己命運與前途的能力;
更要考察社會結構與進程如何賦予行為體用以界定和追求其利益與理想的不同的社會能力。[40]為此,他們把“權力”重新定義為“權力是社會關系中某些因素的產物,這些因素塑造行為體控制自身命運的能力”。[41]這一概念有兩個核心維度:一是影響行為體能力的社會關系類別;
二是社會關系的特殊性。第一維度關注權力是運行于互動中還是運行于社會建構中。在互動關系中,行為關系或互動中的權力運作將影響其他行為體控制自身生存環(huán)境的能力,在這里,權力變成了一個行為體所擁有的屬性,該行為體可以用它來塑造其他行為體的行為或行動的條件。在建構關系中,權力運行其中的社會關系建構了行為體的能力與利益,建構關系不能還原為既定行為體的屬性、行動與互動,相應地,權力是不可還原的社會存在,因為這種社會關系產生了具有不同的自我(他者)理解與能力的社會行為體,進而對行為體塑造自身存在條件與進程的能力有實質的影響。第二個維度關注權力運行其中的互動或建構性社會關系是直接具體的還是間接擴散的,即主體與客體之間或者主體之間是存在直接的、具體的因果性或建構性權力關系,還是存在一種具有一定空間、時間或社會距離的間接的、擴散式的權力關系!皺嗔Α备拍顑蓚分析維度的不同組合形成了四種權力類型(見圖1):強制性權力(compulsory power)、制度性權力(institutional power)、結構性權力(structural power)和生產性權力(productive power)。

  

  圖1:權力的四種類型

  

       直接    擴散

  互動關系:強制性權力 制度性權力

  建構關系:結構性權力 生產性權力

  

  強制性權力是某一行為體通過互動關系而對另一行為體施加的直接控制,當一個行為體的行為控制了另一行為體的行為或環(huán)境時,強制性權力就是存在的。在國際關系中,強制性權力不僅意味著一個國家使用物質資源控制其他國家的行為,它還包括國家使用象征性和規(guī)范性資源實現自身的利益,例如,聯合國中的弱小國家能夠使用法律規(guī)范約束大國的行為。制度性權力是行為體通過互動關系的擴散而對其他行為體施加的間接控制。它關注的是用以調節(jié)行為體之間關系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某一行為體通過制度的規(guī)則和程序引導、操縱和限制其他行為體的行為。這種間接控制體現在空間與時間兩個方面:在空間上,某一行為體的行為僅僅通過制度安排(如決策規(guī)則)來影響其他行為體的行為,而不是向對方直接施加壓力;
在時間上,某一時點確立的制度將會發(fā)揮持續(xù)而意想不到的作用,進而影響行為體未來的行為。結構性權力是在行為體之間直接的結構關系中行為體身份與利益的建構,它關注結構內部的相互建構性關系對行為體社會身份的界定,與制度性權力關注于行為的限制不同,結構性權力關注的是行為體社會能力與利益的建構,它以兩種方式塑造行為體的命運與存在條件:一方面,結構給處于不同位置的行為體分配了不同的能力與優(yōu)勢,如奴隸主一奴隸關系賦予奴隸主以統治地位而賦予奴隸以被統治地位;
另一方面,社會結構不僅建構了行為體及其能力,它還塑造了行為體的自我理解與主觀利益,這使得行為體經常愿意接受它們在現存秩序中所扮演的角色,行為體的自我理解與行為方式有助于復制而非抵制結構所建構的不同能力與優(yōu)勢。生產性權力是擴散性社會關系對主體的改造,結構性權力與生產性權力都關注建構行為體能力的社會進程以及這些進程對行為體自我理解與主觀利益的塑造。但是,前者通過直接的結構性關系發(fā)揮作用,而后者需要更為一般的、間接的社會化進程才能發(fā)揮作用;
前者是行為體所占據的主一從位置這種內部關系的生產與再生產,相反,后者是廣泛的社會領域中知識體系與推論式實踐對具有不同社會力量的所有行為主體的建構。生產性權力關注意義(meaning)得以生產、確定、存在、實踐與轉化的話語、社會進程與知識體系,話語是社會權力關系的場所,因為話語確定了日常生活實踐的場所并界定了可以想象的、可能的社會行動領域。同時,推論式實踐創(chuàng)造了社會身份并賦予社會身份以意義,人不僅是權力的目標也是權力的結果,話語創(chuàng)造了所有主體,建構了所有社會存在物的主體性,這些主體具有暫時的身份、實踐、權利、責任與社會能力。因此,在對主體性的研究上,生產性權力與結構性權力有著本質的不同:結構性權力設想了一種等級制的二元對立關系,其中強者與弱者分別處于強勢與弱勢地位;
相反,生產性權力關注所有社會身份的界限,除了強者與弱者的行動能力與傾向,還包括處于等級制的二元結構之外的無數社會主體。生產性權力的基礎與運行方式是理解、意義、規(guī)范、習俗、社會身份等因素(這些因素具有歷史偶然性與變革性)對行動的促進與限制作用。因此,研究生產性權力就是關注擴散的、偶然的社會進程如何產生特定的主體、如何確定意義與類別以及如何創(chuàng)造一種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日常的世界政治。

  

  巴尼特和杜瓦爾指出,這四種權力類型并非不可通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交織的統一體,它們是國際政治中權力運行的不同形式。盡管這四種權力類型不能簡單地被歸為國際關系理論的各個流派,但是,各個流派確實傾向于其中的一種或幾種權力類型,如現實主義強調強制性權力,自由主義強調制度性權力,建構主義與批判理論強調結構性權力,后現代主義強調生產性權力。把四種權力類型視做統一的整體可能會有助于國際關系學者打破學科內各種主義之間“永恒的競爭”而通向不同理論視角的對話之路。[42]因此,現實建構主義應關注這四種權力類型及其互動。

  

  四 結語

  

  近年來國際關系理論研究的新趨勢是強調理論間的對話與綜合,許多學者提出了諸多理論之間的“建橋(bridge building)”計劃,諸如理性主義與反思主義之間、建構主義內部之間以及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之間,本文所探討的“現實建構主義”則是探索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之間建橋計劃的一種嘗試。不過本文只是初步勾勒了現實建構主義的基本輪廓,還未能提出一組清晰明確、嚴謹一致的假設并輔之于經驗驗證。同時,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的綜合必然會招致那些捍衛(wèi)理論獨特性與純潔性的學者的強烈反對。但是,嘗試綜合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仍不失為一項有意義的學術努力,因為理論間的對話與綜合可能蘊涵著理論進步的潛能。

  

  注釋:

  

  [1]Samuel Barkin, "Realist Conetructiviem," International Studio Reuieu}, Vo1.5,No. 3,2003,pp.325-342.

  [2]Patrick Thaddeue Jackson, "Bringing the Gap; Toward A Realist-Conatructiviet Dialogue,"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 Vo1.6, No.2,2004, pp.337-352.

  [3]Samuel Barkin, "Realist Conetructiviem,"p.338.

  [4]Nicholas Onuf, World of Our Making: Rules and Rule in Social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lumbia: Univers汾of South Caxoline Press, 1989.

  [5]Alexander Wendt, ""Ihe Agent-Strncture Problem in Intem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Iru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1,No.3,1987,pp.335-370.

  [6]最具代表性的批判見Alexander Wendt, ""Ihe Agent-Suvclure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pp. 335-370; David

  Dessler, " What" s at Stake in the Agent-Structure Debat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43,No.3,1989, pp. 441-473.

  [7]〔法〕埃米爾·迪爾凱姆著,胡偉譯:《社會學方法的規(guī)則》,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頁。

  [8]〔美〕肯尼思·華爾茲著,信強譯:《國際政治理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134頁。

  [9]華爾茲認為國際結構“影響”而不是“決定”國家行為,充分解釋國家行為必須結合國際體系理論與國內政治理論,參見〔美〕肯

  尼思·華爾茲:《反思<國際政治理論>—對我的批評者的答復》,載〔美」羅伯特·基歐漢編,郭樹勇譯:《新現實主義及其批判》,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02-303頁。

  [10]David Dessler, " What’s at Stake in the Agent-Structure Debate?”International Oreanization, p.451.

  [11]〔英〕安東尼·吉登斯著,李康等譯:《社會的構成:結構化理論大綱》,北京: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89頁。

  [12]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b,No. 2 , 1992 , pp. 394-395.

  [13]〔美〕亞歷山大·溫特著,秦亞青譯:《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4]Ted Hopf, "The Promise of Constructivism in lntem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1.23,No. 1,1998,p.175.

  [15]Dale Copeland, "The Constructivist Challenge to Structural Realism,"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1.25,No. 2,2000, p.208.

  [16]Emanuel Adler, "Seizing the Middle Ground; Constructivism in World Politics," European Journad of Internationad Relations, Vol. 3,(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No. 3 , 1997 , p. 323.

  [17]R. B. J. Walker, "History and Structure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James Der Derian, ed.,Interrtational Theory:Criticad Investigations,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5,P.309.

  [18]Emanuel Adler, "Constrvctiv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 Walter Carlsnaes, Thomas Risse and Beth Simmons, eds.,Handbookof International Redation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2, pp. 100-101.

  [19]Samuel Barkin, "Realist Constructivism,"p.330.

  [20]Jack Donnelly, "Realism,"in Scott Burchill and Andrew Linklater, ads.,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ird Edition ),New York; Plagrave, 2005, p.48.

  [21]Richard Lebow, "Thucydides the Constructivist,"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1.9, No.3,2001,pp. 547-560.

  [22]Hans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85, p. 32.

  [23]Michael Williams,“Why Ideas Matter in International Relalions; Hans Morgenthau, Classical Realism, and Mor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Iru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58, No. 4, 2004, pp.633-665.

  [24]這方面的討論參見Michael Joseph Smith, Realist Thought from Weber to Kissinger,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6; Benjamin Frankel, ed.,Roots of Realism, London; Frank CASS,1996; Richard Ned Lebow, The Tragic Vision of Politics: Ethics, Iruerests and Orde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Michael Williams, The Realist Tradition and the Limit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25]Samuel Barkin, "Realist Constructivism,"p.332.

  [26]Yosef Ispid, "The Thud Debate; On the Prospects of International Theory in a Post-Positivist Era,"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33,No.3, 1989, pp. 235-254.

  [27]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61頁。

  [28]Emanuel Adler, "Seizing the Middle Ground; Conatrvctiviam in World Politics,"p.328

  [29]Gil Friedman and Harvey Star, Agency, Structure,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s; From Ontology to Empirical Inquiry, I}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66.

  [30]斯蒂夫·史密斯曾就實證主義與經驗主義的區(qū)別進行了較為深刻的分析,參見Steve Smith, "Positivism and Beyond," in Steve

  Smith, Ken Booth and Maryaia Zsleweki, eda. , Internatioruxl Theory:Positivism and Beyon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PP217-240

  [31]Heikki Patomaki and Colin Wight, "After Postpositivism? The Promises of Critical Realism,”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1.44,No.2, 2000, pp.213-237.

  [32]Matin Hollis and Steve Smith, Explaining and Understanding Internatioreal Relations, Orfford; Clarendon Press, 1991,p. 45.

  [33]Samuel Baricin, "Realist Constxuctivism,"p.326.

  [34]Jeffrey Legro and Andrew Moravcsik, "Is Anybody Still a Realist?" Internationnl Secwity, Vo1.24, No.2, 1999, pp.5-55.

  [35]Samuel Baricin, "Realist Constxuctivism,"p.327.

  [36]〔英〕愛德華·卡爾著,秦亞青譯:《二十年危機—國際關系研究導論》,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5年版。

  [37]Samuel Baricin, "Realist Constxuctivism,"p.338.

  [38]Patrick Thaddeus Jackson and Daniel Nexon ,“Constxucitivist Realism or Realist-Constxucitivism?" lntemationnl Studies Reuieur, Vol. 6,No.2, 2004, p.338.

  [39]Janice Mattem, "Power in Realist-Constmcitivism Research,"International Studies Reuiem,Vo1.6, No.2, 2004, p.345.

  [40]Michael Bamett and Raymond Duvall, "Power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1.59,No.1,2005,pp.41-42.

  [41]Michael Bamett and Raymond Duvall, "Power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45.

  [42]Michael Bamett and Raymond Duvall, "Power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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