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有人擔責比任命程序更重要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報道說,近些年來,干部選拔任用的監(jiān)督工作得到加強,監(jiān)督縣(市)委書記用人行為的試點已擴大到17個省。在這一機制下,選拔任用一名干部,一般要經(jīng)過十多道關口:事前溝通、民主推薦、考察預告、民主測評、民意調(diào)查、實績分析、個別談話、綜合評價、考察結果反饋、組織部部務會、醞釀征求意見、黨委常委會、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等。據(jù)說,如此一來,“一把手”的用人權就能被有效地制約。
這些過程復雜但實際上很容易被操縱的程序能否有效制約一把手的用人權,恐怕還是個問題。更重要的是,有個最簡單的問題:透過如此復雜程序而獲得任命的人假如出了問題,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選賢任能”、“任人唯賢”似乎是一個十分古老的美好理想,今天組織人事部門設計那么復雜的程序,大約也正是為了實現(xiàn)這個理想。但是,這樣的理想,有點過于高妙,只有在所謂“三代”那樣理想的道德環(huán)境中才有可行性。
人們可能忽略了一個清清楚楚的事實:在當今民主、法治健全的國家,行政首長任命其重要官員的方式,幾乎完全是“任人唯親”。比如,在美國,內(nèi)閣成員就充斥著總統(tǒng)的老同學、老朋友、老部屬,或者老朋友的子女。按照法律,這些官員的任命是要得到議會批準的,但議會似乎從來沒有因為這些官員跟總統(tǒng)有親密的個人關系而拒絕批準。
這好像違反國人關于政治的常識。但是,基于人性的常識,我們就可以明白,領導任命下屬,總不可能任命自己根本不認識的人啊。既然他不認識,不了解他的為人、才能,貿(mào)然任命豈不是太不負責任了?而自己的老同學、老朋友、老部屬,自己比較了解;
且工作起來也比較默契,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所以,“任人唯親”是一種自然的任命方式?梢哉f,不論你設計出什么樣復雜的程序阻止任人唯親,但實際的人事任命程序總呈現(xiàn)為任人唯親,這是勢所必然。不過,面對這一現(xiàn)實,可以有兩種不同的應對策略。
一種策略就是承認這一事實,但通過設計某種問責制,讓負有人事任命權的行政首長對自己的任命承擔全部責任。民主制度下的行政首長,享有君主的某種特權,他簡直可以安排自己的“宮廷”。但與君主制不同的是,他本人是選舉產(chǎn)生的,必須定期地就自己的整體表現(xiàn)對選民承擔責任。他對他任命的官員必須承擔責任。選民不管你任命了誰,手下干得好,成績記在你的賬上;
手下干得不好,最后會通過投票與你算總賬。日本首相安倍最近下臺,似乎就與其內(nèi)閣成員腐敗丑聞迭出有關。
另一種策略就是拒絕承認任人唯親的現(xiàn)實,而是樹立一個任人唯賢的理想。為此,企圖通過各種復雜的程序設計,把行政首長與其手下官員的任命隔離開來,排除行政首長的私人因素,讓官員任命成為一件純粹依照某種客觀標準進行的公事。這樣一來,至少從名義上,官員就不是行政首長個人任命的,而是作為一個整體的政府任命的。
然而,最麻煩的是,民眾對官員無從問責。因為,從理論上說,每個官員單獨對民眾承擔責任,民眾當然不可能盯住每個官員,對其進行監(jiān)督,也不可能有一種針對每個官員的表現(xiàn)進行投票的制度,至于“組織”,也不可能成為擔責的主體。結果,每個官員都不用就自己的行為對民眾承擔責任。于是,透過復雜程序選擇出來的賢人、能人們,其權力不受有效制約。而不論權力由什么樣的人行使,只要少了制約,就必然走向濫用和腐敗。
今天,既然我們已經(jīng)有了一個成功運轉的制度作為參照系,那么對于一些基于傳統(tǒng)政府模式而形成的常識,似乎也需要有一點反思。能夠遴選出賢能當然很好,但更重要的似乎是讓民眾可對他們有效進行控制、監(jiān)督和問責。
來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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