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鼓勵擺地攤】 政府不允許擺地攤怎么辦
發(fā)布時間:2020-03-17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吳洪森,作家,輾轉于上海、美國,現在香港媒體任職,創(chuàng)辦真名網。 多年前我曾經在真名網和自己的博客呼吁國家制訂《地攤法》,對合法地攤作出法律界定,將擺地攤納入法律保護范圍。
中國是一個農業(yè)人口比重很高的人口大國。向城市化發(fā)展過程中,將長期面臨棘手的就業(yè)問題。為了確保社會平穩(wěn)過渡,政府應該采取一切有利于創(chuàng)業(yè)、有利于就業(yè)的經濟政策和法律手段。千方百計促進就業(yè),應該是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
然而,遺憾的是,最近這10年來的經濟發(fā)展,政府采取的是“抓大放小”,重點扶持500家國營龍頭企業(yè),在資源配置上給龍頭企業(yè)以各種便利。政府的理由是這些企業(yè)關系國計民生。結果呢?這項政策不但加劇了壟斷和高度集中,老百姓也并沒有從壟斷企業(yè)得到價格公道合理的服務,電信業(yè)、燃油業(yè)的價格高于發(fā)達國家就是一例。
資源配置傾向高度壟斷的龍頭國企,加上各種行政管理以收費斂財為最大目標,勢必擠壓甚至扼殺了中小企業(yè)的發(fā)展空間。至于個體戶或者說自雇者,在各地“面子工程”“城市形象”以及工商管理高收費的阻擊下,更是生存艱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統計,我國個體工商戶1999年是3160萬戶,到了2004年,下降為2350萬戶,5年間凈減少810萬戶。不入流的“擺地攤”更是各地城管打壓撲滅的目標。10年來城管暴力執(zhí)法導致的人命案件,層出不窮。
這種政策的效果如何呢?我們用官方自己的統計數據來說話:到2007年底,中小企業(yè)占全國企業(yè)總數的99%,吸納了全社會75%的就業(yè)人員,提供了全國60%以上的出口額和超過45%的稅收收入,創(chuàng)造了全國70%的新增工業(yè)產值和55%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這說明,國家花了大力氣大價錢扶植的“大兒子”并不爭氣,貢獻大的還是中小企業(yè)。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論,生產關系必須要適應生產力的發(fā)展。我國中小企業(yè)的生存發(fā)展表明,它們才是適應國情的有生命力的活躍活潑的生產力。既然如此,我們的政策為什么傻乎乎非要偏向消耗大貢獻小的龍頭國企呢?
目前遭遇世界金融危機和出口貿易急劇下滑的雙重打擊,數十萬中小企業(yè)扛不住紛紛關門,大量農民工失業(yè)找不到工作提前回鄉(xiāng)過年。失業(yè)人口暴增勢必帶來社會動蕩。政府這時候想起中小企業(yè)的好處來了,提出要幫助中小企業(yè)渡過難關。
但是僅僅想到這點是不夠的。有很多農民工,家鄉(xiāng)土地已經被征用,甚至連房子也沒了。他們在城市失去工作,不屬于享受低保的人口,又回不了家鄉(xiāng)。這些人怎么辦?顯然,允許甚至鼓勵擺地攤,是解決失業(yè)人口自謀出路的好方法之一。國家應該制訂法律,給地攤提供足夠的保護。我認為,只要做到不妨礙交通,不影響居民生活,不污染環(huán)境,一切公眾場所都必須允許擺地攤。城市管理政策應該為方便擺地攤服務,而不是像過去10年來一味打壓。城管隊伍要根本扭轉工作職能,他們的主要職能應該是保護和維護地攤市場,使地攤市場清潔有序。
只要有窮人的地方就有地攤市場,只要想買到便宜貨的心理存在,就有地攤市場。因此,地攤市場不但可以解決很多人的生活來源,同時也降低了窮人的生活成本,使窮人容易活命。窮人容易活命,社會就容易安定。這么簡單的道理誰都懂,我們的政策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關鍵在于目前城市管理的思路是對上負責對官負責。所謂“城市形象”“面子過程”說到底是為了當官的形象為了當官的面子。美國、日本等發(fā)達國家,比我們富裕得多,還不是照樣有地攤?有誰會因為美國、日本有地攤,就覺得他們的形象有問題他們的面子沒了呢?
真正丟國家臉的不是有地攤,而是為了消滅地攤不時鬧出人命來。
有關地攤法,我提出下列幾條:1、凡是不妨礙交通、不影響居民生活、不影響學校教育的公共地段,都必須規(guī)劃出擺設地攤的位置;2、凡是新建的公眾地區(qū)地段,都必須事先規(guī)劃出擺設地攤的位子。3、地攤位置的設置要和人流量成正比。4、擺設地攤免稅;5、地攤地段的清潔以及秩序管理維護費用由各地攤主按照使用面積承擔。
以上五條算是拋磚引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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