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水平與農民工相對剝奪感的代際差異
發(fā)布時間:2018-06-25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內容提要:在社會分層及農民工內部分化加劇的背景下,收入水平對農民工相對剝奪感的影響是否存在代際差異?本文利用中國綜合社會調查項目數據,采用Bootstrap中介檢驗方法和結構模型的分析表明:收入水平對農民工相對剝奪感的影響存在代際差異;對于原生代農民工,收入增加能顯著降低經濟剝奪感和社會剝奪感,且社會公平感會產生中介效應;對于新生代農民工,收入增加對降低經濟剝奪感具有顯著作用,但對降低社會剝奪感并不顯著,且社會公平感不產生中介效應。因此,在引導勞動力的鄉(xiāng)城轉移上,應當考慮農民工的代際分化,同時通過進一步增加收入來源、創(chuàng)業(yè)扶持、公共服務供給等措施降低農民工的相對剝奪感。
關鍵詞:農民工;相對剝奪感;社會公平感;中介效應
中圖分類號:F30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148X(2018)03-0162-09
收稿日期:2017-12-25
作者簡介:歐陽博強(1989-),男,湖南郴州人,沈陽農業(yè)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農業(yè)經濟理論與政策;張廣勝(1970-),本文通訊作者,男,河南信陽人,遼寧大學商學院教授,管理學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資本與勞動力流動、農業(yè)經濟管理。
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項目編號:71273179;遼寧省高等學校創(chuàng)新團隊項目,項目編號:WT2015009;遼寧省特聘教授支持計劃項目,項目編號:2013-49。
中國經濟經歷了近40年的快速增長,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整體得到了大幅提升。但經濟迅速增長的同時,社會分化、階層差距以及財富分配不均等問題也在不斷凸顯,特別是農民的社會不公平感、生活壓迫感等在日益加。˙rockmann et al,2009),倒逼大量農民外出務工,以期提升收入水平和獲取更高的社會階層認同。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民工規(guī)模不斷擴大,截至2016年,全國農民工總量已達28171萬人。外出務工長期以來成為農民工增加收入的重要方式(李恒,2006;徐廣路等,2016),對降低農民工的橫向、縱向和遠期剝奪感具有顯著作用(倪志良等,2016;徐廣路等,2016)。但也有研究認為農民工收入增加并不能降低其相對剝奪感。蘇群等(2016)認為農民工外出務工會增加其在工作時間、工作待遇以及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被剝奪概率,進一步增加了農民工的客觀經濟剝奪感和主觀心理剝奪感。潘毅等(2009)發(fā)現農民工進城務工沒有獲得較大的歸屬感,在城市生活的滿意度也較低,從而導致更加強烈的相對剝奪感。同時,在當前農民工(特別是青年農民工)比較強烈的市民化意愿下,城鄉(xiāng)戶籍差異所導致的“不均等”也給農民工帶來極大的相對剝奪感(胡軍輝,2015)。因此,農民工收入增加對其相對剝奪感變化的影響在相關的研究中并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結論。而隨著經濟社會的轉型發(fā)展,農民工的代際分化已經形成,以1980年出生為界線被分割成的原生代、新生代農民工的特征差異明顯,目前新生代農民工正逐漸成為農民工的主流群體,相對于原生代農民工而言,他們的所處時代背景、成長環(huán)境和思想觀念發(fā)生了顯著變化,致使整個農民工群體在物質追求、精神追求、人格特征以及行為特征等方面出現了明顯的內部異質性。那么,農民工收入增加對其相對剝奪感具有什么影響?這種影響在不同代際之間是否存在差異?本文擬利用2013年中國綜合社會調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數據,分析收入水平對農民工相對剝奪感的影響機制,并從社會公平感的角度解釋該影響機制的代際差異,以期為驅動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政策制定提供理論依據。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相對剝奪”一詞自出現以來并沒有被正式定義和測量,主要用以反映兩者對比之后所產生的失落感(Stouffer,1949),也多用于衡量不平等帶給人的主觀感受(任國強和尚金艷,2011),故“剝奪感”被視為與外界進行比較(包括人與人、人與自然、群體與群體等的比較)后而形成的一種相對心理感知。當然,本文所說的剝奪感也是指相對心理感知,不是指剝奪或者被剝奪的行為,而是指一種被剝奪的主觀心理狀態(tài)。從“相對剝奪”的原始釋義來看,之所以會出現剝奪的心理感知主要取決于相對不公平的待遇或者認知,無論是和外界的橫向比較,還是和自身的縱向比較,最可能都會首先反映在社會公平的主觀感受上,因此相對剝奪感最容易通過社會公平感進行傳導。人天生就對不公平具有極大的厭惡感(Tricomi,2010),社會不公似乎已經被普遍視為“萬惡之首”!安换脊讯疾痪钡膫鹘y(tǒng)價值觀念也在中國農村的維系和傳承普遍甚于城市(朱曉和段成榮,2016;倪志良等,2016)。鄰里鄉(xiāng)親、親朋好友的社交網絡和工作關系在農村社會里疊織,極易出現互相攀比的心理(魯元平和王韜,2011),這些不公平觀念和攀比心態(tài)比較容易造成社會公平感知的波動,進而產生相對剝奪感。Hirschman(1973)圍繞社會不平等提出了“正向隧道效應”和“負向隧道效應”,認為經濟社會地位低等人群容易產生不滿,但也可能由于樂觀預期而形成激勵,但目前中國社會比較突出的不均等問題致使這種樂觀預期激勵效果不明顯(何立新和潘春陽,2011)。目前許多轉型國家都出現了高收入與不平等分配并存的困境,經濟增長反而造成低收入人群增加,且容易出現社會不公情緒,這種情緒是影響他們相對剝奪感變化的主要因素(Brockmann et al,2009)。因此,社會公平感似乎可以用來衡量現階段農民工相對剝奪感變化的一個重要解釋變量。
那么,收入增加對農民工相對剝奪感的變化是否存在影響?不同代際之間是否存在差異?現有的研究文獻發(fā)現收入水平對農民工相對剝奪感的影響比較顯著(Knight,2011;Deaton,2014;王玉龍等,2014;胡美娟等,2011),從收入的絕對量或者總量角度考察這種結論是普遍成立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農民工內部已經出現了異質分化,所以從不同代際出發(fā)分析收入水平與農民工相對剝奪感之間的關系更為確切。馬斯洛基于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感、社會尊重和自我實現由低到高排序構建了五級層次需求理論,認為人們較低層次的需求沒法被滿足時,較高層次的需求就不可能成為新的激勵因素。因此,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得不到滿足時,農民工的需求層次將會停留在生存層面。由于生活環(huán)境和社會環(huán)境的不同,不同代際農民工在需求層次追求上出現了明顯的差異。原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的首要目標是賺錢,滿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可能還沒法考慮安全需求,有時甚至需要從事一些危險性工作,盡管他們的經濟社會地位、工作條件和待遇較低,但生活狀況的改善會促使他們對收入預期和社會公平感保持積極態(tài)度,不會產生強烈的經濟、社會剝奪感(李培林和李煒,2010)。而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不僅僅是追求高收入,當然和原先在農村相比,收入增加會令他們產生自豪感,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其經濟剝奪感,但他們懷揣著“打拼一片屬于自己的天空”的夢想涌入城市,具有更高層次的需求,希望獲得更高的身份認同,然而受戶籍制度等的影響,其歸屬感容易受挫,對生活和事業(yè)經常感到迷茫和失望(蘇群等,2016),所以收入水平提高也并不一定會降低其社會剝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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