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允若:忽然想起之二
發(fā)布時間:2020-06-22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五月七日,浙江大學(xué)博士生譚卓在路過人行橫道線時,被一輛疾馳而來的飚車撞飛后倒地死亡。事發(fā)后引來公眾輿論對危害公眾安全的飚車行為的極大憤慨。杭州市領(lǐng)導(dǎo)表示要嚴肅處置此案,要“下鐵的決心,用鐵的手腕”,堅決打擊和制止這種危害社會的不法行為。
此案的處置,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zé)任,一是給受害人家屬以民事賠償。已有律師放言:民事賠償?shù)挠嬎惴椒ㄒ獜墓浪闶芎θ顺砷L成才所耗費的財力著手。比如說,家庭為培養(yǎng)孩子成人,平均每年耗費2萬元,譚卓今年25歲,如此估算,民事賠償金約在60萬左右。
此言一出,民間議論紛紛,不少人對這種估算方法表示質(zhì)疑和反對。認為這是用飼養(yǎng)家畜的成本計算方法來估算人的生命價值,這是對人的生命權(quán)的褻瀆。人的生命之寶貴,在于他能對社會和家人做出重要的貢獻,而這種貢獻的潛能實在是無法估算的。如果硬要給出一個量的估計,也應(yīng)該從他今后將為社會、為家庭做出的貢獻著手計算。一個25歲的專門人才,在正常情況下至少能為社會服務(wù)35年,如以年薪6萬元計算,受害人家庭的損失至少應(yīng)該是6萬元×35,即210萬元。這樣的計算還沒有把受害人家庭遭受的精神傷痛包括在內(nèi),因為這種傷痛實在是再多的錢財也是無法彌補的。
筆者贊同這種意見。不過,回過頭去,我忽然又想起了許多另外的事情。
60年間,我們這片土地上,有多少有為的人才因形形色色的人禍而死于非命?有多少鮮活的生命被各種各樣的人禍所殘害、所虐殺,悲慘地或悲壯地離開了人間?他們都得到了應(yīng)有的補償了嗎?有著獨立思想的青年才俊林昭、張志新、遇羅克等人被殘害時,不也只有二、三十歲么?他們不是背了多少年“反革命”的罵名、甚至還要家屬為他們的死支付子彈費嗎?許多年后,雖然為他們平了反、正了名,但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了。
總有人說,這是特殊年代發(fā)生的事,這黑暗的一頁已經(jīng)翻過去了?墒,“光明”的新時期又是怎樣呢?年輕學(xué)子們,懷著國家興亡匹夫有責(zé)的理念,為了國家的前途,高舉“擁護共產(chǎn)黨,擁護社會主義”、“反對腐敗,反對官倒”的標語上街游行,遭到無端指責(zé)和壓制以后,他們又置個人生命于不顧、以絕食繼續(xù)表達訴求?墒怯瓉淼膮s是機槍和坦克。滿街的民眾,高聲呼喊著制止軍人對學(xué)生開槍,換來的卻是一排子彈的掃射。路邊宿舍樓上的居民聞聲打開窗戶觀看緣故,一梭子槍彈馬上飛了過去。須臾之間,這里便留下了滿地的血跡、滿街的彈殼和滿墻的彈洞。這場浩劫的死難者,不僅沒有得到任何撫恤和補償,而且還沒有“正名”、還沒有得到任何像樣的說法,甚至還不許談?wù)摵图o念呢!
“往事只堪哀”!憶往事,看現(xiàn)實,應(yīng)該承認世道還是有些變化的。畢竟今天發(fā)生了人禍,人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要討個說法了,人們能夠理直氣壯地爭議生命的價值了。不過,“畢竟”還只是“畢竟”而已,這種“畢竟”還沒有涵蓋現(xiàn)實中一切發(fā)生人禍的場合,更沒有推而廣之,去涵蓋已經(jīng)化為歷史了的諸多人禍事件。所謂“鐵的決心,鐵的手腕”,也只是就當(dāng)前的具體事件而言的;
對更多的類似事件,包括雖已過去、但是人們依然傷痛難平、氣意難順的種種人禍、種種冤案假案錯案、種種莫須有的顛倒黑白的草菅人命之案,幾時也來個伸張正義的“鐵的決心、鐵的手腕”呢?那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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