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胡適:我是世界公民
發(fā)布時間:2020-06-06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還是在19世紀中葉,美國為了擴張自己的疆土,發(fā)動了美國墨西哥之間的戰(zhàn)爭。1835年,墨西哥得克薩斯和加利福尼亞兩地的美國移民發(fā)動武裝叛亂,墨西哥政府出兵鎮(zhèn)壓,美國則直接出兵干涉,并支持得克薩斯于次年宣布獨立。1845年7月,美國正式宣布把獨立后的得克薩斯并入自己的版圖。次年,美國政府又正式向墨西哥宣戰(zhàn),頓時美國軍隊猶如闖入墨西哥玉米地里的一頭黑熊,只不過這頭黑熊看重的不是玉米,而是大片生長著玉米的肥沃土地。戰(zhàn)爭結(jié)束后,美墨兩國簽訂了一個不平等的和約,該和約將大片墨西哥土地割讓給美國。它包括現(xiàn)在的加利福尼亞、內(nèi)華達和猶他等州,以及亞利桑那、懷俄明、科羅拉多和新墨西哥州的部分地區(qū)。五年后,美國又從墨西哥購買了一塊帶狀的位于現(xiàn)在新墨西哥和亞利桑那的土地,于是便完成了現(xiàn)在的西南部邊界。
“自美墨交釁以來,本城之‘Ithaca Journal’揭一名言:”吾國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言意但論國界,不論是非也!斑@段話的英語表述約略是”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簡直就像格言一樣。原來,70多年后,美墨之間,爭端又起。那邊毀了美國星條旗,這邊美國就派遣水兵在墨西哥上了岸。這時康大所在小城的”綺色佳雜志“把上面的”My country“一直印在社論篇首,它當(dāng)然不止表示了這家雜志的態(tài)度:不管自己國家行為的是非,它總是自己的國家。這樣一種明顯的”國家主義“言論,在雜志上”已逾旬日,亦無人置辯“。胡適自大二開始就居住在康大新蓋的世界學(xué)生會的宿舍,對這句話,宿舍里面的各國學(xué)生倒是議論紛揚,有人認同,有人反對。胡適”聆其議論,有所感觸“,便寫了一篇文章投給這家雜志,雜志最初不敢登,后由某女士的堅請,始在新聞欄以報道形式出現(xiàn)。胡適拿著自己的文章去見康大前校長白博士(夫婦)。白博士(Aadrew Dickson White)六十年前讀耶魯時和中國第一個留美幼童容閎(純甫)是同學(xué),至今他還記得容閎異服異俗的樣子是如何頗受人笑,但那一年容閎兩次獲得全班中英文一等獎,以后就再也沒有人敢揶揄他了。白博士夫婦都是和平主義者,他們很討厭那種不論是非的狹隘國家主義,因此,讀畢文章后,白夫人稱贊了胡適,認為他說出了自己正要說卻還未及說的話。
那么,胡適在文章中到底表達了什么看法呢?
我以為此謬見“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之所以為然,是因為有兩個道德標準。人人都不反對萬事皆有一個對錯及正義與否的標準,至少文明國家應(yīng)如此。假如吾國違憲向吾征稅,或非法將吾之產(chǎn)業(yè)充公,或未經(jīng)審判即將吾入獄,吾誓必力爭,不管其是否以“吾國”法律之名義行此事。
然而涉及國際間事,吾即放棄那個對錯和正義與否之標準,且頗自得地宣稱“是耶,非耶,終吾國耳”。以此觀之,余以為吾人奉行道德的雙重標準,其一用之于國人,另一用之于他國,或“化外之民”,余此說不亦對乎?余以為吾人不管國內(nèi)國外只應(yīng)奉行一個是非標準,否則無法爭論此事。
以上是胡適1914年5月15日的日記記述。
插:今天國人中常有批評美國“雙重標準”者,豈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適就揭橥了這個問題,也使用了這個詞匯,那時他還是個學(xué)生。作為學(xué)生的胡適,他對自己率先提出的這個詞也很自得。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倫布城出席世界學(xué)生總會,會上,一位著名演說家的講演頗喚起他的共鳴。這位“時彥”講演的是“論全球政治”,其中也談到“雙重標準”的問題,胡適在日記中惺惺相惜:這位博士聲稱“今世國際交涉之無道德,以為對內(nèi)對外乃有兩種道德,兩種標準。其所用名詞‘雙料的標準’(Double Standard),與余前所用恰同。余前用此名詞以為獨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幾欲自夸‘智者所見略同’矣!
胡適是個世界主義者,同時也愛自己的祖國。他的世界主義也就是他前此一個多月在演說中表達過的:愛國主義而柔之以人道主義。這次他亮出了對美國人的批評的旗幟。兩個月后,他在又一次講演中再次表達了自己對那種狹隘愛國的批評,演說后,有兩位聽眾對胡適表示了不同的意見。一位夫人認為:這句話(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的真實意思不是“吾國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為是”,而是“無論吾國為是耶非耶,吾終不忍不愛之耳”。這位夫人的解讀不可謂無道理,也能理解她對自己國家的感情,但這種感情不顧國之是非,而僅僅就因為它是“My country”,我也只能說,這是舊農(nóng)業(yè)文明時代的感情了。然而,這種感情同樣表現(xiàn)在下面這位美國教授的身上,他耐心地給胡適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兄弟一道出行,弟弟因為醉酒而有辱于路人,對方如果拔劍而起,那么,做哥哥的是保衛(wèi)喝醉的弟弟呢,還是置之不顧呢,抑或幫助受辱者?這個教授其實也是在表達他對“My country”的理解,他認為這句話的含義是“父母之邦,雖有不義,不忍終棄”。但,無論這個并不倫類的例子,還是他的結(jié)論,都難讓人茍同。兄弟是血緣,而個人與國家并無這種關(guān)系,這個比喻是跛腳的。在現(xiàn)代社會,一個人的出生地并非就是父母之邦,即以美國而論,任何人如果在美國出生,就可以是美國人,而他的父母卻可能不是。同樣,一對美國夫婦也可以收養(yǎng)一個他國兒童,只要兒童的父母或國家同意。因此,把“My country”視為“父母之邦”,這是農(nóng)業(yè)文明時代的狀況。何況,即使在農(nóng)業(yè)文明時代,中國古老的《詩經(jīng)》還有“適彼樂土,誓將去汝”的意識。更何況,依這兩位北美人士的說法,又何以解釋他們的先輩冒著生命危險離開本邦而來北美?這分明是“誓將去汝”的跨國現(xiàn)代版,是今天我們所說的“用腳投票”。它的精神內(nèi)涵應(yīng)當(dāng)這樣表述:“自由在哪里,祖國就在哪里”。可是,胡適似乎被侃暈了,聽了這兩位先生女士的開講,便在7月26日的日記中做了自我檢討:“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狹義而沒其廣義。幸?guī)熡芽镎。?/p>
其實胡適是對的。他反對的不是愛國,而是國家主義。國家主義的隱含是:對內(nèi),它把國家凌駕在個人之上;
對外,它把國家凌駕在他國之上(這種國家主義經(jīng)常披著民族主義的外衣,相當(dāng)能迷惑人,是當(dāng)今世界中最為可怕的力量)。至于那句“My country”,既可以做愛國的解釋,也可以用作國家主義的表達,端視語境而定。由于胡適放不下這個困擾他的問題,就在當(dāng)天,思考之中,又寫下了第二篇日記。日記中,胡適雖然聲稱“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是非之心能勝愛國之心否”,這固然是一個問題。但,反過來,愛國之心又能否勝是非之心呢,這又是一個問題。胡適沒有直接回答,他的態(tài)度卻可以從下面的內(nèi)容看出:“吾國與外國開釁以來,大小若干戰(zhàn)矣,吾每讀史至鴉片之役,英法之役之類,恒謂中國直也;
至庚子之役,則吾終不謂拳匪直也!币粋“拳匪”,表明了胡適對義和團的態(tài)度,也是胡適是非之心的表現(xiàn)。從胡適這一段曲折來看,他固然愛他那個國家,但終究是非之心大于國家之心。在這個意義上,他是個超越國家的世界主義者。
毋庸諱言,筆者欣賞胡適的,便是他作為一個具有人道之念的世界主義者。成為一個國家主義者也許不難,它很可能是一種自然;
而成為一個世界主義者,則需要超越這種自然,更需要超越那種可怕的國家主義。四個月后,胡適就此問題又寫了一篇日記,名為“大同主義之先哲名言”,日記中胡適除了抄錄先哲關(guān)于“世界公民”的名言,并無一句自己的話:
亞里斯提卜說過智者的祖國就是世界!跉W根尼?拉爾修:《亞里斯提卜》第十三章當(dāng)有人問及他是何國之人時,第歐根尼回答道:“我是世界之公民!薄跉W根尼?
拉爾修:《亞里斯提卜》第十三章蘇格拉底說他既不是一個雅典人也不是一個希臘人,只不過是一個世界公民!毡R塔:《流放論》
我的祖國是世界,我的宗教是行善!猅?潘恩:《人類的權(quán)利》第五章
世界是我的祖國,人類是我的同胞!猈?L?加里森(1805-1879):《解放者簡介》(1830)
“I am a citizen of the world”:我是世界公民——這是人類歷史上最響亮的聲音之一,這樣的聲音穿越時間的隧道而經(jīng)久不衰,放在今天,則更見它的現(xiàn)實意義。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