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國強:蔣夢麟晚年的一個記憶錯誤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蔣夢麟先生晚年寫過一篇題為《談中國新文藝運動》的文章(見學林出版社1997年版《現(xiàn)代世界中的中國——蔣夢麟社會文談》),追憶五四時期北大的故人舊事。這篇文章由一系列片段構(gòu)成,內(nèi)容涉及蔡元培、魯迅兄弟、胡適之、陳獨秀、李大釗、毛澤東等人的行止和思想。雖然每個片段只有千字上下,但描寫人物則生動傳神,類似高手所做的漫畫肖像;
論析事理則入木三分,頗具歷史的厚重感,那些神來之筆常常令人拍案叫絕。我想所謂“大手筆寫小文章”,大概就應(yīng)該是這樣一種效果吧。
不過這種回憶加雜感式的文章,稍有不慎也會發(fā)生一些錯誤。比如關(guān)于毛澤東的敘述就是一例。
文章寫到:
“毛澤東到北大圖書館當書記,是在我代理校長的時期。有一天,李守常跑到校長室來說,毛澤東沒有飯吃,怎么辦?我說,為什么不讓他仍舊辦合作社?他說不行,都破了產(chǎn)。我說那么圖書館有沒有事?給他一個職位好啦。他說圖書館倒可以給他一個書記的職位。于是我就拿起筆來寫了一張條子:‘派毛澤東為圖書館書記,月薪十七元!@個數(shù)目,現(xiàn)在有幾種不同的說法;
根據(jù)我的記憶,明明是十七元,羅志希卻說是十八元,據(jù)他后來告訴我,李守常介紹毛澤東,是他建議的。這些我當時并不知情,只知道是校長室秘書主任兼圖書館主任來和我說的。后來我在昆明,毛澤東有一個很簡單的自傳從延安寄來,里面說是十九元;蛟S毛澤東所寫的十九元是以后增薪時加上去的。羅志希所記的十八元,可能是因為我國的薪給,習慣上都是雙數(shù),不會是十七元的單數(shù)?偠灾,這些都是沒有什么關(guān)系的事。
有一次,英國一位議員來華,他聽到了這個我不甚愿意講的故事,就說:‘那時候你給他十七元、十八元或十九元,總之只是十幾元,如果你那時候多給他一點錢,也許毛澤東就不會變成共產(chǎn)黨了!艺f那也難說,好多有錢的人也變成了共產(chǎn)黨了。就是毛澤東不變,旁的人也會變的,不在乎姓毛的姓王的。社會上發(fā)生某種問題,總有某些人會出來的!
這段不長的文字至少有三處明顯的錯誤:
第一,“五四”前后毛澤東曾有過兩次旅京經(jīng)歷。第一次是1918年8月到京,次年3月離開。其主要目的是協(xié)助新民學會同仁辦理赴法勤工儉學事宜。第二次是1919年12月到京,次年4月份離開。這次毛澤東的身份是湖南公民請愿團代表,其主要活動是從事“驅(qū)張運動”的宣傳。經(jīng)過楊懷中先生引薦到北大圖書館當助理員的事,發(fā)生在第一次去北京期間。而蔣夢麟代理北大代理校長則是1919年9月以后的事。所以蔣夢麟說“毛澤東到北大圖書館當書記,是在我代理校長的時期”是不確切的。
其次,蔣夢麟在文章中說到“為什么不讓他仍舊辦合作社”,可能是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曾經(jīng)讀到過毛澤東在1919年12月1日《湖南教育月刊》上發(fā)表的《學生之工作》一文。該文提到:“七年(1918年)春季,想邀數(shù)朋友在省城對岸岳麓山設(shè)工讀同志會,從事半耕半讀,……事無成議。今春(1919年)回湘,再發(fā)生這種想象,乃有在岳麓山建設(shè)新村的計議”。此外,毛澤東還在第二次旅京時加入“少年中國學會”,并于離京赴滬前執(zhí)筆起草了《上海工讀互助團募捐啟事》?梢娛Y夢麟記得毛澤東對于組織工讀互助合作社很感興趣是對的。只是他顯然將毛澤東兩次去北京的時間和經(jīng)歷搞混了,而且沒有注意到毛澤東說的這些只是“想象”而已,“事無成議”(參見毛澤東1920年6月7日致黎錦熙信)。
第三,蔣夢麟在文章中說毛澤東做北大圖書館書記的薪水是十七元、十八元或十九元,并以記憶中的毛澤東自傳作為旁證,似乎言之確鑿,不容質(zhì)疑。實際上這里所說的《毛澤東自傳》,當是指1936年毛澤東口述、斯諾記錄的那個文本。該文首先在英文雜志《亞西亞》上分四期連載,后來由上海復(fù)旦大學文摘社翻譯成中文在《戰(zhàn)時旬刊》上連載。文摘社還于1937年11月出版了單行本。蔣夢麟何時讀到這個自傳已經(jīng)無從考證,但是2001年解放軍文藝出版社出版的新版附有1937年版的全文影印本,其中明確寫到“做圖書館佐理員,薪俸是每月八塊大洋”。
人的年紀大了(蔣夢麟寫作此文時年75歲),回憶久遠的事情難免出現(xiàn)一些時間和順序的倒錯。這原本無可厚非。但是由于蔣夢麟的特殊身份,其著作在海外和大陸有著很大的發(fā)行量,這些錯誤如果不指出來,難免以訛傳訛,謬種流傳。沒準若干年以后,一些不熟悉那段歷史的年青讀者看了這段文字,還以為是一大新發(fā)現(xiàn)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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