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奉孝:草嵐子看守所紀事(四)
發(fā)布時間:2020-05-23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草嵐子犯人的生活. 第二次肅反. 時間最長的一次提審
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再提審我。在這一段時間草嵐子看守所犯人的生活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原來犯人吃的雖然是包米面窩窩頭和沒有油水的白菜湯,但主食并不定量,可以隨便吃。大約從十月中旬開始,突然開始定量,最初是一天兩頓飯只喝稀粥,喝多少都可以,可是由于糧食是定量的(說是每天八兩,實際上遠遠達不到),粥稀的喝過以后連碗都不用涮。現(xiàn)在回憶起來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一頓能喝十三碗,如果將十三碗水倒在一個中號洗臉盆里,恰好是滿滿的一洗臉盆。當然一口氣是喝不下這十三碗粥的,而是邊喝邊撒尿,所有的犯人差不多都是喝到一半時候就下地撒尿。監(jiān)號里有兩只大尿桶,每只桶能裝下二十公斤水,一半人喝粥,另一半人就下地排隊撒尿。每天中午和下午開飯后要倒兩次尿桶,一天倒出四大尿桶,可想而知喝了多少稀粥了。許多人喝稀粥喝的得了胃下垂,我現(xiàn)在就有點胃下垂,就是那時候得的。管理人員看這樣不行,又改為吃窩頭,早晨十點開飯,每人兩個像牛眼睛大小的窩窩頭,一碗白菜湯,下午四點開飯也是如此。也許有人會說,一天八兩主食可以呀!不至于挨餓。不錯,我現(xiàn)在一天連八兩主食也吃不了,可是別忘了,菜是咸鹽水泡幾片菜葉,肚子里一點油水沒有!有人餓的受不了啦,就整天給管理員寫條子,要求快點結(jié)案判刑到勞改隊去,人們以為到了勞改隊就能吃飽飯,后來真的到了勞改隊,才知道完全不是當初想象的那么回事。
在十二月下旬,突然抓進來許多新犯人,白天晚上都往監(jiān)號里塞。我那個監(jiān)號在正常情況下就是二十個人左右,可是這時突然增加到四十多人,怎么睡呢?一開始按著炕沿的磚來分地方,一人一磚寬。一磚只有二十四公分,仰著睡根本不可能,側(cè)身睡也是你我身貼身擠在一起,被子也只能合著蓋,這樣連翻身都不可能,太難受了。后來大伙就干脆坐著算了,像排麻袋一樣,兩盤炕都擠的滿滿的,悃了就坐著打個盹,這倒有兩個好處,一是人多不冷了,二是也不用天天“學習”開批斗會了,這種情況一直維持到春節(jié)。后來我才知道,反右后期搞了第二次肅反,后進來的這些人就是在第二次肅反中被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一直有這么一個規(guī)律:“為了讓人民過好節(jié)日”,每逢“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這四大節(jié)日的前夕,都要進行一次大逮捕(打聽一下當年的公安人員,他們能證實這一點)。當年凡是由“右派”升級為“現(xiàn)反”的,都是全國一個令,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誕節(jié)的晚上被捕的。有一次在甲監(jiān)后面的夾道里放風,我突然聽到張元勛在監(jiān)號里講話的聲音,我知道他也被捕了并關(guān)在甲監(jiān)里。同案犯是不允許見面的,這一點可能是共產(chǎn)黨吸取了國民黨監(jiān)獄的教訓,不僅在預(yù)審機關(guān)同案犯不允許見面(怕互相串供),就是到了勞改單位,同案犯也不能碰面,為此我不知被轉(zhuǎn)移過多少個勞改支隊、大隊、中隊和小隊。七九年我在北大等待落實政策時,別人才告訴我,當年九月十六日我被捕后,我住的宿舍貼了封條并封鎖了消息。當時學校里謠傳很多,有的說我跑出去了,有的說我被秘密逮捕了,直到圣誕節(jié)晚上張元勛他們被捕后,北大才貼出大布告“北京大學破獲了一個以陳奉孝為首的“反革命集團”。
過了春節(jié)以后,加緊了對我的提審,而且對我提審的已經(jīng)不只是第十六審訊室,還有第二十、第二十六、第三十二審訊室等。我的“罪行”已基本交待完了,而且已經(jīng)有長時間未提審我了,這次怎么又提審呢?而且各審訊室提審的問題都大同小異,這是為什么呢?我猜想北大被捕的同學恐怕不止我和張元勛兩人,有可能“百花學社”的其他成員也被捕了,因為屬于不同的審訊室負責,各個審訊室為了核對口供,因此交換著提審,我猜對了。
各個審訊室的審訊員都逼我承認在“百花學社”內(nèi)部還有一個“反革命集團”,我當然不承認。說實在的,直到五八年五月去宣判時我才知道,這個所謂的“反革命集團”的成員,除我外還有張元勛、賀永增、趙清、林樹果和譚金水。當時我還想,既然說“百花學社”是“反革命集團”,被捕的人應(yīng)該不止這六個,至少譚天榮應(yīng)該是跑不了的,因為他是“社長”;
“廣場”的編委大概也掉不下,可正式以“反革命集團”被捕的就我們六個人。當然后來譚天榮等人都被勞動教養(yǎng)了。勞動教養(yǎng)名義上還有半個公民權(quán)(只有選舉權(quán),沒有被選權(quán)),實際上跟勞改沒有什么區(qū)別,勞改還有個刑期,而勞動教養(yǎng)在當時等于無期,這一點當年被勞動教養(yǎng)過的人可以證實。
從過了春節(jié)到四月底結(jié)案,前后對我提審了三十多次,提審的重點有三個:第一個是反復(fù)提審我已經(jīng)交待過了的問題,這是為什么呢?我想可能是別人的交待跟我的交待對不上號,所以才翻來覆去的審問。時間最長的一次提審大約是五八年四月中旬,從頭一天下午四點開過飯不久,就把我提了去,直到第二天上午十點開飯前才回來,這中間三個審訊員輪流審我,搞車輪戰(zhàn),其目的是想從我的回答中找矛盾。其實我寫的親筆供詞的內(nèi)容我都背過了,不管誰提問,我的回答都是一樣。在夜里十二點左右,審訊員還到干部食堂給我拿了一個饅頭吃,這也算是“優(yōu)待”吧。另外還破例給了我一支恒大牌香煙抽(犯人是不允許抽煙的)。我又不會抽煙,吸了一口,嗆的難受,就掐滅了。審訊員還嘲笑我:“你的精神頭倒是不錯”。
第二個問題是要我承認在“百花學社”內(nèi)部還成立了一個“反革命小集團”,這一點我當然不承認,因為確實沒有,如果承認有的話,他當然會讓我把成員交待出來,而我根本就不知道究竟誰算是這個“反革命小集團”的成員。
第三個問題是要我承認是這個“反革命小集團”的“首犯”。我更不能承認。既然不承認有什么“反革命小集團”,怎么能承認自己是“首犯”呢?另外我也考慮,共產(chǎn)黨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首惡必辦,協(xié)從不究”,我要承認了自己是首犯,判刑肯定會重的。所以我堅決不承認,為此x x x還跟我對了一次質(zhì)(我不愿提此人的名字,因為我知道當時他也是出于不得已,我能諒解他,現(xiàn)在我們?nèi)匀皇桥笥眩?/p>
大約在三月底四月初的一次提審,一出監(jiān)號門我看到四個公安人員把許南亭按在地上,給他砸腳鐐,許南亭要叫喊,一個公安人員用力將他的頭按在地上,嘴巴緊貼著地皮,使他喊不出來,許南亭的衣服都給撕破了。我一邊走、一邊想,許南亭不過就是帖了一張大字報,其內(nèi)容也很一般(見本人在“沒有情節(jié)的故事”中“北大整風反右回顧”),何至于被捕呢?后來我明白了,因為第一張大字報是許南亭貼的(如果“大字報”也可以申請“專利”的話,那這個專利權(quán)應(yīng)該歸許南亭,因為在這之前,還沒有誰用大字報的形式發(fā)表過自己的政治主張),也正是因為有了他的這第一張大字報,才引出了北大“右派向共產(chǎn)黨的猖狂進攻”,因此共產(chǎn)黨是不會輕饒他的。我又聯(lián)想到了自己,由于我是搞組織活動的,共產(chǎn)黨恐怕更不會輕饒我,因此我也做好了受刑的思想準備。但直到四月底結(jié)案,除了受過幾次同監(jiān)號犯人的“幫助”外,并沒有對我上刑,既沒有給我戴銬鐐,也沒有用小繩綁我,這真有點慶幸。我受刑罰的折磨是在進監(jiān)獄和勞改隊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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