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承魯:科學界的七種不道德行為
發(fā)布時間:2020-05-21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6月13日,中國工程院新一屆道德建設委員會公布了對涉及18位院士的21封投訴的審查結果。其中:對2位院士研究成果歸屬權的投訴部分屬實;
2位院士學術作風不民主的投訴屬實;
l位院士其博士生發(fā)表的論文有剽竊行為屬實。
中國工程院道德建設委員會同時還公布了對以上屬實投訴的處理方法,即對個別院士在科學道德和學風方面存在一定問題的,采取適當方式讓院士本人了解和思考有關投訴內容,或進行必要的談話和溝通。學生出問題的,院土作了自我檢查。
處理方法一經(jīng)公布,在學術界引發(fā)眾多猜疑與討論。猜疑的焦點在:其學生剽竊的院士是否是曾被媒體披露而社會反響嚴重的某大學校長?討論的中心則是:僅進行必要的談話和自我檢查,是否有刑不上院士之嫌?
本報記者近日就此走訪了有“中國科技界真理斗士”之稱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員鄒承魯。
鄒院士已80歲了,走路已略顯不便,但對于“真實”二字他還跟22年前一樣不能姑息!皩τ诮(jīng)查屬實的違反科學道德的人,一律要點名,要處理!编u院士直言不諱,“目前往往是違反科學道德的小人物得到處理,而知名人士就很難處理,個別的反而得到更大的重用,我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是縱容了這些事件的發(fā)生和發(fā)展。”
這位劍橋大學1951年的生物化學博士,因為人工合成胰島素、蛋白質必需基團的化學修飾和酶活性喪失的定量關系等方面的開創(chuàng)性成就,他的名字已被載入世界生物化學發(fā)展的史冊。
1981年,他與3位院士聯(lián)名在媒體上首次揭露,各種不道德不文明的惡風陋習在科學研究中已有蔓延滋生之勢的,并倡議開展“科研工作中的精神文明”討論。1991年,他又再次聯(lián)合13位院士再論科學道德問題,并呼吁早日出臺科學道德規(guī)范。
2001年,鄒在“核酸風波”中,公開指責生化協(xié)會某專門委員會為某核酸營養(yǎng)品在媒體上公開作秀,提議為其“立家規(guī)”。2002年,其公開抨擊徐榮祥的“5年克隆人體器官206種”之說是偽科學。
愛之深,責之切。他說這都是為了科學的聲譽和自己的良心。
《21世紀》:1997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分別設立了科學道德委員建設會,2001年分別出臺了“院士自律準則”和“良律規(guī)定”。2001年和2003年中國科學院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起專門組團分別咄訪歐洲和關國,了解和學習國外的科學道德建設情況。您認為這些努力對不道德學術行為是否起到了很好的緩解或遏制作用?
鄒承魯:這說明我們開始重視這個問題了,但實際上似乎所有的努力還僅停留于此。
今年6月13日中國工程院新一屆道德建設委員會公布對21封投訴信的處理結果,基本上是一個非常簡單的結論性的東西,對經(jīng)查屬實的,既沒有點出其姓名,基本上也沒做任何處理。這種做法,不僅起不到警示作用還會助長不正之風。
“巴爾的摩事件”,發(fā)生在1991年3月,美國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美國國立健康研究院,簡稱NIH)因有人投訴,經(jīng)過兩輪調查,正式指責一篇經(jīng)美國洛克菲勒大學校長、諾貝爾獎獲得者巴爾的摩教授署名的論文,兩個關鍵實驗的數(shù)據(jù)是偽造的,是嚴重的科學界的不端行為。后雖證實巴爾的摩對數(shù)據(jù)造假確不知情,但他還是撤回了這篇發(fā)表在Cell上的論文,公開間揭發(fā)者歐-托勒道歉,還辭去了洛克菲勒大學校長的職務。
對于中國科學院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而言,1997年成立后我好像不知道他們曾經(jīng)公布過對投訴的處理結果。此外,中科m的十條《自律法準則》都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比如反對弄虛作假、正確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反對不屬實約署名和侵占地人成果、堅決抵制科技界的腐敗和違規(guī)行為、不武斷、不唯我等,連職業(yè)道德的層次都沒達到。
至于專門組團到國外去學習科學道德建設,沒有必要。如果你是要去學人家如何公開處理有問題的科學家,這些東西在報刊上都有。一些相關的規(guī)定、處理辦法網(wǎng)上也都有,或也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方式獲得。有人說這是浪費納稅人的錢。2001年中科院從歐洲取經(jīng)回來,在媒體上公布的心得有兩點,一就是應該向國外學習,二就是不應該叫“學術腐敗”,應該叫“科學界道德不端行為“。
《21世紀》:您認為目前科學界中存在哪些不道德行為?
鄒承魯:我總結大致有七種。一是偽造學歷、工作經(jīng)歷、論文等;
二是抹煞別人成果,自我吹噓。其實科學工作從頭開始的情況并不為多,多數(shù)始于前人的基礎,在論文中首先應回顧前人工作,不要動不動就是“國際領先”!笆状伟l(fā)現(xiàn)”、“填補國內空白”;
三是偽造成果,纂改數(shù)據(jù);
四是剽竊,對于這類情況,被揭露后僅有少數(shù)得到處理,一些人在被揭露后依然春風得意,甚至屢獲升遷;
五是“搭車”署名,包括無論是否有貢獻,實驗室負責人要在該室所有論文上掛名。有的導師在幾十個學生的論文上都要署名,很難想象他如何指導如此眾多的研究。更有互送論文的做法,即此次我讓你在我的論文上掛名,以換取下次你讓我在你的論文上掛名。實際上,論文署名首先是責任,其次才是榮譽;
六是為商業(yè)廣告做不符實際的宣傳;
七是一稿兩投。
《21世紀》:院士是中國科技界的精髓和希望所在。您認為現(xiàn)有的院士選舉制度能夠保證這一團體的純潔性嗎?據(jù)了解,現(xiàn)在釣院士增選關于候選人的確定還是采用推薦方式。一般來講,“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薦”、“國務院各部委及其下屬系統(tǒng)、地方省市及其下屬系統(tǒng)、軍隊系統(tǒng)啟校系統(tǒng)和中國科協(xié)系統(tǒng),按組織系統(tǒng)推薦”,是兩條平行的候選人推薦途徑。據(jù)稱有些審報人經(jīng)一種途徑被淘汰后,就立即回頭以其他方式再次進入流程。類似這樣的投機或不正當選舉行為一般發(fā)生在什么環(huán)節(jié)呢?
鄒承魯:院士選舉制度到現(xiàn)在只經(jīng)過一次變革。解放后第一、第二批院士都是國家聘任的,1980年才有公開選舉。
你說的這種現(xiàn)象還是次要的。主要的還是搞些歪門邪道,請客送禮。候選人不是自己報名的,而是被人推薦的。院士增選工作實施細則中規(guī)定,不允許候選人自己出面“活動”,如有發(fā)現(xiàn)要取消候選資格。院土事關集體榮譽,F(xiàn)在還是有很多大學沒有院士,而前些年還有一些省沒有出一個院士。所以往往是單位、地方出面幫候選人活動。
有一次。一位院士寫信推薦一位候選人來找我,希望我能幫助他當選,我很不客氣地回信說:請你奉勸那位候選人不要再活動,否則我把他的活動公布出來后他連資格都不會有了。1999年時有個院士告訴我,說某單位代某人給他送禮。后來這個人沒選上,但是今年我發(fā)現(xiàn)他又出現(xiàn)在候選人名單中。
我們的院士選舉制度,應該說大體上是公正的,但不是絕對的。有些院士,都得不客氣些,就是沒有這個水平卻被選上了。這個原因就是做了幕后活動。出面活動的雖然是單位或地方,但我認為主要的動因還是在候選人本人。有些單位或地方在這方面是非;钴S的。
候選人的資料,包括學歷、工作經(jīng)歷、學術成果及后附備查的論文,一般由學部委員會提前公布,如發(fā)現(xiàn)不屬實要求就會取消候選資格,這個環(huán)節(jié)不存在暗箱操作?梢圆僮鞯,就是候選名單的申報、確定和選舉大會前位票這兩個階段。
《21世紀》:一些媒體報道說,今年的院士增選進行了比以往更嚴格的控制,寧可空缺50多名也不濫選一位。是這樣的嗎?對于中國升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制定的《院士道德自律準則》,人有人說院士需要的“不是自律,而是過濾”。您認同這個觀點嗎?現(xiàn)在很多人對院士制度和院士的終身性有很多質疑,個別極端人士甚至提出“院士制度不廢,中國科技不興”。對此您怎么看呢?
鄒承魯:院士增選,過去也有沒選滿的現(xiàn)象。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每兩年分別增選院士60名或60名以上,這個數(shù)額確實太多了,我們的隊伍的成長其實沒有這么快。我看今年的院土增選并沒有比以往更進步的地方。
我覺得一定的過濾還是需要的!对菏空鲁獭分幸(guī)定取消院土資格有四步:第一步是當院士的個人行為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或喪失科學道德,要求撤銷其院士稱號需由不少于5名院士書面提議。第二步是提議經(jīng)其所在學部常務委員會受理并審議。第三步是本學部三分之二以上院士投票贊同撤銷。最后要全體院士大會通過。
但這一規(guī)定很難執(zhí)行,至今有兩個院士被開除:一個是因為政治原因,另一位是因為經(jīng)濟問題。到現(xiàn)在還沒有一位是因為道德問題被開除。而實際上有的院士是存在嚴重的道德問題的。
上世紀90年代初,曾有一次這樣的嘗試。當時是5名院士聯(lián)名指某院上存在嚴重的弄虛作假行為,要求取消他的院土資格。他們動議了近一年的時間,后因得不到本學部三分之二以上的院士支持,沒有正式提出。這不僅是因為很多院士礙于關系和面子不敢附和,還因為學術道德上的某些問題,如剽竊,取證相對容易,但另一些如纂改實驗數(shù)據(jù)、搶占地人成果等,拿到過硬的證據(jù)是很難的。
就我所知,世界主要國家似乎只有德國沒有院士制度,其他國家都有類似制度,也都是終身的。倒也沒有看到他們的科技就因此不興了。關鍵不是廢除這個制度,而是要完善它,增加對選上后的這群人進行真刀實槍監(jiān)管的內容。
《21世紀》:您認為我國的科學道德建設在周前的形勢下,有哪幾點是亟待改善的?
鄒承魯: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加強透明度,對媒體對公眾要公開,對于經(jīng)查屬實的違反科學道德的人,要點名,要處理,F(xiàn)在學風上有較嚴重的浮躁情緒,可能助長剽竊等科學道德問題。
其次是對所有人的處理要一視同仁。目前往往是違反科學道德的小人物得到處理,而知名人士就很難處理。個別的反而得到領導更大的重用。我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是縱容了這些事件的發(fā)生和發(fā)展。我感覺上世紀80年代學術腐敗的案例為數(shù)并不算多,但90年代以來是越來越普遍了。相關機構應該下決心處理一些典型案例,將學術腐敗的惡化勢頭徹底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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