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辦的前世_駐京辦
發(fā)布時間:2020-02-25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我 國古代有沒有駐京辦這種機構?古代在官府的體系內,好像并沒有“駐京辦”這種龐大的機構,但是明清時期興盛的京師會館具有部分駐京辦的功能。 官僚體系催生會館
最早的京師會館是明永樂年間由蕪湖人、官工部主事的俞謨建于北京前門外長巷上三條胡同的蕪湖會館。
俞謨初為構屋自居,任滿還鄉(xiāng)時,交予同鄉(xiāng)之京官晉儉等,充作蕪湖會館。開啟了為同鄉(xiāng)邑人捐資建館的通例。繼之江西浮梁會館、廣東會館、福州會館相繼出現(xiàn),至萬歷年間北京創(chuàng)建的會館約有4l所。
據(jù)北京解放后市民政局對391個會館的建館時間的調查:建于明朝的有33個,其中最早的南昌會館建于明永樂年間;建于清朝的341個;建于民國初年的17個,如江西會館、湖北京山會館,最晚者如建于1936年的湖北大冶會館和建于1928年的湖北潛江會館。
會館的初建大體分為兩類,一是為來京的地方士紳能夠“初至居!,提供一個臨時的棲身之地,所謂“京師之有會館,猶傳舍也。傳舍之則,晨主暮客”。
二是為進京赴試的士子提供館舍,即“公車歲貢士是寓”。前者主要在京師的內城,而后者建外城。這近400處會館當中,約占86%為供應各地封建士大夫進京應試解決食宿問題而設立的,有的就直接稱為“試館”。
會館起初著眼于解決地方士紳來京之初的居住問題,而時人所指的士紳中有相當一部分應該是新任的大小京朝官。古代官僚制度要求官員實行地域性回避,即官員不得在自己的家鄉(xiāng)任職,清代甚至還有“五百里回避”之制,這一制度決定了士子一旦進入仕途、成為官員,就必須遠離自己的家鄉(xiāng)到另外一個地方赴任。由于地方官可以以官衙為府第,即地方官衙例為前堂后寢之建制,使得官員可以將辦公區(qū)與住宿地合為一體,地方官不存在居住問題。但京朝官則不同,所謂“自來京朝官必僦居私寓”,也就是說,凡為官京城者都要自擇居邸,或購置、或租借,而外省官員入京朝覲或辦事,也要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正是由于居住上的不便,自明初以來就有人嘗試于北京的衙門內外建造居邸、甚或買房以解決京朝官以及朝覲官員的居住問題,直到會館的出現(xiàn),京朝官的居住方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會館最初即具有為京朝官提供住處的功能,可以使其與漢代設于京城、專供進京朝覲官僚居住的郡國公邸相類比。
另一方面,吏部每月一次的銓選也聚集了不少候選、候補等引見待銓的人員,此外還有來京覲見與辦事的臨時住京官員以及鄉(xiāng)紳。據(jù)清光緒時居官京城的夏仁虎記載曰:“北京市面以為維持發(fā)展之道者有二:一曰引見官員,一曰考試舉子。然官員引見有憑引期限,其居留之日短。舉子應考,則場前之籌備,場后之候榜,中式之應官謁師,落第之留京過夏,外省士子以省行李之勞,往往住京多年!毕娜驶⒌倪@一記載清楚地說明,在會館接待的鄉(xiāng)紳、官僚和應試舉子等三類人中,以應試者的人數(shù)最多、滯留京城的時間最長,而他們往往又是手頭最為拮據(jù)之人?梢,科舉選官制度促使會館更加注重面向應試的舉子。
從明永樂十三年(141 5年)恢復科考,到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以后停止科舉,兩朝先后在北京舉行考試20l科,取中進士51624人,應考的舉子當然要數(shù)倍于此數(shù)。每次考試期間,數(shù)以千計的舉子涌入京師。許多居民特別是試場周圍的居民騰出住房,掛出“狀元店”或“狀元吉寓”的招牌,供舉子們居住。但是這類“狀元店”租金昂貴,一般貧寒子弟是負擔不起的,舉子們追切企盼解決到京后的住宿問題,于是會館便應運而生了。如浙江《山陰會稽兩邑會館記》曰:“明時鄉(xiāng)貢士及庠士之優(yōu)者皆令居太學學舍,不能盡容,多館于其鄉(xiāng)在朝者之邸第……自鄉(xiāng)貢額加廣,于是朝官各辟一館,以止居其鄉(xiāng)人,始有省館。
會館文化與地方勢力
清代京城的會館,分為縣館、府館、省館三級,省館通常不住人,專為在京士商酬酢集會之用,一般同鄉(xiāng)也可租賃舉辦各種類型的宴會,它是在京同鄉(xiāng)的總聯(lián)誼點。當時,會館中的活動主要有逢年過節(jié)舉行的團拜、聚餐唱戲和祭祀等等。有記事詩曰:“同鄉(xiāng)團拜又同年,會館梨園設盛筵,燈戲更聞邀內眷,夜深歌舞尚流連!
會館的規(guī)模則因各地旅京人士的經(jīng)濟實力和熱心程度而各有不同。大的有四五進院落和幾層跨院,有的還建有聚會、宴筵的會所,祭神仙、祭魁星、祭鄉(xiāng)賢的廟宇,有的會館附有花園、游廊,還有的建有戲臺以為聚會演出助興之用。如果再加上各種附產(chǎn)、義園、學校等,規(guī)模就更大了。
比如坐落在虎坊橋西南的湖廣會館,歷史上曾是清代徐乾學、岳鐘琪等人的故居。清嘉慶十二年(1807年)由劉云房、李秉和創(chuàng)議公建,道光年間集資重修,曾國藩又再次修建。據(jù)該會館志書載:“前院演戲有戲臺一座,后臺10間,北東西三面為看樓,上下共40間,中為廣場,可容千人,舊式之大戲院也!痹搼驑俏枧_的兩側和前面均有方形采光窗。第一層雅座與池座隔欄桿互相銜接,第二層樓座各柱間,下設欄桿,上裝花格,在花格上懸金匾,書寫‘一等侯爵’、‘世襲一等侯爵’、‘大學士’、‘協(xié)辦大學士’、‘狀元’、‘榜眼’、‘探花’、‘會元’等等,其中熊伯龍之順治乙丑科榜眼是最早的一塊!苯鹭遗帕,不難看出其榮耀鄉(xiāng)里的意味。而會館聚集鄉(xiāng)人觀戲與緬懷先賢亦包含了傳統(tǒng)文化美德的教化意義。河南會館在正廳設置了一座岳飛神像,亦包含同樣的意義。
隨著科舉制的廢除,會館的功能也發(fā)生了轉變。到了清末,會館成了革新派的基地。1 882年康有為來京應考,就住在建于1824年米市胡同的南海會館內的一個小跨院中。因為院內有七棵樹,故稱“七樹堂”?涤袨樵谶@里同維新黨人策劃變法的方案,寫過很多維新變法的詩文。有名的“公車上書”的萬言書就是康有為在這里起草的。變法維新運動失敗時,“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康廣仁就是在南海會館被捕的。
孫中山1912年到北京,曾到珠巢街的香山會館參加集會,并曾到南橫街的粵東新館出席歡迎大會。1912年8月25日,同盟會等組織在虎坊橋湖廣會館舉行歡迎孫中山的儀式,并召開國民黨的成立大會。
民國年間,會館還成為一股政治勢力的代號。1914年,廣東各社團公民代表聯(lián)合團就推舉伍廷芳任廣東省長,專函北京粵東會館、漢口廣東會館等。函稱“諸公關懷桑梓,具有同情,請速通電主張,庶足救粵人于水火”,尋求他們的支持。
1921年8月29日,上海廣肇公所粵僑商業(yè)聯(lián)合會致北京粵東會館函,要求聯(lián)合致電廣東省長。其文曰:“廣州陳省長鈞鑒,陳獨秀邪說惑民,甚于洪水猛獸,迭電吁請驅逐。”1924年,廣東商團自購槍械以自衛(wèi),被當局扣留,商團因此也向廣東會館求援。由此可見會館政治影響力之大。會館轉化為革命志士和地方勢力活動的場所,自然使清政府乃至民國政府要加強對會館的監(jiān)督和管理。
第一個駐京辦
北京解放初期,許多會館管理組織癱瘓,負責人或離京出走;螂[蔽不出,一個時期竟有60多個會館實際上處于無人負責狀態(tài),不少會館按市政府令,成立了財產(chǎn)管理委員會,但實際上不過是個空架子。不少本籍在京黨政負責人和高級民主人士被列入名單,如政務院副總理黃炎培、法制委員會委員陳銘樞、中共中央華北局劉瀾濤,甚至周恩來總理都被列入各該地區(qū)會館的管理委員會名單,實際上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北平和平解放后,為了協(xié)助北平軍事管制委員會處理有關內蒙古方面的各項事宜,1949年3月,內蒙古自治政府駐北平辦事處成立,處級建制。當時該辦事處的設立是為了對在北平居住或在北平有房地產(chǎn)的蒙古族上層人員進行登記;在他們中間有針對性地宣傳黨的方針、政策,進行統(tǒng)戰(zhàn)工作;對少數(shù)敵特分子和他們的居所進行監(jiān)控,并對其中一部分藏匿槍支彈藥和電臺者進行收繳;接待并負責內蒙古自治政府赴北平辦事的公務人員的食宿及保衛(wèi)工作等。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同年12月27日,國務院(1966)國秘字290號發(fā)電:“國務院決定撤銷各省、市、自治區(qū)人民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根據(jù)這一文件,內蒙古駐京辦事處撤銷,房產(chǎn)及大部分固定資產(chǎn)移交北京市第二服務局,辦事處干部返回自治區(qū)。
粉碎“四人幫”之后,1978年8月12日,內蒙古黨委領導王逸倫致函北京市委領導,商請協(xié)助內蒙古駐京籌備小組恢復駐北京辦事處的有關事宜,同年9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革命委員會向國務院請示恢復駐京辦事處,同時請北京市歸還原駐京辦事處房地產(chǎn)。在北京市不能歸還原駐京辦事處房地產(chǎn)的情況下,北京市政府同意暫借東城區(qū)崇內旅館。1978年11月27日,國務院批準恢復內蒙古自治區(qū)革命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同時批準駐京辦事處人員編制為40人。辦事處的主要任務是:負責辦理自治區(qū)黨委和政府交辦的事項;負責辦理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各部門、企事業(yè)單位委托的代購、代銷、代儲、代運、代加工等業(yè)務,負責管理區(qū)內各企事業(yè)單位臨時或長期駐京辦事的采購人員,負責調查研究區(qū)外市場動態(tài),及時向自治區(qū)提供經(jīng)濟信息;負責安排自治區(qū)各部門、各企事業(yè)單位來京人員進出、采購人員的住宿。
各地駐京辦走過的路程與內蒙古駐京辦的經(jīng)歷大體類似。到了今天,到底有多少“駐京辦”呢?據(jù)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省、直轄市、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以及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寧波、青島、武漢、廣州、成都、西安、廈門、深圳、珠海和汕頭等1 5個計劃單列市和經(jīng)濟特區(qū)人民政府,另有幾家中央級的國有大型企業(yè)派駐的,再加上香港特區(qū)“駐京辦”,總共有53家“駐京辦”。此外,中國各地區(qū)、地級市及以下的政府“駐京辦”也有597家。上述兩類駐京機構都是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合計為650家,常駐工作人員近萬人,固定資產(chǎn)超過l 0億元人民幣。至于未經(jīng)批準的企業(yè)和地方政府,甚至地方政府的某個部門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估計也有30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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