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學會學生工作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9-08-11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摘要: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嚴重影響學生心理健康和校園和諧穩(wěn)定,本文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詳細分析了當前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提出建立類型學預防機制、高效處置機制、長效恢復機制的措施。
關鍵詞:類型學預防機制;高效處置機制;長效恢復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4379-(2018)32-0032-03
作者簡介:張海燕(1985-),女,漢族,遼寧北票人,碩士,山西醫(yī)科大學管理學院,思想政治輔導員,講師;董海濤(1974-),女,漢族,山西忻州人,碩士,山西醫(yī)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黨總支書記,副教授。
近幾年來,隨著高校大規(guī)模的擴招和社會變遷的不斷加劇,我國高校內外部的生態(tài)環(huán)境發(fā)生著巨大的變化,學生管理難度不斷增大,以學生死亡為最終結果,發(fā)生在高校校園環(huán)境內外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逐漸進入研究者的視野,成為社會上下關注的熱點話題。如何科學有效的解決此類事件,降低社會影響,維護學生心理健康與校園環(huán)境的和諧穩(wěn)定,一系列的問題凸顯了應急管理機制研究的必要性。
一、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基本情況(一)問卷調查設計
為進一步了解各高校在處理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過程中的應急管理機制,發(fā)現(xiàn)當前學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境和問題,探求科學有效的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設計了《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研究》調查問卷,問卷內容主要包括非正常死亡事件概況、應急處置和應急管理機制三大部分,如表1所示。
表1高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問卷設計
概況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問題1.你認為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包含哪些類型:問題9.你認為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處理應當遵從:問題2.據(jù)你了解你所在學校是否建立過“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問題7.你在所屬學校承擔的最主要的工作角色是:問題16.你認為你所在學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處理效率:問題3.你認為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組織結構中應當包括哪些部門:問題12.近五年你所在學校是否發(fā)生過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問題17.你認為處理過程中出現(xiàn)過何種問題:問題4.你認為合理且高效率的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組織結構是:問題13.近五年發(fā)生的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類型是:問題18.你認為你所在學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處理效率如何問題5.你認為應急預防是否應當納入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問題14.你認為近五年來該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發(fā)生的概率與過去相比的變化:問題6.你認為心理干預是否應當納入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問題15.你認為這種事件的發(fā)生與哪些因素有關:問題8.你認為完善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中最重要的問題:問題10.你對高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應急管理需要學校內外多元主體共同治理的觀點所持的態(tài)度是:問題11.你認為當前高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相關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是:對首都醫(yī)科大學、川北醫(yī)學院、昆明醫(yī)科大學、石河子大學、天津醫(yī)科大學、中南大學湘雅醫(yī)學院等十所大學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fā)放問卷300份,被調查對象涉及學校領導、學生管理行政人員、普通教師、輔導員等多種工作角色,對有關高校非常死亡事件的發(fā)生的類型、原因、處理方式、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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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概況
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是指普通高校在讀學生發(fā)生的高墜、溺水、中毒、觸電、猝死、縊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以及因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案件。①然而,看似相同結果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原因并非整齊劃一,針對問題1,按照誘發(fā)原因的不同可將非正常死亡事件大體分為自殺型心理疾病類、刑事案件類、意外死亡類這三種。通過問題12,13,14顯示,近五年來各高校發(fā)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比例為69.8%,自殺型心理疾病類事件發(fā)生的概率最大,占到了48.8%。各類事件發(fā)生概率與過去相比呈增長趨勢的占26.4%,基本持平概率占35.3%,僅有23.5%的被調查者選擇發(fā)生概率降低。這些數(shù)據(jù)充分說明當前非正常死亡事件已經(jīng)成為學生事務管理中的棘手問題,應當受到關注。
2.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處置與應急管理機制
據(jù)調查顯示,62.8%的學校建立了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但37.2%的被調查者對本校應急機制的處理效率并不滿意,其中21.2%的人認為處理主體權責不明確,17%的人認為處理部門之間相互推諉,53.2%的人反應事件處理的法律依據(jù)不明確。76%的人更傾向于由學?傮w負責,二級院系和各職能部門相配合的應急處置結構。這些數(shù)據(jù)說明,當前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無論從結構還是效率上均需進一步的完善。
二、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問題分析
高校學生非正常死亡應急管理機制是指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預防和應對各類非正常死亡事件,避免、減少和減緩由此造成的危害,消除其對社會產(chǎn)生的負面影響而建立起來的有機體系,預防、處置和恢復是應急管理機制的基本組成部分。各高校在處理此類事件過程中,盡管一定程度上積極應對,妥善解決,積累了經(jīng)驗,但在應急管理與處置方面也凸顯了不足。(一)預控措施薄弱,應急管理機制不完善
就目前高校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急管理機制來看,由于突發(fā)事件的復雜性及重大危害性,人們往往聞之色變,躲之避之,重事后處理,輕事前預防是普遍存在的問題。本質上講,要想降低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發(fā)生概率,最小化其惡劣社會影響,從源頭上開展有效的預控才是關鍵,而分類預控,是提高預控效果的有效手段。目前一部分高校往往是惡性事件發(fā)生后被動參與應急處理,并沒有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予以前期科學預防。以自殺型非正常死亡事件來說,據(jù)調查,學生選擇自殺的方式結束生命并不是一時興起,大多是由一系列細小事件演化、發(fā)展而來。在這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中,如果早期能敏銳的發(fā)覺學生面臨的心理壓力和問題,及時的進行多方面的疏導,就非常有可能阻止悲劇的發(fā)生。(二)法律依據(jù)模糊,應急管理行為不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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