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申報表NAR1
發(fā)布時間:2020-09-24 來源: 讀后感 點擊:
公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Companies Registry 表 周年申報表 Annual Return
格 表格 Form
NAR1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1
稱 公司名稱 Company Name
2 稱 商業(yè)名稱( 如有的話) Business Name (If any)
3 別 公司類別 Type of Company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
私 人 公 司
司 公 眾 公 司
司 擔 保 有 限 公 司
Private company
Public company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4 期 本申報表的結算日期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 如屬私人公司,本申報表應列載截至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期的資料。
如屬公眾公司,申報表的結算日期應為該公司的會計參照期結束後的 6 個月屆滿之日。
如屬擔保有限公司,申報表的結算日期應為該公司的會計參照期結束後的 9 個月屆滿之日。
For a private company,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return should be made up to the anniversary of the date of its incorporation.
For a public company, the return should be made up to the date that is 6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its accounting reference period.
For a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the return should be made up to the date that is 9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its accounting reference period.)
5 隨 本 表 格期 交付的財務報表所涵蓋的會計期 Period Covered by Financial Statements Delivered with this Form
( 私人公司無需填報此項
A private company need not complete this section)
至 至 To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6 址 註冊辦事處地址 Address of Registered Office
提 交 人 資 料 Presentor’s Reference
請 勿 填 寫 本 欄 For Official Use
名 姓 名 Name:
址 地 址 Address:
話 電 話 Tel:
真 傳 真 Fax:
郵 電 郵 Email:
號 檔 號 Reference: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7 9 4 10 4 8 4 註 註 Note
3
格 表格 NAR1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Form
7 址 電郵地址 Email Address
8 記 按揭及押記 Mortgages and Charges 於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 所 有 根 據 《 公 司 條 例 》 須 向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登 記 的 , 或 若 於 1912 年 年 1 月 月1 日 後 設 定 便 須 如 此 登 記 的 按 揭 及 押 記 的 負 債 總 額 Total amount of the indebtedness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in respect of all mortgages and charges which are required to be registered with 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pursuant to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or would have been required to be so registered if created after 1 January 1912
9 數 無股本公司的成員人數 Number of Member(s) of a Company Not Having a Share Capital
( 有股本的公司無需填報此項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need not complete this section)
數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的 成 員 人 數 Number of Member(s)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10 本 股本 Share Capital
( 無股本的公司無需填報此項
Company not having a share capital need not complete this section)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股 份 的 類 別
( ( 如 普 通 股 /
優(yōu) 先 股 等 ) ) Class of Shares
(e.g. Ordinary/ Preference etc.) 貨 幣 單 位
Currency
份 已 發(fā) 行 股 份 Issued Shares
總 數
Total Number
總 款 額
Total Amount
已 繳 或 視 作
額 已 繳 的 總 款 額 Total Amount Paid up or Regarded as Paid up
數 總 數
Total
頁 第 二 頁 Page 2
11 12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格 表格 NAR1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Form
11 書 公司秘書 Company Secretary
A. 書 公 司 秘 書 ( 自 然 人 ) Company Secretary (Natural Person) ( 如超過一名公司秘書屬自然人,請用續(xù)頁 A 填報
Use Continuation Sheet A if more than 1 company secretary is a natural person) 名 中 文 姓 名 Name in Chinese
名 英 文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姓 氏Surname
字 名 字 Other Names
前 用 姓 名 名 Previous Name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名 別 名 Alia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香 港 通 訊 地 址 ? ?
Hong Kong Correspondence Address
區(qū) 地 區(qū) Region
港香港/HONG KONG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明 身 分 證 明 Identification (a)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
)
(b) 護 照
Passport
家 簽 發(fā) 國 家 Issuing Country
碼 號 碼 Number
B. 書 公 司 秘 書 ( 法 人 團 體 ) Company Secretary (Body Corporate) ( 如超過一名公司秘書屬法人團體,請用續(xù)頁 A 填報
Use Continuation Sheet A if more than 1 company secretary is a body corporate) 稱 中 文 名 稱 Name in Chinese
稱 英 文 名 稱 Name in English
址 香 港 地 址 ? ?
Hong Kong Address
區(qū) 地 區(qū) Region
港香港/HONG KONG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號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頁 第 三 頁 Page 3
14 15 16 16 17 14 13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格 表格 NAR1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Form
12
事 董事 Directors
A. 事 董 事 ( 自 然 人 ) Director (Natural Person)
( 如超過一名董事屬自然人,請用續(xù)頁 B 填報
Use Continuation Sheet B if more than 1 director is a natural person)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es)
身 分
董 事
候 補 董 事 替 代 替 Alternate to
Capacity
Director
Alternate Director
名 中 文 姓 名 Name in Chinese
名 英 文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姓 氏Surname
字 名 字 Other Names
前 用 姓 名 名 Previous Name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名 別 名 Alia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住 址 ? ?
Residential
Address
國 家 / / 區(qū) 地 區(qū) Country/ Region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明 身 分 證 明 Identification (a)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
)
(b) 護 照
Passport
家 簽 發(fā) 國 家 Issuing Country
碼 號 碼 Number
頁 第 四 頁 Page 4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19 20 21 18
格 表格 NAR1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Form
12
事 董事 Directors
(續(xù)上頁
cont’d)
B. 事 董 事 ( 法 人 團 體 ) Director (Body Corporate)
( 如超過兩名董事屬法人團體,請用續(xù)頁 C 填報
Use Continuation Sheet C if more than 2 directors are body corporate)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es)
1 身 分
董 事
候 補 董 事
替 代 替 Alternate to
Capacity
Director
Alternate Director
稱 中 文 名 稱 Name in Chinese
稱 英 文 名 稱 Name in English
址 地 址 ? ?
Address
國 家 / / 區(qū) 地 區(qū) Country/ Region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號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 只適用於在香港註冊的法人團體
)
(Only applicable to body corporate registered in Hong Kong)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es)
2 身 分
董 事
候 補 董 事
替 代 替 Alternate to
Capacity
Director
Alternate Director
稱 中 文 名 稱 Name in Chinese
稱 英 文 名 稱 Name in English
址 地 址 ? ?
Address
國 家 / / 區(qū) 地 區(qū) Country/ Region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號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 只適用於在香港註冊的法人團體
)
(Only applicable to body corporate registered in Hong Kong)
頁 第 五 頁 Page 5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22 20 18 22 20 18
格 表格 NAR1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Form
12
事 董事 Directors
(續(xù)上頁
cont’d)
C. 事 備 任 董 事 Reserve Director
( 只 適 用 於 只 有 一 名 成 員 而 該 成 員 同 時 亦 是 唯 一 董 事 的 私 人 公 司 )
(Only applicable to a private company with only one member who is also the sole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名 中 文 姓 名 Name in Chinese
名 英 文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姓 氏Surname
字 名 字 Other Names
前 用 姓 名 名 Previous Name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名 別 名 Alia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住 址 ? ?
Residential Address
國 家 / / 區(qū) 地 區(qū) Country/ Region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明 身 分 證 明 Identification (a)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
)
(b) 護 照
Passport
家 簽 發(fā) 國 家 Issuing Country
碼 號 碼 Number
頁 第 六 頁 Page 6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19 20 21
格 表格 NAR1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Form
13 情 有股本公司的成員詳情 Particulars of Member(s) of a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 有股本的公司必須填報此項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must complete this section )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
一 非 上 市 公 司 的 成 員 詳 情 列 於 附 表 一
Particulars of members of a non-listed company are listed in Schedule 1
二 上 市 公 司 的 成 員 詳 情 列 於 附 表 二
Particulars of members of a listed company are listed in Schedule 2
14 錄 公司紀錄 Company Records
( 如空位不足,請用續(xù)頁 D 填報
Use Continuation Sheet D if the space provided is insufficient)
公 司 備 存 下 下 址 列 紀 錄 的 地 址 (第 如 並 非 備 存 於 第 6 項 所 述 的 註 冊 辦 事 處 內 ) Address where the following company records are kept (if not kept at the registered office stated in Section 6)
公 司 紀 錄 Company Records
地 址 Address
15 書 陳述書 Statement
( 如屬私人公司,請在空格內加上
?
號以作出此項陳述 For a private company, please tick the box to make the Statement)
現 述 明 公 司 自 最 近 一 份 周 年 申 報 表 的 結算起 日 期 起 ( 如 屬 首 份 周 年 申 報 表 , 則 自 公 司 成 立 為 法 團 的起 日 期 起 ) , 並 沒 有 發(fā) 出 邀 請 , 以 邀 請 公 眾 人 士 認 購 公 司 的 任 何 股 份 或 債 權 證 ; 同 時 如 成 員 人 數 於本 申 報 表 的 結算 日 期 當 日 超 過 五 十 名,則 超 出 五 十 名 之 數 的 成 員,全 屬 根 據《 第 公 司 條 例 》第 11(2)。
條 於 計 算 公 司 成 員 人 數 時 不 包 括 在 內 的 人 。
The company has not, since the date of the last annual return (or since the date of incorporation in the case of the first annual return), issued any invitation to the public to subscribe for any shares or debentures of the company and that if the number of members of the company exceeds 50 as at the date of this return, the excess consists wholly of persons who, under section 11(2) of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are excluded in the calculation of the number of members of the company.
示 提 示 Advisory Note 所 有 公 司 董 事 均 應 閱 讀 公 司 註 冊 處 編 製 的 《 董 事 責 任 指 引 》, 並 熟 悉 該 指 引 所 概 述 的 董 事 一 般 責 任 。
All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are advised to read ‘A Guide on Directors" Duties’ published b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and acquaint themselves with the general duties of directors outlined in the Guide .
本 申 報 表 包 括 下 列 頁 續(xù) 頁 This Return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inuation Sheet(s)
頁 續(xù) 頁 Continuation Sheet(s) A B C D 數 頁 數 Number of pages
簽 署 Signed
:
日 期 Date :
姓 名 Name :
董 事 Director/ 公 司 秘 書 Company
Secretary *
日 日 DD
/
月 月 MM
/
年 年 YYYY
* 請刪去不適用者
Delete whichever does not apply
頁 第 七 頁 Page 7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23 25 24 6
表格Form NAR1
一 附表一
Schedule 1
( 非上市公司適用 FOR NON-LISTED COMPANY)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情 非上市公司的成員詳情 (第 第 13 項) Particulars of Member(s) of a Non-listed Company (Section 13)
( 有股本的非上市公司必須填報此頁。如空位不足,或超過一類股份,可另加附表一。
)
(Non-listed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must complete this page.
If the space provided is insufficient, or if there is more than one class of shares, please use additional Schedule 1.)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的 成 員 詳 情 Particulars of Member(s)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股 份 類 別 Class of Shares
此 類 別 股 份 的 已 發(fā) 行 總 數 Total Number of Issued Shares in this Class
稱 姓 名 / 名 稱 Name
址 地 址 Address
股 份 Shares
註 備 註 Remarks
量 現 時 持 有 量 Current Holding
讓 轉 讓 * Transferred *
數 目Number 期 日 期 Date
* * 如 公 司 的 股 份 自 上 一 份 周 年 申 報 表 日 期 以 來 來 ( 如 屬 首 份 周 年 申 報 表 , 則 自 公 司 成 立 為 法 團 以 來 ) 有 任何 轉 讓 , 。
有 關 詳 情 亦 請 一 併 申 報 ; 股 份 受 讓 人 的 姓 名 / 名 稱 請 在 「 備 註 」 一 欄 註 明 。
* * If there have been any transfers of the company’s shares since the date of the last annual return (or since incorporation if this is the first annual return), please also provide details of the transfers; the name of the transferee should be stated in the ‘Remarks’ column.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26
表格Form NAR1
二 附表二
Schedule 2
( 上市公司適用 FOR LISTED COMPANY)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情 上市公司的成員詳情 (第 第 13 項) Particulars of Member(s) of a Listed Company (Section 13)
( 有股本的上市公司必須填報此頁。如空位不足,或超過一類股份,可另加附表二。
)
(Listed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must complete this page.
If the space provided is insufficient, or if there is more than one class of shares, please use additional Schedule 2.)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持 有 公 司 任 何 類 別 股 份 中 的 5%
或 多 於 5%
發(fā) 發(fā)情 行 股 本 的 成 員 的 詳 情 Particulars of Member(s) who Held 5% or More of the Issued Shares in any Class of the Company’s Shares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股 份 類 別 Class of Shares
此 類 別 股 份 的 已 發(fā) 行 總 數 Total Number of Issued Shares in this Class
稱 姓 名 / 名 稱 Name
址 地 址 Address
股 份 Shares
量 現 時 持 有 量 Current Holding
行 佔 此 類 別 已 發(fā) 行 比 股 份 的 百 分 比 Percentage of
Issued Shares Held in this Class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27
表格Form NAR1
頁 續(xù)頁 A
Continuation Sheet A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情 公司秘書詳情 (第 第 11 項)
Details of Company Secretary (Section 11)
A. 書 公 司 秘 書 ( 自 然 人 ) Company Secretary (Natural Person) 名 中 文 姓 名 Name in Chinese
名 英 文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姓 氏Surname
字 名 字 Other Names
前 用 姓 名 名 Previous Name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名 別 名 Alia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香 港 通 訊 地 址 ? ?
Hong Kong Correspondence Address
區(qū) 地 區(qū) Region
港香港/HONG KONG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明 身 分 證 明 Identification (a)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
)
(b) 護 照
Passport
家 簽 發(fā) 國 家 Issuing Country
碼 號 碼 Number
B. 書 公 司 秘 書 ( 法 人 團 體 ) Company Secretary (Body Corporate) 稱 中 文 名 稱 Name in Chinese
稱 英 文 名 稱 Name in English
址 香 港 地 址 ? ?
Hong Kong Address
區(qū) 地 區(qū) Region
港香港/HONG KONG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號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13 14 15 16 16 17 14
表格Form NAR1
頁 續(xù)頁 B
Continuation Sheet B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情 董事詳情 ( 自然人) (第 第 12A 項)
Details of Director (Natural Person) (Section 12A)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es)
身 分
董 事
候 補 董 事 替 代 替 Alternate to
Capacity
Director
Alternate Director
名 中 文 姓 名 Name in Chinese
名 英 文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姓 氏Surname
字 名 字 Other Names
前 用 姓 名 名 Previous Name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名 別 名 Alias 文 中 文 Chinese
英 英 文 文 English
住 址 ? ?
Residential Address
國 家 / / 區(qū) 地 區(qū) Country/ Region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明 身 分 證 明 Identification (a)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
)
(b) 護 照
Passport
家 簽 發(fā) 國 家 Issuing Country
碼 號 碼 Number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19 20 21 18
表格Form NAR1
頁 續(xù)頁 C
Continuation Sheet C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董事詳情 情 ( 法人團體)
(第 第 12B 項)
Details of Director (Body Corporate) (Section 12B)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es)
1 身 分
董 事
候 補 董 事
替 代 替 Alternate to
Capacity
Director
Alternate Director
稱 中 文 名 稱 Name in Chinese
稱 英 文 名 稱 Name in English
址 地 址 ? ?
Address
國 家 / / 區(qū) 地 區(qū) Country/ Region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號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 只適用於在香港註冊的法人團體
)
(Only applicable to body corporate registered in Hong Kong)
請在適用的空格內加上
?
號
Please tick the relevant box(es)
2 身 分
董 事
候 補 董 事
替 代 替 Alternate to
Capacity
Director
Alternate Director
稱 中 文 名 稱 Name in Chinese
稱 英 文 名 稱 Name in English
址 地 址 ? ?
Address
國 家 / / 區(qū) 地 區(qū) Country/ Region
址 電 郵 地 址
Email Address
號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 只適用於在香港註冊的法人團體
)
(Only applicable to body corporate registered in Hong Kong)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18 22 20 22 20 18
表格Form NAR1
頁 續(xù)頁 D
Continuation Sheet D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公 司 編 號 Company Number
日 日 DD
月 月 MM 年 年 YYYY
錄 公司紀錄 (第 第 14 項)
Company Records (Section 14)
公 司 備 存 下 下 址 列 紀 錄 的 地 址 (第 如 並 非 備 存 於 第 6 項 所 述 的 註 冊 辦 事 處 內 ) Address where the following company records are kept (if not kept at the registered office stated in Section 6)
公 司 紀 錄 Company Records
地 址 Address
指明編號 1/2014 (2014 年 3 月) Specification No. 1/2014 (March 2014)
24
《 例 公 司 條 例 》 (第 香 港 法 例 第 622 章 ) 第 第 662 條 規(guī) 定 交 付 的 的
表 周 年 申 報 表
知 填 表 須 知 ? 格 表 格 NAR1
註 附 註
言 引 言
1. 每 間 在 香 港 成 立 為 法 團 的 公 司 必 須 向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處 長 」 )交 付 一 份 周 年 申 報 表登 記。公 司 董 事 及 公 司 秘 書 有 責 任 確 保 申 報 表 正 確 反 映 公 司 於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的 狀況 。
2. 請 劃 一 以 中 文 或 英 文 申 報 各 項 所 需 資 料 。
如 以 中 文 申 報 , 請 用 繁 體 字 。
以 手 寫 方 式 填寫 的 表 格 或 不 會 被 公 司 註 冊 處 接 納 。
3. 請 提 供 提 交 人 資 料 。
除 非 有 特 別 事 項 需 要 公 司 註 冊 處 注 意 , 否 則 無 須 另 加 附 函 。
交 付 限 表 格 的 期 限
4. 本 表 格 必 須 於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後 日 期 後 42 日 內 交 付 處 長 登 記 。
你 可 郵 寄 本 表 格 到 「 香 港金 鐘 道 66 號 金 鐘 道 政 府 合 署 14 樓 公 司 註 冊 處 」,或 親 身 到 上 址 交 付。如 以 郵 寄 方 式交 付 表 格 而 處 長 並 沒 有 收 到 該 表 格 的 話 , 則 該 表 格 不 會 視 作 曾 為 遵 從 《 公 司 條 例 》 中有 關 條 文 的 規(guī) 定 而 交 付 處 長。不 論 公 司 屬 何 類 別, 逾 期 提 交 者 均 須 繳 付 較 高 的 註 冊 費用 。
用 費 用
5. 本 表 格 必 須 連 同 正 確 的 註 冊 費 用 一 併 交 付 , 否 則 公 司 註 冊 處 不 會 接 納 。
公 司 註 冊 處 將依 據 公 司 重 新 交 付 表 格 的 日 期 , 計 算 所 需 繳 付 的 註 冊 費 用 。
有 關 所 需 費 用 的 詳 情 , 請參 閱 《 主 要 服 務 收 費 表 》 資 料 小 冊 子 。
如 以 港 幣 劃 線 支 票 繳 付 費 用 , 抬 頭 請 註 明 「 公司 註 冊 處 」。
請 勿 郵 寄 現 金 。
署 簽 署
6. 本 表 格 必 須 由 一 名 董 事 或 公 司 秘 書 簽 署 , 公 司 註 冊 處 不 接 納 未 簽 妥 的 表 格 , 並 將 依 據公 司 重 新 交 付 已 簽 妥 的 表 格 的 日 期 , 計 算 所 需 繳 付 的 註 冊 費 用 。
稱 商 業(yè) 名 稱 (第 第 2 項 )
7. 除 公 司 名 稱 外 , 請 申 報 所 採 用 的 任 何 商 業(yè) 名 稱 。
期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第 第 4 項 )
8. 請 述 明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
就 某 一 年 而 言 , 私 人 公 司 的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 即 該 公 司成 立 為 法 團 之 日 在 該 年 中 的 周 年 日 。
就 某 一 財 政 年 度 而 言 , 公 眾 公 司 的 申 報 表 的 結 算日 期 , 即 該 公 司 的 會 計 參 照 期 結 束 後 的 6 個 月 屆 滿 之 日 ; 屬 擔 保 有 限 公 司 的 申 報 表 的結 算 日 期 , 即 該 公 司 的 會 計 參 照 期 結 束 後 的 9 個 月 屆 滿 之 日 。
期 隨 本 表 格 交 付 的 財 務 報 表 所 涵 蓋 的 會 計 期 (第 第 5 項 )
9. (a)
公 眾 公 司 或 擔 保 有 限 公 司 的 周 年 申 報 表 須 隨 附 根 據 《 公 司 條 例 》 第 430 條 須 送 交該 公 司 每 名 成 員 的 關 乎 該 財 政 年 度 的 報 告 文 件 的 副 本 , 包 括 財 務 報 表 、 董 事 報 告及 就 該 財 務 報 表 作 出 的 核 數 師 報 告 。
該 等 副 本 須 經 該 公 司 的 一 名 董 事 或 公 司 秘 書核 證 為 真 實 副 本 。
(b) 如 (a) 段 所 述 的 任 何 文 件 所 用 的 語 文 既 非 中 文 亦 非 英 文 , 該 文 件 的 經 核 證 英 文 或中 文 譯 本 必 須 附 於 該 文 件 。
註 冊 辦 事 處 址 地 址 (第 第 6 項 )
10. 註 冊 辦 事 處 的 地 址 必 須 為 公 司 於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當 日 的 地 址。本 處 不 接 納 非 香 港 地址 、 「 轉 交 」 地 址 或 郵 政 信 箱 號 碼 。
址 電 郵 地 址 (第 第 7 項 )
11. 請 提 供 公 司 的 電 郵 地 址 (如 有 的 話 ) 以 方 便 聯(lián) 絡 。
如 電 郵 地 址 其 後 有 任 何 更 改 , 請 以 表格 NR1 通 知 公 司 註 冊 處 。
本 股 本 (第 第 10 項 )
12. 有 股 本 的 公 司 必 須 申 報 其 已 發(fā) 行 股 本 及 已 繳 股 款 的 詳 細 資 料 。
以 下 例 子 只 供 參 考 。
例 子 子 :
甲 乙 丙 有 限 公 司 已 發(fā) 行 5,000 股 普 通 股 ,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該 等 普 通股 已 繳 足 股 款 。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期 結 算 日 期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股 份 的 類 別
( ( 如 普 通 股 / /
優(yōu) 先 股 等 ) ) Class of Shares
(e.g. Ordinary / Preference etc.) 貨 幣 單 位
Currency 份 已 發(fā) 行 股 份 Issued Shares 總 數
Total Number
總 款 額
Total Amount
已 繳 或 視 作
額 已 繳 的 總 款 額 Total Amount Paid up or Regarded as Paid up
普 通 股 港 元 5,000 5,000 5,000
數 總 數
Total 港 元 5,000 5,000 5,000
公 司 書 秘 書 (第 第 11 項 )
13. 請 申 報 屬 自 然 人 的 公 司 秘 書 在 香 港 的 通 訊 地 址 。本 處 不 接 納 非 香 港 地 址 或 郵 政 信 箱 號碼 。
14. 請 提 供 公 司 秘 書 的 電 郵 地 址 (如 有 的 話 ) 以 方 便 聯(lián) 絡 。
如 電 郵 地 址 其 後 有 任 何 更 改 , 請以 表 格 ND2B 通 知 公 司 註 冊 處 。
15. 請 申 報 屬 自 然 人 的 公 司 秘 書 的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
如 該 人 並 非 香 港 身 分 證 持 有 人 , 請 申報 其 所 持 護 照 的 號 碼 及 簽 發(fā) 國 家 。
如 該 人 並 非 香 港 身 分 證 持 有 人 , 亦 沒 有 任 何 國 家 的護 照 , 則 請 在 有 關 的 空 格 內 填 上 「 無 」 。
16. 如 某 商 號 的 所 有 合 夥 人 為 公 司 的 聯(lián) 名 公 司 秘 書 , 請 在 供 公 司 秘 書 (法 人 團 體 )填 報 名 稱的 空 格 內 申 報 商 號 名 稱 。
17. 如 公 司 秘 書 屬 法 人 團 體 , 請 註 明 其 在 香 港 的 註 冊 辦 事 處 或 主 要 辦 事 處 的 地 址 。
本 處 不接 納 非 香 港 地 址 、 「 轉 交 」 地 址 或 郵 政 信 箱 號 碼 。
事 董 事 (第 第 12 項 )
18. 請 述 明 董 事 的 身 分 。
如 屬 候 補 董 事 , 請 註 明 獲 代 替 行 事 的 董 事 姓 名 或 名 稱 。
19. 請 申 報 屬 自 然 人 的 董 事 或 備 任 董 事 的 通 常 住 址 。
如 屬 非 香 港 地 址 , 請 同 時 申 報「 國 家/ 地 區(qū) 」 一 欄 。
本 處 不 接 納 「 轉 交 」 地 址 或 郵 政 信 箱 號 碼 。
20. 請 提 供 董 事 或 備 任 董 事 的 電 郵 地 址 (如 有 的 話 ) 以 方 便 聯(lián) 絡。如 電 郵 地 址 其 後 有 任 何 更改 , 請 以 表 格 ND2B 或 ND7 通 知 公 司 註 冊 處 。
21. 請 申 報 屬 自 然 人 的 董 事 或 備 任 董 事 的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
如 該 人 並 非 香 港 身 分 證 持 有人 , 請 申 報 其 所 持 護 照 的 號 碼 及 簽 發(fā) 國 家 。
如 該 人 並 非 香 港 身 分 證 持 有 人 , 亦 沒 有 任何 國 家 的 護 照 , 則 請 在 有 關 的 空 格 內 填 上 「 無 」 。
22. 如 董 事 屬 法 人 團 體 , 請 註 明 其 註 冊 辦 事 處 或 主 要 辦 事 處 的 地 址 。
如 屬 非 香 港 地 址 , 請同 時 申 報 「 國 家 / 地 區(qū) 」 一 欄 。
本 處 不 接 納 「 轉 交 」 地 址 或 郵 政 信 箱 號 碼 。
情 有 股 本 公 司 的 成 員 詳 情 (第 第 13 項 )
23. 如 公 司 屬 有 股 本 的 公 司 , 請 於 附 表 一 (適 用 於 非 上 市 公 司 )或 附 表 二 (適 用 於 上 市 公 司 )申 報 公 司 成 員 的 詳 情 。
錄 公 司 紀 錄 (第 第 14 項 )
24. 公 司 紀 錄 指《 公 司 條 例 》規(guī) 定 公 司 須 備 存 的 登 記 冊、索 引、協(xié) 議、備 忘 錄、會 議 紀 錄 或其 他 文 件 , 但 不 包 括 會 計 紀 錄 。
》 《 董 事 責 任 指 引 》
25. 所 有 公 司 董 事 均 應 閱 讀 公 司 註 冊 處 編 製 的《 董 事 責 任 指 引 》, 並 熟 悉 該 指 引 所 概 述 的董 事 一 般 責 任 。
公 司 應 把 該 指 引 發(fā) 給 董 事 參 考 。
該 指 引 可 於 公 司 註 冊 處 網 頁(www.cr.gov.hk) 閱 覽 或 下 載 , 印 文 本 亦 可 於 香 港 金 鐘 道 66 號 金 鐘 道 政 府 合 署 13 和14 樓 公 司 註 冊 處 的 詢 問 處 索 取 。
非 上 市 公 司 的 成 員 情 詳 情 ( 附 表 一 )
26. (a) 每 類 別 股 份 的 已 發(fā) 行 總 數 必 須 與 申 報 表 第 10 項 中 所 申 報 該 類 別 股 份 的 已 發(fā) 行 股份 總 數 相 同 。
(b) 如 成 員 的 詳 情 有 任 何 更 改,請 在「 備 註 」一 欄 內 相 關 之 處 說 明 (例 如:更 改 地 址 、更 改 名 稱 等 )。
(c) 如 公 司 股 本 的 結 構 有 任 何 更 改 , 例 如 :
某 一 類 別 股 份 轉 換 為 另 一 類 別 股 份 、 已 發(fā)行 的 股 份 被 公 司 沒 收 等,請 在「 備 註 」一 欄 內 相 關 之 處 說 明 (例 如:
‘ A’ 股 於 XXXX年 XX 月 XX 日 轉 換 為 ‘ B ’股 、 股 份 於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被 沒 收 等 )。
(d) 如 公 司 備 存 成 員 登 記 支 冊 , 而 該 登 記 支 冊 所 載 記 項 的 詳 情 與 需 要 載 於 周 年 申 報 表內 的 事 項 有 關 , 而 且 該 周 年 申 報 表 是 在 該 等 記 項 的 文 本 送 抵 該 公 司 的 註 冊 辦 事 處之 後 交 付 處 長 , 請 申 報 有 關 的 詳 情 。
上 市 公 司 的 成 員 情 詳 情 ( 附 表 二 )
27. 上 市 公 司 須 於 附 表 二 提 供 的 成 員 詳 情,僅 限 於 周 年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當 日 持 有 該 公 司任 何 類 別 股 份 中 的 5% 或 多 於 5% 發(fā) 行 股 本 的 成 員 的 詳 情 。
ANNUAL RETURN
For the purposes of section 662 of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622)
Notes for Completion of Form NAR1
Introduction
1. Every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Hong Kong must make an annual return which should be delivered to 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the Registrar) for registration.
It is the duty of the director(s) and the company secretary to ensure that the return accurately reflects the affairs of the company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e return is made up.
2. Please fill in all particulars and complete all items consistently in either Chinese or English.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 should be used if the form is completed in Chinese.
Please note that handwritten forms may be rejected b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3. Please complete the Presentor’s Reference.
Unless the presentor needs to raise a specific issue for the attention of the Companies Registry, no covering letter is required.
Deadline for Delivery of this Form
4. This form must be delivered to the Registrar for registration within 42 days after the date to which the return is made up by post or in person to "The Companies Registry, 14th floor, Queensway Government Offices, 66 Queensway, Hong Kong”.
If the form is delivered by post but the Registrar has not received it, the form will not be regarded as having been delivered to the Registrar in satisfaction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 of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Regardless of the types of companies, late submission will be subject to payment of a higher registration fee.
Fee
5. This form must be delivered with the correct registration fee.
A form which is not delivered with the correct fee will be rejected b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The registration fee payable will b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e resubmission date of the form.
Please refer to the information pamphlet on ‘Price Guide to Main Services’ for the correct fee payable.
If the fee is paid by cheque, the cheque should be crossed and issued in Hong Kong Dollars payable to ‘Companies Registry’.
Please do not send cash.
Signature
6. This form must be signed by a director or the company secretary.
A form which is not properly signed will be rejected b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The registration fee payable will b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e resubmission date of the properly signed form.
Business Name (Section 2)
7. Please state any business names used in addition to the company’s nam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Section 4)
8. Please state the date to which the Annual Return is made up.
For a private company, the date to which the return is made up in respect of a particular year is the anniversary of the date of the company’s incorporation in that year.
For a public company, the date to which the return is made up in respect of a particular financial year is the date that is 6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its accounting reference period.
For a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the date to which the return is made up in respect of a particular financial year is the date that is 9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its accounting reference period.
Period Covered by Financial Statements Delivered with this Form (Section 5)
9. (a) Public companies and companies limited by guarantee are required to deliver with each annual return copies of the reporting documents required to be sent to every member of the company under section 430 of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which include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the directors’ repor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and the auditors’ report on those financial statements. Copies of the reporting documents must be certified by a director or the company secretary to be true copies.
(b) If any of the documents is in a language other than Chinese or English, a certified translation in English or Chinese of the document must be delivered.
Address of Registered Office (Section 6)
10. The address must be the registered office address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e return is made up.
Non-Hong Kong addresses, ‘care of’ addresses or post office box numbers are not acceptable.
Email Address (Section 7)
11. Please provide the email address of the company, if any, to facilitat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If there is any subsequent change in the email address, please notif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by completing Form NR1.
Share Capital (Section 10)
12. A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must report the details of its issued and paid up share capital.
An example is provided below for reference only.
e.g. ABC Company Limited has issued 5,000 ordinary shares which are fully paid as at the date of this return. 期 截 至 本 申 報 表 的 結 算 日 期 As at the Date to which this Return is Made Up 股 份 的 類 別
( ( 如 普 通 股 /
優(yōu) 先 股 等 ) ) Class of Shares
(e.g. Ordinary/ Preference etc.) 貨 幣 單 位
Currency 份 已 發(fā) 行 股 份 Issued Shares 總 數
Total Number
總 款 額
Total Amount
已 繳 或 視 作
額 已 繳 的 總 款 額 Total Amount Paid up or Regarded as Paid up
Ordinary HKD 5,000 5,000 5,000
數 總 數
Total HKD 5,000 5,000 5,000
Company Secretary (Section 11)
13. Please provide the correspondence address in Hong Kong of the company secretary who is a natural person. Non-Hong Kong addresses or post office box numbers are not acceptable.
14. Please provide the email address of the company secretary, if any, to facilitat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If there is any subsequent change in the email address, please notif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by completing Form ND2B.
15. The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or, in the absence of which, the number and issuing country of the passport of the company secretary who is a natural person should be given.
If he or she holds neither a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or a passport, please state ‘Nil’ in the boxes provided.
16. If all the partners in a firm are joint company secretaries of the company, please state the name of the firm in the box for name of Company Secretary (Body Corporate).
17. If the company secretary is a body corporate, the address of its registered or principal office in Hong Kong should be given.
Non-Hong Kong addresses, ‘care of’ addresses or post office box numbers are not acceptable.
Directors (Section 12)
18. Please state the capacity(ies) of the director(s).
In the case of an alternate director, please state the name(s) of the principal director(s) to whom he or she or it is the alternate.
19. Please provide the usual residential address of a director or reserve director who is a natural person.
If a non-Hong Kong address is given, please also complete the box for ‘Country/Region’. ‘Care of’ addresses or post office box numbers are not acceptable.
20. Please provide the email address of the director or reserve director, if any, to facilitat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If there are any subsequent changes in the email address, please notif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by completing Form ND2B or ND7.
21. The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or, in the absence of which, the number and issuing country of the passport of a director or reserve director who is a natural person should be given.
If he or she holds neither a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or a passport, please state ‘Nil’ in the boxes provided.
22. If the director is a body corporate, the address of its registered or principal office should be given.
If a non-Hong Kong address is given, please also complete the box for ‘Country/Region’.
‘Care of’ addresses or post office box numbers are not acceptable.
Particulars of Member(s) of a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Section 13)
23. For a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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