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如何加強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建設
發(fā)布時間:2018-06-26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摘 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大大加快了我國的法制建設進程。實現(xiàn)依法治國,有賴于全民法律意識的增強。本文從當前依法治國的大形勢入手,具體分析當前社會的法律思維與法治理念現(xiàn)狀及存在的問題,立足于如何加強全民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建設,從而更好的實現(xiàn)法治國家談談個人的看法。
關鍵詞:氣象;依法治國;法治;理念;思維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事業(yè)和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能依法進行,使國家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規(guī)范化,逐步實現(xiàn)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社會從人治向法治轉變的歷史進程的客觀表現(xiàn),是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更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國的前提是全民法律意識和法治思維的建立,核心是依法治權、依法行政。
一、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的內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靈魂,體現(xiàn)法治的精神實質和價值追求,它根植于一定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諸方面必然性要求中并受其制約。具體而言,法治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法律的權威性是法治實現(xiàn)的根本保障;二是限制公權力是法治實現(xiàn)的基本精神;三是公正是法治實現(xiàn)最普遍的價值表述;四是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現(xiàn)代法治的價值實質。
法治思維是人們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依照法律的邏輯規(guī)則,運用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觀察、分析和解決社會事務的思維方式。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和推進工作,其基本內涵主要包括七個方面:一是法律權威、憲法至上思維。憲法和法律的尊嚴高于一切,一切組織機構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二是合法性優(yōu)先思維。即在觀察、分析和解決社會問題時,要把合法性評價放在優(yōu)先位置考慮,要根據法律來進行合法與非法的預判,包括目的是否合法、權限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等等。三是人民主權思維。法治是民主的法制,人民主權是民主的本質體現(xiàn)。因此,法治思維也成為人民主權思維的本質要求。在立法、執(zhí)法、司法上要充分體現(xiàn)人民意志,做到執(zhí)法為民、司法為民。四是權利義務思維。法律問題說到底就是權利義務的問題,法律關系就是權利義務關系。尊重他人權利是法治思維的表現(xiàn),侵犯他人權利則是人治思維的表現(xiàn)。五是正當程序思維。正當程序是保障實體正義的基礎,被稱為“看得見的正義”。程序正義是制度正義最為關鍵的組成部分,也是保障實現(xiàn)個案實體正義最有力的制度性重要條件[1]。六是法律效率思維。遲到的正義是非正義,效率對于個案的實體正義同樣不可或缺。七是邏輯推理思維。從法律方法論的角度看,法治思維就是把法律作為修辭講法說理,運用法律邏輯規(guī)則、法律誰規(guī)則和法律解釋規(guī)則等進行思維決策,探尋用法治的方式解決現(xiàn)實社會中的糾紛與問題。[2]
綜上可知,法治理念是培育法治思維的基礎,而法治思維又是自覺運用法治方式的前提。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目標和任務之一就是增強全民法律意識,采取措施著重提高領導干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
二、當前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現(xiàn)狀分析
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的16字方針,到“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再到“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16字方針,中國的法治事業(yè)蒸蒸日上,依法治國執(zhí)政理政能力逐步提高,人民的法治意識也得到了較高的提升,諸如“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無禁止即自由、法無授權即禁止、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中”等法律語言已經是全民耳熟能詳。但同時,受到中國當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多方面的制約,在法治實踐中法治精神缺失的現(xiàn)象仍層出不窮、不可忽視。比如“權力主治”而非“規(guī)則至上”、“守法機會主義”而非“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選擇性執(zhí)法”而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走關系”而非走“程序”。[3]究其原因,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兩點:
1.法律意識淡薄
雖然都能背上幾句法律格言、法律精神甚至法律條文,但是沒有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沒有“法治下,法律就是國王”等的法律權威的意識,仍殘存著人治大于法治的心理。同時,在法律規(guī)則涉及自身時,總是想著無數(shù)的借口采取利已原則,對法律制裁存有僥幸心理。
2.法律執(zhí)行不到位
不少人戲稱如今是“拼爹拼媽”時代,這里的“拼爹拼媽”拼的更多的是背后的權力。從法治精神上講,權力應該依法運行,嚴守現(xiàn)代法治“法無授權即禁止”原則,然而當前的許多諸如“拼爹拼媽”等權力濫用現(xiàn)象,使法律規(guī)則效力被減損,而法律監(jiān)督體系的執(zhí)行不到位更是無形中助長了權力濫用,破壞法律權威。
三、加強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的幾點想法
1.牢固樹立法律至上、憲法至上的法治理念
法律在一個國家中是否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是區(qū)分這個國家究竟是人治還是法治的根本標準。法律至上體現(xiàn)了對法治的認同,沒有了這種認同,法治就無從談起。
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共產黨借鑒世界各國先進法治經驗、對近現(xiàn)代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發(fā)展的歷史經驗的總結,是我國法治的精髓和靈魂。因此,對于我國當前來說,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秉持“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的大旗,為官者依法用權、執(zhí)政為民;執(zhí)法者公正執(zhí)法、執(zhí)法為民;全社會共同自覺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
2.充分建立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法治思維
盧梭說過:“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由此可知,法律不應該只是寫在紙上,也從來不是形而上學意義上的虛無飄渺的東西,它是環(huán)繞在我們生活周圍的鮮活的細節(jié),可查可考,也只有在這些實踐細節(jié)中,法律才得以銘刻在人民內心,法治精神才得以傳承。而我們要做的,就是學習并熟練掌握用法律維護自我權益、維護他人合法利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并持之以恒,時刻堅信并維護法律的權威,時刻用實際行動踐行法治精神,時長日久,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自會深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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