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荃:論清代漢學之崇圣與“歸返原典”的政治思維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內容提要:漢學乃清代一主要學術思潮,其學術內蘊的深層是明晰的政治期盼:考據(jù)之學的目的是聞道,即以小學為手段,目標是崇圣。他們說宋學,崇漢學;
或疑漢學而崇孔孟,這一思路歷程展示的是追求理想政治價值的過程。漢學主張沖出宋學著談空論之迷津,其中激越的一派直斥宋學“以理殺人”。然而,漢學家批判的武器是孔孟之道,目的在于撥亂反正,重樹思想文化的政治權威。他們在思維方式上表現(xiàn)為歸返孔孟原典,在文化心態(tài)上形成所謂“原典情結”。這一特點是促成清代思想文化“萬馬齊喑”的深層政治文化原由之一。
關鍵詞:清代漢學 崇圣 歸返原典
清代漢學的治學特點是離棄宋明理學“空談義理”,崇尚漢儒經(jīng)說,講究名物認訓詁、音韻、考據(jù)。舊說漢學分吳、皖兩派。吳派以惠棟為首,皖派由戴震掌纛。兩派治學特點及裁斷標準或有不同,不過,在治學的基本思路上卻有著一致性,他們并不是絕對的“為學術而學術”。在他們關門閉戶,埋首經(jīng)籍,不厭其煩地辨?zhèn)、輯佚、校勘、訓詁的操勞背后,始終貫穿著深刻的政治價值思考,蘊含著某種深層次的政治期盼。如以一言蔽之,就是要走出宋學奢談空論之迷津,重樹思想文化上的政治權威,表現(xiàn)出典型的“歸返原典”思維傾向。
一、以小學見大道與崇圣
清末今文學家皮錫瑞總論清代經(jīng)學,以為“專門漢學”始自乾隆以后,特點是“說經(jīng)皆主實證,不空談義理”[1]。其說不謬。漢學家們認為:“魏、晉而降,儒生好異求新,注解日多而經(jīng)益晦,…… 古學之不講久矣。”[2]尤其是“宋元以來,士大夫高談性命,聲音訓詁未及講求。王荊公固作《字說》,而霸字從‘西’從‘雨’,茫然不知……然則小學之衰久矣。如之里塾之師,烏焉莫辨。好奇之士,鄉(xiāng)壁虛造”[3]。致使經(jīng)學落到了魚目混珠、真?zhèn)文娴牡夭,使圣人之道真面目如墮五里霧中。于是他們抨擊宋學,推崇漢儒經(jīng)說。理由主要有三。其一,漢代經(jīng)學去圣未遠,最為純正可信:“兩漢經(jīng)學,所以當遵行者,為其去圣賢最近,而二氏(指釋、道)之說尚未起也!盵4]其二,漢儒家法嚴謹,有章可循:“漢儒通經(jīng)有家法,故有《五經(jīng)》師。訓詁之學,皆師所口授,其后乃著竹帛!盵5]其三,“漢世褒顯儒術”,自有完整的教習制度:“建立《五經(jīng)》,為置博士,一經(jīng)之學,數(shù)家竟爽。凡別名家者,皆增置博士,各以家法教授;
所以扶進微學,遵廣道藝也!盵6]故而承傳有道,學有宗主。為此,只有以漢儒經(jīng)說為舟棹,才能走出宋學迷津。
不過,漢學家們尊崇漢儒經(jīng)說,并非以致力于音訓考據(jù)等小學之道為滿足,其為學的鵠的是以小學見大道,小學是手段,明見義理才是目標。錢大昕說:“《六經(jīng)》者圣人之言,因其言以求其義,則必自訓詁始。”[7]王鳴盛說:“經(jīng)以明道,而求道者不必空執(zhí)義理以求之也。但當正文字,辨音讀,釋訓詁,通傳注,則義理自見,而道在其中矣!盵8]戴震也說:“經(jīng)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詞也,所以成詞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詞,由詞以通其道,必有漸!贝髡鹋c惠棟等人在明辨經(jīng)說的具體標準上并不統(tǒng)一,但在治學宗旨上并無二致。戴氏總括諸家之說,歸納出一條治學規(guī)律:“治經(jīng)先考字義,次通文理,志存聞道!盵9]“凡學始乎離詞,中乎辨言,終乎聞道!盵10]這些認識再清楚不過地表明,清人漢學并非簡單地以考據(jù)為學術,亦非單純地為學術而學術,他們從一開始就有著鮮明的政治追求!奥劦馈笔侨鍖W千百年來一以貫之的政治價值之所在,在這一點上,漢學家們是傳統(tǒng)儒學的忠實傳人,雖然聞道的具體途徑或環(huán)節(jié)別有特色。
然而問題是:“聞道”的具體內涵是什么?漢學家們的“聞道”在政治思維上可有獨到之處?
約略言之,他們的認識主要有兩派。一派主張篤信漢人傳注、固守漢代經(jīng)說即是聞道。王鳴盛說:“經(jīng)文艱奧難通,但當墨守漢人家法!盵11] 惠棟也強調:“漢經(jīng)師之說,立于學官,與經(jīng)平行。”[12]故而在他們看來,通曉漢儒經(jīng)說即是通經(jīng),所謂“舍古亦無以為是”。道在其中矣。另一類則對漢人傳注提出疑問,對篤信漢代經(jīng)說的作法深表疑慮。如姚文田認為漢人說經(jīng),“其弊膠于古訓,牽于師說,往往支離破碎,而詞義反隱”。他承認“漢去古未遠,其說典禮名物,雖亦依仿推測,而終勝于后世”,但不應因此而完全排斥后學者,宋學并非一無是處。譬如朱熹注《詩》就“勝于古人者亦多矣”[13]。俞樾從治學方法的區(qū)分上,提出一味是漢非宋并不合理:“世謂漢儒專攻訓詁,宋儒偏主義理,此猶影響之談,門戶之見。其實漢儒于義理亦有精勝之處;
宋儒于訓詁未必無可取也!盵14]戴震則從治學目的著眼,堅決反對株守漢儒。他說:“今之博雅能文章善考核者,皆未志乎聞道,徒株守先儒而信之篤,如南北朝人所譏,‘寧言周、孔誤,莫道鄭、服非’,亦未志乎聞道者也!盵15] 于是,這一派在質疑漢儒的基礎上,提出了另一個判斷標準:“求是”方為聞道。汪中說:“及為考古之學,惟實事求是,不尚墨守!盵16]臧庸說:“學問之道、貴平心以求其是非,而無取乎茍焉好異!盵17] 俞樾也說:“余治經(jīng)不專主一家之學,意在博采眾說,擇善而從”[18]。
平心而論,“實事求是,惟善是從”作為認識標準的一種價值選擇,代表著清代經(jīng)學理性思維的最高峰,很有些逸出傳統(tǒng)思想之藩籬,撥云見日,獨抒己見的氣魄。正如戴震言:“其得于學,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不為一時之名,亦不期后世之名!盵19]與惠棟之“篤于尊信,綴次古義,鮮下己見”[20]相比較,這里確乎蘊含著某種學術自由或獨立思維的味道。
如進一步追詢:何為“是”,何為“善”,“求是”“從善”與明義理見大道又是何種關系?焦循釋曰:“學者述孔子而持漢人之言,唯漢是求,而不求其是,于是拘于傳注,往往捍格于經(jīng)文。是所述者,漢儒也,非孔子也!盵21]在焦循看來,唯漢是求固不足取,求是乃求孔子之是,“是”即孔子。戴震釋曰:“凡仆所以尋求于遺經(jīng),懼圣人之緒言,闇汶于后世也。然尋求而獲,有十分之見,有未至十分之見。所謂十分之見,必徵之古而靡不條貫,合諸道而不留余議,鉅細畢究,本末兼察。若夫依于傳聞以擬其是,擇于眾說以裁其優(yōu),出于空言以定其論,據(jù)于孤證以信其通。雖溯流可以知源,不目睹淵泉所導,循根可以達杪,不手披枝肆所歧,皆未至十分之見也!盵22]可知在戴震眼中,“是”即“十分之見”,是通過“鉅細畢究,本末兼察”,“既深思自得而近之矣”。求是不應道聽途說,空言孤證,而是追根溯源,循根達杪,以求其真正“合諸道”者。
焦、戴的認識很有代表性,他們告訴世人,所謂“求是”內蘊的價值選擇并不是徹底超越傳統(tǒng),而是積極崇圣。他們認為,孔孟以后,思想學術無正統(tǒng),包括漢儒在內的歷代經(jīng)師皆以自家為真?zhèn),實則似是而非,歪曲、訛誤、臆度、偽說充斥其間。于是他們以孔孟圣學為最終和最高標準,用以檢驗、甄別歷代經(jīng)說,以期達于“十分之見”,這才是孔孟之學的真面目。如戴震言,他們的終極追求是“通乎古圣賢之心志”。因之,求是的本意是崇圣,是圣圣相傳的圣人之道溺于混亂而后的撥亂反正。
如若不予深究,則焦循戴震的“深思自得”多少能帶給人們些許認識自主的啟示。然而,一旦洞悉“求是”的真質,這種啟示多少有些令人失望。在崇圣的終極價值的制約下,漢學家們汲汲于訓詁辨?zhèn)蔚恼鎸嵤斋@,只是認知孔孟儒學、體味圣人之道和激發(fā)作圣人之徒的某種主動性,這是隱匿在小學背后的政治期盼。他們的認識自主也只是在漢以來愈益昏聵的崇圣潮流中增添了幾分“信仰的理性”。以小學見大道在認知路向上沒有給出完整意義上的思想解放。
二、“以理殺人”辨與重塑政治權威
清代漢學與宋學的疏離有一個由淺至深的過程。最初只是表現(xiàn)出對宋學真理性的懷疑,批評大多限于“鑿空”、 “虛造”、“支離”、“空論”等等,鮮及理學要旨。至皖派戴震、凌廷堪等人,則異軍突起,鋒芒所至,不僅批評宋學的學風與方法,而且觸及其理論內核,赫然斥之曰“以理殺人”。這一點最為后人稱頌不已,譽之曰思想解放。
有清一代,理學依然尊為官學,其思想文化的權威地位依然堅如磐石。斥曰殺人,殊非易事,需要有一個細密的理論引導過程。
第一步,重新詮釋理(天理)的內涵。理是宋明理學的理論基石,戴震等人偏要釜底抽薪,斥曰宋儒杜撰。戴震批評張載“太虛”說:“《六經(jīng)》、孔、孟無是言也”。[23]又說:“《六經(jīng)》、孔、孟之書,不聞理氣之辨,而后儒創(chuàng)言之,遂以陰陽屬形而下,實失道之名義也!盵24]凌廷堪干脆全盤否定:“考《論語》及《大學》皆未嘗有理字”[25],認為理系宋儒援引釋、道,竄改孔、孟之學虛構而成。戴震的剖析更為透徹,說:“宋以前,孔、孟自孔、孟,老、釋自老、釋,談老、釋者高妙其言,不依附孔、孟。宋以來,孔、孟之書盡失其解,儒者雜襲老、釋之言以解之。”[26] 具體言之,理學諸子“由考之《 六經(jīng)》、孔、孟,茫然不得所謂性與天道者,及從事老莊、釋氏有年,覺彼之所指,獨遺夫理義而不言,是以觸于形而上下之云,太極兩儀之稱,頓然有悟,遂創(chuàng)為理氣之辨,不復能詳審文義……學者轉相傳述,適所以誣圣亂經(jīng)。善夫韓退之氏回:‘學者必慎所道。道于楊、墨、老、莊、佛之學而欲之圣人之道,猶航斷港絕潢以望至于海也。’此宋儒之謂也!盵27] 即便退一步講,理學諸子并非有意,而是“誤以釋氏之言雜入于儒耳”,理的理論正當性亦難以成立。釋、儒混雜現(xiàn)象“惑人也易而破之也難,數(shù)百年于茲矣”[28]。
然后,戴震等人重新詮釋理的內涵,其說有三。其一,理的客觀存在形式乃事物之條理。戴震認為仁、禮、義三者合之曰善,乃“天下之大本也。顯之為天明(原注:明上疑脫“之”字)謂之命,實之為化之順謂之道,循之而分治有常謂之理。”[29] 又說:“生生而條理者,化之流!彼^“循之而分治有!保吧鴹l理者”就是具體地存在于每一事物之中的“物則”。“‘有物必有則’,以其則正其物,如是而已矣!贝髡饒孕拧拔从猩粭l理者!盵30] 事物總是依照一定的條理或規(guī)則而存在,形成秩序,謂之禮,故而理是對于事物之客觀存在方式的概括。
其二,理的主觀存在形式是人們對事物的共同認識或公論。戴震說:“心之所同然始謂之理”。即“凡一人以為然,天下萬世皆曰:‘是不可易也’,此之謂同然”。反之,個人的認識或判斷謂之“意見”:“未至于同然,存乎其人之意見,非理也,非義也!薄巴弧笔侨藗儗τ凇拔飫t”的領悟,是對于事物之理的共識。其中內涵著必然性,亦即蘊含著萬物之理!叭缰闭咧袘,平者之中水,圓者之中規(guī),方者之中矩,然后推諸天下萬世而準。………夫如是,是為得理,是本心之所同然!币蛑,能真切體察并感知體現(xiàn)著事物必然合理性的永恒法則,所謂“心之神明,故事物咸足以知其不易之則”,即是理的主觀存在形式,“故理義非他,所照所察者之不謬也!盵31]
其三,理論的社會存在形式是“人倫日用”,這也體現(xiàn)了理的本質特征。戴震說:“‘民之質矣,日用飲食!怨偶敖,以為道之經(jīng)也!薄氨M乎人之理非他,人倫日用盡乎其必然而已矣!盵32]在戴震看來,理即道,人之理即人之道是“道之徑”,即為道的本質或主要形式,“故語 道于人,人倫日用,咸道之實事”。[33] 四這樣的認識與古賢圣相通,宋儒恰好反其道而行,“以人倫日用之事不得謂之道!读(jīng)》、孔、孟之言,無與之合者也”[34]。
戴震等人重新詮釋理的普遍合理性和世俗價值,為進一步抨擊宋學提供依據(jù)。
第二步,辨析“存天理,滅人欲”,闡明理學的不合理。在宋儒眼中,理欲之辨凝聚著理學實踐的社會政治價值。戴震卻竭力抨擊。指出:性乃人或物的自然屬性,謂之“血氣心知”,是人之道德、情、欲之源,并不存在什么天地之性或生之謂性!懊献友孕裕聡L自歧為二哉!二之者,宋儒也”。他認為,“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氣心知之自然也”[35]。其中“欲者,有生則愿遂其生而備其休嘉者也”[36]。自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只能節(jié)制,不可去除。他反對宋儒的“懲忿窒欲”說:“孟子曰:‘養(yǎng)心莫善于寡欲!骱跤豢蔁o也。寡之而已。人之生也,莫病于無以遂其生。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37]無欲違背了儒學仁道遂生之宗旨,極不合理。
戴震又分析欲和私,指出“君子亦無私而已矣,不貴無欲”。宋儒“其辨乎理欲,猶之執(zhí)中無權”,違背人的合理欲求而奢言“存理”,使“理”陷于空泛,(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后果惡劣。若從人格修養(yǎng)看,理欲之辨造成了普遍的人格虛偽:“今之言理也,離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顧之為理。此理欲之辨,適以窮天下之人盡轉移為欺偽之人,為禍何可勝言也哉!”若從社會發(fā)展看,否定人的合理欲求會阻滯社會發(fā)展的動力:“凡事為皆有于欲,無欲則無為矣;
有欲而后有為,有為而歸于至當不可易之謂理;
無欲無為又焉有理!”[38]這些認識不僅深刻,而且更接近歷史的真實。戴震的理想是:“圣人務在有欲有為之咸得理”,這一點正是他抨擊宋學“以理殺人”的認識基礎。
最后,戴震明確提出宋儒“以理殺人”,總括其論,計有三層。
其一,宋以來,人們常常以個人偏見為理,有勢位者更是以私見為理,欺壓弱者,為禍于民。戴震說:“宋以來儒者,以己之見,硬坐為古賢圣立言之意,而語言文字實未之知。其于天下之事也,以己所謂理,強斷行之……是以大道失而行事乖。”[39]由于人們以“心之意見”當作理,“于是負其氣,挾其勢位,加以口給者,理伸;
力弱氣慴,口不能道詞者,理屈。”[40]即便其人“廉潔自持,心無私慝”,以“意見”為理也會失之于偏,“往往人受其禍,己且終身不寤”。何況“天下智者少而愚者多”,結果“其所謂理,無非意見也。未有任其意見而不禍斯民者”。
其二,尊貴者用理“責制”卑賤者,理成了治民的工具。戴震揭示說:“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
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達之于上;
上以理責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勝指數(shù)。人死于法,猶有憐之者;
死于理,其誰憐之?”在這里,戴震說出了傳統(tǒng)中國的一個重要政治現(xiàn)象:理與尊位即權勢相結合,就成了當然合理的是非標準,尊貴者在理的名義下任其所為,似是而非,以非為是!捌湔l憐之”一句倍受后世稱頌。與法相較,理作為治民之具,有極強的隱匿性。
其三,后儒以理為法,以理殺人。依戴震之見,既然情和欲是合理的,圣人之道即寓情于理,使下情上達,遂民之欲,于是仁民愛物,“放學成而民賴以生”。宋儒將情欲與理對立起來,儒生有學而無情,“放學成而民情不知,天下自此多迂儒”。這樣的理只能找害生靈。如戴震說:“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纖微無憾,是謂理。而其所謂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謂法?崂粢苑⑷耍笕逡岳須⑷,浸浸乎舍法而論理死矣,更無可救矣!”[41]后儒以理責民,“民莫能辨,彼方自以為理得,而天下受其害者眾也”[42]。
自元代起始樹為國是的理學,其學術權威與政治權威之高,自不待言。迄于乾嘉時代,理學流傳了數(shù)百年。戴震一派公然指責理學“殺人”,實前無古人,在當時一片崇漢抑宋的呼聲中,算得上是獨樹一幟,令人瞠目。后世學術界對此稱許甚多,茲不贅敘。我們關心的問題是,“以理殺人”在政治學意義上應當怎樣評估?
清朝統(tǒng)治者之尊崇儒學有一個基本傾向,就是極力抬高程朱理學。康熙皇帝明確宣稱,朱子之學乃“集大成而繼千百年絕傳之學,開愚蒙而立億萬世一定之規(guī)”。朱學“皆內圣外王之心傳”,關乎世道人心、治亂興衰,“非此不能知天人相與之奧,非此不能治萬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外內為一家”[43]。當時主導性的認識是視朱學為“孔、孟之門戶也。學孔、孟而不由朱子,是入室而不由戶也”[44]。“不悟《集注》之妙,亦不可與言《四書》”[45]。朱子之學的領袖身份幾與孔子無別。如陸隴其就宣稱“非孔子之道者皆當絕,則非朱子之道者亦皆當絕”[46]。清統(tǒng)治者樹程朱為思想正統(tǒng),為的是促進治統(tǒng)和道統(tǒng)的合一,所謂“天其殆將復啟堯舜之運,而道與治之統(tǒng)復合”[47],從而強化了王權對政治社會及思想文化全方位的統(tǒng)治。
戴震之論似有意將程朱剔出道統(tǒng),貶作異端,這簡直是與朝廷對壘。然而,若深忖之,戴氏雖言辭激烈,但本意只是離經(jīng)而不叛道。這一點,焦循的理解最貼切。他說:“讀東原戴氏之書,最心服者,《孟子字義疏證》。學者分別漢學、宋學,以義理歸之宋。宋之義理誠詳于漢,然故訓明乃能識羲、文、周、孔之義理。宋之義理仍當以孔之義理衡之,未容以宋之義理即定為孔學之義理也。”[48]顯然,在焦氏看來,戴氏抨擊理學并未離開義理二字,只是要求樹立“孔學之義理”在思想文化上的絕對主導地位。因之,就政治學意義而言,戴氏之論有兩層含義。一是從理論的表象看,戴震在學術尊屬上偏離了朝廷高舉的思想正統(tǒng)旗幟,目為“異端”,并不為過。難怪詆者言“其離經(jīng)叛道過于楊、墨、佛、老”[49]。二是從其思想發(fā)展的內在邏輯看,抨擊理學“殺人”不過是其“以小學見大道”的必然結果。既然宋學空論,字且不識,其所謂義理相距圣學遠矣。故而以戴震為代表,重訂“理”之內涵,重申理欲之辨,重樹“孔學之義理”,意在恢復數(shù)百年來被扭曲淹沒的真權威。戴氏并非真心反對官學,被斥曰“殺人”的理學不過是違背了圣道正統(tǒng)的異端,故而偏頗同于酷法,必欲貶損之、痛責之而后快。清代漢學在治學方法上沿順著“以小學見大道”的思維邏輯,在價值選擇上遂從抑宋尊漢發(fā)展到抨擊理學和重塑孔孟政治權威,戴震之論似乎突兀其來,實則正是清人漢學之學術與政治思維的必然軌跡。戴震不過是以更具權威性的思想權威取代另一種權威。與“每非湯武而薄周孔”的嵇康、或“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李贄相比較,戴震既非異端,也非叛逆,而是實實在在的“衛(wèi)道士”。凡以戴氏為“啟蒙”論者,不可不察焉。
三、“歸返原典”政治思維與學術發(fā)展之關系
清代漢學在抨擊宋學、追尋圣道、重樹政治權威的過程中,明晰地表現(xiàn)出一種“歸返原典”的思維特征。
戴震說:“圣人之道,在《六經(jīng)》!盵50]“《六經(jīng)》者,道義之宗而神明之府也。”[51]崔述說:“古之異端,在儒之外,后世之異端,則在儒之內。在外者,拒之、排之而已;
在內者,非疏而剔之不可。……故居今日而欲考唐虞三代之事,是非必折衷于孔、孟,而真?zhèn)伪厝⌒庞凇对姟贰ⅰ稌。然后圣人之真可見,而圣人之道可明也。”[52] 就實質看,這種認識是漢代《六經(jīng)》崇拜的延續(xù)。漢代儒者以孔門《六經(jīng)》為正統(tǒng)、為神圣,用作唯一的價值準則,以衡量天下是非。延至清代,這種對儒學經(jīng)典的崇拜表現(xiàn)為舍注求經(jīng)、重新樹立儒學經(jīng)典“原教旨”的權威地位,在認識上表現(xiàn)為“歸返原典”的政治思維傾向。
余英時曾指出,歸返原典(return to sources)是思想史上的普遍現(xiàn)象,“并不僅中國儒家為然”。又引湯用彤所言“大凡世界圣教演進,如至于繁瑣失真,則常生復古之要求”等論斷為據(jù)[53]。因之,這里指出的“歸返原典”思維特征亦并非清代漢學所獨具,而是在歷史上曾幾次出現(xiàn)。譬如受到漢學家們非議的宋學,在其形成之初,也經(jīng)歷過類似的思路歷程。概言之,鑒于漢唐儒學箋注訓詁及固守師說家法而日益繁瑣、僵化,自唐中期始,即生“疑古”之風,至宋愈熾!段褰(jīng)正義》一統(tǒng)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宋儒以己意闡釋經(jīng)典,漸由舍傳求經(jīng)而至疑經(jīng)、易經(jīng),如歐陽修否認《十翼》出自孔子手筆,朱熹以“詩序”非圣人之言,作《詩集傳》盡刪《小序》。疑經(jīng)惑古之風促使解經(jīng)“新義”迭出[54],為理學的形成創(chuàng)造了條件。正是在這一過程中,宋儒提升孟子之學,追溯堯、禹、文、武,以“道統(tǒng)”自固。他們在儒學原典的旗幟下抵斥漢唐儒說,所謂“疑經(jīng)”并非懷疑孔孟之道的權威性,而是質疑后世儒生的篡改之嫌。
與漢學相較,宋儒是以道統(tǒng)和孟學抵制漢唐儒說,以己意取代前人傳注。清代漢學諸儒則是以《六經(jīng)》、孔、孟權威抵制理學諸子,以漢儒經(jīng)說或依照“求是”的標準取代宋學義理。雖時代不同,學派并學說邊異,但在其“思路歷程”上有相通之處。他們都是在對“時尚”之學的批評與否定中形成了新的學派,在對儒學原典政治權威的認同過程中,自圓其說。一般說來,人類文明的每一發(fā)展都伴隨著認識上的飛躍,而認識的更新則需要以否定成說和固有觀念為起點。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漢學、宋學,就其時代而言都是學術和認識的某種發(fā)展,此無庸置疑?墒牵缜八,漢學、宋學在批判成說發(fā)展自身的過程中,又不約而同地在思維上表現(xiàn)出向著儒學原典歸復的傾向,其中尤以漢學為典型。這種思維傾向蘊含在文化傳統(tǒng)之中,寄寓在宋、清學人或思想家身上,并通過他們的具體表述而表現(xiàn)出來。我們可以把寓于學人并由其表現(xiàn)出來的這一文化特征稱為“原典情結”,這是中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特有的現(xiàn)象。
在專制主義泛濫的時代,學術領域與政治領域一樣,缺乏嚴格意義上的自由思維,學術的生存、傳播和發(fā)展首先要取得政治上的合法性,否則極有可能被目為異端,難以生存。就中國傳統(tǒng)文化看,自漢武帝崇儒術、立學官、把圣人,孔孟儒學同時兼具最高思想文化權威和最高政治權威的雙重身份,以《六經(jīng)》為象征的孔孟儒學原典成為一切學術之政治合法性的本原,并構成了傳統(tǒng)文化的軸心。后世儒學的每一發(fā)展總也離不開這條主干。所謂“發(fā)展”,說到底也無非是“代圣人立言”,即在原典圈定的價值范圍內進行闡釋、補充和發(fā)揮,亦謂之“我注《六經(jīng)》”。這是“歸返原典”政治思維的主要形式之一。相比之下,所謂“《六經(jīng)》注我”則顯得富于學術個性,突出了認識主體的學術自主性。然而,在儒學始終統(tǒng)帥著主流文化的傳統(tǒng)社會,“《六經(jīng)》注我”在其政治分野和價值判定上難以斬斷與原典價值體系的天然聯(lián)系;
同時,在思維和表述過程中,其理性表達亦難以脫出儒學原典的思維邏輯形式。于是便形成了這樣的思維現(xiàn)象:形式拖住內容,死的拉住活的,學術個性難以沖破原典思維之理論體系的束縛。倘若真的出現(xiàn)了學術個性與原典價值體系的對峙,表現(xiàn)出某種徹底擺脫的傾向,則通常會受到來自專制暴力的毀滅性打擊。歷史上,這樣的事例并非鮮見。
然而,另一方面,認識上要求發(fā)展與創(chuàng)新又是學術固有的品性,學術本應具有的生命力只能孕育在學術認識的發(fā)展創(chuàng)新之中。同義反復的老生常談必然導致學術思維僵化、枯萎,直至衰竭和消亡。于是,學術固有的發(fā)展需求與專制權力對學術的桎梏不可避免地形成沖突。在中國傳統(tǒng)社會,這種沖突常常以一方壓倒另一方的形式暫告平息,如春秋戰(zhàn)國是學術發(fā)展占據(jù)上風,秦漢帝國時代則是政治權力處于主控地位。有時候,這種沖突又會以特定的形式達成妥協(xié),“歸返原典”的思維方式就是學術發(fā)展與政治桎梏形成妥協(xié)的特殊形式之一。于是我們會看到,在某一歷史時期,當一種新學說形成之時,或明顯或隱晦,總要伴隨著歸返原典的思維循環(huán)。這是在政治權力支配社會的條件下,沒有學術自由思維而學術仍要發(fā)展所付出的代價,或者說是一種“不得不”的形式。這一傳統(tǒng)政治文化特征的余韻至少可以延至近代康有為的《孔子改制考》和譚嗣同的《仁學》。
具體到清代漢學,他們之崇圣和重樹政治權威的努力是典型的價值回歸,漢學家們表現(xiàn)出來的“原典情結”是回歸《六經(jīng)》母體。如果說宋儒之援道統(tǒng)升孟子是為了創(chuàng)新學術,在原典的靈光籠罩下販賣自家貨色,那么,清代漢學家們的著眼點是最終以“歸返原典”取代了創(chuàng)新。這種學術上的撥亂反正實際上反而捆住了自己的手腳,扼殺了學術創(chuàng)新應有的那一點生機。因之,漢學家們的反思、批判和獨立思考沒有導向廣泛的思想解放趨勢,戴震痛斥理學的疾呼過后,則是義無反顧地轉向傳統(tǒng)并完善傳統(tǒng)。這在戴震提出的“體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備”,并贊許孟子仁政“王道如是而已矣”[55],以及君貴臣賤“而治化出矣”[56] 的理想政治中得到了驗證。
從總體看,清人漢學的“原典情結”之濃重,使得他們沒有在學術發(fā)展與政治制約的沖突中產(chǎn)生足夠的推力,以擺脫政治的束縛,并超越傳統(tǒng),反而再次跌入了《六經(jīng)》孔、孟原典既有的政治桎梏之中。激越如戴震者尚且作繭自縛,其他學人可想而知。從這個角度看,除了文化專制等政治條件,“原典情結”對漢學政治思維的制約亦是導致有清一代思想、學術界最終走向“萬馬齊喑”的深層政治文化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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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錫瑞:《經(jīng)學復盛時代》《經(jīng)學歷史》,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341頁。
[2]錢大聽:《潛研堂全書》卷二四《左氏傳古注輯存序》。
[3]俞樾:《春在堂集》卷七《重刻小學考序》。
[4]阮元:《漢學師承記序》,《漢學師承記》,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1頁。
[5]惠棟:《九經(jīng)古義》卷首《首說》。(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6]陳喬縱:《韓詩遺說考》卷首《自序》。
[7]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二四《臧玉林經(jīng)義雜記·序》。
[8]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首《序》。
[9]戴震:《與是仲明論學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3頁。
[10]戴震:《沈學子文集序》,《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10頁。
[11]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首《序》。
[12]惠棟:《九經(jīng)古義》卷首《首說》。
[13]姚文田:《邃雅堂集》卷二《詩經(jīng)匡說序》。
[14]俞樾:《論語集注旁證》卷首《論語旁證序》。
[15]戴震:《答鄭丈用牧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6頁。
[16] 汪中:《述學·別錄》卷一《與巡撫畢侍郎書》。
[17] 臧庸:《拜經(jīng)堂文集》卷二《題蜀石經(jīng)毛詩考證》。
[18] 俞樾:《春在堂全書文續(xù)》卷二《沈肖巖田間詩學補注序》。
[19] 戴震:《答鄭丈用牧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6頁。
[20] 章太炎:《檢論》卷四《清儒》,《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74頁。
[21] 焦循:《雕菰樓集》卷七《述難》四
[22] 戴震:《與姚孝廉姬傳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5頁。
[23]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上《理》。
[24]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中《天道》。
[25] 凌廷堪:《校禮堂文集》卷一六《好惡說下》。
[26] 戴震:《答彭進士允初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年版,第 166頁。
[27]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中《天道》。
[28]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下《權》。
[29] 戴震:《原善上》,《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56頁。
[30] 戴震:《讀(易·系辭)論性》,《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年版,第162頁。
[31]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上《理》。
[32]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上《理》。
[33]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下《道》。
[34]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下《道》。
[35]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中《性》。
[36] 戴震:《答彭進士允初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6頁。
[37]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上《理》。
[38]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下《權》。
[39] 戴震:《與某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7頁。
[40]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上《理》。
[41]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上《理》。
[42] 戴震:《與某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8頁。
[43] 康熙帝:《御制文四集》卷二一《朱子全書序》。
[44] 陸隴其:《三魚堂文集》卷五《答嘉善李子喬書》。
[45] 刁包:(潛室札記》卷下。
[46] 陸隴其:《三魚堂文集》卷八《四書集義序》。
[47] 李光地:《榕村全集》卷一O《進讀書筆錄及論說序記雜文序》
[48] 焦循:《雕菰樓集》卷一三《寄朱休承學士書》。
[49] 方東樹:《儀衛(wèi)軒集》卷一《辨道論》。
[50] 戴震:《與方希厚書》,《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9頁。
[51] 戴震:《古經(jīng)解鉤沈序》,《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91頁。
[52] 崔述:《崔東壁遺書》附錄《考信錄自序》。
[53] 余英時:《中國思想傳統(tǒng)的現(xiàn)代詮釋》,(臺)聯(lián)經(jīng)出版事業(yè)公司1987年版,第413頁。
[54] 如王安石《三經(jīng)新義》,世稱“荊公新學”。
[55]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上《理》。
[56] 戴震:《法象論》,《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55頁。
原載南開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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