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思余:被圍困的范跑跑:震時逃跑者與倫理境遇者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當我們在反思范跑跑這一現(xiàn)象的時候,可能我們除了激情的批判、高聲的抵制之外,恐怕更多的還是要闡釋、解析這一思想行為本身。這一行為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行為?這一行為的倫理基礎是什么?從而我們需要反思,我們到底該如何抉擇我們的愛?通過對范跑跑行為的分析,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其實他是一個震時逃跑者,也是一個堅持倫理境遇者。
一、震時逃跑者
根據(jù)心理學家特盧斯卡•克拉克森的界定,“所謂旁觀者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當他人需要幫助時,他沒有積極地行動起來。”毋庸置疑,在5•12汶川大地震發(fā)生的那一刻,讓學生別動,自己率先逃之夭夭的范跑跑充當?shù)那∈且环N旁觀者的角色。其實,通過對范跑跑的行為的分析,我們發(fā)現(xiàn),其行為不僅非常符合一個旁觀者的角色,而且還是旁觀者中非常不積極的角色,其實他是一個逃跑者。為了論述問題的邏輯嚴密,我們從旁觀者出發(fā)開始討論這一現(xiàn)象。
特盧斯卡•克拉克森在《仁慈的殺戮》一詩寫道,“你身邊有位老人,或一位年輕的婦女,一個兒童或一個嬰兒,一條狗,一位朋友或一處住所,忍受著暴力、惡意、邪惡和罪惡,而且,有人站在那里,消極地觀看,單純地訴說,畏縮不前,為沒有行動尋求借口,再也感受不到仁慈,我們?nèi)祟惖娜蚀,還有彼此的存在和痛苦!边@就是對旁觀者的控訴與嘲弄。
雖然表達旁觀者的形式多種多樣,然而,其使用的證據(jù)卻是驚人的相似。這就是“我不知道”、“我無能為力”。如果說前者是一種沒有經(jīng)過思考的、近乎本能的反映的話,后者可能是事后的理性的反思。我不知道一些人在受罪,另一些人在制造痛苦;
我不知道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會在行動鏈條遙遠的終端發(fā)生,因為我的行動僅僅是許多環(huán)節(jié)中的一環(huán)。
我無能為力,因為其它的選擇太可怕了,以致于我不敢去想;
我無能為力,因為我無法力挽狂瀾,我太弱小了。反復強調(diào)自己沒有勇氣,沒有膽量主動承擔學生的保護傘,而且事后聲稱除了自己的女兒,就連自己的媽媽也會不管的范跑跑,這里的“我不知道”、“我無能為力”,尤其是“我無能為力”的申訴表現(xiàn)得非常明顯。
因為,類似“我什么也不能做”、“我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之類的語詞,已然成為旁觀者可以求助的最后借口。時至今日,它業(yè)已成為“旁觀者最常用的借口,而且,或許是旁觀者掌握的惟一可用的否認的策略”。可是,當我們捫心自問我們“對他者的責任”有幾何的時候,今天的倫理困境卻達到了“史無前例的程度”。
其一,旁觀者不再是發(fā)生在少數(shù)人身上的異常的困境。毫不夸張地說,時至今日,如果從人類的類存在來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旁觀者。易言之,我們目睹了正在實施的各種痛苦,目睹了它造成的人類苦難。在一個日益全球化的時代,“他者的責任”已然延及到整個人類,地域思維將逐漸被人類思維所打破、所替代。盡管人們不太愿意承認、擔當彼此理當承受的責任。
其二,我們面對著辯白和自我辯護的需要,即使我們感覺不到或者我們不太愿意承認這一點。幾乎我們每個人都有需要、而且時常在進行罪行否認和自我開脫。地震發(fā)生臨震逃跑而不管學生死活的范跑跑事件,只不過是將這一“他者的責任”給以精確的時間、地點、人物、當時的情境等予以特定的場景化和放大化。
進而,我們應當思考的問題就演繹為以下這些問題:為什么我們總是扮演觀察者?為什么我們會理直氣壯地扮演逃跑者?為什么我們的世界變成了一個極其有效的、不斷復制現(xiàn)代性的旁觀者生產(chǎn)工廠?為什么我們很難成為行動者?從觀察者到行動者、從逃跑者到行動者真的是那么遙不可及的事嗎?
正如齊格蒙特•鮑曼所指出的,“現(xiàn)在,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旁觀者:我們不僅知道我們需要做一些事情,也知道我們做得遠遠不夠;
而且,我們并不渴望做得更多或更好,甚至不想避免做根本不應該做出的事情。已經(jīng)做出的和有待做出的事情之間的縫隙似乎在拉大,而不是在縮小。世界上越來越多的事情正在要求復仇或賠償,但是,我們的行動能力,尤其是有效的行動能力,似乎在降低,以致于無法解決面臨的任務。我們聽說的許多事件和情境,都使我們處于尷尬而應受指責的旁觀者位置。而且,這種事件和情境每天都在增加!保R格蒙特•鮑曼,2005:221)
雖然大規(guī)模的自然災難,諸如海嘯、洪水、地震,雖然恐怖的人類自相殘殺,諸如戰(zhàn)爭、屠殺、格斗,這些慘不忍睹的畫面已然成為當今全球媒體時代的新傳統(tǒng),雖然我們的良知每天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震撼、驚擾、拷問,我們的靈魂每天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鞭策、省思、責難,我們的軀體每天都可能會面臨程度不同的不安、痛苦、彷徨。
于是我們會有一些針對這些不幸、痛苦、災難程度不同的反映。首先我們要選擇的是,做一個旁觀者,逃跑者,還是做一個行動者?如果是做一個旁觀者,是做一個隨波逐流的旁觀者,還是做一個激進高調(diào)的旁觀者?如果是做一個行動者,是做一個默默無聞的行動者,還是做一個疾呼吶喊的行動者?
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伴隨著他者的困境的知識日益擴散以及自我道德叩問的跟進,我們因道德激發(fā)的行動能力總是尚缺火候,總是尚缺力量。問題更糟的在于,這種知與行之間的鴻溝日益加劇,在很多時候,一旦我們發(fā)現(xiàn)我們的行動帶來的后果遠遠超出了我們自身的道德想象的空間、倫理期待的效果的時候,我們麻木了,我們駐足了,我們不適了,我們收手了。甚至,我們從此告別了行動者,做一個永遠的觀察者。
甚至,有一天,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大呼疾呼,我們不愿意為他人的幸福與不幸承擔責任。甚至,我們也不管我們的這種宣稱是在一個什么樣的背景和情境之下。甚至,我們?nèi)徊还芪覀冏陨淼纳矸,全然不管我們自身所面臨的悲慘處境,全然不管我們所面臨的“他者”是一個什么樣的“他者”,我們逃之夭夭。
于是,一切都不重要。攸關痛苦、不幸、災難的知識與因道德催生、刻不容緩、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行動之間的“交集”正在撕裂、離婚、裸奔。因為我們秉持——不管是潛在的還是清醒認知的——的是這樣的信念:我們的個體生命路線是惟一現(xiàn)實、惟一真實、惟一值得抉擇的問題。這才是最重要的。我們甚至會用完全沒有必要去做無味的犧牲這樣的借口來掩飾一切、搪塞一切、逃避一切。
當我們身為父親、母親,或許我們會將這種個體生命轉(zhuǎn)交給我們的兒女。于是,臨震關頭,我們寧愿選擇拋棄我們的老母親,而只會去關心我們的兒女存在與否。因為,恰恰是在這些“惟一”:的基礎之上,一個人才會希望他的行動是即時有效的、是可以自我保全的、是確保萬無一失的。否則,太多的遲疑、太多的顧慮都只會是浪費時間、危及生命。如果說旁觀者會有所行動的話,這就是他的行動。力保他的兒女,而不是他的母親的安全。
二、境遇倫理者
美國境遇倫理學者約瑟夫•弗萊徹指出,“在道德決斷時,實際上只有三種可供選擇的路線或方法,即(1)律法主義方法;
(2)反律法主義方法,與前者相反的極端,即無律法的或無原則的方法;
(3)境遇方法。這三種方法在西方道德史上都起到了各自的作用,其中律法主義是最為常見與久遠的方法!保s瑟夫•弗萊徹,1989:9)
律法主義,指的是人們面臨的每個需要做出道德決定的境遇,都充滿了先定的一套準則和規(guī)章。這些準則和規(guī)章都是必須遵循的指令。反律法主義,指的是當人們進入決斷境遇時,不憑借任何原則或準則,根本不涉及準則。其斷言,在每個“當下存在的時刻”或“獨特”的境遇中,人們都必須依據(jù)當時當?shù)氐木秤霰旧,提出解決道德問題的辦法。
境遇主義,是介乎律法主義和反律法主義之間的一種倫理學方法。它指的是,境遇論者在其所處社會及其傳統(tǒng)的道德準則的全副武裝下,進入每個道德決斷的境遇。他尊重這些準則,視之為解決難題的探照燈。他也隨時準備在任何境遇中放棄這些準則,或者在某一境遇中將其暫時擱置一邊,如果這樣做,看來能夠較好地實現(xiàn)愛的話。境遇論者根據(jù)愛的需要決定遵守或者違反道德。境遇倫理學旨在達到一定背景下的適當,不是善或正當,而是合適。
境遇主義主張,正如柯克所言,“看起來,我們已經(jīng)到了這一時刻——道德神學的雄心勃勃的整個結構,暴露了完全無效性。每個人都必須依照自己對條件和后果的判斷為自己做出行為決定,別人誰也不能越俎代庖,誰也不能指責他所做出的決定。這也許是問題的最終結局!保s瑟夫•弗萊徹,1989:26)
境遇倫理學強調(diào),愛必須通過計算,從而確定某種優(yōu)先性。這里的愛是認真負責的、考慮周全的、小心謹慎的。因為如果不同時計算所做的最近的和長遠的結果,愛就會變成自私的、幼稚的、軟弱的,就會暗中破壞愛自身的包羅一切的無限作用。實際上,這里的惟一選擇是在情感與理智之間,而不是愛與公正之間。
總之,出于愛的決定是根據(jù)境遇做出的,而不是根據(jù)規(guī)則本身做出的。當然,這種選擇是有所取舍的。其一,根據(jù)具體的、個體化的特色,在可供選擇的行為路線之間做出道德選擇;
其二,選擇可產(chǎn)生較大善的行為路線。這一點有時表現(xiàn)為要符合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利益這一“功利主義”的原則。
境遇倫理學強調(diào)理論與實踐相關聯(lián)的原則。正如約瑟夫•弗萊徹所言,“脫離實際的理論是象牙塔般的玩藝兒,而缺乏理論的實踐則注定要摔跤!保s瑟夫•弗萊徹,1989:153)在道德決斷與價值抉擇時,必須從實際境遇出發(fā)。以實際境遇,而不是原則、準則、規(guī)范作為我們選擇、決斷的首要標準。
境遇論者不是簡單的功利主義者或者實用主義者,他們都有其特定的理論追求與信念操守。約瑟夫•弗萊徹如此總結其個人信念:“就我自己而言,我的基本信念有三條。其一,美好的、合乎理性的世界與健全的社會是可能實現(xiàn)的;
其二,民主原則對于一切經(jīng)濟、政治組織都是至關重要的;
其三,我確信,熱愛公正就意味著必須設法在個人自由與社會契約這兩種價值取向之間求得平衡。這些是肯定方面!
“我認識到,我首先需要的是個人自由與政治民主——如有必要,哪怕犧牲經(jīng)濟民主呢!”“我畢生信奉的公民自由必然使我注重公民權利!薄拔业闹饕瓌t是,關心人應優(yōu)先于關心道德規(guī)則;
較之‘普遍’規(guī)范,具體情況與境遇對于我們應該做的行為具有更大的決定性作用!薄翱傊抑辽偈且晃蝗说乐髁x的境遇論者——在個人和社會兩方面!保s瑟夫•弗萊徹,1989:166—170)
應該說,就其應用而言,對于攸關人、直接與人打交道、關乎人的安全、幸福的職業(yè)及其工作人員來說,約瑟夫•弗萊徹所提到的這些信念與原則尤為值得關注。這些職業(yè)及其人員包括公共管理(者)、醫(yī)務(人員)、教育(者)、心理分析(師)、社會工作(者)。我們?nèi)绾芜M行愛的計算?如何確定我們的愛的優(yōu)先性?大難當頭,我們?nèi)绾螞Q斷?除了本能的反映之外,我們尚需什么樣的價值考量?
我們在這里不厭其煩地闡述境遇倫理學的一些基本思想及其主張,一是力圖說明我們經(jīng)常所說的倫理道德學說其實有很多種類型,每個人基于各自的立場、態(tài)度、價值、利益的不同,可能會選擇不同的倫理主義。我們對倫理道德的討論不應該停留于一般意義上的道德批判與道德聲討,而應該進一步深入,強化其分析、討論的學理意義與知識含量。深化、提升我們對倫理道德本身知識性的認知。此其一。
其二,我們應該對各種類型的問題與現(xiàn)象有一個學理判斷與理性評析。范跑跑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接近這種境遇倫理主義。他反復強調(diào)彼時彼地無法預知的情形——地震乃突發(fā)性事件,不知所措,逃跑乃本能反映;
強調(diào)他自身的主觀條件——沒有受過應對地震如何組織學生逃生的訓練,沒有勇氣,沒有力量幫助學生逃生;
強調(diào)他的愛的選擇——選擇救援他的女兒而不會選擇他的母親;
盡管范跑跑表示過向?qū)W生、學校、校長、網(wǎng)友們道歉,然而仍然堅持其觀點——我是有救助學生的義務,但我沒有冒死救助學生的義務。生命權是平等的,災難來時自救才是最重要的。
三、如何抉擇我們的愛?
每一個社會都有其主流的價值觀,不管這種價值觀是官方實際主導的,還是官方無形主導的,不管這種價值觀是一種情感召喚,還是一種理性期待,總之,這種價值觀在實際上會主導、會左右整個社會的思維模式、認知體系和評價標準。是次抗震救災,毫無疑問,中小學教師理當切實保護、有力組織學生疏散,將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置于第一位的工作與責無旁貸的要求。
為什么我們在高歌類似譚千秋這樣真正能夠“千秋”的老師的同時,(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會對那些抗震救災不力、置學生生死不聞不問、自顧自逃之夭夭的老師,特別是事后還利用網(wǎng)絡炒作、向世界宣揚、向舉世證明他這種觀點是正確的、沒有問題的老師——誠然,范跑跑是典型中的典型——予以重重鞭笞?因為,這不僅不符合當前抗震救災“政治正確”的標準,也確實不符合一個老師、尤其是中小學老師臨震時理當全力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的要求。更何況這是在當下的中國,而不是在一個什么自由的烏托邦社會里?
根據(jù)我們前述分析,嚴格意義上來說,做一個旁觀者理當遭受道德與良知的譴責,何況做一個赤裸裸的、大肆炒作的逃跑者?唾沫吐過來、拖鞋扔過來、磚頭砸過來,恐怕都是情有可原的。作為一個倫理境遇者,是不是一切以自我利益、以自我生存為重?愛的計算就這樣計算?愛的選項就這樣填充?恐怕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進一步深思。
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邊沁在《經(jīng)濟學文稿》中給出了“功利主義-唯利是圖”的解釋圖式。其主要思想就是,在所有人的心目中,自我的利益高于其他人的利益的總和。自愛原則高于一切,而且,自我偏愛無處不在。這是人類的本性使然。如何最大限度地謀取自己的最高利益,而不顧其行動會給同類造成什么樣的后果。采取行動惟一有效的動因是利益。在任何情況下,人的行動都只受利益,受可能得到的享受或遭受的痛苦的影響。(海因茲•迪德里奇等,2001:73)
單純的這種自我保全難免會導致非?植赖母窬,逐漸去魅、不斷向新的文明邁進的人類是否會退回到霍布斯意義上的“人對人象狼一樣”的自然狀態(tài)?人類的行為是否永遠無法逃避這種功利主義的自我利益至上的桎梏?作為一種新道德學說的境遇倫理學是否能有所超越?在不幸、災難、痛苦面前,我們自身又如何超越自我利益至上不做旁觀者、逃跑者、盡可能做出更多有益于他人、社會、國家的選擇?
不管怎么說,至今可以道歉、仍然堅持自己沒錯的范跑跑提出了一些非常值得我們再次反思、深入檢討的問題。隨著現(xiàn)代個體權利意識的彰顯,在災難面前,我們該如何審視我們自身的角色,我們是做一個旁觀者、逃跑者,還是做一個行動者?我們要做什么樣的旁觀者?我們又要做什么樣的行動者?面對災難,我們該如何抉擇我們的愛?我們到底應該堅持什么樣的倫理主義、倫理境遇主義?我們在評論、聲討、批判范跑跑的同時,針對其所引發(fā)的這些問題做進一步的檢討、反思,或許是非常非常重要之舉。
參考文獻:
1、[英] 齊格蒙特•鮑曼:《被圍困的社會》,郇建立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美]約瑟夫•弗萊徹:《境遇倫理學——新道德論》,程立顯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
3、[多國]海因茲•迪德里奇等:《全球資本主義的終結:新的歷史藍圖》,徐文淵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1年版。
2008年6月10日早上九點半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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