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官員“個性”應從“威權型”轉向“法治型”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十七大和一中全會閉幕之后,人們熱議的焦點轉向中國政治舞臺上出現(xiàn)的新面孔。我認真查閱了各位新人的簡歷,然后自然而然地想起當年毛主席曾說過的一句話,“我們的工作將寫在人類的歷史上”,還有清人著名的詩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偠灾热淮笳结樢呀洿_定,新的領導班子的工作就成為推動中國巨輪順利遠航的最為重要的因素,世界為之矚目,十三億中國人民寄以厚望。所以新班子成員的理念、個性和施政風格必然成為人們關注的突出焦點。
這個問題其實在十七大之前已經引起廣泛議論,因為隨著省市各級黨委的換屆,一大批新人紛紛走上領導工作崗位,對這批新人的走向和個性自然引起人們的關注和討論。近年來,在中國各級政治舞臺上,一批批個性官員以鮮明的施政風格展現(xiàn)著自己的才華和個性,為中國政壇吹入一陣陣新風。這些個性官員們通過鐵腕施政挑戰(zhàn)著官場上的諸多陋習,“個性官員”在中國政壇上形成別樣的風景?梢詳嘌缘氖,伴隨著大批新人的涌現(xiàn)和這些新人的年輕化、知識化和現(xiàn)代化,“個性官員”將在中國的政壇上形成氣候,并站到舞臺中央。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站在百姓的角度,我們需要什么樣的“個性”官員 ?以往的“個性”官員往往以“鐵腕”、實話直說、敢作敢為和強勢推進的施政風格為特征,這種“個性”常使百姓的禍福處于不確定之中,既有可能做成好事,為老百姓所歡迎,并為個人贏得聲望,也有可能因為“一言堂”和家長制作風釀成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yè)的重大惡果。所以“個性”官員應具備什么樣的“個性”是非同尋常的大事,應當有明確的解讀。
我的理解為,官員的“個性”應主要體現(xiàn)為法治、進取、責任、清廉四方面八個字上,缺一不可。
法治型官員是自覺維護國家憲政體制和關注程序運作的官員,善于把個人意志通過集思廣益成為領導班子集體的意志,把黨的領導機關的意志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機關的意志,法治型與“個人威權型”形成對照,而個人威權型與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以及十七大提出的黨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的要求是明顯不相容的。
進取型官員則要求一定要有立足當地實際而又勇于開拓改革創(chuàng)新的精神,不是滿足于等因奉此、上行下效,求得官位平安,F(xiàn)在一種普遍現(xiàn)象是,經濟體制改革方面一般不缺乏勇氣,而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則猶疑觀望等待,不敢率先越位,這種情況,十七大之后應當有所改變。
責任型官員要求的是“對黨對人民負責”的高度一致性,切實改變“對上負責對下不負責”的現(xiàn)象。中國的“官場病”其實就植根于此,上司掌握著烏紗帽,所以是衣食父母,必須恭敬順從,下屬及老百姓殊不足道。這一官場病雖然主要依存于現(xiàn)行人事制度上的弊端,但與某些官員的封建思想意識亦有相當關系。要樹立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的強烈意識,既要勇于任事,又要勇于承擔,直至引咎主動辭職,這才稱得上“責任型”官員。
清廉型是為官應有之義,不必多說。上述四個方面之中“法治”居于統(tǒng)帥地位,沒有“法治”的“個性”只能歸于“封建”型官員一類,應當讓這類官員走進歷史。
在我國民主法治建設尚處在初級階段的今天,官員的“個性”及其具體作為仍會在較長的期間內發(fā)揮其在政治生活中的決定性作用,更根本的當然是靠制度,靠法治。但即使是民主法治水平已經很高了,官員的“個性”如何仍然很重要,區(qū)別是,現(xiàn)在我們所提出的“個性”要求,對官員而言是“愿為”、“不愿為”的問題,將來在制度和法定程序制約之下,官員們必須的這些“個性”是不得不為的問題,后者的制約當然更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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