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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克中:揭開價值之謎(二)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亞里士多德猜想到了隱藏在交換等式背后的“共同物質(zhì)”是物的效用,但他無法證明;
后來的人,沿著他的思路往下走,也走不通,因為他們遇到了一個巨大的障礙,這就是被他們稱之為的“價值-效用悖反律”。于是就另辟蹊徑,有人找到了勞動,有人找到了邊際效用。當然都不對。所以如何解決價值-效用悖反律就成了破解這個問題的關(guān)鍵。正因為如此,所以我不得不在這里用較長的篇幅來專門探討它。

  

  一 定義需要

  

  我可以說,“價值-效用悖反”問題事實上并不存在。這完全是由于人的一系列習慣性的邏輯思維錯誤引起的一個子虛烏有問題?墒菑墓诺鋭趧觾r值論創(chuàng)立至今,眾多研究者并沒有認真地去解決與價值有關(guān)的諸如需要、效用、需求、需要與效用關(guān)系、需要與需求關(guān)系、效用比較、效用度量、一般需要與具體需要關(guān)系等等問題,因而就產(chǎn)生了許多思維概念的混亂。這些混亂最終把價值理論變成了經(jīng)濟學中的哥德巴赫猜想,——當然比猜想還要糟的是,誤導了幾個世紀的人類社會實踐。

  現(xiàn)在就讓我們從頭,或者說從最基本處入手,解剖一下上述那些對我們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當把這一切都做完了以后,事情真相就會在我們面前顯露無遺了。

  什么是需要?如何給需要下個定義?我發(fā)現(xiàn)經(jīng)濟學家對這樣的問題基本不大感興趣,所以要想尋求有研究的答案,還得到社會心理學家那里去找。但我看了一些,也沒有找到滿意的,一些書都是抄來抄去的,只有原蘇聯(lián)的《哲學百科全書》和一位保加利亞學者尼科洛夫的《人的活動結(jié)構(gòu)》啟發(fā)了我[1],現(xiàn)將我的思考結(jié)果敘述如下:

  在漢語中“需要”一詞包含兩部分內(nèi)容。一部分是“需”,另一部分是“要”!靶琛本褪窃谌嘶蚱渌黧w中產(chǎn)生了空虛或不滿足感;
“要”就是希望將這種空虛或不滿足感加以彌補、充填,使之恢復常態(tài)。所以“需要”兩個字本來應該是“虛邀”。因為漢語同音假借的結(jié)果,才變成了“需要”!疤摗本褪强仗,“邀”就是追求、向往的意思。將兩個意思合在一起,就是說,在有機體或類似于有機體內(nèi)出現(xiàn)了空虛和不滿足,于是就產(chǎn)生了補足空虛和不滿足的愿望、追求,這就是需要。

  從根本上說,人或其他生命體、組織,生活在自然和社會中,與周圍世界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依存、交換關(guān)系。在它們之間必須不停地進行物質(zhì)、能量、信息的交換和交流。這種交換和交流,保證了生命體和組織的存在、發(fā)展、進化,所以需要就是這一生理和心理過程的反應。當生命體或組織與外界處于交換或交流的不平衡狀態(tài)時,或處于由低級向高級發(fā)展狀態(tài)時,立即就會產(chǎn)生不足與缺乏的感覺。所以“需”可以看成是從主體發(fā)出的、對客體依賴關(guān)系的確認、感受信號。

  要(邀),求也。表明是希望獲取、得到的意思。在有“需”的情況下,就是希望獲取、得到業(yè)已感到缺乏、不足的某種東西。因為有了“需”,即一種生理或心理不足的感受,所以才產(chǎn)生了“要”,即滿足這種不足的愿望。舉例說,胃里缺少了食物,身體就產(chǎn)生了一種不足,不足就是饑餓感,這就是“需”,因為有了這個饑餓的需,就又產(chǎn)生了消除饑餓的愿望,這就是“要”。

  綜上所述,我們在這里就可以給“需要”下一個明白、完整的定義了:

  需要就是生物體或組織依據(jù)自身存在狀況,對滿足其生存、發(fā)展條件和物質(zhì)不斷作出選擇意向的生理、心理過程。

   上述定義首先強調(diào)了需要是生命體或組織主觀的感受、感知和愿望;
其次指出了,這種感受和愿望來自于主體對客觀事物的依賴、依存關(guān)系。

  很清楚,這樣定義需要,還需要回答兩個詰難,否則定義的準確性就會受到質(zhì)疑。

  第一個詰難是,除去人和生命組織,其他的社會組織、無機物也有“需要”。這該如何理解?比如,“社會需要多元化意識形態(tài)”,“田地需要施肥”,“水庫需要加固”等。不難看出,這類“需要”其實都是人的需要,不是物的需要,是人的需要被轉(zhuǎn)移到了物的身上,假借物,反映了人的需要;
或者說,是人的需要披上了物的需要的外衣,實質(zhì)仍是人的需要。

  第二個詰難就是“需要不僅僅是表現(xiàn)在匱乏、缺乏、不滿足方面,充滿、盈溢也產(chǎn)生需要,即釋放、排泄(非貶義),的需要”。比如,人需要排泄、宣泄、釋放,緊張工作一段時間后需要休息,吃飽了,喝足了需要排泄等等。就是說,不滿足產(chǎn)生需要——欠缺的需要;
太滿足也產(chǎn)生需要——消除過剩的需要。當然我們要是板起面孔做學問,不妨將前者稱之為“正需要”,后者稱之為“負需要”。其實那樣做沒有多大意思。我們一般理解需要,就是由不足、欠缺引發(fā)的需要。至于釋放、排泄的需要,那只不過是人借助了“需要”一詞表達了“應當做”、“應該做”、“必須做”等意思,并不是在真正意義上使用的需要。因為需要一詞本身包含著急切要辦、非做不可的意思,所以人們才把它引伸用來表示那些對人來講是緊急要辦的事情。滿則溢,滿了就要溢出來,這不是人主觀需要不需要溢出來的問題,而是必須或一定溢出來的問題。

  所以我在這里只好聲明,我們只研究原本意義上的需要,而不研究衍生意義或詞法意義上的需要。

  對以上所說的內(nèi)容我想補充、強調(diào)以下三點:

  第一,需要是人的主體行為,是客觀現(xiàn)實反映到人的頭腦中來形成的主觀感覺和愿望。需要是人行為的原動力。人若沒有了需要也就沒有了行為動力和創(chuàng)造力。

  第二,人的需要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大千世界,萬物皆備于我。有的需要具有不間斷性,比如呼吸;
有的需要又是有固定間隔和不斷重復的,比如人對食物和性的需要;
有的需要是有形的,有的需要是無形的,前者被稱之為物質(zhì)需要,后者被稱之為精神需要;
有的需要是發(fā)展變化的,不同時代有不同內(nèi)容;
有的需要又具有孳生性,一種需要獲得滿足,又產(chǎn)生了另一種需要;
有的需要又因人而異,呈現(xiàn)出多姿多彩性……總之,人類和個人就是這樣以需要為動力,支配自己的行為和推動社會進化。所以說到底,經(jīng)濟學的目的就是研究如何滿足人的需要問題。

  第三,需要像其他心理活動一樣,就其形式來說是主觀的,但其依據(jù)的事實卻是客觀的,是人腦對客觀存在的現(xiàn)實反映。

  

  二 定義效用

  

  明白了需要,接下來讓我們來研究效用。

  既然需要是因人有某種欠缺、不足而產(chǎn)生的滿足欠缺的愿望,那么如何使欠缺得到滿足,愿望得以實現(xiàn)就成了必須回答的另一個問題。這就是效用問題。

  單說需要,只表明了主體人處于一種狀態(tài)以及改變這種狀態(tài)的愿望,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問題的全部是:有需要,就要有滿足需要的東西,或者說需要是有對象的。人不能毫無所指地空談需要。談需要時必須談到需要什么。比如需要水、需要食物、需要錢、需要名譽、地位等等,而不能說,你需要,我需要,我們需要……。這就說明,客觀世界的各種事物,構(gòu)成了人的需要的客體、對象、目標。需要都是有對象的、目標的,沒有對象、目標的需要是沒有意義的。

  需要的對象、目標就是在經(jīng)濟學中被稱之為效用物的那類東西。效用又被稱之為有用、用處,在馬克思著作中又被稱之為使用價值(這其實是不科學的叫法。價值依存于交換。交換才有價值。但物的效用卻不依賴于交換而存在。所以物有效用并不一定與價值相聯(lián)系。在交換產(chǎn)生以前的物和不參加交換的物依然有效用)。物有效用是什么含義呢?就是物能滿足人的需要。比如有一個人感到了饑餓,說明他胃里缺少了食物,于是就產(chǎn)生了對食物的需要。這時恰巧有食物存在,人就可以將食物吃進胃里,使缺少食物的胃重新被填滿,人就可以產(chǎn)生飽的感覺。飽的感覺就是食物的效用被實現(xiàn)了。對食物而言,它是物,但不是無意義的物,它身上帶有一種東西,或叫做一種屬性。這種屬性對人能具有某種好處、利益,這就叫做效用。食物能叫人“飽”,水能叫人“解渴”。“飽”和“解渴”就是食物與水的效用。凡具有效用的物,就叫做效用物。于是我們這里就可以給效用下一個定義了:

  效用就是能滿足人的某種需要的物的屬性或功能。

  效用與需要是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效用以需要為存在的前提,需要以效用為目標、對象。沒有需要就沒有效用,沒有效用需要也不能得到滿足。比如,一支笛子,對不會吹的人來講,沒有效用,當然也就不會對笛子產(chǎn)生需要;
反過來,如果有人會吹笛子,對笛子產(chǎn)生了需要,但卻沒有笛子,那么需要也就不能得到滿足。不能得到滿足的需要仍然是存在的需要,但是沒有需要對象。所以對效用而言,需要的存在是前提,沒有需要就沒有效用。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眾所周知,就物本身來說,任何物都有區(qū)別于其他物的自身獨有的個性、功能、屬性,不管是天然的,還是人類賦予的,都是客觀的存在。我們設想,假如沒有人類,沒有人的需要,難道那些天然功能、屬性就都不存在了嗎?比如笛子,是否因為人不會吹,作為笛子發(fā)音的屬性就不存在了呢?很顯然,它們會依然存在。就是說物自身所擁有的各種屬性是客觀的存在,不以人是否需要為轉(zhuǎn)移。當然,這時這些物的自然屬性就不能被稱之為效用了,因為它們沒有成為人的需要的對象和目標。也就是說,物的各種自然或人工屬性是物所固有的客觀存在,但能否使“屬性”變成“效用”,完全取決于是否有人類的需要存在。

  我想,上面我已經(jīng)把需要與效用是怎么一回事說清楚了,但這里仍需要強調(diào)一下:千萬不要把需要和效用混為一談。需要與效用雖然是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但絕不是同一個事物,也不可相互代替。需要是人的主觀感受和愿望,效用是物所具有的客觀屬性。沒有需要,客觀物所具有的功能、屬性依然存在,只不過不叫效用,有了人的需要,才叫效用。所以效用的實質(zhì)就是那些被人所需要的物本身所具有的物理、化學、生物等特性。我之所以強調(diào)這一點,絕不是無的放矢。到以后大家就會明白,邊際效用價值論之所以走入另一個歧途,就是因為他們徹底混淆了需要與效用的關(guān)系,把效用當成純主觀的東西了。

  正因為效用具有客觀性,人們才有可能把物與效用直接聯(lián)系起來,明確指明是什么什么物的效用。比如人們可以說,水的效用,面包的效用,衣服的效用,貨幣的效用……這無窮盡的名單也就從另一個側(cè)面證明效用是客觀的,而不是主觀的,因為你不能說渴和不渴的效用,饑或飽的效用,冷或暖的效用等等。前者是物本身的屬性,而后者是人的感覺和感受。

  正因為效用具有客觀性,于是人便賦予了效用物更深一層的含義,這就是構(gòu)成社會財富的內(nèi)容。什么是財富?自經(jīng)濟學誕生以來,便眾說紛紜。其實財富的實體就是效用物,是效用物的統(tǒng)稱或效用物的集合。無論是大自然的純粹賜予,還是經(jīng)過了人類的智慧創(chuàng)造,凡是能滿足人的生存、發(fā)展所需要的東西,也不管是物質(zhì)的還是精神的,都屬于財富范疇。江河、湖海、陽光、大地、空氣、森林、草原、各種動物、植物,礦藏、文化、藝術(shù)、宗教、學說,以及構(gòu)成我們衣、食、住、行、休閑娛樂的一切東西都是財富。人也是財富,是創(chuàng)造財富的財富。西方經(jīng)濟學家曾討論過貨幣是不是財富,中國人也說它,餓了不能當飯吃,冷了不能當衣穿,怎能是財富?其實貨幣是財富的代表,是財富中的財富。人類社會創(chuàng)造出貨幣,賦予其效用,但沒有賦予其餓了可以直接當飯吃,冷了可以直接當衣穿的效用,而是讓它在正常的社會環(huán)境中隨時可以變成可吃的飯和可穿的衣,只要持有者愿意。

  比照需要,不妨也為效用總結(jié)幾條特征。

  第一,有時一種物可以有多種效用,同樣,多種效用也可以滿足同一種需要。前者比如一塊石頭,石頭可以做建筑材料,也可以當藝術(shù)品欣賞,還可以做武器等等;
后者比如面包、饅頭、米飯都可以充饑。一物有多種效用,可以使物盡其用;
多種效用滿足一種需要,可以使人的生存變得容易和獲得滿足。

  第二,物的效用雖然是客觀的存在,但發(fā)現(xiàn)和利用物的效用卻是主觀的,并且是與人的知識、能力緊密聯(lián)系的。比如原始人都是用手去挖掘植物的塊莖,有一天突然有一個人想到去折斷一支樹枝,用樹枝來挖,既省力又有效率,于是樹枝第一次有了效用,成為了人類最早的工具。工具就是根據(jù)人的需要被人利用和制造出來的效用物。

  第三,人可以利用和制造效用物,但千萬不要以為世界上所有的效用物都是人創(chuàng)造的。人本身是大自然創(chuàng)造的,大自然在創(chuàng)造人的同時也為人的生存創(chuàng)造了基本的條件。所以說“勞動創(chuàng)造了世界”,只是說勞動在某種程度上發(fā)現(xiàn)和改變了原有物的一些效用,從而改變了人的生存狀況!笆澜纭笨刹皇莿趧觿(chuàng)造的,勞動也不可能創(chuàng)造出一個地球和地球上的萬物來。

  

  三 效用的度量和比較

  

  既然效用是客觀的,是物固有的屬性或功能,那么就應當是可以計量的。但是效用如何計量,難倒了所有經(jīng)濟學家。(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其實非常簡單。關(guān)鍵是要找到計量的工具和單位。上哪里去找到統(tǒng)一的效用的計量工具和單位呢?其實我們早已經(jīng)就找到了,這就是貨幣和貨幣單位。但是我還沒有就此進行過詳細論述,所以這里必須補充上得出這一結(jié)論的來龍去脈。

  說穿了,人對任何一個具體物的效用的度量,也就是用該物的自然量度工具和單位對其進行的度量。比如度量水,用磅秤,單位用公斤;
食物也是如此;
衣服用“件”;
房子用“間”;
汽車用“輛”;
畫用“幅”,參觀門票用“張”,等等。所有這一切物的原本度量單位也就是物的效用度量單位。人為什么要度量物?度量它的效用而已,看看這些效用當如何分配、使用。

  一個人餓了,他需要500克面包(代表食物的標準量)才能吃飽,每一只面包是100克,那么他每吃一只面包,就只滿足了他需要量的五分之一。換一句話說,100克面包的效用只滿足了他所需要量的五分之一,500克面包的效用才能使他完全滿足,所以面包的效用計量單位就是面包的重量(質(zhì)量)計量單位。再比如,一個人有一件衣服,那么一件衣服的效用也就是一件。他不會不把一件當作10件。一件只可以給一個人穿,10件可以滿足10個人的需要。

  當然,還有些物的效用單位可能不像面包、衣服那樣令人感到習慣,但也毫無例外,效用的計量,也是以其自然量度單位為單位的計量。比如看一場戲劇,聽一場音樂,獲得一幅畫、、一本書、一件古董,等等。戲劇、音樂的計量單位就是論“場”或“次”,畫就得論“幅”,書就得論“本”,古董一般論“件”。一場戲劇或音樂就只有一場的效用,兩場(同質(zhì)的)的效用就大一倍,可以讓多一倍的人獲得藝術(shù)享受;
畫、書、古董也一樣,只要是同類或同質(zhì)的效用的計量,也就是單位量多少的計量。

  效用既然能夠計量,當然也就能夠比較。我想,明眼人或許已經(jīng)看出,我在上面已經(jīng)在有意無意對效用進行了比較。500克面包所擁有的效用是100克面包的5倍,2件衣服的效用比1件多1倍,2場戲劇的效用比1場也多1倍。

  效用的這種比較,其實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因為這就隨時隨地地發(fā)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就不停地進行這種比較、選擇,來決定自己的行為取向?兹谧尷,被傳為美談,那是因為孔融知道,大梨的效用比小梨大,故讓大取小,表現(xiàn)了小孩子的高尚道德?山(jīng)濟學家們卻糊涂了,找不著北了。他們硬說什么效用物越多,效用越小。照此邏輯,小梨的效用大于大梨,一個物的效用比兩個物大。照此邏輯,人類的任何大規(guī)模生產(chǎn)都是傻瓜的表現(xiàn)——因為他們那是在努力減少效用呀!

  當然以上所說,都是同類物的效用比較。

  同類物效用的計量,使用的工具和單位就是該物的自然量度工具和單位,其比較當然也就是直接、簡單的量的計算就可以了?墒,要是不同的效用物該如何比較呢?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直接、簡單呢?比如,一個面包與一件衣服,怎么判定哪一個效用大,或哪一個效用?還有,大,大多少?小,小多少?

  這確實是個難題。但其實在人類的社會實踐中,早就被悄然解決了,只不過還沒有被人認識到罷了。解決這個難題的方法就是交換。用交換的辦法來比較不同物效用的大小,應該說這確實是人類最偉大的創(chuàng)造之一。交換不僅替代了人類的無償占有,從而把人類從類似于野獸般爭奪中解救出來,同時又為社會財富的創(chuàng)造和分配尋找到了一個可自動調(diào)節(jié)的機制,這就是那只“看不見的手”。他們把不同的效用物拿出來,放到一起(市場),用自己出讓的效用物的多少(D)來表明對另一種一定量效用物(U)的渴望強度,即D/U。如果對方在沒有任何外力的脅迫下同意交換了,那么就意味著,這一定量的兩種效用物在這一時空條件下,效用是相等的。1匹布=2只羊的含義,就是說在此時此刻和這樣一個范圍內(nèi)1匹布的效用等于2只羊的效用。

  再舉一個例子。假如有一人A手里有一張電影票,但到快入場時,他突然感到了饑餓,于是改變了主意,想用電影票換一份食品;
這時,又有一個人B手里剛好拿著一份熱狗來到影院門口,他很想看電影,但票已經(jīng)售空。徘徊之際,A找到了B。兩個人經(jīng)過協(xié)商,同意交換。A獲得了熱狗,B獲得了電影票。

  在沒有交換情況下,沒有人會知道一張電影票的效用與一份熱狗的效用,哪一個更大或更小。但是在這里我們就可以說,它們的效用相等。效用相等是怎么得出來的呢?是人類用交換的辦法,對物效用進行比較獲得的。A 獲得了一份熱狗的效用,正是他原來擁有的看一場電影的效用;
反過來,B也一樣。成交就意味著雙方已經(jīng)把物的效用放在了一個天平上,并且使天平獲得了平衡,每個人獲得的滿足恰好等于他舍棄的滿足,所以兩者相等。

  交換在發(fā)展,后來終于產(chǎn)生了貨幣。貨幣就是人們選擇了一種交換物把它固定下來,所有的物都與它交換。如果說在物物交換時代,比如在1匹布=2只羊中,1匹布的效用是用2只羊的效用表現(xiàn)的,反過來,1只羊的效用是用0.5匹布表現(xiàn)的,那么也就是說度量布的效用工具是“羊”,度量單位是“只”;
度量羊的效用工具是“布”,度量單位是“匹”。度量工具和度量單位是不統(tǒng)一的。如果再有許多其他的不同的交換存在,那么度量工具和單位就會更是五花八門。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很難知道自己所有的效用物如果再同第三種或更多的物交換,結(jié)果會是如何。所以這時就需要有一種效用物從眾多物中產(chǎn)生或叫分離出來,它能與所有的物交換,那么所有的物也就從它這里獲得了統(tǒng)一的度量工具和度量單位名稱,這就是貨幣。比如,有如下的一些交換:

  1匹布=1000元

  1只羊=500元

  1頭牛=2000元

  這樣交換的結(jié)果,使有布的人不僅知道自己的布的價格是1000元,而且知道一匹布的價格比羊多一倍,比牛少二分之一。價格是什么?價格就是效用量!是該物用統(tǒng)一的效用尺度——貨幣對該物效用度量的結(jié)果。

  貨幣的誕生終于使人尋找到了一個工具尺度,使對物的效用的度量有了統(tǒng)一的標準,從此人們度量物的效用變得像度量物的重量、長度等一樣的現(xiàn)實和容易。

  當然,貨幣雖然不像法定公斤(千克)、米尺標準單位那樣永遠固定不動,但相對穩(wěn)定的存在已經(jīng)使人類感到滿足了,因為畢竟尋找到了一種可以度量物的效用的統(tǒng)一工具,實現(xiàn)了對所有物的統(tǒng)一度量和比較。其實嚴格地說,法定公斤、米尺等標準物理單位在地球的不同地方也會有不同的變化,只不過很微小罷了,那么貨幣在復雜的人類社會中和人的智慧、能力還不能完全把握的情況下,它的不穩(wěn)定表現(xiàn)也就可以原諒了。

  綜上所述,我們看到,人類對物的效用的比較采取了兩種辦法,也就是減法和除法。前者是直接比較法,后者是倍數(shù)比較法。同質(zhì)或同類物的比較用減法,直接比較其大小和多少,所用工具和單位就是物的自然度量工具和單位;
不同質(zhì)或不同類的物的比較用除法(比例、分數(shù)、除法的意義是相通的),也就是價值公式V=D/U,所用工具和單位就是貨幣和貨幣單位。

  經(jīng)濟學家們一直在苦苦尋找能夠直接度量所有物的效用的工具,都失敗了。他們不知道不同效用的直接比較是不可能的。但是通過一種辦法,即通過交換,實現(xiàn)比較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現(xiàn)實的,并且人類早已經(jīng)在實踐中了,只是沒有人看透這其中的奧妙罷了。用兩句詩來形容,就是: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眾里里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

  

  四 絕對效用與相對效用

  

  說到這里,我想許多人已經(jīng)明白了,在交換社會里任何物的效用其實都有兩個,一個是物直接滿足人的需要的天然屬性,比如水能解渴,食物能充饑,我們把這種效用稱之為絕對效用;
另一個是物的天然屬性在與其他物交換或比較時獲得的效用表現(xiàn),比如布與羊交換,布表現(xiàn)了羊的效用,羊表現(xiàn)了布的效用,我們把這種效用稱之為相對效用。

  天然屬性是物所固有的,不變的效用,在物存在的合理壽命期間和允許條件內(nèi),物的效用是不變的,不會隨著人的感覺的變化而變化。比如一個面包是50克,那么這個面包的效用就是50克。在它的保鮮期內(nèi),效用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也不會因為它所處地點不同而變化,也不會因為食用者不同而變化。再比如一杯水,能滿足人的需要的效用,就是一杯的量。對張三有這么大的效用,對李四也一樣,在地球上如此,把它帶到月球上也如此。這就是物的絕對效用。

  度量物的絕對效用,可以使人知道直接滿足人的需要的物的效用大小、存量與需要的滿足程度,從而更好地來直接分配、安排、使用這些效用物。

事實上所有的人,隨時隨地都在度量、估算身邊物的效用,來決定自己的行動。比如要出去旅游,就要盤算帶多少水,多少食物,多少衣物,利用什么樣的交通工具,住什么樣的地方等等,這就是對物的絕對效用的掌握。如果物的效用是不可知的或可變的,那么這一切盤算、計劃都成為不可能,人就又回到原始動物時代——“民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了。[2]

  度量物的相對效用主要是為了調(diào)節(jié)、滿足人的多樣性的需要。在遠古時代,人從自然界中獲取滿足需要的效用物極其有限,那時的人就以相互攻殺、掠奪作為維持生存的另一手段。后來發(fā)現(xiàn)了交換,慢慢地就用交換來進行交往,來取代暴力的無償占有。到了現(xiàn)在,交換成為了人與人之間的最主要的關(guān)系形式。現(xiàn)代人就是用自身提供的效用物或效用(勞動力也是效用物)去與其他人提供的不同的效用物和效用相交換,達到滿足自身的多樣化需要的目的。在交換過程中物的絕對效用被拿來相互比較(用貨幣來度量),于是就產(chǎn)生了相對效用。

  相對效用就是說這個效用是相對存在的,它并不是物的絕對效用的簡單復制,而是在絕對效用的基礎上,通過交換來表達的。一種效用通過另一種物的效用來表達,就獲得了相對效用。比如有布的人擁有布的絕對效用,但他不知道,當他想把自己布的效用轉(zhuǎn)換成羊的 效用時,會有多大。當交換完成以后,一匹布換到兩只羊,他就知道了,原來自己的一匹布的效用相當于兩只羊的效用。反過來,有羊的人也一樣。后來就發(fā)展到都用一個統(tǒng)一的度量標準——貨幣來統(tǒng)一表達。

  可見,相對效用只是在不同物相互比較時才存在,不比較時物就只有絕對效用。另外,相對效用的出現(xiàn)已經(jīng)把物的具體效用一般化、籠統(tǒng)化、抽象化了,特別是貨幣的出現(xiàn),所有物的效用都可以用貨幣來表現(xiàn),于是某一種物的具體效用,在這里已經(jīng)不見了,人們看到的是一個沒有了任何具體效用的效用物。它不是具體的食品、衣服、工具、土地、樓房等物品,但它卻把所有物的效用融合在了一起,成為了可以隨時變成任何一種具體效用物的萬能效用物。因為有了這樣的一個效用物工具,社會財富的數(shù)量化計算才成為可能,才有了GDP 或GNP的統(tǒng)計指標。

  因為相對效用不是物自身效用的直接表現(xiàn),是用另一種物的效用相對表現(xiàn)出來的,所以相對效用就不可能是固定不變的。它的變動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但從根本上說,都可以歸結(jié)為需求和供給。這可以通過公式V=D/U分析出來。當需求D增加,供給U 不變,價值V擴大;
當D減少,U不變,V縮。
反過來,D不變,U增加或減少,那么V就縮小或擴大。當然還有其他的變動趨勢,比如D與U同向變動,反向變動,同向不等量變動,反向不等量變動等等,都會對D/U的值產(chǎn)生影響。這就是說,相對效用就是相對的,影響相對的任何一個因素,都可以使相對效用發(fā)生變化。這樣,就可以理解了,為什么同一個效用物在不同的時間、空間范圍內(nèi)會有不同的價格。這就是因為構(gòu)成D與U的因素變化了的緣故。

  

  五 解開效用-價值悖反之死結(jié)

  

  我們說,不同物的效用是不能直接比較的,但這似乎直接違背了人的常識。我知道,肯定有的讀者早就想反駁我了:誰說不同物的效用不可以直接比較?我們在生活中不是經(jīng)常說,某某東西比某某東西效用(用處)大,或者某某東西比某某東西效用小嗎?幾乎也沒有人能否定說,水、食物、衣服,住房要比黃金、珍珠、鉆石等東西的實際用處大。這是怎么一回事呢?解開這個問題的死結(jié),還得讓我們再回過頭來從需要談起。

  人的需要是多樣的。這些需要可以按照它們與人的生存、發(fā)展關(guān)系的密切程度劃分成不同的層次或等級,這就是行為學家馬斯洛先生的人的需要層次論。他把人的需要劃分成五個層次,分別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實現(xiàn)需要。生理需要包括呼吸、飲食、休息、睡眠、性欲、活動力等;
安全需要包括安全、穩(wěn)定、依賴、免受恐嚇、焦躁和混亂的折磨,對體制、法律、秩序、界限的需要,對于保護者實力的要求等;
歸屬和愛的需要包括對愛情、友誼、社團活動的參與等;
自尊需要主要包括自我尊重和受他人尊重兩個方面,(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表現(xiàn)為追求個人名譽、地位、權(quán)力和成就等;
自我實現(xiàn)的需要主要是指人如何發(fā)揮自己的才能,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抱負。[3]

  馬斯洛把人的需要劃分成五個層次,但其基礎仍然是按傳統(tǒng)分法,即兩大類劃分法。一類是物質(zhì)需要,另一類是精神需要。物質(zhì)需要就是屬于第一生理和第二安全層次那部分需要;
精神需要就是屬于第三至第五層次(歸屬、自尊、自我實現(xiàn))的那部分需要。

  應該說,人的需要存在著層次性。一般而言,精神需要后于物質(zhì)需要,這也是對的。原始人唱歌、跳舞也必須吃飽肚子后才能進行,如果有一天,什么食物也沒有搞到,恐怕誰也沒有力氣去歡樂地唱歌、跳舞去了。但事情都不絕對,有時在精神需要與物質(zhì)需要之間很難劃出一條清晰的界限。比如對有些人來說,戴一條金項鏈,是為了追求美,這是精神享受,但對另一些人來講,戴一條金項鏈為了顯示富有,這是物質(zhì)享受。對特殊情況下的特殊人物而言,有時也不一定把物質(zhì)的東西看得比精神的東西更重要。人對理想、信仰、道德的完善和追求有時高于對物質(zhì)的追求。比如,“舍生取義”、“精盅報國”、“公而忘私”、“輕財重義”,等等,作為美德,被社會所贊賞和推崇。就是說,在生命、信仰、理想與物質(zhì)報酬和享受同時選擇的時候,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先選擇物質(zhì)的,而后再選擇精神的。所以馬斯洛的需要層次不是絕對的,是就大體或一般情況而言的。

  當然,這些現(xiàn)在都不是我們在這里所關(guān)注的。我們所關(guān)注的是,他的需要層次論恰巧解答了我們的這樣一個問題。他告訴了我們,這就是人們?nèi)粘D軐Σ煌镄в弥苯舆M行大小比較的原因所在。

  既然需要存在著層次,那么與需要相對應的物的效用也應該存在著一個層次。比如在第一層次的需要中,與呼吸、飲食、休息、睡眠、性欲等需要相對應的效用物就是空氣、水、食物、房屋、床榻、男女等。因為需要被劃分了層次,于是為滿足需要的物也被劃分了層次。這樣久而久之,在人們的頭腦中就形成了一個不同效用物的層次序列。這是一個與人的生存、發(fā)展關(guān)系遠近的物的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物最重要,第二個層次次之,依次類推,層次越高,物的重要性就越低,直至無重要性可言。

  人類根據(jù)生存原則,有意無意將滿足需要的物排列成一個序列,并確認排在最前面的,對人的生存意義最重大,由此便認為效用也最大。應該說,這個排列沒有問題,錯誤出現(xiàn)在人們把排列依據(jù)的原則忽視了。

  第一,根據(jù)人類生存原則排列的這個物的重要性序列是一個一般或抽象的序列。是首先把人的需要抽象出來,排列出一個序列,然后又將與需要相對應的物排列出來。所以這個序列所適用的人和物是抽象的。它沒有任何條件和時空限制。只要說到空氣、水、食物,永遠都是最重要的,然后才是其他的生活必須品,最后是裝飾品等。之所以這樣,因為有一個抽象的“人”的需要永遠站在那里,并且嚴格按照這個序列順次表現(xiàn)自己的需要。而現(xiàn)實中的人和需要都是具體的,不可能在任何時候和和任何地點都按照這個序列來表達自己的需要。只要具體的人一出現(xiàn),這個所謂的需要的序列就被打亂了,當然效用物的序列也就不存在了。

  可以這樣說,除去空氣對所有人都是須臾不能離開的東西——大腦缺氧五分鐘就可以造成永久損傷外,沒有任何一樣物,對具體人來說都是不可以選擇的。比如,食物與水,都是最重要的,是被排在馬斯洛需要的第一個層次。假如有一個人處在沙漠中,斷水好幾天了,在食物與水的選擇中,他必定先選擇水;
再假如有一個人,被餓了好幾天了,在食物與水的選擇中他首先要選擇食物。這些還是在所謂同一個需要層次中的選擇。如果到不同的需要層次中,也會是一個樣。比如一艘豪華游艇在海里出了事故,下沉了,這時人們是首先選擇精美的食物和水,還是選擇一塊木版或其他漂浮物以便于逃生呢?答案是清楚的。再比如被名人邀請去參加他舉辦的一個晚宴,參加者是為了去吃美食呢,還是為了去結(jié)交名流和展示自己呢?答案也是清楚的。在生活中,具體的人面臨的永遠都是具體的選擇,具體的選擇是受時空條件嚴格限制的。這與抽象的人的抽象的需要序列及其對應的效用序列毫不沾邊。

  第二,我特別強調(diào)過,不同物的效用比較,離不開交換,離開交換是無法比較的。人不能把兩個不同的物放到一起,不附加任何條件,去比較效用大小。就拿馬斯洛的這個需求層次論來說,其實他也是設定了條件的,這就是在最一般意義上的人類生存條件,但即使這樣,也不能比較。所以他只是大致劃定了幾個層次,但每個層次中的效用如何比較,就沒有人能說得上來了。比如都處在第一個層次中的一杯水和一個面包,哪個效用大?一件衣服和一頓美食,哪個效用大?誰能說得上來?所以物在沒有交換的情況下,只有自身的絕對效用,不可能存在相對效用即比較效用。比較效用只有通過比較才能存在,不同物的比較只有通過交換才能進行。而交換都是具體的。是人在具體時空環(huán)境中,根據(jù)具體的需要作出的選擇。對身患絕癥的病人來說,良藥要比萬貫家財更重要。對于乞丐來講,衣食最重要;
對于流浪漢來講,有個溫暖的家最重要。由于每個人所處的環(huán)境不同,需要的選擇就會不同。所以根據(jù)生存原則確定的物的重要序列,與具體人的具體選擇是沒有關(guān)系的。

  第三,現(xiàn)在就讓我來解釋我們在日常社會生活中經(jīng)常說到某東西有用,某東西沒用,某某物有大用處,某某物只有小用處等等這些判斷,對這樣的判斷我的解釋是:既有正確的地方,也有不正確的地方。

  說其正確,是說個人的選擇,其實也是根據(jù)自己的需要作出的。也就是說,在一個具體時間和具體環(huán)境中,他認為自己的需要序列的排位,應該是那樣的。排在第一位的當然是最緊迫的需要,然后次之。這種選擇,其實也符合在交換條件下的選擇。我們不妨設想,要是把他的這種需要序列放在交換條件下,他也會做這樣的選擇:把自己不太需要的物(沒有用或用處小的)交換出去,換回自己此時此刻最需要的(有用或用處大的)。所以我們看到,他所認為的效用大小,應該與將這些物放到交換中所獲得的效用大小相符和的。

  說其不正確,是因為我們習慣上把效用與物對人的重要性、緊迫性混為一談了。我們經(jīng)常說到的某物用處大小,其實并不是效用的大小,而是對不同需要的緊迫性、重要性的排列順序。人們把按滿足緊迫性疾緩的需要去排列物的順序,并以為這就是其效用大小的順序了。物的有用性與需要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是不同的概念。在沒有交換的條件下,物只有絕對效用。絕對效用就是物滿足人的需要的屬性、功能,與人的需要的緊迫性、重要性無關(guān)。比如一個受到無端攻擊的人,順手拿起一根木棍進行自衛(wèi)。木棍的效用之一就是可以殺傷人,無論在什么地方,這都是它的效用之一,效用大小是由其本身的質(zhì)地、長短、粗細決定的,而決不會因為此時此刻該人對它最需要,就說木棍的效用最大。

  所以需要強烈與否,與絕對效用沒有關(guān)系,只有需求強烈與否才與相對效用有關(guān)系。只要沒有交換,再強烈的需要也不能增加物的效用,哪怕是一絲一毫。

  總之,把人與物的關(guān)系抽象出來,確定一個需要序列,然后又椐此確定一個物的效用序列,就認定某些物的效用大或小對具體人也永遠適用,是不正確的。人都是生活在現(xiàn)實中的,現(xiàn)實中的人的需要都是具體的,因而也是千差萬別的。所以任何物都不可能在具體的人的生活中永遠處于最重要或不重要的地位(迫切需要滿足或不需要滿足)。因為需要是依據(jù)時空條件隨時變化的,需要改變了,與需要對應的效用物當然也要改變。效用依據(jù)需要而存在,沒有了需要,物的效用就不存在了。雖然該物效用對別人,對抽象的“人”還存在。但對此時此刻這個沒有了“需要”的人,效用已不存在。因而認定某些物的效用對具體的人永遠大或永遠小的觀念是不成立的。

  這樣 ,我們終于清楚了,所謂價值—效用悖反律,其實并不存在。是人們基于對價值和效用的錯誤觀念而提出的一個偽命題,但它卻成為了揭開價值之謎的不可逾越的障礙。如果人們聯(lián)系實際思考一下,就會發(fā)現(xiàn)這個命題的荒謬。設想,要是價值-效用悖反,那么一個人或一個國家擁有的財富(效用物的集合)越多,價值就會越小,擁有的財富越少,價值會越大,那誰還去拼命生產(chǎn)去呀?

  當然作為價值-效用悖反律并不存在,但是現(xiàn)實世界有時確實存在價值與效用物量成反向運動的現(xiàn)象。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物“多則賤,少則貴”的 “物以稀為貴” 現(xiàn)象。這該如何解釋呢?我想,掌握了我們的價值公式,解決這類問題簡直易如反掌。

  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我們設想在一個具體的時空范圍內(nèi)有羊的供給100只,需求表現(xiàn)(強度)是100000元,那么一只羊的價格就是1000元:V=D/U=100000元/100只=1000元/只;
假如在另一個交易日,需求表現(xiàn)不變,仍為100000元,而羊的供給減少了,只有50只了,那么羊的價格就上漲1倍:V=D/U=100000元/50只=2000元/只;
再假如又到了另一個交易日,需求表現(xiàn)不是100000元,而是變小了,只有50000元,而羊的供給沒變,仍為100只,那么羊的價格就縮減了二分之一:V=D/U=50000元/100只=500元/只。

  這就是價值與效用物量成反向運動的理論解釋。我請讀者注意,雖則有這種現(xiàn)象存在,但是我并沒有使用“規(guī)律”這個詞。為什么?很明顯,根據(jù)公式V=D/U,我在上邊僅僅舉了D與U變化的兩個方面。在現(xiàn)實世界,D與U的變化是多樣的。比如要是D與U同時以同比例增加呢?同時以同比例減少呢?價格不變?梢,供給增加,價格不一定下降,供給減少,價格也不一定上漲,還得考慮到需求方面呢。相反,從需求方面看也是如此。所以這不是規(guī)律,只是價格變化中的現(xiàn)象之一。那種認為在供求關(guān)系中某一方面稍有變化,價格就一定變化,完全是錯誤的。

  再舉一個例子,這是一個使所有人困惑的例子。為什么那些被人認為最沒有“用處”的金、銀、珠寶、鉆石、藝術(shù)品、文物等往往會價值連城呢?

  比如有一幅畢加索的畫賣了1億美元,為什么會賣1億美元?請看公式V=D/U,如果賣了1億美元,那就說明了肯定最少有1億美元作為需求強度(D)存在在那里了,可供給(U)是畢加索的畫,只有一幅!于是就有:V=1億美元/1幅=1億美元/幅。

  人們或許認為這畫與人的生存沒有什么密切的關(guān)系,所以是沒有多大用處的東西。當然用抽象的人的生存標準來蘅量,它確實沒有多大用處。它不能當飯吃,不能當衣穿,但是也沒有人否認,它是有效用的,這效用就是滿足人的藝術(shù)欣賞需要。它之所以會有1億美元的價格,沒有別的原因,就是因為在那些不但吃飽了飯,穿暖了衣,而且還有遠比吃飯、穿衣需要多出千萬倍的需要都得到了滿足的人群中產(chǎn)生了對它的強烈需求,需求強度太大了,而供給又是僅此一幅,所以才會有如此的高價。如果把這幅畫拿到非洲土著部落去或阿富汗的難民營中去,我想,拿它去交換一袋玉米,也不見得有人樂意交換呢。

  

  六 區(qū)分需要與需求

  

  認真的讀者可能已經(jīng)注意到了,到目前為止,其實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地使用“需要”與“需求”這兩個詞。當談到效用的時候,我使用的是“需要”,當談到公式V=D/U中的D時,我使用的是“需求”。在許多經(jīng)濟學著作中,這基本是沒有區(qū)別的。其實不然。這兩個詞區(qū)分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所以這里我想稍費一點筆墨對兩者加以區(qū)別。

  我已明白說過,需要就是生物體或組織因為缺乏、不足而產(chǎn)生的一種狀態(tài),這種狀態(tài)僅僅還是停留在生理和心理活動階段,而需求呢,它也并不是像另一些人簡單理解的那樣,說是需要程度的加深。需求是什么呢?需求是人把需要的心理活動轉(zhuǎn)變?yōu)橐环N滿足需要的實際的行為或行動表現(xiàn)。

  因為人有需要,使物的自然屬性成為效用,使物成為效用物,成為財富。但是人需要效用物,并不意味著就擁有了效用物,可以滿足需要了。在人類生存的過程中,除去空氣、陽光、和自然流水基本不用費太大的力氣就可以獲得以外,其余的效用物幾乎都得去“求”,去花費力氣尋找,追索,獲取。在原始時代,人們就得去采集,去狩獵,去戰(zhàn)爭,而到了文明時代,人們就得去生產(chǎn),去發(fā)明,去掠奪,去交換,這就是“需求”所具有的社會經(jīng)濟含義。

  所以“需求”,重點不在“需”,而在于“求”,即通過行動去獲取。

  現(xiàn)代社會,當分工和交換已成為人的基本社會關(guān)系和謀生手段以后,需求就具有了一種完全特定的含義,就是在交換關(guān)系中成為了一種力量的化身。它代表一種能力,一種力量,是人對某種效用物獲取的能力或力量。沒有這種能力和力量,需求就是空的,人就只能停留在需要的狀態(tài)。(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在社會中,眾多的需求匯合成的力量,與眾多的供給相對立,相較量(時髦的話是博弈),交換的實現(xiàn)就是這兩方面的力量達成默契和平衡的結(jié)果。

  西方經(jīng)濟學把需求劃分為有效需求和無效需求,這正好證明了他們對需要與需求概念的混淆不清。他們所說的無效需求,正是我所說的需要。因為需要只是表明了一種感覺、愿望,還沒有或無力付之于行動,所以就被看作是無效的。其實既然是需求,就應該都是有效的,即有能力的,無效的需求就是需要。因為只有需要才不具備現(xiàn)實性。任何一個人,隨便就可以說出成千上萬的的需要愿望來,但這些愿望能否實現(xiàn),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需求必須是現(xiàn)實的,也就是說是有效的。比如,一位乞丐,他可以有無數(shù)的需要需要滿足,可他口袋里只有一塊錢,那么他的實際需求大概就只能是一塊面包,盡管他需要一座花園別墅,需要一艘豪華游艇,需要錦衣、美食,但他無力將它們變成需求。所以需求都是有效的,無效的需求就是需要。

  我之所以特別強調(diào)指出需要與需求的不同,是因為有需求的存在,才有相對效用的存在,并且需求力度的大小在供給一定的條件下直接決定了物的相對效用的大小。人們在現(xiàn)實生活中,始終難于理解的那些對人類生存并沒有多大直接利害關(guān)系的物,之所以會有那么高的價格,從這里就可以找到明白的答案。

  我還想提醒大家的是,物的相對效用是可變的,在不同的時空條件下會有不同的表現(xiàn),這主要是由于供求力量決定的,但是這效用仍然是真實的,不是虛幻的。所以不要以為一件物在這里有一個價格,到另一處變大或變小了,就以為這不是真實的。這仍是物的真實的效用。這真實性的表現(xiàn)就在于,無論變大或變小,都可以換取到同等效用的其他物。

  

  七 關(guān)于價值理論公式

  

  當我把價值理論用數(shù)學公式的形式表達出來后,就驚奇地發(fā)現(xiàn),V=D/U這一形式是如此的眼熟,它不就是物理學中的絕大部分定理的公式表達嗎?不妨讓我試舉幾例吧!

  1、速度公式:V=S/T

  2、密度公式:ρ=M/V,物質(zhì)密度(ρ)等于質(zhì)量(M)與體積(V)之比。

  3、壓強公式:P=F/S,壓強(P)等于單位面積(S)所受的壓力(F)。

  4、牛頓第二定律:F=M·A,A=F/M,物體加速度(A)與物體所受外力(F)成正比,與物體質(zhì)量(M)成反比。

  5、歐姆定律:V=I·R,I=V/R,電流強度(I)與加在導體兩端的電壓(V)成正比,與導體的電阻(R)成反比。

  …… ……

  甚至連愛因斯坦的質(zhì)能方程也表現(xiàn)為這樣的形式:E=M·C2,M=E/C2,物體的質(zhì)量(M)與它的能量(E)成正比,與光速的平方(C2)成反比。

  各類科學研究的對象不同,但都有其相通之處,特別是基礎科學,都是從界定最一般的范疇、概念開始,然后推導出它們之間的最簡單的關(guān)系的數(shù)學表達式。我發(fā)現(xiàn),這些最簡單的關(guān)系式又幾乎都表現(xiàn)了A=B/C 的這樣的一種基本形式。由此更使我確信,我的發(fā)現(xiàn)是正確的。

  人類社會產(chǎn)生了交換,人的行為和社會就開始被這個類似于物理學定律的東西支配著?墒侨藗儗@一切的理論認識仍處在似是而非、不著邊際的狀態(tài)。新的價值理論的誕生就迫使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先前存在的所有關(guān)有關(guān)經(jīng)濟學的范疇、概念、定理、定律、規(guī)律等等東西,不管是微觀的還是宏觀的 ,都必須根據(jù)新的認識,找出其存在的合理性的理由,否則就不能成立。

  對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給這個新的價值理論來命一個名,其實它的名字早已經(jīng)有了。因為它從客觀事實中產(chǎn)生出來,又以客觀效用為基礎來構(gòu)建,擯除了一切主觀唯心和客觀唯心因素,所以它應該叫做——客觀效用價值論。

  客觀效用價值論不僅是微觀經(jīng)濟學的基礎,依據(jù)其邏輯本性的發(fā)展,也必然構(gòu)成宏觀經(jīng)濟學的基礎。

  讓我們隨便看看,根據(jù)一般數(shù)學原理,價值公式V=D/U………………①

  還可以變形為:

  D=V·U…………②

  U=D/V…………③

  先讓我們看公式②,右邊是需求D,左邊是價格V乘以效用物量即效用供給量U ,所以公式②的含義就是需求量等于供給量乘以價格。對于任何一種商品來說,知道了價格和供給量,也就等于知道了社會需求量。把這一概念的內(nèi)涵擴大,擴大到一個部門內(nèi)的多種商品組合,或者擴大到多部門商品組合,我們實際上就看到了整個國民經(jīng)濟的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所以公式只要變成∑D=∑V·U就可以了(∑為總和符號)。

  研究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關(guān)系是宏觀經(jīng)濟學的重要內(nèi)容,但是迄今為止,人們并沒有找到恰當表述這一內(nèi)容的公式。用所謂的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相交叉來尋找價格和供求平衡點的辦法,實際上是被邊際效用遞減價值理論導入了一個歧途。其根本錯誤就在于:畫供給曲線的時候,依據(jù)的是價格和供給數(shù)量,畫需求曲線的時候,依據(jù)的仍然是價格與需求數(shù)量。所以供給曲線與需求曲線的交叉,無非是價格與價格的交叉,然后就把交叉點作為了新的價格和平衡點。這明顯的邏輯混亂,竟然沒有人能指出來。

  再讓我們看一看公式③。公式③表明供給量U等于需求量D除以價格V。同樣該公式可以變成∑U=∑D/∑V。該公式對生產(chǎn)廠家和國家管理部門預測商品產(chǎn)量,維持現(xiàn)有市場價格具有重大意義。

  

  八 結(jié)語

  

  經(jīng)濟學被認為是當今最成熟的社會科學,經(jīng)濟學人也以自己能躋身這個經(jīng)濟學帝國而傲視一切。但是如今的經(jīng)濟學的真實狀況又如何呢?在2003年3月全國政協(xié)九屆三次小組會議上,北大教授蕭灼基在會上說,現(xiàn)在的政治經(jīng)濟學教學與現(xiàn)實接不上口,已經(jīng)不是改革的問題了,必須推倒重建[4]。據(jù)說他的話獲得了多位學者教授的贊同;
無獨有偶,也是在2003年3月份,《經(jīng)濟學消息報》有2期刊登出法國大學部分教授和學生聯(lián)名發(fā)起對主流經(jīng)濟學的抗議書。他們要求對傳統(tǒng)主流經(jīng)濟學進行徹底反思,因為它已經(jīng)不能解釋世界的經(jīng)濟現(xiàn)象了,變成了黑板上的數(shù)學游戲。這場反思運動獲得了美國一些主要大學的響應[5]。當然,學術(shù)問題用抗議的辦法來解決并不恰當,也不可能解決得了,但這卻說明了一個事實,這就是東西方傳統(tǒng)經(jīng)濟學的大廈已經(jīng)開始動搖了,傾斜了。這個結(jié)果完全是由于根基的不牢固導致的。在經(jīng)濟學創(chuàng)立和初步完善的過程中,就被一些人給導入了歧途。所以我希望客觀效用價值理論V=D/U能使我們盡快掙脫傳統(tǒng)經(jīng)濟學的枷鎖,為建立新經(jīng)濟學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

  接下來我將寫的兩篇文章的題目是:《勞動價值論為什么是錯的》和《邊際效用價值論為什么是錯的》。

  

  注釋:

  [1]見拙著《客觀效用價值論》第三章《需要與效用辨析》,山東人民出版社,2003年。

  [2]《莊子·馬蹄》

  [3]馬斯洛著,許金聲譯《動機與人格》第44、53頁,華夏出版社,1981年。

  [4]《羊城晚報》2003年3月8日A8版。

  [5]賈根良:《評“經(jīng)濟學改革國際運動”》,載2003年3月14日《經(jīng)濟學消息報》

  《哈佛大學經(jīng)濟學改革運動》載2003年5曰日《經(jīng)濟學消息報》

  

 。ū疚恼率窃谖业摹犊陀^效用價值論》的基礎上進一步思考寫成)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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