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檸:偽社會學和農民的幸福感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幸福感”無疑不是社會事實,它是一種飄忽不定的心理狀態(tài),不同的人,或者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huán)境里,都有不同的心理狀態(tài),不能視為科學的結論,也不是社會學的研究范疇。
近日,國家社會學研究權威機構的一項調查數(shù)據(jù)分析成果向公眾宣布:中國有80%的人有幸福感,其中特別強調了農民的幸福感高于市民。這兩個結論都是極其可疑的。不管這項調查數(shù)據(jù)的分析多么復雜,它都借助于媒體符號傳播傳遞了一個簡單的信息:我們都是幸福的人,特別是農民,幸福感更強。我們被權威學術機構告知,我們都很幸福。該研究成果用了一個術語:幸福感。
在調查數(shù)據(jù)和媒體的強勢符號面前,幸福感作為一種心理事實(我們權且假定它已經是心理事實),就這樣被他們弄成了社會事實,而傳播中的社會輿論就這樣試圖變成社會現(xiàn)狀。很顯然,各種形式的社會管制(公司的、政府的、家族的),都會采用不同的方式告知被管理者,你們很幸福,該知足了,繼續(xù)努力工作吧;
或者利用語言引誘和心理暗示,讓被管理者說出他們想要的那個詞匯:幸福哇。這完全是一種行政管理學的思維,而不是社會學的學術思維。
社會學應該研究“社會是什么”的問題,而不是研究者試圖解釋社會狀態(tài)的主觀想法和愿望。也就是說,社會學研究的是社會事實,而不是心理事實。社會生活的內容不能通過心理學因素(個人意識狀態(tài))來解釋。什么是社會事實呢?著名社會學家涂爾干認為,社會事實是這樣一種東西,人(個人或者集體)一旦行動,就有一種外部力量或者自我約束力量來限制它(經常是通過懲罰或自我懲罰的方式)。比如犯罪、自殺、奇裝異服、沒有道德信仰、胡說八道,等等,都可以視為社會事實。相反,“幸福感”無疑不是社會事實,它是一種飄忽不定的心理狀態(tài),不同的人,或者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huán)境里,都有不同的心理狀態(tài),不能視為科學的結論,也不是社會學的研究范疇。一幫著名的社會學家熱衷于得出這種“幸福”的結論,我們不知道他們在干什么。但他們以社會學家的名義行事,無疑是想讓人們將這個結論誤讀成社會事實。這是一種十足的偽社會學,其目標無疑不是對被管理者負責,而是給管理者一個交代。
據(jù)說,“農民幸福感強”的結論,來自幾個數(shù)據(jù),比如“對個人職業(yè)的滿意度”,“對物價變動的承受能力”、“對個人業(yè)余生活的滿意度”、“對人際關系滿意度”和“對個人經濟狀況滿意度”。農民對自己職業(yè)的態(tài)度很清楚,年輕人到城市里打工,腿腳不便、不宜出遠門的老人無奈,只能在家里種地,滿意不滿意都這樣,實際上他們對自己的職業(yè)就是不滿意。農民對物價變化的不敏感是因為他們還有更多自給自足的性質,他們只希望糧食漲價,化肥不要漲價。你去問問陜西農民業(yè)余時間(實際上就是晚上)干什么,他們的回答會讓你吃驚的。農民的經濟狀況怎么樣?這些都是常識。通過對一些眾所周知的常識問題的分析,得出了讓人吃驚的結論(幸福哇),中國的社會學家真是了不起!
其實,“農民的幸福感更強”這個結論,跟農民沒有什么關系。研究者不過試圖說明幾個問題,第一,現(xiàn)在形勢大好;
第二,有錢不一定幸福,貧窮也不一定不幸福;
第三,城市的現(xiàn)代化生活不一定幸福,農民的傳統(tǒng)生活也不一定不幸福;
第四,城市生活壓力太大,教育經費太高,不好,農民兄弟要知足,不要一窩蜂往城里跑,在農村享受幸福的感覺吧。這些問題是社會學問題嗎?怎么越看越像行政管理部門的調查報告呢?(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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