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村民自治的根本 [王振耀:中國的村民自治與中國的民主化發(fā)展]
發(fā)布時間:2020-04-10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1999年2月26日,中央電視臺首次向全世界播放了我國一個農村直接選舉的報道,關注民主進程的人都感到,中國村民自治的發(fā)展已經初步顯示出了成果。那么,村民自治到底是怎么回事,它的發(fā)展過程是怎樣的,它將給中國的民主化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呢?前不久,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邀請了王振耀、方炎等幾十位學者討論了村民自治的發(fā)展和中國民主化的前景。
十多年前,許多人認為農村改革不應和政治民主結合起來,相反,應該學習“四小龍”,加強對農村的控制。但是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引起的經濟利益關系的變革是農村社會資源控制的一次大革命,它導致社會利益和政治利益的變化,使得推行農村政治改革-村民自治成為必然。在集體經濟下,分配資源的權力操在村、鄉(xiāng)干部手里。實行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之后,分配權的主體變成農民了。過去是農民找干部要錢,要糧,現在干部收稅費時挨家挨戶向農民要糧錢,因此,農民開始關心村干部以集體名義收上去的錢都干什么用了,農村改革對于政治體制方面的關鍵影響是改變了農村的利益關系,這是一個很大的積累。
此外,農村人口流動帶來了農村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分化成幾個不同的階層,利益主體之間出現各種矛盾,如誰的稅負該多少,公共利益如何分配等,都是大家爭論的問題,這促使農民關心村里的事。但是如果僅僅依靠經濟體制改革,解決不了農村基層的社會不公問題,建立不了健康的機制來調節(jié)矛盾。1984年以后,農村干部與群眾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社會治安狀況惡化,經濟改革迫切需要政治體制改革的配合。階級成分制度的取消,農民之間實現了社會的平等和政治的平等,農村具備了民主和法制的社會基礎!洞逦瘯M織法》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在1987年10月由人大常委會通過,其第九條中規(guī)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三年。”但是,在中國執(zhí)行這樣一個簡單的任務卻并非易事。
村民自治的發(fā)展歷程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1988年到1992年,叫做“普及勝于規(guī)范”的啟動階段,中國缺乏實行農村民主的歷史資源和理論依據。民主的程序,民主的組織干部資源也都很缺乏,因此要說服大家實行民主,貫徹村民自治,普及比規(guī)范更重要。最重要的是普及任期,不管選舉起初是否規(guī)范,是否有舞弊行為,只要選舉按三年一次一屆一屆選下去了,譬如說,經過三次,大部分農民就會真正相信村委會干部的任期確實不是終身的,這樣他們就會積極地參預選舉,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從1992年到1995年是第二個階段,這個階段的特點是“邊普及邊提高”。民主與文化程度沒有正比關系,民主的關鍵在于利益關系。在利益關系的驅動下,農民創(chuàng)造出了無數豐富生動的掌握權力、參預行使權力的制度和辦法。在這個階段,關鍵是要解決和貫徹民主的程序問題。某些地方縣干部通過提名、投票的程序,操縱村干部的選舉,以謀取私利,這引起了農民的強烈不滿。因此,有些地方農民上告地當選舉程序不公,矛盾焦點集中在程序是否完善上。推行民主必須解決具體的程序,沒有程序的保證就不會有公正的選舉。秘密劃票間就是這一階段中為保證公正自由的選舉而創(chuàng)造出來的一項程序。到1995、1996年程序性的、比較規(guī)范的選舉在全國基本上推開了,所以1996年之后,村委會選舉進入了第三階段。這一階段里出現了著名的“海選”,即農民為了防止少數人控制提名權,采取直接選舉來確定候選人“大海撈針”的辦法。在普及民主的過程中,每個村農民中都涌現出一批精英人物,他們在民主程序的運作中表現出驚人的智慧,通過實踐逐漸摸索出一套規(guī)范的民主選舉制度。民主對人民來說是利益關系,對工作指導來說關鍵是程序。民主如果脫離了利益關系,脫離了程序,一定行不通。
現在,全國大部分省份已經進行過三、四輪的選舉。1998年4月,“海選”原則和秘密劃票間都被寫入了《村委會組織法》,民主程序有了法律的保障。這樣一種規(guī)范的選舉必然為全社會奠定下一種民主的心理基礎。事實表明,人民熟悉不熟悉選舉程序,會不會用民主的手段來行使自己的權利,是決定一個國家能否穩(wěn)定地實現轉變的社會基礎。某些國家的民主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沒有讓人民熟悉民主的程序,接受民主的教育,結果國家動蕩時,人民只知道拿起槍桿子,造成內戰(zhàn)。
實踐表明,村民自治為中國的民主化奠定了一個堅實的農村社會基礎。農民選舉不提政治口號,也不討論姓社姓資的問題,上來就問:“你那路怎么修,醫(yī)院怎么建,學校怎么辦?”農村的民主已經和發(fā)展問題結合起來了。我們各級政府發(fā)現,沒有民主就沒有發(fā)展,沒有民主就沒有穩(wěn)定,沒有民主也不好收稅,民主變成了黨和國家維持社會穩(wěn)定,管理社會的手段。實踐表明,一旦給了農民權力,他們對國家表現出的負責精神比任何官員都要高得多,他們的判斷也比任何精英分子要高明得多。民主選舉之后,還沒有一個村出現過跟國家利益對抗的事。在村委會實行了選舉之后,黨支部權力的合法性就受到了挑戰(zhàn)。黨和村民自治的關系也在變化。黨要在新時期改變組織領導方式,學會用平等的方式產生出合法的權利。村民自治就是這樣的一個方式。這個事情辦得早一點,好一點,黨的威信會提高。
中國的民主化進程應該是一個循規(guī)蹈矩的漸進過程,應該是一個從基層做起,基層快于上層的過程;鶎幼咴谇懊妫鹆伺嘤柊嗟淖饔,一是對人民進行培訓,二是對官員和整個社會進行培訓。這樣一個自下而上的民主教育過程,對于國家穩(wěn)定地實現轉變有好處。
再者,從村民自治來看,民主必須同廣大人民的利益和程序結合起來,從改造身邊的一些瑣碎小事,從改造社會上的事情做起,這樣,民主才會有堅實的生命力。如果民主僅僅是建立在理想上,同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生活問題不相關、不聯(lián)系起來,這個民主不會牢固。
最后,中國要實行民主就必須改造中國的政治文化。中國的政治文化是把民主變成精英手中的特權,而不是讓更多的人民參與進來形成民主的制度、架構。儒教的主體思想認為:“民”總是被治的,把他們像牧羊一樣地管理。所以,批評腐敗常常成為激進政治體制改革者的第一要旨,而對具體的民主程序他們卻不屑一顧。這種政治文化必須改造,因為只有重視實踐和程序,重視人民的參與,中國的民主化才能獲得長足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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