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翁離世前,一雙兒女死于車禍,巧合,還是謀殺?_老人離世兒女沒在跟前
發(fā)布時間:2020-03-12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邊城豪門生死劫 2011年10月15日,罹患癌癥多年的邊城格爾木億萬富翁王榮斌離世,時年53歲。 不久前,王榮斌和前妻劉康俠所生的一雙兒女,在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中殞命。是車禍,還是一樁為爭奪上億的家產(chǎn)而精心設計的連環(huán)謀殺案?加上早年同樣死于車禍的長女,劉康俠已經(jīng)失去了3個子女,她固執(zhí)地認為,是后者。
王榮斌生前發(fā)生的一連串蹊蹺事,諸如發(fā)跡了的丈夫另結新歡、夫妻反目并分道揚鑣,2名家產(chǎn)繼承人死于一場存在諸多疑點的車禍,母親與親生女兒結怨,前妻與現(xiàn)任妻子相互猜忌……在留下一個又一個疑問的同時,也為這個剛剛失去掌舵者與兩名繼承人的邊城豪門,籠罩上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
疑點眾多的車禍
2010年12月30日傍晚,連接格爾木和西寧的109國道,筆直地穿過廣袤、冷清的大漠。暮云初合之際,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發(fā)生了,3名青年男女死于非命。其中,就有劉康俠的一雙兒女。
這天中午,王寧寧(劉康俠獨子)沒來得及吃飯,就急匆匆地乘坐一輛車牌號為青H55599黑色桑塔納3000,前往100公里外的都蘭縣金輝礦業(yè)有限公司(下稱“金輝礦業(yè)”)工地他的二姐王捷捷那里,那里有三姐王艷麗從云南昆明寄來的戶籍證明。司機是喬傳領,王寧寧的父親王榮斌公司(格爾木億佳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億佳公司”)的常年包工頭。
事實上,已執(zhí)掌億佳公司約一年時間的王寧寧,本可以自己開車去的。不巧的是,他的車在前一天被三姑父周元華借給了一個熟人,而喬傳領正是被周元華安排去送他的。王艷麗曾在昆明讀大學,王寧寧正是去山里拿學校給她寄的戶籍證明。
對此,劉康俠心中的疑團是:王艷麗在格爾木市有固定住所,也可以通過父親的公司接收戶籍證明,為什么會選擇將文件寄到與格爾木相距100公里的昆侖山深處且交通極為不便的金輝礦業(yè)二姐王捷捷處?
王榮斌的二妹曾告訴劉康俠,王寧寧當時之所以會急匆匆地趕往山里,是因為周元華曾告訴他,第二天就是元旦,如果文件取遲了,王艷麗的戶籍證明就會失效,重新再搞很麻煩。
當王寧寧和喬傳領匆匆趕至109國道外十余公里處的昆侖山深處,找王捷捷拿到文件后,王捷捷說,她也要到格爾木去。于是,王寧寧就一直等到她下班后才走。
返回格爾木時,車里坐了5個人,除王寧寧和王捷捷,還有王捷捷的兩個同事嚴忠和張海棟。喬傳領開車,王寧寧坐副駕位置,王捷捷坐在王寧寧后,嚴忠坐在喬的后面,張海棟坐在中間。當晚,黑色桑塔納3000行至109國道2704KM+172M處時,車禍發(fā)生,三死兩傷。
格爾木市交警大隊認定:王寧寧、嚴忠系機械性損傷造成顱腦損傷死亡,王捷捷系因胸部遭受鈍性外力擠壓造成窒息死亡;青H55599制動、轉向、燈光系統(tǒng)符合行車要求,發(fā)生事故前的行駛速度為105KM/H,無牌“星光”自卸車轉向、燈光系統(tǒng)都符合行車要求,制動也符合行車要求。
劉康俠和她的妹妹劉康英向時代周報記者回憶,她們在交警大隊處理后事時發(fā)現(xiàn),王捷捷死亡時神情安詳,只有右側臉頰有2片葵花籽大小的擦傷,像是睡著了的;而王寧寧兩腿骨折,腦部前方有凹陷。
時代周報記者在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刑庭卷宗所見的車禍現(xiàn)場照片顯示,王寧寧頭部確實有輕微變形,而嚴忠則滿臉污血,形容可怖。
時代周報記者從格爾木市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中心獲知的信息是,格爾木市交警大隊對車禍原因的認定是,事發(fā)時,喬傳領駕駛的桑塔納3000直接沖向停在路邊的自卸車,快到跟前時,才打了一把方向盤,并未采取制動措施。
而格爾木市人民法院負責審理此案的刑庭,向時代周報記者出示的現(xiàn)場示意圖顯示,喬傳領所駕轎車在撞擊發(fā)生后,大貨車沿著道路前進方向停在路右側,桑塔納以垂直角度停在自卸車左側約一車位距離外的國道中間。
在格爾木交警大隊事故組停車場內,時代周報記者見到了青H55599桑塔納轎車。此車右前方部分已完全毀掉,方向盤處氣囊彈出,后座空間無變形跡象。多名知情者介紹,事故發(fā)生后,此車僅右前方被擦掉一塊長30厘米左右、寬20厘米的車皮,車頂有輕微塌陷,其他部位并無損傷;車右前方的損傷,系后來有人要取出發(fā)動機人為砸爛。
一位處理過多年交通事故的交警告訴時代周報記者,若以105公里的時速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駛,右前側撞上停在路邊的大車后,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一頭栽進大車腹部動彈不得,二是至少彈出三五十米遠,不太可能會停在大車旁邊。對于車禍窒息死亡,他覺得不可思議。他說,一般情況下,除非是頸椎折斷,才會導致窒息,胸部遭受鈍性外力擠壓造成死亡的事情,他沒聽說過。
格爾木交警大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指出,王寧寧和嚴忠是顱腦損傷。而上述交警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一般情況下,司機在遇到危險情況時會下意識采取自保措施,而此時最安全的應是后座乘客。在他看來,在這樁車禍中,駕駛員沒事,而后座上的嚴忠卻死了,很蹊蹺。
幸存者張海棟則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他一上車就睡覺了,什么事情都不知道,而且事發(fā)后一周內的記憶失去,完全不記得當時任何事情。但是當時代周報記者突然問他:“你左邊坐的是王寧寧吧”,他卻斷然否認。
另外,據(jù)時代周報記者現(xiàn)場體驗,從金輝礦業(yè)至109國道的那段石子路因路況較差,轎車行駛時上下顛簸,坐在車內很難入睡。
諸多懸疑和跡象,讓劉康俠有足夠的理由懷疑,車禍并非第一現(xiàn)場,她的兒子與女兒可能在被人謀殺后,再轉移至車禍現(xiàn)場的。
王家往事
在劉康俠看來,她的懷疑是有根據(jù)的。
1982年,劉康俠與王榮斌因超生問題,從她的老家江蘇邳州跑到新疆。后因有親戚在格爾木,又從新疆坐火車到西寧,準備從此轉車到格爾木。到西寧時,窘迫的夫妻倆已經(jīng)沒有路費,碰巧遇到一個山東人,給了他們路費,兩人才得以到格爾木投奔親戚。
格爾木位于青海省西南部,毗鄰新疆、西藏,轄區(qū)面積與福建省相當,現(xiàn)為副地級市,境內大小鹽湖星羅棋布,萬山之祖昆侖山橫亙其間。
劉康俠說,剛到格爾木時,他們一無所有,在一個大院墻外,用草席搭了一個窩棚住下。她借來一個冰棒箱子,賣了一個月的冰棒,才湊足錢買了一個高壓鍋。
經(jīng)歷四五年的艱辛后,王榮斌時來運轉。他的一位老鄉(xiāng)在部隊分管基建,給他介紹了一些工程,1987年,王榮斌第一次賺到4000元。這一年,王寧寧出世。此后,王榮斌鴻運當頭,到2010年時,其公司加房產(chǎn)價值近億元。他的3個妹妹和妹夫們,紛紛來到格爾木投奔他。王榮斌曾經(jīng)買了幾百萬的玉石,在二妹家中存放著。
發(fā)家之后的王榮斌,疏遠了當年和他同甘共苦的發(fā)妻劉康俠。在三妹夫周元華的介紹下,他認識了胡桂平,后兩人在1997年結婚,兩人婚后不久生了個女兒。
劉康俠說,在與王榮斌離異前,她常被王無故毆打。1989年,他們的大女兒王芳芳在劉康俠做飯時,于門外被一輛拉沙子的大卡車撞死。這時,有人好心提醒劉康俠:再不走的話,你可能會被人害了;格爾木那么大,弄死個人扔了,誰也找不到。無奈之下,劉康俠帶著王寧寧回到江蘇老家。
1996年,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判決王榮斌與劉康俠離婚。離婚判決書中,劉康俠得到的財產(chǎn)包括,一個雙缸洗衣機,一輛自行車,兩把折疊椅,一個煤氣灶,一張雙人床,三條毛毯,三床被子,還有4間老家的房子。
女兒王捷捷和王艷麗被判給王榮斌,兒子王寧寧(原名王勇)則判給劉康俠。劉康俠說,3個小孩子的撫養(yǎng)費實際上都是由她負擔的,離婚時,法院判決王榮斌一次性支付劉康俠7萬元撫育費。劉康俠隨身攜帶的包里,有個塑料袋,里面裝滿她匯給3個孩子的生活費單據(jù)。
王榮斌離婚后不久,就得了肝炎,在2005年被查出食道癌。王捷捷和王寧寧后來因為高考,又回到父親身邊,王艷麗則是一直跟二姑媽一起生活。2009年,王寧寧上大學期間,王榮斌病重,將公司交給他掌管。劉康俠說,王榮斌此間曾幾次拒絕妹夫周元華要管理公司的想法,兒子王寧寧曾多次在電話里向她提及此事。2010年時,王寧寧曾告訴母親,王榮斌寫了一份遺書,放在一個姑姑家里,王榮斌已跟公司的人正式宣布,要將公司交給他管。
但23歲的王寧寧,沒能接管父親創(chuàng)下的家業(yè),也沒能開上價值40萬元的轎車。2010年12月30日的血色黃昏里,大學畢業(yè)約半年后,他與二姐王捷捷死于那場離奇的車禍。
王寧寧保單疑云
劉康俠的懷疑來自于一串串的巧合。
與喬傳領駕駛的桑塔納3000相撞的星光牌重型自卸車,掛靠在安徽宿州市東方汽車有限公司,車主系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人蔣梁賓。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查詢系統(tǒng)的信息顯示,此車購置于2006年4月3日,2007年4月30日之后,就再未做過年檢,保險也在2007年4月2日終止。
王榮斌后來娶的妻子胡桂平是安徽宿州蕭縣人,而蕭縣與淮北交界,淮北轄區(qū)只有濉溪一個縣,兩個縣之間相隔很近,而星光牌自卸車車主蔣梁賓,正是濉溪縣人。
如果僅僅只有這些,劉康俠并不會懷疑車禍背后有陰謀。據(jù)她所知,車禍前幾天,胡桂平一個在王榮斌公司燒鍋爐的弟弟,突然從格爾木消失,事發(fā)后方才回到格爾木。
在時代周報記者與律師陳令明的協(xié)助下,劉康俠在一家保險公司發(fā)現(xiàn)了一份以王寧寧的名義簽訂的保險合同。在這份“平安智盈人生終身壽險”的保險合同,簽于2010年10月6日,保單業(yè)務員名為胡曉俠。陳令明說,根據(jù)保險合同,若被保險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額會翻倍;而王寧寧在保險單簽署2個多月后即車禍身亡。
2011年11月14日,時代周報記者約見胡曉俠,試圖了解當初與王寧寧簽下保險合同時的情況。起初,胡曉俠滿口應承,并約好在當日下午2時30分到3點見面。當日下午,時代周報記者再次致電胡曉俠時,她無論如何也不答應出來了。
時代周報記者在電話中詢問胡曉俠,王寧寧的保險合同是不是他本人簽的,胡曉俠說當然是,但她不愿意詳述簽合同的場合。當被問到是哪里人時,胡曉俠的聲音馬上提得很高:“我有必要回答你嗎?”經(jīng)時代周報記者多方調查證實,胡曉俠系胡桂平之妹。
在西寧,時代周報記者見到王寧寧的同學。熟悉他的同學見到保險合同上的王寧寧的簽名后,非常很肯定地說:“這不是王寧寧的字!”
而劉康俠也找到王寧寧大學時的課堂筆記,經(jīng)過多人比對鑒別,其筆跡與保險合同上的簽名并不一致。王寧寧大學時的班主任,向時代周報記者提供了一份王寧寧畢業(yè)時留在學校的最后兩張簽名表格。多名公安部門資深刑事專家在比對鑒別后均表示,王寧寧留在學校的簽名,與保險合同上的簽名特征不相同。
王艷麗的蹊蹺角色
劉康俠想起2010年12月30日車禍當晚9點多,她突然接到三女兒王艷麗從上海打來的電話。電話里,王艷麗告訴母親劉康俠,王捷捷和王寧寧出車禍了,一個重傷,一個輕傷,要母親帶1萬元從上海趕去格爾木。至于王艷麗為什么會出現(xiàn)在上海,她本人的解釋是,從昆明去格爾木,必須經(jīng)過上海。
劉康俠所不知道的是,女兒王艷麗若要從昆明經(jīng)上海前往格爾木,完全是南轅北轍。劉康俠說,王艷麗再三告訴她,只許她一個人去。再三商量后,王艷麗才允許母親和一個舅舅同行。劉康俠清楚記得她在交警大隊事故組見到現(xiàn)場并無明顯的車禍痕跡,桑塔納車只是在右前方有一塊像是被刀切掉的痕跡。而一同死于這場車禍的死者嚴忠的父親,在描述他在車禍現(xiàn)場見到的桑塔納轎車損傷情況時,也用了“刀切一樣”的字眼。
劉康俠至今未見到兒子王寧寧和女兒王捷捷的遺物,它們早已被周元華派億佳公司一個名叫周榮的人取走。劉康俠說,王捷捷曾告訴她,她存了5萬塊錢,要帶外婆出去旅游。劉康俠說,周元華掌管著王寧寧與王捷捷的遺物及遺產(chǎn)。更讓她覺得不可思議的是,親生女兒王艷麗曾在多個場合辱罵她,并且要動手打她。
蹊蹺的事情遠遠不止這些,時代周報記者前往金輝礦業(yè)了解王捷捷工傷賠償情況時,該公司提供的文件顯示,王捷捷的賠償金早已被王艷麗取走。
在青海省海西州社保局,時代周報記者查詢王捷捷工傷賠償情況時,海西州社保局工作人員經(jīng)查詢后答復,此事系金輝礦業(yè)歸屬地都蘭縣辦理,他們只負責核對金額審批。而海西州社保局工作人員在向都蘭縣社保局了解相關事宜后,直斥都蘭縣社保局工作人員違規(guī)操作。
原來,按照規(guī)定,工傷賠償金應發(fā)放到單位,由單位轉發(fā)給工傷遇難者家屬,但都蘭縣社保局卻直接將錢給了王艷麗。在金輝礦業(yè)提供的文件上,領取賠償金的王艷麗,同時也是這份文件的“制表人”;而都蘭縣社保局直接給王艷麗發(fā)放賠償金的原因為,“熟人帶去的”。
事發(fā)后,王艷麗一直試圖將王寧寧和王捷捷的賠償金拿到手。在格爾木市人民法院,一刑庭法官告訴王艷麗,按照法律規(guī)定,姐姐王捷捷和弟弟王寧寧的賠償金,確實有一部分是應該給王榮斌,但王榮斌已死,因此賠償金大部分要支付給劉康俠。這名法官勸王艷麗不要爭,但王艷麗向法官表示:錢可以給我媽,但是必須由我來保管,她需要錢的時候我再給她。
格爾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一武姓庭長,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對于涉及民事糾紛的部分,王艷麗完全有資格領取社保局的工傷賠償金,對于劉康俠要以物權轉移為支點打官司,她不支持。
武稱,王艷麗有王榮斌的授權書,可以取走王捷捷的賠償金,要打官司也是按照繼承權打官司,王榮斌死了,王榮斌的后妻、王榮斌和后妻的女兒,以及劉康俠、王艷麗,都是這筆賠償金的合法繼承人。不過,都蘭縣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賈惠濤否認了王艷麗在領取賠償金時有王榮斌的授權書。今年12月6日,都蘭縣社保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已上報省有關部門,擬按照新的賠償標準向劉康俠發(fā)放賠償金。
王榮斌最后一個電話
當時代周報記者試圖采訪王艷麗時,她均以“這是我們家里的事情,關你們報社什么事情”為由拒絕。王寧寧的一位大學老師向時代周報記者回憶,王寧寧在校期間比較低調,很少提及家里的事情,她是在王寧寧畢業(yè)時才知道其父是個富人。王寧寧從不愿意提起他父親和家里的事情,一旦說起,就會很厭惡地說“我爸爸和小媽怎么怎么地”。王寧寧的同學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王寧寧出事后,同學們曾找到王榮斌在西寧的家里探望,但始終未曾敲開王家的大門。王榮斌在癌癥后期,一直住在西寧。
劉康俠說,車禍后不久,她曾向格爾木市公安局報案,一位局領導接待了她,但未立案。
長女早年死于車禍,次女與唯一的兒子剛成年不久即在離奇的車禍中喪生,劉康俠終日以淚洗面。她在格爾木期間的住處離子女墓地有30里的路程。悲傷的夜里,思念死去的兒女的她,經(jīng)常一路號哭著走到墓地。失去了三個兒女的劉康俠,如今僅剩的一點積蓄,也被一個聲稱能夠幫她伸冤的人騙走了。走投無路的她念念不忘的是,前夫王榮斌打給她的最后一個電話。
事故后不久,在格爾木一個小旅館內,周元華撥通了王榮斌的電話后,將手機遞給了劉康俠。劉康俠說,電話中,王榮斌告訴她,上半輩子對不起她,下半輩子一定想辦法補償她。劉康俠說,她和王榮斌通電話時,在場的有王榮斌老家3名親友、周元華和她的弟弟妹妹。
劉康俠印象最深的,是王榮斌跟她說的最后一句話:如果孩子是被人謀殺的,散盡家產(chǎn)也要找到這個人(兇手)。
劉康俠說,說完這句話,通話就結束了,王的手機似乎被人奪去。直到2011年11月15日,王榮斌在死于徐州第四人民醫(yī)院時,他們都沒能夠再聯(lián)系上。在此期間,對于王榮斌究竟是死是活,在什么地方,她都無從知曉。
劉康英留心記下了通話時王榮斌所用的手機號碼,并記在自己手機上。讓她再次心生疑慮的是,這個神秘的手機號碼,后來出現(xiàn)在王寧寧那份神秘的保單上,在這份保單里,聯(lián)系電話和首選回訪電話均為此號。而時代周報記者調查得知,這一號碼還出現(xiàn)在王寧寧大學時寫的家長聯(lián)系電話上,而手機的戶主竟然是她的姐姐王艷麗。目前,這個手機號碼還剩3000多元的話費,但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
2011年11月15日上午,在格爾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武姓庭長拒絕劉康俠以物權轉移為支點的立案申請。當日下午,武庭長得知時代周報記者在采訪此事后,態(tài)度立馬轉變,向劉康俠和她的律師表示,可以立案。但在連日的調查中,嗅到危險氣息的劉康俠已在律師的伴隨下離開了格爾木這個傷心之地。
失去了婚姻,失去了三個子女,現(xiàn)在又與唯一的親生女兒王艷麗交惡,沉浸在悲傷與絕望中的劉康俠,無法解開車禍背后的謎團,更無法得知等待她的將會是什么樣的命運與結局;而邊城格爾木億萬富翁王榮斌身后留下的家業(yè),在兩名繼承人死于車禍后,最終將如何分割,也在未知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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