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門案頻發(fā),慎殺政策應緩行】2018年高考加分政策
發(fā)布時間:2020-03-05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2006年以來,似有血光之災。繼11月27日貴州省興仁縣長文建剛全家6 人被殺之后,12月11日,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刑庭庭長陳義明一家4口又慘遭滅門。12月18日,大連瓦房店市老爺廟村謝某家再次發(fā)生一家4口滅門慘案,其中兩名年幼的兒童也未能逃脫厄運。
近來全國發(fā)生的特大殺人案,大有向滅門演化的趨勢。在這些被滅門之前的2006年5月,福建泉州莊紹慶家5口同樣慘遭滅門。2005年11月,四川地方電力局副局長蔣明德家4人全部被殺害,還搶走大量財物。
滅門案頻發(fā),這無疑為建設和諧社會蒙上了一層恐怖的陰云。
一般來說,沒有血海深仇,殺人不至于滅門。
國家公務人員慘遭滅門,這已不僅僅是刑事案件,而是帶有政治斗爭性質。當前,中國社會正是利益關系大調整的重要轉型期,各種矛盾正在逐步顯現(xiàn),其中,腐敗與反腐敗的斗爭日益尖銳復雜。從近年來所發(fā)生的殺人案件來看,很多與反腐敗斗爭有直接關系。比如黑社會人員明目張膽殺人,身后都有腐敗官員做“保護傘”,他們互相利用,采取非法手段,共同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逐步形成了與黨和政府對著干的黑暗勢力。以大規(guī)模襲警、殘殺執(zhí)法人員、瘋狂追殺舉報者、恐嚇辦案人員,直至對執(zhí)法人員下滅門毒手這些犯罪現(xiàn)象為標志,腐敗黑惡勢力已經從隱蔽轉向公開,擺出了困獸猶斗、誓死一搏的架勢。這種情況說明,建設和諧社會,面臨著嚴峻的挑戰(zhàn),流血似乎已經不可避免。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人的“告別斗爭哲學”,無疑等于向腐敗黑惡勢力妥協(xié)甚至繳械投降。
頻發(fā)殺人案,反映了社會各階層和利益集團之間的尖銳矛盾和激烈斗爭,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出大亂子,因此,建設和諧社會就顯得更加重要和緊迫。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惡性特大殺人案件多數(shù)是伴隨著專家們鼓噪“廢除死刑論”出現(xiàn)的。特別是剛剛發(fā)生的這3起滅門案,正是發(fā)生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做出“可殺可不殺,堅決不殺”訓令不久之后發(fā)生的,難道這僅僅是偶然和巧合嗎?有鑒于此,看來死刑是廢除不得的,“可殺可不殺,堅決不殺”的慎殺政策也是應該緩行的。否則,建設和諧社會將要付出更加沉重的代價。
相關熱詞搜索:緩行 頻發(fā) 政策 滅門案頻發(fā),慎殺政策應緩行 滅門殺親案頻發(fā) 滅門殺親案頻發(fā)的背后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