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中經(jīng)典臺詞【東京審判中的中國檢察官】
發(fā)布時間:2020-03-03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中國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遠東盟軍總部在組建國際軍事法庭過程中,要求中國政府派遣一位精通英語、有國際閱歷和國際法知識的法官。中國政府決定選派向哲?出任此職。但向哲?考慮到從事起訴懲治戰(zhàn)爭罪犯的法官工作更需要經(jīng)驗和閱歷,故推薦了清華大學畢業(yè)的師弟梅汝?出任法官,自己則擔任檢察官一職。
1946年5月至1948年12月,在長達兩年半的東京審判中,中國法官梅汝?和檢察官向哲?發(fā)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他們殫精竭慮、艱苦努力,與其他國家的法官和檢察官共同合作,終于將東條英機、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等7名犯下累累罪行、欠下無數(shù)血債的甲級戰(zhàn)犯送上了絞刑架,為受到日本侵略者殘害的中國以及亞太地區(qū)人民伸張了正義。
東京審判期間,向哲?運用嫻熟的法律和外交手段,將當時東京法庭的首席檢察官、美國檢察官季南請到了中國,陪同其對日本侵略者于1937年7月7日發(fā)動“盧溝橋事變”,以及同年底實施的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事件進行了實地調(diào)查。這次調(diào)查不僅使季南對日本侵略者在中國所犯下的罪行有了直接的感受,而且收集到了大量人證和物證,而這些證據(jù)對后來法庭審理上述兩大事件以及相關戰(zhàn)犯的定罪量刑起了巨大的作用。
向哲?通過組建精干的中國檢察組,在廣泛收集各個戰(zhàn)犯的罪證方面獲得了成功。1946年1月東京法庭籌備組建時,與美國等國擁有龐大的檢察官陣容相比,中國方面的成員只有向哲?及其助手裘邵恒兩個人。尤其令向哲?感到壓力大的是,他去東京時只帶去了一份中國政府認定的11個人的戰(zhàn)犯名單。如無大量有說服力的確鑿證據(jù),對戰(zhàn)犯的定罪量刑將是不可能的。
中國檢察官手頭沒有證據(jù),加上在極其惡劣的抗戰(zhàn)環(huán)境中,很難從事證據(jù)收集工作,尤其是日本宣布投降后,戰(zhàn)犯銷毀了各種證據(jù)。當時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認為,在長達8年的抗戰(zhàn)中,日本侵略者的罪行是不證自明的,只需對其處罰就行了。然而,在國際法庭上,光宣布某人是“天下皆知”的戰(zhàn)爭元兇,因而判他死刑是不行的,必須要有確鑿的證據(jù)予以證明。
面對這種嚴峻的局面,向哲?往來穿梭于日本和中國之間。在他的感召下,高文彬、周錫卿、吳學義、羅集誼以及張培基、劉繼盛、鄭魯達、劉子健等法學專家和熱血青年都加入了中國檢察組。在向哲?的帶領下,冒著酷暑,在已被封閉的日本內(nèi)閣和日本陸軍省檔案庫中,日復一日揮汗如雨地尋找戰(zhàn)犯們犯罪的蛛絲馬跡,夜以繼日地翻譯、摘抄、整理資料證據(jù)。經(jīng)過7個月的艱苦努力,終于收集到了足夠證明各戰(zhàn)犯犯罪的確鑿證據(jù)。比如,向哲?等從日本外務省密件中找出當時日本駐天津總領事向外務大臣“打小報告”的長電,電文中反對日本派駐中國的大特務土肥原賢二將溥儀放入木箱劫持到塘沽的計劃。這一份長電,對證明土肥原挾持溥儀成立“偽滿洲國”的罪行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向哲?精心組織證人出庭作證和在法庭上盤問和反駁被告及其證人,為將土肥原賢二、坂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送上絞刑架奠定了基礎。他通過組織“偽滿洲國皇帝”溥儀出庭作證,證明了土肥原賢二在策劃“九一八事變”和建立“偽滿洲國”過程中的一系列罪行;在對坂垣征四郎及其證人的盤問過程中,倪征充分利用了日本御前會議文件、內(nèi)閣會議文件、日本關東軍與陸軍省的來往密電以及關東軍的動員令等第一手證據(jù),與坂垣征四郎在法庭上斗智斗勇整整3天,直至將其問到無話可說、低頭認罪為止;通過收集到的日軍在南京犯下的大量暴行證據(jù),向哲?將松井石根的“無罪抗辯”痛擊至全線崩潰。
1948年底,艱苦卓絕的東京審判結束后,向哲?回絕了國民黨政府讓其去臺灣出任“最高法院首席檢察長”的任命,回到祖國大陸,先后在上海大夏大學、東吳大學擔任法學教授。1952年院系調(diào)整之后,又先后在復旦大學法律系、上海社會科學院和上海財經(jīng)學院工作。1987年8月31日逝世,終年9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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