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陸法系背景下“知識產(chǎn)權法”案例教學法的探索
發(fā)布時間:2019-10-04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摘 要:基于我國大陸法系立法背景和知識產(chǎn)權法課程的特點,著重對理論解析教學法與案例分析教學法的性質、特征及法律淵源進行了比較分析,由此認為:英美法系的案例分析教學法雖然對我們有所啟示,但無法全盤照搬,只能是從我國法制的特點出發(fā)有分析地借鑒、吸收。由此提出有別于英美法系案例分析教學法,適應在以大陸法系特征為背景的理論解析教學法的基礎上,探索和創(chuàng)立與中國法制相適應的“司法案例解析教學法”。進而指出,從知識產(chǎn)權課程教學出發(fā),在探索和創(chuàng)建“司法案例解析教學法”的過程中,應注意澄清認識,明確功能,找準“司法案例解析教學法”的定位;應注意比較分析方法在案例解析教學法中的應用。其中,特別是注意本國法案例與外國法案例、國內(nèi)法案例與國際法案例、實體法案例與訴訟法案例及知識產(chǎn)權法內(nèi)不同部門法案例等的比較分析方法。把“司法案例解析教學法”引入知識產(chǎn)權法的教學,將會對知識產(chǎn)權教學內(nèi)容的豐富和深化、對教學方法的創(chuàng)新和開拓產(chǎn)生積極的影響。
關鍵詞:知識產(chǎn)權; 案例; 教學法
中圖分類號:G42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000-0129/K(2017)01-0065-07
一、東西方法律與知識產(chǎn)權案例教學方法的背景差異
近年來案例教學在法學教學中得到普遍重視,正確認識和借鑒為英美法系所特有的判例分析教學法,成為當前法學教學法改革中應予重視的問題。就世界范圍而言,包括“知識產(chǎn)權法”在內(nèi)的各種法學課堂教學方法,基本上可概括為兩種形式,一是以成文法的立法體系為對象,以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基本理論為內(nèi)容的理論解析教學法;二是以對判例分析為中心的判例分析教學法。具體說,所謂判例分析教學法,是指以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律體系為對象,以典型或經(jīng)典的法院判例為內(nèi)容,通過對這些具體判例的分析,從具體到抽象地闡明相關法學理論和具體法律制度的教學方法。隨著我國法律教學改革的興起,判例分析教學法逐步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并日益顯示出了其有別于單純的理論教學法的直觀、具體、靈活的特色。雖然大陸法系國家法學教育實踐中注意到了判例教學法的特點,并積極嘗試了兩種法學教學方法在實際教學過程中的融合和運用,但由于兩大法系在法律形態(tài)、立法體例以及法律適用上的根本性的不同,導致了長期以來的探索和試驗并未取得有效的成果和明顯的進展。
在英美法系國家,其法學教育方式是與其法律制度的淵源形式緊密聯(lián)系的。由于其在立法上突出的是以判例法為主,所以其法學教育的方式也主要是采用案例分析教學法。即使是對成文法的教學,由于受習慣的影響,也往往是通過引用大量典型判例來解說法律條文和在此基礎上歸納與抽象出法學理論。所以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明顯地表現(xiàn)出其重視司法實務、突出判例應用的傾向,而且其法學理論的進步也是緊密地同實務中的司法判決制度的發(fā)展相聯(lián)系的。反觀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學則恰與英美法系國家相反。由于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特征是以成文法為主,即把一系列抽象的法律概念、法律規(guī)則通過嚴密的邏輯關系把它們聯(lián)結成具體的法律規(guī)范,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所以成文的法律條文、抽象的法律概念,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則和邏輯縝密的法學理論成為了大陸法系法學教學的主要對象和內(nèi)容。由此,在法學教學方式上自然也就形成了以對法律概念的嚴謹定義、對法律規(guī)范的具體解說、對法律原則的深入闡發(fā)和對法學理論的系統(tǒng)論證與分析為核心和基本特征的理論解析教學法。
從理論上看,判例教學法是一個從特殊到一般的過程,旨在進行歸納。這與它發(fā)源于英美法系相關,英美法系有“遵循先例”的原則,為此,必須將先例所產(chǎn)生的所有問題歸納整理出來,與本案對比,以突破灰色地帶,尋求對本案的合理判決。所以,這種判例教學法的功能就在于訓練學生的歸納整理能力。 而我國法制建設起步較晚,立法上又主要是吸收了大陸法系國家立法的有用資料和成功經(jīng)驗,司法上又并不實行所謂的“遵循先例”原則,所以在法學教學上自然就接受和形成了與大陸法系國家普遍采用的理論解析教學法相同的方法。當然,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也正是由于我國法制建設和法學教育起步較晚,這種后發(fā)狀態(tài)使我們在法學教學方法上接受理論解析教學法的同時也關注到了判例分析教學法的獨特作用。所以,多年以來,許多法學專家、學者和教師都試圖在大陸法系的理論解析教學法和英美法系的判例分析教學法中尋求一條創(chuàng)新的道路,或者用判例解析教學法取代現(xiàn)有的理論分析教學法,或者在二者基礎上構造一種融合或折中,形成一種超脫兩大法系差別的獨立的第三種教學方法。本文作者作為法學教師、知識產(chǎn)權教學隊伍中的一個成員,同樣也對案例教學方法在實踐教學中的應用有所探索和思考。本人認為: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是必然的,對案例教學法的關注也是必要的,但我們必須注意到,教學方法是要服從于教學內(nèi)容的,法學的教學內(nèi)容是要以立法形態(tài)和法律體系為根據(jù)和基礎的,所以探索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一定不能脫離本國特定的法律制度,否則,只能是無謂的空想和徒勞。
二、案例教學法在我國法律教學實踐中的沖突與問題
就目前我國知識產(chǎn)權法教學法應用的情況來看,應該說總體上還仍然是處在以理論解析法為主的狀態(tài)。雖然實務中多有案例分析的運用,但其主要還是用于對法律概念、法律原則、法學理論的解析起輔助性的解釋、說明的補充作用,并未成為一種有別于理論解析法的獨立的案例分析的教學方法。為什么在這樣推進教學方法改革,甚至某些聲音極力鼓吹搬用英美案例分析教學法的情況下,英美法系的案例分析教學法并沒有在我們的法學教學過程中被直接應用呢?我們認為這恰恰是值得我們深思和認真研究的問題,顯然事情絕不能簡單地歸結為教學和研究者的個人偏好,而是應該從兩大法系的法律制度、法律體系之間的無法回避的差別去考察。
。ㄒ唬┝⒎w制、體系差別的影響
大陸法的立法體制強調(diào)法律規(guī)范的外在統(tǒng)一性和內(nèi)在的協(xié)調(diào)性,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則是明確而剛性的,法律制度自身要求一以貫之,原則上排除法外的特殊性和獨立性。與這種立法體制相適應,大陸法系國家均無例外地形成了結構完整、分工明確、規(guī)范嚴謹?shù)某晌姆w系。由此自然就決定了對法律的學習、宣傳、解釋和說明不能脫離成文的法律規(guī)范本身,這些要求,首當其沖就會集中體現(xiàn)在法律的教學內(nèi)容和教學方法中。顯然那種為英美法熱衷的、通過對典型判例分析,上升為原則性規(guī)范,再以之解析實際案件的案例解析教學方式無法適應這一要求。所以,我們無法回避不同法系立法體制、體系上的差別對法律教育乃至教學方法的這種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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