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管理制度細則—會議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8-13 來源: 調研報告 點擊:
機關管理制度細則— 會議制度
。ㄒ唬┟吭抡匍_一次辦事處黨政領導班子碰頭會,主要研究安排近期階段性工作;每兩個月召開一次辦事處黨政領導班子會議,總結前兩個月工作,安排部署后兩個月的工作,并形成會議紀要;半年召開總結會;年終召開全年工作總結會,辦事處黨政領導向全體干部職工報告工作,進行總結評比表彰和下年度的工作安排。
(二)例會以外的會議按精減、效能的原則實行。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的會議,由主要領導自行確定其召開會議時間、規(guī)模、議題、參會人員等;分管領導召開的重要會議,必須請示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召開。
。ㄈ┺k事處召開的各種會議應有明確的主題和需解決的主要問題,由黨政辦公室作好統(tǒng)籌安排和作好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召開會議應提前告知黨政辦公室,匯同相關部門進行會務安排,全局性、綜合性的會議由黨政辦公室作好會議記錄。黨工委、辦事處召開的會議,會議籌備、會場衛(wèi)生由黨政辦負責;其他業(yè)務會議,會議的籌備、會場衛(wèi)生均由相關科室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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