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培訓審批程序
發(fā)布時間:2020-07-13 來源: 調研報告 點擊:
應急 培訓計劃 審批程序
應急培訓計劃審批程序
為了規(guī)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制定本審批程序。
一、審批程序
針對我礦存在的各種風險、事故類型的,由我礦礦長組織編制我礦的綜合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培訓計劃進行審批。
1、審批準備。成立應急預案培訓計劃審批工作組,成員包括我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2、組織審批。審批工作由礦長或安全生產副礦長主持,應急預案培訓計劃審批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
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培訓計劃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審批意見,按照審批意見對應急預案培訓計劃進行修訂和完善。
4、批準印發(fā)。應急預案培訓計劃經(jīng)審批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fā),現(xiàn)場處置方案由安全生產副總經(jīng)理簽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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