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部編版思想政治必修3,政治與法治:9.4,全民守法,,學案
發(fā)布時間:2020-07-13 來源: 黨課講稿 點擊:
全民守法
【 學習 目標】
1.描述與分類:理解全民守法的內涵。
2.解釋與論證:理解堅持全民守法的原因。
3.預測與選擇:明確全民守法的具體要求。
4.辨析與評價:客觀評價法治與德治的作用。
【 學習 重難點】
1.科學精神:正確理解全民守法的內涵、原因、要求。
2.法治意識:樹立法治意識、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3.公共參與:做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 學習 過程】
一、自主學習 (一)全民守法的內涵 1.內涵:所有社會成員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狀態(tài)。
2.原因
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推動全民守法,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3.要求 (1)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權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2)全民守法要求依法履行義務 ①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公民也負有相應的義務。
、谥挥兴械娜硕家婪男凶约旱牧x務,才能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
(3)全民守法意味著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當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應通過合法的手段,理性維權。
。ǘ┩七M全民守法 1.要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
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2.要調動人民群眾投身依法治國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3.要不斷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規(guī)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二、合作探究 (一)全面守法的內涵 [材料] 2019 年 9 月 12 日,高青縣公安局常家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某建筑工地爬上塔吊欲跳下,情況十分危險。經了解,該男子系某建筑工地的一名工頭,為了討要薪金,其寫下遺書并爬上了塔吊。隨后增援民警趕到,對周邊路段進行管控,并勸離周邊圍觀群眾,避免影響交通。經過民警耐心細致的勸解,該名男子最終打消了輕生的念頭,從塔吊上爬了下來。
9 月14 日,許某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 8 天的處罰。
警方提示:切忌用跳樓、跳塔吊等過激行為或暴力極端行為維權,一時沖動可能造成意外后果,還可能因此而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探究任務] 1.(解釋與論證、法治意識)許某為什么受到行政處罰?
2.(預測與選擇、公共參與)如何促進許某訴求的解決?
。ǘ┩七M全民守法 [材料] 近日,一段“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的視頻,讓西安某汽車有限公司與奔馳中國陷入輿論漩渦。法治的市場經濟,本不應有“店大欺客”的咄咄怪事。仗勢欺人,再大的基業(yè),再響的名頭,消費者也會用腳來投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及有關司法解釋,也并未容忍“店大欺客”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當然,“店大欺客”還可能承擔行政責任。按照原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如果僅是未按規(guī)定承擔三包責任,應當“責令改正,并依法向社會公布”,行政處罰“由縣級
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等部門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實施,并將違法行為記入質量信用檔案”。
[探究任務] 1.(預測與選擇、法治意識)從消費者角度看,如何才能避免“哭訴”維權?
2.(預測與選擇、法治意識)從經營者角度看,如何才能減少糾紛、構建消費者和銷售者的和諧關系?
三、課堂總結 1.所有社會成員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全民守法意味著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當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應通過合法的手段,理性維權。
2.要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要調動人民群眾投身依法治國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3.要不斷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構建誠信社會。要不斷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規(guī)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 精煉反饋 】
1.微信公眾號的迅速發(fā)展,在給人們帶來信息傳播和互動交流便利的同時,也逐漸成為謠言及違法信息的集散地,危害正常的網絡傳播秩序和公共利益。發(fā)揮網絡的積極作用,除了政府常態(tài)化監(jiān)管以外,還要求微信公眾號的使用者(
)
①遵守法律、規(guī)則和程序,有序參與政治生活 ②堅持權利與義務的統(tǒng)一,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 ③積極參與民主管理,充分行使知情權、表達權
、軋猿植粋鞑ァ⒉粩U散網絡信息,謠言止于智者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2.到超市購物微信掃碼結算后發(fā)現(xiàn)活動商品仍然是原價,沒有優(yōu)惠 2 元,協(xié)商無果后,張先生訴至北京通州法院,要求商家賠償 500 元。2019 年 9 月 3 日,通州法院通報審結此案,法院認為商家構成價格欺詐,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據(jù)介紹,2018 年 12 月 12 日,張先生到超市購物,發(fā)現(xiàn)店內啤酒有優(yōu)惠促銷活動:買立減 2 元。但張先生付完款還未走出超市大門時,通過小票上啤酒的價格發(fā)現(xiàn)并沒有享受優(yōu)惠價。
試對本案各方行為作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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